基层环保机构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20-10-20谢阿廷
谢阿廷
摘要: 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关系到社会经济的健康有序推进,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幸福生活。在环境保护工作当中,基层环境环保机构承担着重要责任,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地落实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经过近几年的建设,基层环保机构得到了很大的加强,但是在一些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短板,需要各方面加以重视,持续推进,确保基层环保工作水平和质量进一步提升。本文就基层环保机构建设过程中存在问题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解决的对策。
关键词: 基层;环保机构;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X3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3733(2020)12-0188-01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环境保护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当前,环境保护工作正在面临着的新的形势,特别是关于环境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标准要求越来越健全,对环境保护工作,尤其是基层环境保护机构提供了新的要求。在这样的形势和要求下,加强基层环境保护工作,一方面是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的基础要求,另一方面,加強基层环境保护机构的建设,也是维护国家法律法规尊严的必然途径,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就目前基层环保机构的建设情况来看,虽然各级在这方面进行了大量的投入,但是距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需要进一步进行加强。
1基层环保机构建设面临的问题
基层环保机构是执行环境保护各项规定要求,确保环境保护各项政策要求落实落地的重要机构,就目前基层环境保护机构建设实际情况来看,主要还存着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人员队伍建设专业程度较低,难以满足环境保护开展的需要。就目前基层环保机构建设的实际情况来看,虽然近一段时间以来,基层环保机构的人员得到了补充,但是在人员素质、数量等方面还有所欠缺。就新疆部分地区来看,一些基层环保机构人员在开展工作的时候,对上级关于环境保护方面的相关要求理解和掌握不够透彻,特别是对专业性要求比较强的工作难以在短时间内掌握。出现这种情况固然存在着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更新比较快,但是其根本的原因,还是在基层环保队伍当中,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的人员较少,而且是环保知识更新的速度较慢,专业化程度相对不高,难以满足工作开展的需要。
(2)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还不够完善,难以满足工作开展的需要。一段时间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以来,我国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采取了多方面的措施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特别是在环保立法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对基层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持。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还存在着一些盲点,还存在着一些覆盖不到的地方。突出的表现在,符合地方实际,针对性比较强的环境保护制度规定相对还比较笼统,缺少具体的实施细则,可操作性、可执行性还不够强,使基层环保机构在针对具体问题开展环境保护执法过程中缺少必要的依据,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环保机构工作的开展。
(3)部门间的统筹协调配合机制还不够健全,难以满足基层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环境保护工作仅仅依靠环保部门是很难达到相关工作要求。就目前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情况来看,在自治区、市一级,已经建立了相对较为完善的沟通协调工作机制,一些工作得到了有效的开展。但是在县以及乡镇一级,由于受到执法权限等方面客观因素的影响,相应的工作协调沟通机制还没有有效的建立起来,特别是在遇到一些部门交叉较多、职责权限难以清楚划分的情况时,往往会出现部门之间难以明确工作职责,造成工作推进不快的情况出现。
2加强基层环境机构建设的对策
基层环境保护机构是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一环,必须要从各方面加强,以促进各项工作的有序有力开展。
(1)加强基层环境保护队伍建设。基层环保执法工作的关键还是在于要有一支强有力的执法队伍,唯有如此,才能够让基层环保执法工作取得“大跨越式”发展。针对这种情况,环境保护部门应该定期对环保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切实提高环保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以便能够更好地提升环保执法的工作效率与工作质量。值得注意的是,实用性是基层环保执法培训内容的关键,务必要让每一次培训都能够取得一定的效果,而不是“走过场”,或将环保执法人员送出去培训,或聘请专业人员到单位开展讲座等,务必要让基层环保执法人员能够“有所得”、“有所思”。环境保护部门还可以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引进一批高素质的专业人才来建立高质量的环保执法队伍。
(2)健全基层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建设。自1979年国家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以来,经过20多年的努力,国家已经颁布了6部环境保护法,近30部环境行政规章和70多件部门规章。但是,随着环保工作的快速发展,环境管理对法规体系的完善提出了新的挑战,这就需要在法制建设中抓住健全和完善法规体系这个重点,突出地方特色,加快立法步伐,构建衔接紧密、相对完善的地方环境法规体系,为环保执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
(3)加快统筹协调机制建设。环境保护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监管工作,涵盖了安监、消防、公安、劳动、工商、检察院、质监、法院、卫生等职能部门。若要提高基层环保执法工作水平,那么就必须要加强多部门之间配合,实现多部门联动执法。多部门联动执法既有利于立体化、全方位地治理环保隐患,体现出联合执法“有效”、“高效”的功能;又有利于对各个职能部门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形成优势互补、职能整合,无疑能够大幅度提升基层环保执法效能与管理合力。基层环保执法机构在与相关职能部门一起联合执法时,务必要深入落实联系人制度、信息共享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开展环境保护工作会,共同交流经验、共同分析环保隐患整治形势,强化多部门的联勤联动。与此同时,各个职能部门要将自身优势予以充分发挥,并且还要兼顾摸排其它部门的相关业务线索,互通有无。
3结语
基层环境保护机构是保护生态环境的基本力量,要认真分析基层环保机构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从人员培训、法律法规、协调机制等建设入手,进一步提高基层环保机构的工作质量和水平,促进环保工作的有力开展。
参考文献
[1]陈国华,李运泉.环境保护执法监察规范化过程及评价标准研究[J].中国环境保护科学技术,2014,23(08):100-104.
[2]刘海,冯亦佳,黄黎君.环境执法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2015,19(03):198-204.
[3]周培国,李彦明.国内外环境保护监管模式的对比分析[J].郑州轻工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28(02):10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