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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女性社会角色与社会参与的中日韩三国比较研究(上)

2020-10-17陈立行

湖北社会科学 2020年8期
关键词:儒教文化圈家庭

陈立行

(关西学院大学 社会学研究科,日本 宾库县西宫市 662-0852)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女性受教育的机会增加,社会参与贡献不断增强。20世纪50年代,社会主义国家的妇女解放;20世纪60年代,欧美兴起的女权运动等都大大缩小了性别之间的不平等,为女性争取了很多和男性同样的权利。例如,选举和被选举的参政权、同工同酬的劳动权、自由结婚、离婚的配偶选择权等等。

20世纪60年代以后,东亚地区各国和欧美国家同样进入了一段长期和平经济发展的时期。70年代的日本,80年代的韩国,90年代的中国,先后出现了经济高速发展的奇迹。不仅如此,东亚地区女性受教育的程度也急速提高。根据2018年OECD的统计,25岁到64岁的人口中女性大学毕业人口的比例排名中,日本第5位,韩国第15位。①详见网址https://www.globalnote.jp/p-data-g/?dno=9352&post_no=13892。毫无疑问,东亚的女性以各种方式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然而,2018年世界经济论坛针对149个国家发表的“性别差别指数”①详见网址https://sustainablejapan.jp/2018/12/18/gender-gap-index-2018/36138。的排名榜上,中国第103位,日本第110位,韩国第115位。

是什么原因导致东亚三个国家在经济发展、女性受教育程度和“性别差别”之间存在如此之大的不平衡?笔者试图在上篇中通过以儒教为核心的社会系统的机制分析对中日韩三国19世纪末进入现代化进程之前女性的社会角色与社会参与的变化进行比较分析。在下篇通过以国家导向为核心的社会系统的机制分析20世纪后中日韩三国在现代化进程中女性的社会角色与社会参与的变化,解读“性别差别指数”中呈现的东亚女性地位低下的原因。

一、儒教文化圈的形成

文化圈是由德国民族学家莱奥·弗罗贝纽斯首先提出的(Culture Circles)概念,同是德国人的弗里茨·格雷布内尔对“文化圈”做了系统的从理论到方法的论述。②详见网址https://en.wikipedia.org/wiki/Fritz_Graebner。文化圈是由某种文化联系在一起的区域。在该区域内,这种文化对社会关系、生活方式具有引导作用,这种文化影响该地区的历史发展。

20世纪以后,五大文化圈③详见网址https://baike.baidu.com/item/%E6%96%87%E5%8C%96%E5%9C%88/794820。的划分被人类学以外的学科领域广为接受。拉丁文化圈(西方文化圈):代表天主教(以及新教各派)文化,包括英美等世界多数国家。汉字文化圈(东亚文化圈):代表儒学文化和后来的佛教文化,包括中国、日本、朝鲜、韩国,越南等国,以及以华语作为民族语言之一的新加坡。伊斯兰文化圈(阿拉伯文化圈):代表伊斯兰教文化,包括阿拉伯国家(埃及、沙特阿拉伯等)以及信仰伊斯兰教的其他国家和地区(伊朗、巴基斯坦等)。印度文化圈(南亚文化圈):代表印度教和佛教文化,包括印度、孟加拉国、缅甸、尼泊尔、斯里兰卡、泰国、老挝、柬埔寨等。东正文化圈(东欧文化圈):代表东正教文化,主要是在俄罗斯、东欧以及巴尔干半岛等地。

弗里茨·格雷布内尔对文化圈内的圈层划分,是根据一定数量的特定的文化特质对文化进行的圈层划分,对其结构及功能没有言及。本文试图从结构功能主义的视角对文化圈层的结构进行梳理,针对不同的文化圈层对该社会的影响以及对其他文化圈层的影响进行功能分析,找出导致东亚三个国家在经济发展、女性受教育程度和“性别差别”之间巨大不平衡的原因。

