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卖1.6万斤粮票的“周折”
2020-10-16
大概是从1979年开始,我常去武汉汉正街批发回一些针头线脑之类的小百货,然后再拿去湖南攸县的一些偏远山村里叫卖。别看这是小买卖,当时还得遮遮掩掩,轻则叫非法经商,重则为投机倒把。大帽子扣下来,顶挡不起。
衣兜里装着借来的两三百块钱,恨不得一个子儿掰开两瓣用。坐的是慢车、硬座,从株洲到武昌票价8.5元,全程大小七十几个站,每站必停,慢慢悠悠20多个小时才到达终点站。那时随便吃个馍和包子都可以填饱肚子,住宿在候车室或车站广场都可以解决,但有一样东西却是万万省不了,那就是粮票。当时,去饭馆就餐、去商店买任何粮食制品,没有粮票,有钱也白搭。
城镇户籍的,要想得到粮票,可拿粮本去粮站领取,领多少,从粮本里扣除定量指标即可。农村户籍的就困难多了,要生产大队出具介绍信,经公社审批,其间会被刨根问底,换多少,做什么用,无盲流和倒卖之嫌,才会被盖上大印。
我因为常出门,所以经常求人换粮票。有个姨表姐,在416地质勘探队(驻地在湖南攸县菜花坪)当工人,是城镇户口,因此我常常背着米去她家换粮票。有时,她也白给我三五斤。
一次,我背着半石棉袋谷子,走向15里路外的拓桑渡粮站。粮站的职工看完介绍信,称了稻谷,接着问:“油呢?”原来,1斤粮票里面还含有一钱的食油指标。第二天,我提上油再去,换回了20斤全国通用粮票。
1984年,我有了一本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来到攸县网岭,租了两间临街的小房子,名正言顺地开始做生意。那时我常去武汉皮鞋四厂采购那种价格便宜、外表粗糙但结实耐穿的皮鞋。这时的武汉,吃饭和买食品可以不用粮票,而是用钱代替,该收1斤粮票的食物,加收3角钱。这个价钱有点高,比方半斤米的白饭,交粮票只收1角钱,不用粮票则要2.5角。
一次,偶然路过汉口粮食市场,里面全是卖各种粮食、豆类的摊子。粮摊上摆着许多用皮筋箍扎着的小把粮票,在公开或半公开地兜售。以粮票面额和种类论价:武汉市粮票每斤6分钱、湖北省粮票每斤8分钱、全国通用粮食每斤1角钱。全国各省市的粮票都有,价格不等。面额最大的伍斤。最小的半两,即25克,外加两分钱,可买一个拇指大的煎饺。面额还有更低的:1960年,南京市粮食局发行的一钱面额粮票,只有5克。名称是:南京市粮食局流动购粮凭证。
这以后,我老买武汉市粮票,去买餐,还真很省钱。顺便也买些全国通用粮票回家买米。当时,我们全家都来到了网岭,没种田,一家6口都靠买米度日。这也合算:市场米价每斤2.8角至3角。而粮店的米价每斤才1.38角,再加1角的粮票,合计2.38角,且还可以买上每斤7.2角的茶油。
每逢集日,黄丰桥都有几个少妇来网岭买米,贩回去再倒卖给煤炭窑上做工的。她们常在我的小店里喝茶、寄放米,见我从粮站买回米,挑着去市场卖,便劝道:你把粮票卖给我们,不省事多了吗?
各种各样的粮票
尝到了甜头,我的胆子越来越大,决定干一次大的。1986年夏,我拿着全部积蓄及借来的钱,辗转武汉、郑州、天津等地,历时12天,收集了1.6万多斤全国通用粮票。
从天津返程,下午7时许,前方就是湖北孝感站。列车查票,一个大个头乘警开路,后面跟着几个列车员,地毯式铺开。我只有一个小提包,应该没有携带危险品的嫌疑,不知咋地引起了大个头的怀疑。他见提包里是一扎扎齐刷刷的粮票,便把我带到乘警室,并根据我的供述,简单做了个笔录。这时已到孝感站了,他把我和这只小提包,转交给孝感车站派出所,当时,派出所只有两人在值班。两人叽咕了几句,便对我说:“你去找个旅社住下吧。明天来处理。”第二天上午走到派出所,昨日那两人不在。等到下午两点两人才来接班,一见我,就说:“你这事不归我们管,已移交车站工商所。就在这后面,你去吧。”结果在车站工商所被告知已转县工商局了。
案子落在县工商局市场股一个胖胖的女人手里。我又将对那个大个头乘警的交代重述了一遍。她做完笔录,眉头深深地皱了起来:“五千斤以上,万斤以下,属大案。你属特大案,若发生在早几年,轮不上我们处理,抓住了就关押,没有个七八年,你出不来。现在的处理办法有两种,一是给你开个罚没单,案子就了结了。二是转地区工商局处理。”
我吓得一身冷汗,忙诉苦衷:家里上有老,下有小,这是借着钱、几乎押下身家性命买来的。
她脸上露出丝丝怜悯:“我手上只有这点儿权力,那就转地区工商局吧。”
走出县工商局,我又换个旅店住下,心里七上八下,到处打听孝感地区工商局的地址。
那年,孝感还没建市,孝感地区机构就设立在孝感县城里。市工商局离县工商局,不到一里路。
已是来孝感的第四天了,吃罢早饭,我壮着胆子走向地区工商局。
当时的孝感地区工商局很简陋,也就是一栋较大的砖木结构的普通民房。人有点拥挤,木质楼梯被上上下下的人踩得嘭嘭响。办事的速度快,只听我说了两句,他们就答复:“10天内,你拿着县以上工商部门的证明,来听候处理。”
我一听,到哪去弄县以上工商部门的证明呢?我的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中,连一个做生产队长的人都没有。回家后,我把所有认识的人都摸排了一遍,也没找到能求助的人。
网岭工商所卢所长和倪副所长,常在下午下班后来我小店闲坐。工商所就租住在我对面几间民房里,只有几十步远。他们对我的事不可能一无所知,只不过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虽然他俩待我好,现在东窗事发,要他们赌上饭碗,去说瞎话、作伪证,是万万不可以的。
快到10天的时限,突然出现转机,网岭工商所的倪副所长,升任莲塘㘭工商所所长。他没在网岭工作,倒可以避免些嫌涉。恰好我当时是莲塘㘭户籍,便找到他。他很爽快地给我出具了一份证明。再拿去县工商局,经过一番周折,县工商局在材料纸下端的空白处写上:情况属实。
所谓的“周折”,绝非请客送礼,只不过费了一番唇舌。回想起来,那时从孝感到攸县,我找过那么多人,几乎没散过一支烟。
孝感地区工商局看了攸县工商局盖有的大印后,决定将案件移交原籍处理。
当时邮寄粮票有规定:每次限寄100斤。他们当即叫来几个人,围着一张大桌子,数的数,装的装,将1.6万多斤粮票分装在160多个信封里,用普通挂号信寄往攸县工商局。普通挂号信邮资两角,叫我交了33元邮费,回家等候处理。
10天后,我到县工商局交纳了300元罚款,领回了那一堆信封。
此后,我见着粮票就后怕,不再染指。紧接着,粮票也很快失去了它原有的价值。 自1955年发行第一套粮票,至1993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通知》,粮票随即退出了占据38年的历史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