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毛猴(外两篇)
2020-09-26张荣
张荣
黄昏,七月的火热渐渐退去,回到家,盛夏的炙热与灿烂都挡在了窗外,一张冰爽的面膜贴在骄阳炙烤后微红的脸上,打开音响,闭着眼睛躺下来。一首老歌《雁南飞》。一个年轻柔美的男声翻唱。突然,就想起了她。
第一次在深夜里穿过乡间小路去邻村看露天电影,就是这个片子,《归心似箭》。初冬,苍茫的原野漆黑一片,漫无边际地游荡着料峭的冷风,村落里暗淡稀疏的灯火闪烁如散落的星辰,我穿着乡下孩子笨乎乎的棉袄棉裤,紧紧抓着她的手,跌跌撞撞地贴在她身边,兴奋、好奇、害怕着。
电影开演了,灰乌乌的树林,穿着破衣烂衫的人,激烈的炮火打过之后,我开始断断续续犯困,等到她摸着我的头叫醒我时,电影已近尾声。画面上,深秋碧蓝的天空里缓缓地飞过人字形的雁群,一个穿着军装的男子仰面望着天空,满脸坚毅,一个梳着旧式发髻的女子满怀期待的眼神,落木无边。回家的路上,她问我电影好不好看,我撅着嘴埋怨她:“我都没看见,你为什么不叫醒我?”聪明的她居然将电影插曲《雁南飞》学会了一大半,第二天带我玩时就教我唱。她喜欢唱歌,学得快,唱得也特别好,是我童年里最好的音乐老师。她曾试过考旗里的乌兰牧骑,因为胖而落选。后来,我上学了,我们学校没有音乐老师,语文老师问谁会唱歌教大家唱唱,同学们的小手指一致指向我。从此,我成了班里的兼职音乐老师,我把她教给我的歌,教给全班同学,直到我离开。
我出生的时候,她12岁,记事起,她就是我的好伙伴,因为隔着几十里的路,我们不常见面,但如果有一天回到家看见她来了,那种兴奋与欣喜,什么都无法代替。姥姥生了四个女儿、一个儿子,她是最不值钱的老四,她有个不招人待见的外号叫“四毛猴”,我常常在无理要求遭到拒绝后,撕心裂肺地喊着这个外号骂她,她看着我气急败坏的样子笑得前仰后合。她一直是胖乎乎的,一点都没有“毛猴”的感觉,也不漂亮,大脸盘、小眼睛,但她从来都是没心没肺地快乐着,她不用大人的规矩要求我,任由我闹翻天。
童年时代,我去姥姥家唯一的目的就是和她玩。住上一段时间,玩够了,她就骑自行车送我回家。几十里路,她顶着西北风驮着胖乎乎的我,骑得呼哧带喘。北方冬天的乡间小路,泛着冷硬的灰白,弯弯曲曲穿村过梁,我们一路走走停停,穿过寂寥的冬的原野、阳光和冷风。她怕我睡着,不停地和我说话。途中的某村有个稀缺的供销社,推开油漆斑驳的木头门,一股醋酱油与糖果交织的新鲜味道便扑面而来,每次路过都要进去,即使什么都不买,能闻一下那个味道便是快乐。供销社的玻璃柜台里陈列着糖果、针线,我最喜欢的一栏是小人书。那次送我,她神秘地对我说:“两毛钱以下的小人书,挑一本,四姨给你买。”我赶紧把小脸贴在冰凉的玻璃面上挑选。指指这个指指那个,反悔了无数次后选定了封面是个漂亮女子的那一本。小人书一毛三,四姨用剩下的几毛钱买了水果糖,那是给我和妹妹的礼物。我揣着生平第一本小人书,兴奋地走出供销社,四姨剥了两块糖,我俩一人一块,清甜的橘子味霎时温暖了漫长的路途。回到家,我迫不及待地给妹妹显摆我的小人书,才发现,封面好看的小人书原来写的是养猪的事,我立刻悔青了肠子,而四姨却在一边笑我这就是不识字的代价。