图1 汉字文化圈(儒教文化圈)的结构

中国作为汉字文化圈的中心从古至今一直使用汉字,儒家思想起源于2000年前中国的春秋时代,当时除了儒家思想之外,还有道家、墨家等。到了前汉时代(公元前206—公元8年),汉武帝推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方针,将儒教作为统治国家的理念。儒教的核心是对父母的“孝”,对皇帝的“忠”,用“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三纲伦理维护社会秩序,用“仁义礼智信”五常规范人的社会行为。儒教因而受到中国古代历代封建统治者推崇,成为两千多年来中国社会的价值基础和主流思想。儒教不仅成为教育内容,同时通过科举制度的建立,构筑了巩固皇权统治的官僚体系。科举制度延续了近2000年,直到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废除了科举制度,但“学而优则仕”的观念一直延续到今天,影响着现代中国人的价值取向。

朝鲜半岛原来没有自己的文字。直至公元约3世纪,汉字传入朝鲜半岛,此后一千多年里,汉字是朝鲜半岛唯一的书写文字。1446年李朝的世宗颁布了朝鲜半岛最早的表音文字,1970年,朴正熙发表汉字废止宣言。1998年,金大中发表汉字复活宣言,2000年,在中小学推行“1800个常用汉字必修教育”。①详见网址https://baike.baidu.com/item/%E6%B1%89%E5%AD%97%E5%A4%8D%E6%B4%BB。不仅如此,朝鲜半岛的科举制度始于985年,于1894年日本占领后废止。因此可以说,朝鲜半岛在东亚文化圈曾仅次于中国。

日本原来有自己的文字,称为假名。公元4世纪末5世纪初,汉字通过朝鲜半岛传入日本。在明治维新时代虽曾有过废止汉字的运动,但汉字和假名共同作为日本的文字使用至今。随着唐朝经济的发展,日本派往中国的遣唐使带回儒学的思想,对武士阶层的思想产生了强烈的影响,但日本原有的神教的思想一直传承至今,而且一直没有导入科举制度,日本可以说是处于东亚文化圈层的周边。

从5世纪开始,汉字进入朝鲜半岛,李朝甚至导入了儒生考试的科举制度。从7世纪到10世纪,日本遣唐使开始,儒教传入日本,遣唐使从唐代带回了中国的汉文和儒教的思想。因此可以说从10世纪开始,儒教文化圈的结构基本形成。

从汉字文化圈的结构可以看出,文化圈是由某种文化联系在一起的区域,其内在的联系可以看成是一个系统的结构,由中心和周边构成,所谓中心就是其文化不仅只是发祥之地的意义,更重要的是对其社会成员的价值观及社会行为具有强烈的约束力,对其社会系统有较强的支撑机制。随着文化圈中心的政治、经济、社会活动的扩展,特定的文化不断地向外扩散,使原本不同文化的地区逐渐演变成该文化圈的周边。一般来说,处于某一特定文化圈的周边地区,不是该文化的发祥地,而是流入地。周边地区不仅有原来的土著文化,而且在接受某一文化圈影响的同时也保留或接受其他文化的影响,影响以某一文化为核心的社会系统机制。在文化圈的中心,某一特定的文化会成为该社会的价值基础,影响社会的其他领域,越向周边扩散,由于文化滞后性的影响,该文化对周边的社会中其他领域的影响力逐渐减弱。

二、东亚各国家庭制度与女性的角色

儒教文化圈有很多共同之处,小农式稻作是东亚地区的主要生产方式,家父长在家庭中的统治地位也是东亚社会的共同特质。12世纪以后(中国的宋代,日本的镰仓时代,朝鲜的高丽时代),东亚各国的家庭制度成型,不同的家庭制度和姓氏的意义对女性的角色产生不同的影响。

