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大事记的编写
2020-10-20郭剑锋
郭剑锋
摘 要:编写大事记,要从认识和改造世界的高度来认识编写大事记的重要性。就是下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工夫,将一个时期的史实记载下来,反映事物的全貌和本质,揭示事物发展的规律,帮助人们认识和改造世界。
关键词:大事记;选材标准;编写
一、大事记含义
它是按时间顺序逐项记载单位(地区、系统、领城)在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活动的材料。大事记起源于史书,最早出现于周代的《春秋》。司马迁
《史记》中的《本记》和《年表》就是一种大事记。所谓大事记,就要收录大事。何谓大事?虽然说法不一,但总的说来,就是有重大意义、影响、作用的事。所谓大事与小事,也是相对面言,衡量事物的大小受一定的范围的限制。在某一个厂所的大事,在华能总公司就不一定是大事。总的来说,凡是在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变革中发生的要事、新事、特事、首事均属于大事记的范围。要事,即从地位和作用、影响上看非常重要的事;新事,即代表事物发展方向、具有旺盛的生命力的新生事物;特事,即有特殊作用的大事;首事,即首次发生,具有现实作用和存史价值的事。
二、大事记的分类
1.按时间分;有上年大事记和回溯性大事记,前者记载上年大事,后者记载历年大事。2. 按体例分:有编年体、纪事本末体、编年纪事本末体等。编年体,这是大事记主要采取的记述方法种方法严格地按时间顺序进行记述,以时间为序,以时系事。纪事本末体是以事系时,即先将事件按专题分开,在每个专题中再按时间顺序作系统叙述。编年纪事本末体,是以编年为主,但对延续多日的重大事件集中一处记其始末的文体。3. 按内容分:有地区综合性大事记、专题大事记、机构大事记、个人生平大事记。
三、大事记的选材
大事应符合以下标准:1.当时影响大,事后影响久远,意义重大。一般包括特别重大的历史事件,历史性会议,重要的法规、方针、政策的制订、颁布和实施,重大的政治经济变化,重要的战争、战役、政治运动,重大自然灾害等。2.有资治价值。凡是反映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单位以及一项事业在领导和管理工作中,在体制、方针政策、决策等方面经验教训、成败得失的大事,只要能够向领导和管理这个地区、部门、单位和这项事业的人们提供借签和参考的,就应该收录。3.有科研价值。那些能够揭示事物内在本质联系和发展规律的大事,能够反映事物的发生、发展、结果的历史过程及其原因的大事,能够反映历史某些方面的特点的大事,就具有供人们研究的价值。4.有教育价值。记载的大事能够使人们从中受到爱国主义、革命英雄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加深对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的理解和认识,增强对辨别是非、善恶,并为后人所效法或引以为戒。5,有查考价值。如某些重要机构的设置撤销,行政区域的变化,某些领导人和知名人士的任职、免职、近世等,都具有查考价值。
大事记大事的原则、标准确定下来,才能去收集材料和选择材料。在具体选择和确定大事时,要注意把握一定的时空范围、事件的特点及其相互关系。(1) 要立足于本地区、本系统、本机关自身的工作活动;(2)要根据本单位的性质、任务及其主要职能活动来选择大事、要事;(3)要突出本地区、本单位的特点,注意选择反映一定时期的中心工作和任务的大事、要事。
