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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体保护规划及生态建设研究

2020-09-26马雷闫淑柯

河南科技 2020年22期

马雷 闫淑柯

摘 要:以恩施州山体保护规划为例,通过山体景观资源评价分析、生态敏感性分析、用地适应性分析等技术手段研究恩施州山体保护规划以及山体开发利用,做到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建设开发与保护并重,促进城市功能合理化,实现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最优化和可持续发展,提高城市经济效益,构建山体分级明确、功能合理、生态建设与规划控制切实可行的城市山体保护体系。

关键词:山体保护;生态敏感性;山体景观评价

中图分类号:TU984.1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5168(2020)22-0145-03

Abstract: Taking the mountain protection planning of Enshi Prefecture as an example, the researcher studied the mountain protection planning and mountain development and utilization by means of mountain landscape resource evaluation analysis, ecological sensitivity analysis, land use adaptability analysis, and achieved the coordination of economic society and environment, construction development and protection. This can promote the rationalization of urban functions, realize the optimization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the social economic natural composite ecosystem, improve the economic benefits of the city, and build a mountain protection system with clear classification, reasonable function, and feasible ecological construction and planning control.

Keywords: mountain protection;ecological sensitivity;mountain landscape evaluation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提速和旅游产业的不断升温,恩施州城市建设的发展势头迅猛。为推进山体保护工作,保障人居环境,彰显山地城市特色,促进生态文明建设,通过山体资源景观评价分析、生态敏感性分析、用地适应性分析等技术手段研究恩施州山体保护规划以及山体开发利用,做到“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建设开发与保护”并重,促进城市功能合理化,实现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最优化和可持续发展,提高城市经济效益,构建山体分级明确、功能合理、生态建设与规划控制切实可行的城市山体保护体系[1]。

1 山体保护规划原则

1.1 坚持城市发展与生态资源保护协调统一的原则

恩施州的发展必须要建立在保持生态体系完整性的基础上,守住生态底线,合理确定山体、水体等生态资源保有总量,维持整体生态格局,合理选择城市建设用地,达到生态资源保护与城市发展的协调统一。实行集中保护与分散保护相结合,对于具有重要生态价值的山体,如珍稀物种保护地、水源保护地、公益林地、毗邻基本农田和湿地分布区的山体等,必须进行保护;对于水土流失和次生灾害易发的山体,必须进行保护;对于具有独特的自然和人文景观的山体,必须进行保护;对于特殊功用山体或建有永久性测量标志和难以迁建基础设施的山体,必须进行保护。

1.2 坚持城市功能、形态与山体保护、利用相结合的原则

中国传统城市空间主要以自然空间为构架,并由人工形体空间与自然山体、水域相配合,共同构成完整的城市空间构架。山体的保护和利用必须保持山体和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1.3 坚持山体保护与文化旅游资源综合利用相结合的原则

山体的保护不能只局限于简单的保护和控制,而要彰显地方历史、文化特色,挖掘山水旅游资源潜力,达到人文与自然共生、文物与山体共存、保护与利用并重、乐山与乐水共融。应在保护的前提下实现效益的最大化,即对于山高坡陡或远离居民区、区位条件差和开发价值低的山体,原则上应实施保护。

1.4 坚持整体控制与分类、分区保护相结合的原则

要在城市山体景观资源科学评价的基础上,对区域内山体景观资源进行科学评价和整体保护,合理确定需要保护的山体范围和总量,同时划定保护线,妥善处理好山体保护与城市发展的关系。根据山体不同特色、功能和特点划分为森林公园、城市公园、地质公园、旅游景区和近郊风景区五类;按照核心保护区、一般保护区相结合的原则保护州城中心城区山体。

2 山体景观资源评价

2.1 评价影响因子选择

評价影响因子分为自然景观因子和人文景观因子。

自然景观因子包括绝对高程、坡度、体量、欣赏价值、游憩价值、景观敏感度[2];人文景观因子包括历史遗迹遗址数量、人文价值[2]。

2.2 山体赋权重打分标准

山体赋权重打分标准为5分制赋值,每个因子分三个等级,分别赋值为1分、3分、5分。得分越高,保护价值越高;得分越低,开发利用价值越高。权重标准为:绝对高程0.2,坡度0.1,体量0.2,欣赏价值0.1,游憩价值0.1,景观敏感度0.1,历史遗迹遗址数量0.1,人文价值0.1。