(一)中国:女性是父权与夫权的附属。

从汉朝确立独尊儒术以后,中国女性就被剥夺了独立的人格和基本的权利。独立人格是指人的独立性和自主性。既不依赖于任何外在的精神权威,也不依附于任何他人力量,具有独立判断能力。基本的权利与现代的公民权利和人权不同,主要指在生活活动和生产活动中个人的选择权利和对财产的拥有、管理、继承的权利。

在儒教的三纲五常中,女性被要求“未婚时要从父命,婚后要从夫命”,“顺、从”成了中国女性的行为准则。在中国以血缘为核心的父系家族制度中,未婚女性对家庭的生活和生产活动没有任何选择权和发言权,更没有继承家姓和财产的权利。从唐代以后,订婚法只保障男方,女儿一旦订婚,女方不能随便悔婚,必须无条件等待。[1](p91-92)对于女性无论在法律还是在观念上,都认为一旦订婚就是男方家的人了。

对于结婚后的女性,角色是繁衍后代,相夫教子。丈夫在时,女性要服从丈夫的命令,丈夫如果去世,也要尊重儿子的命令。未能生育男孩的女性在家族中没有地位,也没有发言权。对于不能生育的妻子,丈夫有权利将其休回娘家。如果丈夫去世,虽然可以间接取得丈夫的财产权和家长权,但前提是在亲权和孝道的基础上。[1](p203-204)女性结婚以后,如果有子女,丈夫去世后,要代替丈夫履行养育子女的责任和照顾父母的孝道。如果改嫁,对子女的亲权和丈夫的财产权则全部被剥夺。

到了宋代对女性的压迫不仅限于道德规范,对肉体的摧残也被赋予美感,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女性的缠足。缠足现象始于北宋,后来逐渐发展成为一种社会风俗。一直到“中华民国”的成立,1912年3月13日,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孙中山发布命令全国劝禁缠足,缠足现象在大城市消失,但在偏僻地区一直还有,直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缠足的风俗才彻底消失。处于儒教文化圈核心的中国,在近1000年的历史中,女性不仅在精神和道德层面是父权和夫权的附属品,肉体上缠足普及使得女性不能和男性一样参与生产活动和社会生活。

(二)朝鲜:用儒教对女性进行规范。

朝鲜的女性在17世纪以前具有相当程度独立的人格和基本的权利。父母的财产对所有子女,不分男女均具有同等的继承权。朝鲜的女性绝不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除了少数的贵族两班家族的女性,大部分妇女不仅承担家务劳动,还和男性同样参加经济活动。即便是在结婚之前,处于闺中的女性也可以到外边游玩,到市井看热闹。一些士族家的女子到了春天经常去郊外踏青,洗温泉,还在山间设宴喝酒。[2](p168)

到了李朝时代,不仅导入了儒生制度和官僚制度,还开始了用儒教的思想对民众进行教化。朝廷把儒教的理念作为国家运营和管理的基本原理,在民众的生活中导入儒教的礼法,在现实生活中具体实现儒教的理念和秩序,制定了各种禁止条款对女性进行行为规范,核心是限制未婚女性外出。但是,已婚女性的社会参与并没有太大的改变。李朝时代,不分阶层,在家庭中女性承担所有的家庭劳动,育儿、炊事、洗衣、扫除、家人衣物的纺织和裁缝等。女性不仅负责家庭的饮食准备、各种祭祀活动、客人的迎送,还要负责农作业的管理,纺织机的修理,乃至房屋建设。妇女在家庭内的纺织作业生产的棉、布、麻布、丝绸等不仅仅是为了家人的衣服而用,并且可以作为商品通过货币在市场上流通。根据书中记载,一位叫安东金的女性指挥养蚕农业,自己开始制丝作业,自己生产的丝绸除了自用还用来作为贡品和商品。[2](p116-122)