又一年的冬天,爸爸去城里给村里搞副业,她奉命来我家帮我妈妈料理家务,但贪玩的她一有时间就带着我溜出去玩。冬的黄昏,清亮的空气是透明的蓝,绯红的彩霞给地平线镶上一道渐变色的金边,枯树旁逸斜出地画在柔美的底色上,在晚归的羊群腾起的金色尘埃里变成一幅安谧、悠然、漂亮的画。我穿着厚厚的棉衣跟在她后面跑得满头大汗,小脸累得通红,不住地咳嗽。妈在身后使劲喊我们,我们假装听不见,任凭衣兜里的炒大豆哗啦哗啦往外撒。那年,她19岁,本该是乡下的女孩最安静的年龄,因为这时会有眼尖的家长和热心的媒婆留意上她们。但“四毛猴”没有这个概念。她二姐,也就是我妈,几乎每天晚上都恨铁不成钢地板着脸在煤油灯昏暗的影子里训她,我作陪,怯怯地站在她背后生怕被连坐。训斥的结尾永远是:“那么大人了,一点规矩都没有,就知道‘奔刀子,不怕人笑话?”“奔刀子”这个词,是典型的巴盟方言,我在普通话里找不到相应的词来代替,意思是貶义的“到处乱跑”。但是,我却宁愿咳嗽,宁愿把炒大豆撒一地,也要跟着她“奔刀子”。那年,她的厚棉袄外面穿着一件褪了色的黑红相间的格子外罩,上面缀着几粒黄绿色的有机塑料纽扣,用手搓一会儿,就有淡淡的糖果的甜香,不知道城里的孩子还记不记得这个富有时代感的特殊物件,我记得。我无数次抬起胖乎乎的小肥手去搓她的纽扣,仰起红通通的脸去嗅那种诱人的味道。很多年过去了,想起童年,总有那种画饼充饥的甜味穿越悠远的岁月回来,那仿佛也是她的味道。
仿佛就是第二年的春天,她突然就订婚了,再来我家时,她烫了一个时髦的卷发,围着一条那年头能让所有乡下女孩眼珠子掉出来的黑白红三色相间的毛围巾。像个大人一样接受完我家人的恭喜之后,就偷偷地拉着我的手跑到一边,她从裤兜里摸出一块漂亮的美人图案的手绢兴奋地对我说:“你看四姨这个新手绢。”结果当然又是我用一块脏兮兮的擦鼻涕手绢换走了她订婚的新手绢。不久,她就结婚了,四姨夫是城里的知青,家里穷点,但是人长得非常帅,我傻乎乎地吃着糖,高兴的不得了。出嫁之后不久,她就把那条让我掉眼珠子的三色围巾送给了开始懂得赶时髦的我。那条围巾厚墩墩的,戴在脖子里热乎乎的,我戴了很多年,上初中时,它终于不再时髦,表姐用它给外甥女做了一条裤子。许多年后,我突然很后悔没有把它保留下来。
13岁时,我来城里的大伯家读书,和她相隔十几里,每到星期天,我就独自坐着公交车去她家。那时,她已经有了两个孩子,生活拮据,不得不四处打临工。但每次去,她都会给我做好吃的,大多数是包饺子,再买一点别的水果蔬菜。因为忙,她的家里一点都不干净整洁,但我还是喜欢去,我喜欢站在她家黑乎乎的厨房边上看她捞出热气腾腾的饺子,直到现在,我还是最爱吃她包的饺子。走时,她也总会给我几毛钱,让我买车票、买零食。学校门口有二分钱一杯的沙枣和炒葵花籽,她给的小钱够一周的零花。
我上五年级的那个夏天,她在建筑工地上当小工,一次去她家,恰好在公交车站碰见了她,她穿着四姨夫淘汰的破旧工作服,戴着一顶破旧的男式帽子,灰头土脸地往家走,正午灼热的阳光打在她晒得通红的脸上,那么无精打采。那是我第一次看見她的无奈,生活的艰涩使得她不再是那个带着我漫山遍野“奔刀子”的“四毛猴”。很多年后想起这一幕,仍是辛酸。那天,她在回家的路上买了菜和肉,给我包饺子,回时,她送我,上车时,她往我衣兜里塞了两块钱,说:“自己买点吃的,四姨上班挣钱了。”因为知道她生活的艰苦,此前,妈特地安顿过我,不许要她的钱,她就用那样的方式给我。到家时,我发现,宝贵的两块钱竟然被小偷偷走了,为此,我懊丧了很长时间,不是因为两块钱可以买多少零食,而是,她要在烈日下工作多久才能挣到那两块钱。