2.3 综合评价标准(以3为基准)

总分为4~5分表示山体景观资源价值高;3~4分表示山体景观资源价值较高;2~3分表示山体景观资源价值一般;2分以下表示山体景观资源价值为低。

3 城市生态敏感性分析

城市生态敏感性分析选择有针对性的生态因子进行专题统计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建立综合的城市生态敏感性模型,对城市生态敏感性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最终为山体保护与利用规划提供依据,步骤如下。

第一,选取与山体保护紧密相关的生态因子,如高程、坡度、植被覆盖率、地质灾害、地表水保护范围、景观性、对外交通影响范围、内部道路影响范围、建设用地影响范围、项目选址地影响范围、高压走廊影响范围等。

第二,对各生态因子进行统计分析,制作不同类型的生态因子专题图。各因子敏感性可划分为4个等级,按高度敏感、中度敏感、低度敏感和不敏感分别赋值为7分、5分、3分和1分。

第三,评价因子权重的确定。各单因子在评价中对生态敏感性的影响程度不同,应该具有不同的权重。可以采用层次分析法(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AHP)确定各因子生态敏感性权重。为减小指标之间的相关性,AHP只包括目标层和指标层。目标层为综合生态敏感性,指标层为选取的生态因子。然后利用专家打分法构造判断矩阵,计算各生态敏感性评价因子的权重。

第四,在GIS中制作生态敏感性评价因子专题图,针对选定的生态敏感性评价因子,用栅格数据或者矢量数据模型来表示表示图层,选定各个单因子后利用GIS软件对因子特征进行等级化、数量化的处理。

4 用地适宜性评价

选取山体的高程、坡度、河流水面、植被覆盖、历史文化遗存、工程地质、基本政策及时效性等因子进行分析,利用GIS空间分析模块将上述因子评价结果叠加处理,进行指标量化并建立权重模型,得出用地适宜性评价结果,从而合理地划定山体保护范围。

评价结果显示,中心城区内现状建设用地面积为31.74 km2,占中心城区规划用地约26.45%;适宜建设用地为15.26 km2,占规划用地约12.72%;限制建设用地面积为40.0 km2,占规划用地约33.33%;不可建设用地面积为33.0 km2,占中心城区规划用地约27.5%。

5 山体保护措施

根据山体景观资源评价资料、生态敏感性分析资料、用地适宜性评价分析资料,对山体进行保护分类、分区进行保护。

5.1 分类保护

将中心城区内的主要山体按照不同特色、功能和特点划分为森林公园、城市公园、地质公园、旅游景区和近郊风景区五类。

5.1.1 森林公园。具有良好生态景观价值,植被茂密,物种多样性丰富的集中连片的山体。对此类山体进行规划时,要按照森林公园的要求进行规划控制。

5.1.2 城市公园。选择条件合适的山体,建设城市山体公园,是充分利用山体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建设山体公园,开辟绿化游憩空间,增加旅游服务设施和室外体育运动设施,有助于提升城市环境品质,满足市民回归自然、休闲娱乐的需求。对于此类山体,应按照城市公园、游园的要求实施保护和控制。对具有历史文化纪念意义特征的山体,应结合文物古迹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需要,按照历史文化遗迹公园的要求进行保护和控制[3]。