在家庭以外,还有专门的女性职业。如“医女”“宫女”“妓生”等,在李朝时代,男女有别,为了让女性避开与男性医生的接触,专门培养了“医女”,从事诊脉、针灸、助产等医疗工作,但她们的身份属于“贱民”。宫女是在皇宫内提供各种服侍。妓生分为三等,其中高级妓生是为皇宫内提供歌舞的妓艺,下等妓生为平民提供性服务的娼妓。与此同时也出现了女性参与经济活动的现象。根据书中记载,很多妇女在家中承担抚养包括丈夫的全部生计,一位郭氏夫人每天通过自己辛苦纺织的棉布和丝绸养家糊口,精打细算把节省和积蓄的钱向附近的邻家放贷,用放贷的收入填补家庭的生计,受到周围的好评。[2](p123)

朝鲜半岛的女性在出嫁之前有自己活动的自由,也有继承家产的权利。出嫁之后,在承担大量家务劳动的同时,对家庭生活和家庭生计有很高的发言权。而且在家庭之外也有像“医女”之类的职业女性,还有以各种方式通过市场进行商品交易或金钱信贷活动的女性。可以看出,李朝时代虽然把儒教的理念作为国家运营和管理的基本原理,用儒教的礼法规范女性的行为,但是“三从四德”并没有成为朝鲜女性的行为规范。在与韩国的社会学界人士交流时,听到一个词“かも”,是指那些对依靠妻子劳动和收入生活的丈夫。他们说在朝鲜历史上这种现象很多。

(三)日本:女性几乎享有和男性同样的权利。

日本家族姓氏的传承不是基于父系血缘,长女和长子具有同样的继承家业、家产、姓氏的权利。从镰仓时代(公元1185年)开始一直到二战结束都是长子继承制,如果没有儿子,长女以入赘改姓的条件招婿,婚后长女和长子以同样的责任和义务,继承家业和家族的姓氏。日本不是大家族制度,次子、三子、四子无论如何聪明优秀,长大成人结婚后必须离开家庭,成立自己的小家庭,形成了日本独特的村落共同体机制。村里每年都要举行各种祭祀活动,但很少有祭祖,大多是祭神和与农业生产有关的祭祀活动。在这些活动中,不分男女老幼都有资格参加,宴会也是男女同席,作为按年龄顺序,长者做上座。日本是岛国,自然灾害多发,在民间信仰中能够驾驭山川河海的各种神灵中,很多都是女神。女性不仅在家庭中,在村落的政治活动中也有和男性同样的参与权利,在村落共同体以及其他层次可以说是男女共同参与的政治体制。[3](p49)但是随着遣唐使(公元7世纪到9世纪)从中国带回来儒教的思想,以男性为中心的律令政治不断向基层社会渗透,在行使政治权利的祭祀活动中排除了女性的参与。但是由于日本长期的民间信仰认为女性具有借助神灵的力量统帅集团的能力,在12世纪的镰仓时代,女性的领地头领(日语女地头)不在少数,到了17世纪的江户时代,还有一些女性村长。日本的村长选举是一家一票,1830年(天保元年)年上久屋村(群马县沼田市)在选举村长时,共投票54票,白票17张,被选的人有10人,其中女性3人,共得6票。可以看出日本的女性作为家族的代表和男性有同样的机会参与政治活动。[3](p53-55)

表1 19世纪以前东亚三国女性的权利和社会参与的状态

表1概述了中国、日本、朝鲜女性的权利和社会参与的状态。作为儒教文化圈中核的中国,以“皇权、父权、夫权”为中心的“三纲五常”把“忠、孝”作为核心价值,女性的唯一角色就是承担家庭人口繁衍的生育工具,其他的权利全部被剥夺。位于儒教文化圈的次中核的朝鲜女性还享有家产的继承权,夫妇别性的权利和从事职业的可能。位于儒家文化圈周边的日本,女性几乎享有和男性同样的权利。