时光,在聚聚散散中悄然飞逝,此后,我奔走在求学的路上,见她的次数不再频繁,直到父母迁来城里定居。我们再次成了彼此家里的常客。那时,她已完全适应了城里的生活,虽然仍旧是打工,但经济条件好了很多。她时不常地给我买一些父母并不赞同的时髦衣物,围巾、凉鞋、裙子、毛衣什么的,每一件都是我最喜欢的礼物,为我青春路上的光彩添上浓重的一笔。每年过年,我们两家固定聚两次,她会把最丰盛的饭菜留到我们来。她的厨艺日益精湛,我爸打趣她:“啥也不会干的四毛猴,现在总算出息了。”她则大着嗓门回击我爸:“你以为呢,我现在不是‘猴了,我进化成人了。”我们便大笑。
不知不觉中,我长大了,她就老了。表妹结婚了,有孩子了,她晋升为姥姥了……大表妹的孩子过生日,她上台讲话、唱歌,优美高亢的声音再次带我回到童年,我在狠劲儿鼓掌的同时溢上浅浅的泪。接着,她邀请我上台唱歌,向所有的来宾介绍她心目中优秀的外甥女。我看着台下起劲地为我鼓掌的她,灿烂的笑容如花般绽放在她沉淀了半生岁月的脸上,往事历历再目。
原来,无论时光怎么转变,在我心里,她,永远是那个给我买小人书、和我交换手绢、给我包饺子、拉着我的手陪我穿过故乡广袤原野,带我看电影的“四毛猴”。
你是原野里的蒲公英
如果每个女人都是花,那么,她一定就是初春原野里最早盛开的蒲公英,一点若有若无的娇黄怯生生地缀在稀薄的绿草间,等待踏春的人来观赏,而假如整个春天都不曾有人来,便在春末白了头,乘一段寂寞的清风飞向天涯。她就是这样的。
我记事的时候,她的腿就坏了,冬天坐在炕脚的阳光里,夏天坐在大门口屋檐下的石墩上,纳着一年四季都纳不完的鞋底,旁边是一杯水,一本书,一支用铁锹把改制的拐杖。渴了喝水累了看书,上厕所就扶着墙很吃力地起来,拄着拐杖慢慢地挪着走。如果我正好在旁边,她也会微笑地看着我说:“来,当个拐棍。”我便赶忙站起来去托着她的手,帮她站起来。
她不漂亮,个子不高,虽然是贫瘠窘迫的年代,但常年的不能行走也导致了微胖。她是村里那个年龄段唯一识字的女人,我们是亲戚,我管她叫大嫂,她的小女儿美和我同年,是我最好的朋友,可是美总有太多干不完的活儿,每次去找她玩,她总是让我等着她干完活后才能跟我一起玩,我坐在大嫂的旁边等着美,大嫂就和我聊天,她从不把我当小孩,问我家里的事情也讲很多大人的道理给我听。
乡村的冬天寂寞而漫长,放露天电影可谓一件盛事。每当趾高气昂的电影放映员驮着大箱子出现在夕阳那一端,孩子们就炸了窝。我和美第一时间来到放电影的空地上,给大嫂和各自的奶奶占位子。深夜无边,我和美以及家里的其他小孩,围着温暖的棉被,挨挨挤挤坐在大嫂旁边,衣兜里装满炒瓜子和大豆。花花绿绿的电影,大多看不懂,遇上她熟知的题材,大嫂会给我们略略讲一下电影的背景和相关历史事件,我的脑海里便会出现种种联想。
