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测机构规范样品唯一性标识的方法探讨
2020-10-09柳倩孔娜邵琦
柳倩 孔娜 邵琦
摘 要 保持样品的唯一性标识能够很好地保证实验室检验检测过程的可溯源性,在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运行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不过,在实验室运行过程中会遇到诸如抽检分离、初始样品被分割成多种规格细分样品、同一样品由多人检测不同项目等特殊情况,在这些情况下如何保证样品的唯一性标识,尚没有较为统一有效的方法。本文就检验检测机构如何在这些特殊情况下规范样品唯一性标识,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 样品;唯一性标识;抽检分离
引言
检验检测机构的运行流程大同小异,对样品来说,不外乎运输、接收、发放、标识、流转、保留及处理等过程。在这些过程中,对样品进行唯一性标识是防止混淆和误用,明确样品状态及完善可追溯性的好方法,更是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在对外出具报告时凸显公正性的必要条件。在实际运行中,我们会遇到许多特殊情况下样品的唯一性标识不便开展的难题,现就下面三种情况下如何规范样品的唯一性标识进行探讨。
1抽检分离的情况
为提高监督抽查的有效性与公平性,许多领域和地区都将抽检分离的方式作为首选。的确,抽检分离将检验人员与受检企业分离开来,极大地减少了人为因素对检验检测结果的干扰。当前,抽检分离主要可以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抽样机构与检验机构是两个独立机构,检验机构的接样人按照相关规定和准则进行检验能力评审与样品验收,并以类似于委托送样的方式将样品重新编号、流转;另一种是抽样人员和检验人员来自同一个检验检测机构,但是人员之间相互独立作业,检验能力评审将于抽样前进行,而抽样得到的样品经不担任抽样和检验的其他人员进行验收,接样人重新编号、流转。
实验室业务窗口在接收样品时,必须进行检验能力评审,检查样品的数量、规格、外观情况等是否符合要求。如果符合要求,那么就要进行样品登记、编号,开始检验检测等工作。
检验检测机构应有样品的标识系统,并在检验检测整个期间保留该标识[1]。抽样得到的样品一旦进行了重新编号并在实验室中开始流轉,那么其接收时被赋予的样品编号将作为首要分辨方式予以区分。为增强分辨能力,样品标识卡上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增加标识规格、外观、数量等信息,如果条件允许的话,可以将收样单上的样品信息以条形码或二维码的方式进行存储并在样品标识卡标识以便读取。但是,抽样单号以及被抽样单位的信息在样品标识卡上要进行隐藏。如此,在很大程度上能够避免检验人员与被抽样企业有接触,免受干扰。
要实现抽检分离,需要有人员专门负责样品抽样时的唯一性标识与检测阶段的唯一性标识的衔接与转换,各检验检测机构的综合业务室可以负责该工作,具体工作:进行接收样品时样品状态的确认以及对受检样品的编号,还有完成出具报告前样品信息的核对以及在正式报告中对样品进行抽样编号的备注等,以完善样品的可追溯性。
2初始样品被分割成多种规格细分样品的情况
如果样品需要检测多种项目时,按照相关标准有些需要制备成多种规格的细分样品。如此,就需要对细分后的样品进行二级编号,才能进一步完善其可溯源性。以煤炭产品甲为例,如果想要检测收到基低位发热量项目,至少需要将初始样品制备成一份全水分样品乙(粒度为13mm或6mm)和一份分析样品丙(粒度为0.2mm)。那么,制备成的样品就需要在原来编号的基础上添加补充编号以作区分。
补充编号可按照各实验室自身的惯例进行规定。一般说来,有以下几种方式:
在原有样品编号的基础上,补充数字加以区分,比如补充-1,-2,-3……
在原有样品编号的基础上,补充字母加以区分,比如补充A,B,C……
如果兼有类别与数量的考量,还可以在原有样品编号的基础上,补充字母与数字的组合加以区分,比如补充A0~A9,B0~B9,C0~C9……
同理,若检验检测中要求同一批样品要细分成多个同样规格的样品时也可以如此编号,以作标记与区分。以此类推。
实验室应有清晰标识检测或校准物品的系统。物品在实验室负责的期间内应保留该标识。标识系统应确保物品在实物上、记录或其他文件中不被混淆。适当时,标识系统应包含一个物品或一组物品的细分和物品的传递[2]。
接样人员、制备人员和检验人员在样品流转过程中要谨慎对待各自负责的环节,对从上一环节得到的样品的状态进行确认,并将自身负责环节内样品编号和状态的变化记录清晰,以便查询。样品的唯一性标识,从来不是仅靠某个人单独成立的,靠的是科学严谨的流程安排和所有相关人员的认真负责,以及不断改进完善的工作机制实现的。
3同一样品由多人检测不同项目的情况
在实验室运行中,同一样品检测多种项目是常有的事。如果同一样品是由同一人进行所有项目的检测,相对来说,能较好地做好统筹协调,出现漏项的可能性比较小。但也有一些实验室,会出于提高效率或方便实验室管理的考量,一段时间内,安排给各检验人员所做的检验检测项目是其中固定的几项。如此,就会出现同一样品由多人负责检测不同项目的情况,这时就应该做好规划与识别,以避免出现漏项以及样品使用过量的现象。
首先,结合项目检测的特殊要求和实验室自身情况,对不同项目的检测顺序做出计划安排,需要优先检测的项目优先安排,需要保持状态统一性的多个项目要尽量安排在连续时间内集中完成检测,还需要将每个项目中取样的质量限值标记出来,以防止出现试验时样品基数不够的现象。由检验室负责人分派主检人,计划一般由主检人负责。
其次,计划制定后,主检人将样品编号、制定的检测项目计划、各项目取样质量限值、待检/已检标识以及其他信息在样品标识卡上标记出来。接下来就可以开始样品的检验检测。
再次,在实验室检验检测过程中要始终保持样品的唯一性标识,样品在不同检验人员中流转时通过样品标识卡来区分待检/已检和其他信息。
保持样品的唯一性标识和可溯源性是每个实验室在运行过程中都应做到的,每个实验室都有自己独特的方式。以上提到的方式能够较好地解决上述三种情况下规范样品的唯一性标识产生的难题。
参考文献
[1]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