三、东亚三国女性的权利和社会参与状态的解读

如何解读表1中东亚三国女性的权利和社会参与状态的不同,笔者尝试用两种变量来分析:一是家庭的规模和家长集权;二是儒教为核心的社会系统的机制。

(一)家族的规模和家长集权的差异。

中国是父系同族大家族制度,在没有特殊情况下大约是60年才分一次家,具有生产、生活、经营、教育、福利等多种功能。中国的大家族的规模根据不同地区,家庭财产、势力、延续世代的不同差别很大,人多的有近4000人的大家族,①中国第一家族之称的义门陈氏。该家族一共有近四千人,前后历经十五代,三百多年都一直生活在一起,堪称中国宗族的模范。该家族的祖先在江西德安,家族的所有人都在这个地方生活。在进入近代社会的20世纪初,100人以上的大家族在中国很多,中原和南方的很多村子就是一个大家族。很多大家族都有家法和家规,无论在决策过程、资源分配、发言权利、机会获得等各个方面都是绝对的秩序分明。首先是男女之别,其次是长幼之差,还有嫡庶之分。在发言权利和决策过程中,虽然儿子、长子、嫡出具有一定的权利可以参与,但是最后的决定权是掌握在家长的手中,家长不仅有分配资源的权力,还有决定女儿婚嫁的权力。

李朝时代的朝鲜也是父系同族的大家族制度,与中国的大家族有很多相似之处。对外,朝廷赋予家长统帅和管理所有家庭的权力和义务,官厅对个人的管理和契约都通过家长实施,民间的各种契约也都需要家长的签字。在家庭内部,家长负责对祖先的祭祀,对家庭成员的抚养,对家庭成员的教育、管理,以及对家庭生产的经营。有关李朝时代的家族规模没有找到确实的统计记录,但可以推测,根据家庭不同的阶层和财产,两班阶层的家长制度具有典型的代表性,因为在1858年两班的人口已经达到总人口的48.6%。②详见网址https://suimuan2.blog.ss-blog.jp/2015-04-12-004。

日本是单系家族制度,明治维新以前,日本施行“士农工商”等级分明的封建身份制度。在历史上只有贵族和武士阶层才有姓氏,其他的阶层都成为平民,平民没有姓氏。明治政府废除了身份制度,赋予所有的人以国民身份。直到明治8年(1875年)2月13日,明治政府颁布《平民苗字必称义务令》,要求所有国民都要有自己的姓氏,建立了户籍制度。有关家庭的财产,从镰仓时代(1185年)开始一直到二战结束都是长子继承制,武士阶层如果没有儿子,长女以入赘改姓的条件招婿,婚后长女和长子以同样的责任和义务,继承家业和家族的姓氏。日本不是大家族制度,次子、三子、四子长大成人结婚后必须离开家庭,成立自己的小家庭。单系的家庭制度,影响了家族的规模,即便是四世同堂人口最多也不过十几人。

家长的权力与家族的人口规模的生产能力密切相关,中国和朝鲜的父系大家族由于人口规模、生产和经营的规模都比较大,家长被赋予绝对的权利。但是日本由于是直系家族,家长的权利被局限在直系的家庭之内,对于结婚后的儿子旁系没有直接的支配权利,因此并没有形成家长的绝对权威。家庭作为参与村落共同体的单位,形成了日本独特的村落共同体的经营机制,为女性的社会参与提供了空间和可能。

