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类标识语翻译中的互文性分析
2020-10-09王文方王雪芹
王文方 王雪芹
摘 要 自从朱莉娅克里斯蒂瓦提出互文性这个概念,互文性理论无论是在文学领域,还是在翻译领域己经成为一个热门的话题,它为解释文本和翻译提供了新的思路。本文试图通过“禁止”类标识语汉英翻译具体事例,从外互文性和内互文性两个方面来探标识语翻译材料中的互文现象及其翻译的方法,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关键词 “禁止”类标识语 翻译 互文性
中图分类号:H315文献标识码:A
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各国之间交往日益增多,社会各界对英语的需求日益增长,通行的国际交流语言在我国就是英语了,使用英语的范围也日益广泛,在城市的公共设施、公共场所、旅游景点、旅游设施等等中,中英双语标识语的呈现也越来越多。
1互文性理论
“互文性”这一概念及其理论是由法国符号学家Julia Kristeva在《符号学》一书中提出的。她指出,“每一个文本都是用马赛克般的引文拼嵌起来的,每一个文本都是对其他文本的吸收和转化。”后来又有一些文学理论家补充了互文性理论,丰富了本理论的概念内涵,并对其进行阐释。罗兰·巴尔特认为:任何一个文本都是一个互文本,其它文本程度不等地以多少可以辨认的形式——先前的和环绕(文本)的文化的文本形式——存在于这一文本之中。美国批评家哈罗德·布鲁姆认为“不存在文本,只有文本之间的关系。”著名的叙事学家杰拉尔德·普林斯在其《叙事学词典》中对互文性下了一个通俗易懂的定义:一个确定的文本与它所引用、改写、吸收、扩展、或在总体上加以改造的其它文本之间的关系,由此可见,文本之间是没有边界的,不存在封闭的文本。各个文本都是开放式的,每一个文本都是其他文本的折射。概括起来互文性理论可以分为4类:狭义互文性和广义互文性、外互文性和内互文性、宏观互文性和微观互文性、消极互文性和积极互文性。
2“禁止”类标识语翻译现状
标识语,又名揭示语、公示语,是一种在公共场所,公开和面对公众的,以达到某种交际目的的特殊文体和图标。“禁止”类标识语就是不允许或制止人们打算要做的某个动作的提示语。
2.1“禁止”类标识语的特点
汉语里“禁止”就是“不许可”的意思,表示类似意思的字词还有“不”,“勿”,“止”,“免”,“莫”等。这类标识语的最基本功能是禁止和限制,即它们直接将规定和信息传达给受示人,警告或说服他们不要做某些事情,以规范自己行为,维护社会治安。
因此,所有的“禁止”类标示语都属于动态类标识语,它们大多数发挥指令性作用,其中的一些还发挥了限制性作用。“禁止”类标示语传递直接规则与强制信息,来指导人们的行为符合公众利益,具有十分明显的强制效果。因此,这类标示语多用来传达强制性命令,其汉语特点是句型简单、结构凝练,且常用祈使句,用词简约,以否定意义的词语为主,此类标示语具有很强的视觉效应,具有可行性很强的感染功能和“收言后之力”的特点。
2.2“禁止”类标识语的翻译现状
很多人认为“禁止”类标识语的翻译是最简单的,可根据汉语的句型结构特点,在翻译时,直接译成英语的否定祈使结构“Dont或No的句型”即可。因此,对“禁止”类标识语翻译的研究,成果较少。从目前的研究成果来看,我国对“禁止”类标识语翻译的研究主要体现在一下二个方面:(1)通过实例举例,对“禁止”类标识语翻译错误进行分析,如刘白玉教授的《禁止类公示语汉英翻译错例分析》;(2)对“禁止”类标识语翻译方法、技巧或策略的进行探讨,如曾丽苏教授的《略论指令性“禁止类”公示语及其语用翻译策略》;石冠辉先生《禁止性或否定意义公示语及其汉英翻译》。
3“禁止”类标识语翻译中的互文性研究
与其他体裁的文本翻译相比较而言,“禁止”类标识语翻译中互文性理论体现得更加明确。因为,无论英语标识语还是汉语标识语,它们的功能是一致的,其目的也是相同的,都发挥了指令性和限制性作用。尽管互文性理论分类繁杂,但从我们所收集的郑州市“禁止”类标识语翻译中的互文因素看,内互文性和外互文性尤为鲜明。
