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质灾害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探讨
2020-09-28杨超
杨 超
(广东省地质局第六地质大队,广东 江门 529040)
地质灾害一般指的是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沉降及地面塌陷等,诱发因素复杂,可根据有无人类活动影响分为自然地质灾害和人为地质灾害。前者是在大自然环境下由某种或某几种变化引起的,无人类活动干扰;后者主要指的是在人类活动干扰下,尤其是各类工程施工等使得原来稳定的地质体失稳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灾害[1]。地质灾害对人类生存安全及社会经济发展造成了严重的威胁和破坏,因此,加强地质灾害预警研究和应急管理体系是当前的两大热点。基于此,文章结合笔者自身工作经历,积极探讨广东省地质灾害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为制定更加完善的应急管理体系提供一些帮助。
1 广东省地质灾害现状
广东省位于东南沿海地区,是我国12个地质灾害严重省份之一,省内地质灾害具有点多面广的特点,严重威胁着广东省人民生命安全和阻碍了广东省社会经济的发展。截至2018年,广东省共排查出地质灾害隐患点5861处(以崩塌、滑坡为主),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总人口数可达27.71万人,潜在经济损失82.13亿元。其中,威胁1000人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多达45处,威胁100人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计433处,充分显示出了广东省地质灾害隐患点具有点多面广、危害严重的特点。从地区分布来看,地质灾害隐患遍及全省,粤东西北地区相对集中,其中梅州、河源、清远、韶关、茂名等地占比较大;从影响范围来看,大型及特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100人以上)达478处,以河源、梅州、肇庆、茂名、潮州等市分布居多;威胁100人以下的中小型地灾隐患点达5383处,占比超91.8%,说明全省以中小型地灾隐患点为主;从地灾隐患类型来看,以崩塌(3343处)、滑坡(2004处)为主(见图1),两者占比超过91.2%;从行业来看,多分布在村庄、城镇周围,其他行业分布相对较少(见表1)。
随着近年来全省各类基础项目的修建,如公路、铁路、桥梁、工业园、水利设施等,使得广东省的地质灾害呈现出多发、频发、灾情日趋严重的特征。
目前,广东省地质灾害应急管理体系方面存在较多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管理部门交叉、组织程度不高。表现在应急管理体系方面,职能部门的责任不明确,导致管理过于松散,很难形成高效率的地灾应急支撑体系。(2)统筹协调力度不大。主要表现在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与地灾应急管理系统之间的协调力度,包括政府部门的有效指导及管理部门对地勘单位的宏观组织等方面。(3)协调机制不健全。很多机构是平行机构化,难以形成一个强有力的龙头,加之全省的地质灾害应急管理体系研究起步晚,在实践过程中仍存在机制不健全的问题。(4)地勘单位提供技术支撑职责不明、途径受限。主体作用和快速反应尚未充分发挥。鉴于上述几点问题的普遍存在,导致广东省地质灾害应急支撑系统难以满足当前任务繁重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
表1 广东省地质灾害隐患点类型及分布行业情况表 单位:处
图1 广东省地质灾害隐患点类型占比示意图(单位:%)
因此,以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支撑技术力量为基础,充分发挥现有遍布全省地勘单位的专业优势,以“县为主体、市级指导、省级统筹”的原则共建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势在必行。
2 加强广东省地质灾害应急管理体系的建议
2.1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分工及沟通协作能力
针对当前存在的管理松散、组织程度不高、统筹协调力度不大、协调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建议广东省采取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为主、重在防治,省应急管理厅为辅、侧重救援的地灾应急协调指导机制,可明显提高不同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沟通能力,简化协作流程,提高应急效率[2]。同时,在新的合作体制下着重明确了不同部门的职责分工,如自然资源厅与应急管理厅共建高效的指挥中心,广东省地质局、广东省核工业地质局、广东省有色金属地质局等单位共同构建快速的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技术服务主体。此外,各市级、县(区)自然资源部门则根据地质灾害实际特点,以“就近快速保障”为基本原则,与当地或者临近地区的地勘单位等专业技术队伍合作,充分发挥专业技术队伍的优势,逐步实现地质灾害防治专业化、系统化和社会化。
2.2 加强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及防治中心应急能力
建议在以省自然资源厅与应急厅为主体的应急协调指导机制的基础上,充分依托广东省地质局下属的省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技术中心、全省11个地级市的地质灾害应急技术中心和广东省有色金属地质局以及广东省核工业地质局的技术力量,加强全省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及防治中心应急能力。
(1)成立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及防治专家队伍。建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与广东省地质局、广东省有色金属地质局、广东省核工业地质局、广东省煤炭地质局、核工业二九〇研究所、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广东总队等单位共同构建成广东省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及防治专家队伍,以专家队伍为主体负责指导广东省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及防治工作。
(2)建立预警监测和高效的信息通报机制。建议以广东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牵头建立指导全省地质灾害预警监测和高效的信息通报机制,可以在广东省地质局下属的省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技术中心、全省11个地级市的地质灾害应急技术中心、其他地级市负责提供地灾应急技术支撑单位中各指定1名信息报送员[3]。指定的信息报送员负责收集所属地勘单位开展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并按照一定的时间间隔将一段时间内的调查结果汇报至上级相关部门,如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巡查排查、预警预报、避险转移群众等信息,编发防治工作简报。
(3)细化实施方案。广东省地质灾害具有多发频发、灾情重大的演化趋势,随着全省行政机构体制的改革和重组,做好地质灾害应急管理预案,细化应急管理方案是提高应急效率的基础。在细化应急方案过程中不能简单照搬照抄,应按照不同地区地质灾害发生规律特点,结合该地区提供技术服务的地勘单位、科研院所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并送至上级相关部门进行审核检查,若存在应急管理漏洞甚至是错误,应及时沟通提交单位进行修改。
2.3 加快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建设
(1)以省市两级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系统为基础,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大数据平台,实现地质灾害防治“一张图”管理,建立地质灾害智能化监测预警系统,实现地质灾害实时在线智能化监控,同时建立地质灾害防治指挥会商系统,实现地质灾害防治可视化、一体化指挥功能。
(2)以现有地质灾害群防群测体系为基础,在做好网格化管理体系的基础上,健全群防群测雨前排查、雨中巡查和雨后复查的“三查”工作制度,配备简易监测工具和移动巡查终端,建成更加完善、覆盖全省隐患点和风险点的综合防治体系。
(3)对暂无条件实施工程治理或者避险搬迁的较大型地灾隐患点,采取专业监测措施,进行自动监测预警。
2.4 加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资金投入
加强地质灾害应急管理资金投入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1)完善资金保障与管理机制。广东省各地市级自然资源部门应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将当地地质灾害应急管理防治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范围内,进而保障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及防治工作经费,资金专款专用。(2)加大科研项目申报资金的投入。建议广东省各地勘单位可单独或者联合对口提供防治服务的自然资源部门,或者与国内知名高校、科研单位等针对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难点问题,提出科学、合理的研究方法和思路,并以此为基础编写地灾防治类项目立项申请书,申报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项目[4]。此外,各地勘单位可针对地域性的地质灾害问题进行研究项目的申报,主要在于探索区域性地质灾害典型的防治方法等方面[5]。
3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地质灾害问题是严重威胁人类生存安全和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之一,因此,加强地质灾害预警研究、应急管理体系探索以及防治方法研究是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灾害是常见的地质灾害,在当前技术条件下也是难以预警及防治的。因此,加强地质灾害应急管理体系十分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