上了学以后,迷上了大嫂那儿的书。她的书其实不是她的,是她的大女儿大美走街串巷借来的,大多是连环画,图文并茂引人入胜,有了小人书,等美的时光不再单调。《红楼梦》《聊斋》是我最喜欢的。因为是借来的,她把书锁在窗下的小红木箱里,有书时,她会让我自己上炕去取。取了书,我如获至宝,便安静地坐在她旁边磕磕绊绊地读,遇到不认识的字就问她,她很喜欢教我认字并给我讲解。白天,我沉静在扑朔迷离的故事里,晚上做着千奇百怪的梦,我的童年时代,大约有一半时间在她家度过。再后来,我借堂姐的语文书看,依旧坐在大嫂旁边的小板凳上,遇到那么多不认识的字,都一一问她。她纳着鞋底,结实的麻绳穿过厚厚的布底,发出细微的嘶嘶声,美剁猪菜的当当声空旷地回荡着单调日子的余音。沙枣花开了,暗香隐约从熟知的那几棵树上氤氲而来,美好的童年就那样在漫长的等待和生涩的阅读里偷偷溜掉了。
长大了,断断续续从大人们口中知道了大嫂的故事。她是饥荒年代从外省来的,那时,虽然瘦弱但双腿是健康的,因为要生存,她的哥哥将19岁的她嫁给了我大哥之后,便离开了。所以,在我们村,她没有任何亲人。也不知道为什么,她和大哥的感情似乎不是很好,她生了第二个儿子之后,一场大病使她再也站不起来了。慢慢地,所有人都叫她“拐子”,包括她的婆婆,对于这个带着轻蔑的称呼,她似乎也能平心静气地接受。腿拐了之后,她又生了三个孩子,可是,慢慢地,她和大哥的感情就更不好了,慢慢地,村里关于大哥的传言多起来。记忆里,大哥从来没有笑脸,我也没见过他和大嫂说过一句话,只要他回来,家里所有的人都会变得小心翼翼,连我也会识相地赶紧逃跑。很多年之后,有了爱人,有了孩子,才知道那时候的大嫂守着一个没有温暖的男人是多么痛苦,才知道她不让孩子们出去玩是害怕孤独,才知道我的存在也曾给她带去过快乐。而大哥,一定也有着说不出的苦。那是一个艰涩而隐忍的时代。
12岁那年,我要外出上学,走之前的一段时间,她总是笑着调侃我:“啊呀,这是要当城市人去了吧?走出去也别忘了这土窝窝哦。”我说:“那是当然的”。寒暑两个假期,我一如既往往她家跑。找美玩,也找她聊天,聊城里的见闻,听她的夸赞。就在这年,她的病情进一步恶化还引发了哮喘,过年时,人们都说她胖了,其实是浮肿。大年初二一早,我去给她拜年,她穿着新做的灰布外套,坐在炕沿边,疲倦地和我说笑,喉咙里不时有丝丝的喑哑。她的铁锹把做的拐杖已好久不用,寂寞地立在水缸旁。
第二年8月,我开学前夕的那个黄昏,我大娘惊惶失措地来喊我妈说:“拐子不行了。”我心里很是惊慌害怕,想跟着妈去看一看她。可是奶奶说:“不要去了,你还是小孩呢,明天又要出门走远路,你大嫂可能是不行了。”我便独自坐在离她家不远的矮墻上,等着我妈带回好消息。太阳即将落山时,听见美撕心裂肺哭喊妈妈的声音,我知道那是大嫂走了,我跳下来跑到墙角,眼泪哗哗地流下来。那年,我和美都只有13岁。
第二天凌晨,我离开家乡回城里上学,我不知道大嫂的葬礼是怎样的情形,可眼前总清晰地浮现出:蔽旧的灰白厚帆布搭起简陋的灵堂,金黄耀眼的棺材前摆着呆板的纸人纸马纸房子,棺材里装着伴我走过快乐童年的她。她的孩子们跪在黝黑的瓷盆前,纸钱与纸灰随风飞扬……初秋的晨光微曦,围拢了送葬的人群,美穿着大孝的瘦弱身影……
15岁那年,爸妈带着我们全家搬离故乡,此后二十几年,都不曾回去。我和美还有她的哥哥姐姐们都极少相见了,偶尔有彼此的消息在亲戚间传递,我总是不断地想起那时单纯美好的时光。十几年前,大哥过世了,下去陪她。
我不知道她的儿女如何回忆她,可是我,总在四月的风掠过原野时,想像她的荒冢,想起她渴望完美却最终抱恨而去的人生。
