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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专业音乐类课程教学评价方法改革研究

2020-10-12聂翔

散文百家·下旬刊 2020年7期
关键词:培养目标教学质量考核

聂翔

学前教育专业培养的学生,需要具备一定的音乐专业素养,和学前儿童音乐能力的生理发展特点,掌握学前儿童学习音乐的心理特点,对于学生来说,她们所要掌握的教育教学能力并不是在学校时学到的大量音乐理论知识,也不只是能够熟练演唱、演奏和舞出很多大篇幅的声乐作品和钢琴作品冀舞蹈作品。而是需要学生将他们所学的音乐理论知识和专业素质水平转化为学前儿童能够接受的音乐知识和能够掌握的音乐培养能力。所以在音乐实践类课程的考评方式,我们应该需要体现一下两个方面内容:学生音乐能力的评价;学生转化为教育教学能力的音乐培育能力。这样才能达到我们的培养目标,即学生的职业岗位能力。

以弹唱课程为例,教学评价采用多元化考评方式,过程考核与终结考核相结合;校内评价与行业评价相结合,依据培养目标以及课程标准,结合线上线下混合模式的教学过程,教学评价结果由线下评定、线上评定、行业评定三部分组成。

总分=过程性考核(线下30%+线上20%)+终结性考核(校內20%+行业30%)。

过程性考核:包括素质目标评价、知识目标评价和能力目标评价三项指标项目并对应相应分值;线下考核按学生每个学习环节的实践情况以及学风情况评定;线上考核以平台统计为依据,主要考查微课学习情况、线上作业完成情况、师生课堂互动情况、个人优秀作品展示情况。

例如:线下的30%中,素质目标评价指标项中能较好完成资料搜集、模拟实训,在合作中发挥主要作用即可以达到(86-100分);而知识目标评价指标达到熟练、准确运用基础知识,较好地完成伴奏设计者可打到(80-100分);能力目标评价部分,能自主探究,除完成指定任务外,还能将知识拓展到相关领域的才可以得(90-100分)其他项目指标,诸如,积极参与资料搜集、模拟实训,在合作中发挥一定作用等则会酌情降低分值进行评价,但不参与小组合作,不承担小组任务、不能完成指定任务的会在60分以下。而线上的20%考核方式,则包括课前任务中微课学习情况(0-30分);作业完成次数(0-30分);每被评选一次优秀+1分,20分封顶每被评选一次优秀+2分,20分封顶等几个部分。

终结性考核:分校内和行业两方面分别设立评价标准对应不同分值;同时分层设置考核项目,校内评价主要考查学生对知识和技能的掌握运用情况;行业评价主要考查学生将知识与幼儿园工作结合的情况。

例如:校内评价标准(占20%)

伴奏编配合理,和声色彩丰富,能灵活运用伴奏音型,歌唱声音洪亮,弹唱配合默契(90-100分);

伴奏编配合理,和声使用准确,歌唱声音一般,弹唱配合较默契(76-89分);

伴奏编配基本正确,和声与音型运用基本合理,能完成弹与唱的配合(60-75分);

伴奏编配不合理,或歌唱声音小,或伴奏不流畅(60分以下)。

行业评价标准(占30%)

能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完成幼儿园音乐活动的设计及组织、实施(90-100分);

能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完成幼儿园音乐活动的组织实施(80-89分);

能运用正、副三和弦及较为丰富的伴奏形式,独立完成幼儿园音乐活动中的歌曲伴奏及弹唱(70-79分);

仅能用正三和弦、基本伴奏音型自弹自唱(60-69分);

不能为歌曲设计伴奏或不能完成自弹自唱(60分以下)。

当然学前教育音乐类课程教学评价方法的改革不仅仅体现在教学评价这一部分,应该是全方位,体系化的,通过完善学校音乐类课程教学评价体系,通过完善教学评价方法。目前教学评价有任课教师课堂监控---平时成绩评定 ,期中考试成绩评定,期末考试成绩评定;结合目前在执行实施的督导、同行、学生三种教学评价方式,但对照国家专业认证要求不难发现,我们的教学评价存在的不足:课程设置的修改评价欠缺利益相关方的评价;在质量保障中欠缺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内部监控没能形成定期对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实施监控与评价;外部评价欠缺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和第三方参与的社会评价机制,及对培养目标的达成度进行定期评价;在持续改进环节欠缺定期对校内外的评价结果进行综合分析。

因此,提升教学管理,改革完善教学评价体系仍需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完善教学评价体系中的教学督导和督导评价;建立内部质量监控,在各教学环节进行质量监控评价;建立外部质量评价机制,实施教学质量评价;完善教学评价体系中的学生评价;组织好学生代表评教座谈会;定期对校内外的评价结果进行综合分析。

课题组成员通过调查问卷或访谈,采取实证研究法,应对课堂教学质量进行实践教学考核,采集教学质量方法改革前后的课堂教学质量学生成绩数据进行比对,得出有据可查的教学质量提高数据,来说明改革教学评价方式所能够达到的教学质量的提高和培养目标的达成。目前已形成较为完整的教学评价体系,形成学前教育音乐教学评价新模式,即:学校教学督导组评价---系级教学督导组评价(包括用人单位和一线专家)---同行评价----学生评价组成的评价团队,这四个层面组成的教学评价结构,通过一系列配套制度的教学评价模式的形成,促进教学内容的优化、教学环节的完善、教学手段的丰富,最终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完成培养目标的达成度,为推进音乐类课程改革迈出关键一步。

参考文献:

[1]崔飞.音乐教学评价方法的改革探究[D].徐州师范大学.2104.

[2]蒋莉.浅谈学前教育专业教学评价改革成效[D].大连女子职业中专.2016.

[3]白英.学前教育专业音乐类课程教学评价的理念与方法[D].陕西学前师范学院.2015.

[4]陈昭昭.美国幼儿教师教育质量保障模式研究[D].福建师范大学.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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