根据上述选材原则和要求,我们就可以认为一个机关的综合性大事记大致有以下内容:(1) 本机关召开的重要会议情况,包括时间、地点、人数、主持人、中心议题和决议、工作报告和总结。 (2) 以机关名义做出的重要决定、规定和重要的发展规划。 (3) 本机关成立、撤销和内部机构设置、变化情况。(4) 本机关主要领导成员的任免、奖惩和重要活动。(5) 本机关发生的重大事件和开展的有影响的活动。 (6) 上级机关、领导对本机关的重要指示、批示和来本机关检查指导工作的重要活动。(7) 参加上级机关召开的重要会议的情况。(8) 本机关隶属关系和管辖范围的变化情况。(9) 本机关向下级机关派去调查组和领导人下去检查指导工作的情况。(10) 重大的外事活动(包括国内、国外的)。(11) 报纸、刊物、广播发表的介绍本机关工作经验和批评本机关工作的重要新闻报道。(12) 企业单位还应考虑主要产品的变化,重要的生产技术活动,科研、经营管理成果,主要基建项目以及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情况。 (13) 需要记载的其他重要事项。
明确了大事记的内容范围,对大事的抉择取舍就有了依据。一般选材分为3个步骤:第一步初选,要力求“全”,凡是与本课题有关的材料都要找,宁多勿漏,全面查找。第二步复选,要力求“精”,留取符课题有关的精华。第三步定选,在前两步基础上要“准”,经过审定,材料准确、内容符合课题要求的,即可选定。
四、大事记的编写
大事记是一种特定体裁的书面材料,具有一定的内容结构。一般由封面、序言(或前言)、目录、正文、注释、附录、备考等部分构成,并按一定的顺序编排成文。
1. 大事记封面的编写。封面由密级、标题、记事上下年限、编制单位或编制人、编制年月等事项组成。
2. 大事记序言的撰写。其基本内容应包括:大事记的读者对象、编著的意义、目的;对档案史料的价值作总的概括介绍;评述、补充、修正、说明某些观点。
3. 大事记目录的编制。有分类目录和时间目录两种。
4. 大事记正文的编写。大事正文的编写要按照一定的组织形式和体裁-体例进行。大事记体例通常有6种:(1) 编年体。按时间上的年月日顺序编写;(2) 分类编年体。先分大类后按时序编写;(3) 纪事本末体。以事件为纲编写。独立成文,后按时序排列;(4) 编年纪事本末结合体。基本上按时序记载,与事件始末适当结合起来写;(5)大事记述体。用文章的形式记述重要事件的发生、经过、结果,在内容上也是按先后顺序编写的;(6) 纪传体。以人物传纪为中心的一种记事体裁。大事记编写的方法分实录性和编纂性两种。实录性大事记编纂时要专人负责,逐日积累,按月记载,隔月印发,年终汇编成册。编纂性大事记由选定的编写人员在年末或某一重大工作结束后,根据选材标准对材料进行概述和摘录相结合而写成。
大事记的内容,主要由大事时间和大事记述两部分构成。在时间的排列上,以年月日为纲排列或以年为纲、按月日顺序推列,或以年月为纲、依日排列,或以时期(阶段)为纲、按年月日排列,或以时期年月为纲、依日排列。具体排列时要注意先排有确切日期的大事,次排有年月无日的大事, 再排有年无月的大事。日不清的附于月末,月不清的附于年末,经考证年不清的不予排列。如果是同日发生的大事,可按时、分或重要程度排列;如果一件大事延续时间较长,则按結束日期先后排列,对某些大事时间的记述,要写明确切的时、分、秒。对某些历史事件除写明公元年号外,同时要标明当时朝代年号,如1911年(清宜统三年 辛亥)。
在大事的记述上,要求取材真实准确,文字简明扼要,避免拖沓冗长。一般一事一条,每条都要把涉及的时间、地点、人物、数据、发展过程、因果关系提示出来。一般说来有以下4条原则:首先,记事要简略适当。只记述大事的原委,来龙去脉,不能简略成“索引”,也不能详细成资料汇编,应注意做到该详则详,该略则略,一般以二三百字为宜。其次,记言要摘要录。名家的重要讲话和论述固然重要,但不能全录,应该概其大意、摘其重点。再次,记人要分清主次。如在大事记活动中,参与者很多,不能一一罗列, 只须将主要人员名字录入,其余的一笔带过。最后,记成绩和挫折时要审慎。
5. 注释和附录。注释是对大事记中不易被读者所理解的某些文字、内容的揭示和加工情况的说明。有的是对一些内容加以注释,有的是对人名、地名加以说明。
一些重要机关、重要专业、重要人物的大事记篇幅较长,内容丰富,需正式出版或专门人员研究用,应该设置附录,如材料出处,主题索引,人名家引。一般机关或地区性大事记也可不加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