内互文性是指同一文本内部各种要素的关系;外互文性是指不同文本间的参照关系,在这种互文参照中融进了文化内涵与知识结构。
3.1内互文性方面
3.1.1语境互文
作为一种交际手段,汉英“禁止”类标识语出现公众视野当中,目的都是把必要的信息传递给公众,在功能表达上,都有警示的作用。如:“小心落水”和“小心滑倒”,从两个标识语出现的语境看,我们很容易明白他们是两个警示标志,提醒人们要小心,“不要掉入水中”和 “不要滑倒”,语气相对缓和,所以英文可译为Caution--Deep Water和Mind your Step。而实际标识语牌子上译为Fall into water carefully和Slip and fall down carefully,汉语意为“小心翼翼落入水中”和“小心地滑动并倒下”,显然这样译文与语境大相径庭,没有达到提醒和警示的功能。
3.1.2表达方式互文
从内互文性理论方面来看,在语言方面已存在大量程式化固定结构和约定俗成习惯表达的“禁止”类标识语翻译实例,即互文性文本供我们参考和借鉴。吕和发教授也曾说:“英语公示语具有严格的规范性、标准性和沿袭性,因此进行公示语的汉英翻译必须在汉英两种文化中对相同使用场合的具有相同功能的公示语进行一对一的汉英对译。”因此,“禁止”类标识语翻译可按照英语程式化固定结构和约定俗成习惯表达,采用仿译和借用的方法。如:
(1)表示“严禁/禁止做某事”,可引用英文“No+n.或No+V-ing”的形式,也可以用“Forbid+V-ing”之類的含有否定意义的词汇。这类句型,多用于“坚决禁止类”标识语,语气强硬,直接、简单、引人入目,其目的就是达到强制的效果,不会给受示者留有其他选择的余地。例如:
禁止拍照 No PHOTOGRAPHS
禁止游泳、滑冰 No swimming!No skating!
3.2外互文性方面
两种语言具有不同文本间的参照关系,两种语言体系在文化内涵和知识结构中都融进渗透着互文性关系。
3.2.1知识结构互文
一般情况下,西方人说话的语气比较委婉、含蓄,而汉语的表达语气时常具有很强的权威性。所以,在翻译“禁止”类标识语时,要充分考虑外国人对这些标识语的对等接受度。在西方国家,强加性、命令性的“禁止”类标识语是不受欢迎的,即便在表达禁止概念时也尽量采用知识结构中较为柔和的语气,或者从正面角度表达某种反面的含义。如:
非相關人员禁止入内 Authorized personnel only
禁止喧哗 Quiet Please/KEEP SLIENCE!
工业风扇,请勿靠近 INDUSTRIAL FANS PLEASE KEEP AWAY
3.2.2文化内涵互文性
在中国文化中,我们习惯于矫情性语言,认为诗情画意是标识语语言风格,所以“禁止”类标识语也随之花哨起来,如“青草依依,踏之何忍”,“脚下留情,春意更浓”,“依绿青草,踏之何忍”等等。这些汉语“禁止”类标识语都用了拟人的手法,对仗工整,韵味十足,实则不然,因为这与西方人文化不同,很容易引起外籍人士的反感。我们不妨根据文化内涵,译为“Keep off the grass!”,更符合西方人的语言表达,直接、简明,一目了然。
4结语
总之,“禁止”类标识语的翻译任重而道远,为译出高质量的标识语译文,译者必须置身于源语与译语的巨大互文网络语言当中,灵活运用两种语言的内互文和外互文因素,充分考虑不同文化背景的差异和语言表达的复杂性,从而达到对原语原文的理解,进行转化、吸收、改写,再创造出符合英语表达习惯的表达译文。
作者简介:王文方(1998-),男,汉,河南省驻马店人,黄河科技学院外国语学院学生,商务英语专业;王雪芹(1971-),女,汉,河北石家庄人,文学博士,黄河科技学院外国语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和翻译研究。
参考文献
[1] 程锡麟.互文性理论概述[J].外国语,1996(01):74-76.
[2] 罗选民,黎土旺.关于公示语翻译的几点思考[J].中国翻译,2006(04):6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