如果每一个女人都是一种花,她一定就是原野里的蒲公英,曾寂寞无声地盛开在无人问津的春风里……
素笺流年
秋风又起,瑟瑟地掠过白杨,便有镶了黄边儿的叶飘下来,落在皱着波纹的水塘上,一荡一荡沉下去。周边的平房拆了又拆,一圈蔓延的荒草,一片林立的高楼,小村散落的十几户人家,世外桃源般过着隔绝的日子,几十口人望眼欲穿地期待着拆迁,但这中间不包括秀儿。这是2006年的金秋九月,距那些欢笑与泪水的过往又远了一年。
哥哥第一次来她家,就是这样的九月,碧蓝的天空上流过洁白的羽状的云。15岁的秀儿拖着系了红绸的麻花辫站在灼灼的阳光下,怯怯地望着陌生的他。母亲的脸上现出平时鲜有的笑喊她:“这孩子,愣啥?这是你三姨家的小杰哥哥呀,几年不见,认不出来了?”三姨是母亲远房的表妹,若在老家,这样的亲戚大约和乡邻没什么区别。可是,在这举目无亲的异乡,母亲和三姨竟情同手足。至于小杰哥哥,秀儿是真的记不起来了,也许就是三姨家那个逮了蚂蚱往她衣领里塞的顽皮小子吧。可是,面前的他高大英俊又斯斯文文,完全不是昔日剃着光头、拖着鼻涕的顽劣模样。
那年,哥哥19岁,报名参军,入伍之前奉母亲之命来看望二姨。那年,秀儿刚升入初三,开学不久便逢乡下中学为乡下老师而特设的“农忙假”。母亲在田里忙碌,客人便全程由秀儿来陪。哥哥高中毕业,广博的知识让秀儿叹服。空寂的打麦场,麦事已毕,只留下一垛垛金山一样泛着黄光的秸杆儿,秀儿带着自家的花狗坐在麦秸垛的阴影里,听博学的哥哥讲《红楼梦》。秋阳里,淡粉、淡黄的野花频频地随风摇曳,秀儿想象着林黛玉的裙据,也有淡粉淡黄的碎花随着她轻盈的步态而摇摆。远处的鱼塘波光粼粼,为僻远而单调的乡村添上一道亮丽的风景。许多年后,秀儿看见这鱼塘,就会想起哥哥绘声绘色的讲述:“这个妹妹,我见过的。”这是宝黛初会时,贾宝玉的台词,而谁的人生会一如初见般美好?
那次,拗不过秀儿的挽留,哥哥在她家住了七天。七天,之于人生不过瞬间,于小杰,却是一生中美好时光的开端。他猜想,秀儿留他也许不过是想听完《红楼梦》,而他却深深被秀儿的单纯美丽所俘获。乡村九月的黄昏,透明而灿烂,向日葵收拢了花瓣,层层叠叠地低了头,在夕阳里涂抹了满身金黄,下地的人们三三两两地归来,拖着散漫随意的脚步。哥哥陪着秀儿抱柴做饭,秀儿挽起碎花布衬衣,露出洁白的小臂,娴熟地在露天的灶台边灌开水、切菜、削土豆。哥哥在灶边的木凳上坐着,柔情蜜意地看着她,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偶尔添一把柴。红黄的炉火烘烤着他的脸,也烤热了他的心。
分别时,秀儿送哥哥到村口的水塘边,没有了故事可讲,似乎已找不到话题。秀儿紧紧抿着嘴望着远处日渐苍黄的大地,情窦初开的小杰则目不转睛地望着秀儿天真的眼睛、长长的麻花辫、白底蓝花的小布衫。车快来时,小杰摸出钢笔递给秀儿,让她把学校的地址写到他掌心里。终于,晚点的公交车稀里哗啦从黄土里腾过去,小杰走了。秀儿不知道,?他刚一落座便紧紧握起手掌流泪了。
不久,哥哥写来了信,一张穿着军装的照片英气逼人,他鼓励秀儿好好学习,外面的世界很广阔,有着数不尽的新鲜东西。哥哥的信,是秀儿生平接到的第一封信,她当晚便在昏暗的灯光下给他写了回信,第一次写信,不知道该怎么写,便东拉一句,西扯一句,居然写满了两页信纸。