5.1.3 地质公园。对于此类山体,需要通过进一步细致深入的调研工作予以确认,并划定明确的控制范围,实行严格保护。

5.1.4 旅游景区。作为旅游景点、景区建设的山体,应按照景点、景区的要求进行保护和控制。

5.1.5 近郊风景区。规划确定的城市近郊风景区及周边山体,按照风景区管理的要求实施保护和控制。

5.2 山体保护分区划分

针对不同保护级别的山体,在山体保护法定图则中,将保护山体细分为核心控制区、一般保护区,并将山体周边区域纳入风貌协调区,对其分别进行保护控制。

核心保护区范围:核心保护区是生态敏感性高、景观风貌突出、具有历史遗存的区域或具有较高保护价值的独立山体。已建公园或绿地的,则以现绿地范围为保护范围。

一般保护区范围:一般保护区是核心保护区外围、对核心保护区起保护和缓冲作用的区域或具有一定保护价值的独立山体。

风貌协调区范围:山体保护范围外,为保护山体的空间尺度和外围环境而划定的控制开发性区域。以沿山脚线外延10 m及与山体相对高度的1倍叠加的区域为保护范围。

6 山体保护存在问题

6.1 建设用地需求与山体保护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

恩施州城市建设进入了高速发展时期,随着城市规模不断扩大,新区建设力度不断加强,对建设用地的需求日益加大。而受到恩施州地形条件的限制,适宜建设的用地越来越少,势必需要通过一定的措施“向山要地”。城市的扩张使恩施州以山水为特色的城市风貌正在逐渐消失,特别是山体的侵占和封闭的问题较为突出。建设用地需求与山体保护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如何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山体成为城市发展建设面临的首要问题。

6.2 对山体保护与利用关系问题认识不清

当前,在山体保护和利用的关系处理上,存在着绝对保护和随意利用两种不同的观点,对州城山体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工作造成了一定阻碍,山体的保护和利用缺乏有效的引导和控制。一些能利用的山体未能合理利用,应该保护的山体未得到有效保护。

6.3 缺乏行之有效、利于操作的规划和制度,山体保护管理的机制不健全

围绕山水保护和利用,虽然当前已编制了一些专项规划,如《三山保护规划》《水体保护规划》等,但这些规划要么是从宏观层面进行的研究,要么局限于某个点和面,对州城山水景观资源分析和认识不足,对城市建设用地与山体保护的关系分析不够,缺乏系统的、全覆盖的、科学合理的、便于管理操作的保护和利用规划。

6.4 山体开挖的随意性大,绿化和环境景觀品质不高,生态安全受到一定的威胁

当前,州城的建设项目“向山要地”、随意开山的现象非常普遍,山体的保护和利用缺乏有效的引导和控制。同时,山体开挖方式不合理,随意性大,没有制订合理的开挖和利用方案,开挖后缺乏生态修复和安全防护措施,绿化水平不高,不仅破坏山体景观,而且诱发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的安全隐患。因这些开发活动缺乏合理的规划和规范,其项目布局、开发规模和开发强度未受到有效控制,致使生态用地不断受到侵占,山体景观、自然山水格局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对州城生态安全格局和生态宜居城市的打造造成了一定的威胁。

6.5 山体景观打造和历史文化、旅游资源的综合利用结合不够

恩施州具有得天独厚的山体景观资源和深厚的文化底蕴。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山体景观与文化、旅游资源的结合明显不够,未能充分体现山水恩施、文化恩施的内涵。山地的自然资源丰富,但在开发利用上还存在诸多问题:森林质量不高,整体覆盖功能不强,表现为空间分布不均,树种单一,生物多样性指数低;山地旅游资源保护利用不力,表现为旅游区设施不全,旅游区日常维护跟不上,许多山体具有极高的开发利用价值而未去开发利用;山地生态环境优化、保育及灾害防治等方面的工作做得不够。

7 结语

解决山体资源保护与生态建设矛盾,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科学制定山体资源保护规划,以维护和改善山地丘陵地区生态功能为目标,以限制和规范山体资源开发利用活动为手段,统筹规划、优先保护、合理限制、严格监管,把山体资源保护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活水平提高有机结合起来,推动恩施州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春英,周鑫腹,孙昌盛.城市山体保护研究综述及展望[J].桂林理工大学学报,2020(2):1-8.

[2]刘颂,张心素.城市中心区山体景观保护策略研究[J].中国城市林业,2019(5):74-78.

[3]丁兰,陈涛.武汉市蔡甸区山体保护规划及管控实施策略[J].规划师,2017(11):10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