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南京旧城保护中的建筑类型变化
2020-10-20贺唯嘉
贺唯嘉
摘 要 旧城保护是中国城市更新进程中的重要一环。受社会背景思想政策利益关系的影响,保护理念下的老城更新产生的城市肌理和建筑表现常受到原真性、公平 性等诸多质疑。为阐释旧城保护更新中城市形态和社会背景的联系,本文以建筑类型为起点,分析客观背景对老城保护成果的实际影响。
关键词 旧城保护;建筑类型;南京
引言
中国一直面临着老城更新的重要议题。老城更新的方式以靠近历史原真性为目标,又随着不同的社会经济背景,基于人民需求做出了不同的变化,产生了不同建筑类型。由于类型变异客观存在,因此,有必要理解其对老城保护的影响,为进一步探讨有效的旧城保护手段提供基础。
1南京旧城更新过程
1.1 南京老城
南京老城南的傳统肌理原由大片中国传统的合院建筑聚集而成。在土地私有制尚未发生改革前,城市的产权地块划分变化较小,建筑多为自主建造,传统明清肌理得以保留。城市内部街道狭窄路网稀疏,功能用地混合。临街放置商业建筑,面积小,且常与住宅建筑结合使用。
1.2 21世纪前的旧城更新
经历改革开放前旧城的填平补齐发展后,改革开放,为应对城市人口的增长,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南京老城开始建设住宅小区,增加旧城容量。1980年南京市总体规划中,老城区以改造为主,住宅建设成街成坊分片配套建设。同时,为回应南京“著名古都”的城市性质,贯彻国务院的批文精神,以划定保护范围的形式保护历史建筑。南京市政府设立了沿河两侧街巷以外30m的秦淮风光带重点保护区,要求尽可能保护古街巷格局。同时开展了《秦淮风光带规划设想》和《南京夫子庙文化商业中心规划设计》规划,恢复夫子庙传统的商业中心地位,维护现有街巷格局和风貌,维持传统建筑尺度和风格。值得注意的是,此时的老城保护只注重保护区内风貌保护,在核心区外,则以24m的高度控制,保护城墙和景区的视线廊道。因此,夫子庙周边新建了一批适应现代生活需求的单元式多层住宅小区。他们区别于夫子庙的传统风貌,淡化明清风格,只进行传统建筑符号上的呼应。
1.3 21世纪后的旧城更新
21世纪,一方面,老城内为解决住房和基础设施问题推行住房货币化,新增了大量住宅小区。另一方面,城市更新建设的投资体制多元化,土地的经济价值飞速上涨,大量高层新建,低密度的传统肌理受到了威胁。迫于南京旧城改造的压力和为了正确处理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南京市在21世纪以后开始了诸多尝试。2000年完成的《中华门门东地区调查分析及传统风貌保护与整治构想》和以商业开发为主的门东地区旧城改造规划设计方案,结合整治、保护更新和考量控高的全面改造这三种模式,平衡保护与经济开发的关系。2006《南京门东“南门老街”复兴规划》强调城市肌理的再造,利用建筑类型进行镶牙式的肌理织补,以城市为单位保留市井生活的小历史。2010年《南京老城南历史城区保护规划与城市设计》配合同年的《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以“整体保护、有机更新、政府主导、慎用市场”为方针,以院落为单位进行“小规模”“逐院式”“全谱式”的更新方式,指导传统街区保护城市肌理的同时,由居住到商业娱乐的功能置换。可以看出,21世纪后的南京旧城更新,对保护对象和保护方式都有了更高的认知。保护对象由历史建筑单体及其保护区扩展为携带历史记忆的城市背景,保护方式也由内部维护尺度与意象外部控高转变为对传统合院类型的归纳和重组。
2旧城更新中的建筑类型
21世纪前,南京老城保护更新主要建设了夫子庙文化商业中心及周边多层小区。21世纪后,为保护南京仅存的明清肌理,又主要建设了长乐渡中式别墅片区和老门东文化商业片区。四个片区建设时,受当时的保护理念和生活使用方式的影响,其中建筑类型具有不同的特征。这里根据明显的功能差异,可分为住宅与商业两类进行讨论。
2.1 居住建筑类型
无论是21世纪前尚未涉及传统民居类型保护所形成的多层住宅单元,还是21世纪后以院落原型重组转译的长乐渡中式别墅,其平面特征基本一致,基于相同的功能的使用组织室内空间,例如以走廊或餐厅为功能的核心,以流线上相对入口的距离进行动静公私分区。传统民居的平面原型已不复存在。旧城保护理念的变化主要作用在建筑类型的立面特征上。多层集合住宅产生的体量远大于合院类型操作下的别墅类型。立面的划分、立面的开后、传统装饰符号的多寡和细部的追求都有明显的差别。
2.2 商业建筑类型
在夫子庙和老门东的商业建筑设计中,旧城保护理念的变化同样作用在建筑类型的外在表达,夫子庙呈现了小尺度沿街排列的店铺空间,老门东呈现合院单元的店铺空间,均较住宅类型靠近传统的建筑原型。且由于购物习惯的延续[2],商业建筑类型一直保持着大空间的平面特征和沿街面敞开的立面特征,对任意形态的平面布局都有较强的适应性。尽管商业类型的使用方式与传统民居完全不同,其平面图示上的特征,依然呼应了传统的建筑原型。
3结束语
建筑是生活与文化的载体,是城市肌理的构成要素,因此也是旧城更新保护中重要的切入点。新的社会背景和使用方式给予建筑类型的影响有时不可逆转。以合院类型重构建筑形式,相比于以尺度和控高规范建筑形式,其外在表现更贴近传统意象,但建筑内原真性的生活使用方式都不易保留。因此当建筑构成的城市肌理时,和传统肌理相似的外在表现下,结构组织发生了变化。
参考文献
[1] 胡恒.庶民的胜利——浅析2001—2010年南京老门东的三次规划方案[J].新建筑,2017(5):144-147.
[2] 李允鉌.华夏意匠:中国古典建筑设计原理分析[M].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20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