(二)以儒教为核心的社会系统的机制差异。

在中国,儒家思想起源于2000年前春秋时代的农耕稻作的中国,是百家争鸣的时代,而到了前汉时代(公元前206—公元8年),汉武帝推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方针,作为学术观点的儒学变成了作为思想观点的儒教,被作为皇权统治国家的核心思想。儒教的思想核心是“三纲五常”,教育民众树立对皇帝“忠”、对父母“孝”、对丈夫“顺”的价值观,用“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三纲伦理维护社会秩序,用“仁义礼智信”的五常规范人的社会行为。儒教由于受到中国古代历代封建统治者推崇,不仅成为中国社会的主流思想和价值观,更重要的是与科举制度、官僚制度、大家族制度相互作用,形成了以儒教为核心的社会系统的机制。中国从秦朝开始取消了封建诸侯制度,建立了中央集权制度。隋朝以后科举考试作为不拘一格降人才的制度削弱了贵族对国家管理的参与,为官僚体制输送了大量的人才,为自上而下的皇权统治提供了坚实的行政管理体制,科举制度跨越不同的朝代延续了1300多年,一直到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废除。科举制度的考试虽然没有考试资格的限制,但要通过科举考试需要长时间的教育投资。这一制度引导大家族在家庭内部通过家长的集权,对有希望的男儿进行倾斜性投资教育,期待通过科举考试的男儿进入官僚系统,不仅为大家族光宗耀祖,也会为作为经济实体的大家族带来实际利益。以儒教为核心的社会系统的机制,在社会的各个领域、各个层次建立了集权与服从,通过倾斜提高效率的支撑体系。

到了宋代朱子(朱熹),宋儒理学更加系统化,成为维护国家统治和社会秩序的正统思想。“未嫁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妇德、妇言、妇容、妇功,“贤妻良母,三从四德”从抽象的道德要求演变为对女性明确的行为规范:第一,女子必须柔顺,服从男子,曲不可争,直不可讼,不许干涉外事。第二,丈夫死时,无论有饭吃还是无饭吃,都要守节,守到饿死也不能失节;第三,男子有休妻的自由,为博得男子欢心而不被遗弃,妇女的一切言行举止、服饰装扮都要以男子好恶为准。第四,处女的贞操是极其重要的,贞操是女子第一生命,如贞操与性命不能两全时,唯舍命而保住贞操。夫死守节已成为妇女应尽的义务,并且这种观念深为妇女所崇尚,已成为下意识的一种俗规了,①详见网址https://suimuan2.blog.ss-blog.jp/2015-04-12-004。成为以儒教为核心的社会系统的价值体系。

在朝鲜,从5世纪开始,汉字进入朝鲜半岛,儒教几乎成为朝鲜半岛的主流思想。到了李朝,也称朝鲜王朝(公元1392—1897年),朝鲜开始导入科举式的儒生制度。开始用儒教的思想对民众进行教化。朝廷把儒教的理念作为国家运营和管理的基本原理,在民众的生活中导入儒教的礼法,在现实生活中具体实现儒教的理念和秩序。成宗三年(公元1472年)礼曹(有关礼仪,外交的官厅)提出要对在山间设宴喝酒,酒醉后行为失衡的女性进行问罪。[2](p169)在《朝鲜王朝实录》有很多朝廷对规制女性行为的条款,禁止未婚女性去寺庙,对违反者没收同席僧侣的职帖,①朝廷颁发给僧侣的身份证明书。严重者对女性行杖80回。不仅如此,官僚还通过对家长的惩罚强化对女性的教化。结果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女性违反了禁制后,家长受罚,女性本人避免了直接受到国家的惩罚。[2](p174-175)

朝鲜虽然从李朝时代开始导入科举式儒生制度和官僚制度,但由于长期存在的两班、中人、常人、贱人的封建身份制度,所谓文班和武班作为世袭贵族阶层一直垄断高级官职和高级官僚的位置。儒生制度的导入只是为两班贵族阶层晋升高级职位提供了更有效的途径,而对其他阶层并没有产生太大的影响,也没有改变皇权与贵族,贵族与其他阶层的社会结构。皇权试图导入儒教对民众进行教化,通过对女性的限制首先在家庭内部实现儒教的“集权与服从”的支撑体系。但是由于历史上长期延续女性在家庭经济生活的重要角色和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参与,“三从四德”并没有被朝鲜女性内化为行为准则。文化与价值观的滞后阻碍了李朝试图建立以儒教为核心的社会系统机制的形成。

位于儒教文化圈周边的日本,虽然在公元630年向唐朝派遣了遣唐使,回国后导入了汉字和儒教思想,但是既没有导入科举制度,也没有建立支持天皇权力的官僚制度。明治维新以前,日本长期实行封建式分权政治结构,而且自上而下一直渗透到普通农村百姓的家庭中。上层是天皇与幕府之间的分权;中层是幕府与各藩的分权;基层是家庭中长子与其他儿子的分权。分权结构不仅只出现在政治领域,在经济上也是相互独立,社会流动基本封闭。从镰仓时代到江户时代约400年期间,日本施行士、农、工、商的世袭性等级身份制度。这种制度不仅划分了身份上的区别,对职业和居住区域也完全分离,相互之间不是上下级的命令与服从,而是通过契约相互作用。日本的“士”不是中国的儒士,而是将军家臣的武士,“工”是指工匠和手工作坊,“商”是商人。将军或大名住在城堡内,他们的武士们住在外围的“城下町”,工与商住在市井的“町内”。农民则住在农村,称为村。大名是各藩的统治者,在各自的领地有通过合意制定的税收制度。但町内的各种事务由町内成员决定,村内的事务有村民决定,大名不能随便干涉。

在教育方面,士、农、工、商保持各自不同的价值观教育和知识教育。武士家庭的孩子从小学习汉文和儒教的忠孝思想,培养武士对主君忠诚的价值观;农民孩子的教育主要由村里的寺宇承担,称为“寺子屋”,在知识教育方面以基础的识字和算盘教育为主,同时用佛教的自利和利他的思想培养农民的价值观。工匠除了基础的识字和算盘教育以外通过徒弟制度进行手艺传承。商人是较晚出现的阶层,在大阪附近经济活动比较活跃地区,“近江商人”创立了“有利三方”商业伦理——“有利卖方,有利买方,有利社会”。强调商人不能只为了谋求卖方的利益,必须让买方从内心深处感到满意,并通过商业活动促进当地社会的发展。因此可以看出,日本导入了汉字和儒教的思想,但没有尝试建立以儒教为核心的社会系统,一直保持封建式分权政治结构直到明治维新。封建式分权政治结构构筑了日本各个层次封闭的社会系统,形成了内部人才市场的机制,给女性提供了社会参与的空间和可能。

结语

通过上述的比较,可以看出在文章开头提到的2018年世界经济论坛针对149个国家发表的“性别差别指数”的排名榜上,中国第103位,日本第110位,韩国第115位。女性地位低下与女性受教育水准之间的不平衡状态,是因为以儒教为核心的社会系统的机制作用的强弱程度影响了女性的角色与社会参与。处于儒教文化圈中核的中国,儒教为核心的社会系统的机制得以充分发挥,女性权利全部被剥夺,女性的角色只是为家庭繁衍后代的工具。处于次中心的朝鲜,虽然导入了儒生制度和科举制度,但原有的家族制度和家庭文化阻碍了以儒教为核心的社会系统机制的有效作用,女性在家庭经济生活的重要角色和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参与一直保留下来。处于儒教文化圈的日本,由于其原有的家庭制度和政治分权结构,虽然导入了儒家思想,但儒家思想只局限在武士阶层的思想和教养的层次,没有影响封建的分权式社会系统的机制。日本封闭式社会结构与内部人才市场的机制,不仅保留了女性在经济活动中的重要角色,也给女性提供了社会参与的空间和可能。

如果引用排名榜的方式,可以看出在19世纪以前,日本女性的权利和地位以及社会参与程度最高,其次是朝鲜,中国的女性最低。但是如果再次审视2018年“性别差别指数”的排名榜上,中国第103位,日本第110位,韩国第115位的结果,虽然东亚地区总体处于低位,但中国女性从最低跃为最高。下篇将通过社会系统分析的方法对19世纪后三个国家劳动市场在社会系统中的不同作用,分析女性角色与社会参与的变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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