那年春节过后,秀儿突地长大了许多,一个寒假没有收到哥哥的来信,她居然开始心慌意乱。再次给他写信时,她居然开头就写上了“亲爱的哥哥,我好想你!”她不知道,这句含糊不明的话竟让小杰用几个不眠之夜去玩味,仿佛也是从此,秀儿和小杰都明白了彼此的心迹。此后的信件往来便是最火热的情书。
服役的第二年,小杰考上了军校,有了自由的寒暑假。第一个寒假的第二天,便借着看二姨的借口来看秀儿。秀儿初中毕业进了工厂,已出落得如花似玉。深冬的黄昏,夕阳一跃入山坳,大地便被暗淡的蓝雾笼罩,结了冰的鱼塘似一面巨大的镜子反着月白的光,高大古老的枯树背面,小杰轻轻将秀儿拥入怀中:“秀儿,你等我三年,一毕业我就让我妈和二姨说,我带你离开农村,去我工作的地方,一起生活再也不分离,你愿意吗?”那是秀儿憧憬过无数次的未来,哥哥给她描述的城市,无数次出现在梦境里,怎能不愿意。那晚,哥哥将秀儿裹进军大衣,辗转地亲吻。清亮亮的月光为证,秀儿的心里再也容不下别人。
秀儿的母亲是三村五里出了名的厉害角色,为人精明能干又伶牙俐齿,不仅对丈夫儿女说一不二,就是在邻里之间也是名声在外。秀儿从小对母亲百依百顺,所以那年,当三姨亲自来问二姐是否能结个亲家之时,秀儿的母亲震惊之余终于恼怒:“你也不怕别人笑话,咱们是姊妹,怎么能结亲家?”继而数落小杰:“你怎么也跟着你妈起哄,她是你妹妹。”小杰拿出血缘关系的亲疏分析,终没抵过二姨一句“怕别人笑话。”母亲的决绝只能让秀儿偷偷抹泪。被拒绝的那个盛夏,哥哥来看她,只要没有别人,秀儿就对着小杰哭。一个月明星稀的午夜,秀儿试图偷偷溜进小杰的房间……以为木已成舟母亲能屈服,可是,女儿的行径激怒了母亲,她背着秀儿跑到三姨家,一通谩骂从此不再来往。
小杰不肯屈服,依旧给秀儿写信,写到单位,他开了工资给秀儿买礼物寄来,棉布碎花的连衣裙、开司米毛衫。每个暑假,秀儿会偷偷去看望小杰,在远离人群的山坳里,秀儿枕着小杰的胸膛,青石崖上,绿树葱笼,流云掠过山巅投一片淡淡的影子在身边,秀儿无数次期望时光就此停止,好让她的爱情能够持续到永远。小杰说:“永远,就是你离开家,和我一起走,我们不是封建社会任人摆布的《红楼梦》。”秀儿也几次动了心,可是最后也没能下决心。说不清是谁毁了秀儿的爱情。此后,哥哥仍不断地来信叫她去找他,她却终于没有勇气再迈出一步。
哥哥36岁那年结了婚,三姨亲自来邀请秀儿及母亲,她哭着来又哭着走,老姐俩倒是和好如初了,但三姨没见到秀儿。秀儿躲在鱼塘边的老树下,看着三姨的背影消失在白花花的盐碱地那边,眼泪哗哗地流下来……相聚无望,是秀儿先提出分手让哥哥另觅爱侣,不再给他回信,让他断了念想。可心中的剧痛怎能自禁。
秀兒从此关闭了爱情的门,闲暇之时,她学会了做手工、剪窗花、织毛衣、工艺品刺绣和后来的十字绣。填满了每一个时段的空档,她便不再思念他。母亲似乎发动了她所有的三亲六友给秀儿介绍对象,可是秀儿一个都不去看,秀儿40岁那年,母亲去了。她去时,秀儿哭得死去活来,那一刻,曾为母亲牺牲过的爱情成了一桩不足挂齿的小事。
父亲搬到了弟弟家,唯一的家产留给了没成家的秀儿。秀儿守着生她养她的这一方土,守着曾经有过美好爱情的地方,渐渐地安之若素。母亲去世后,秀儿信了佛教,工作之余便潜心研究佛经,她知道自己最终也研究不出什么名堂,但她相信,来世,一定能和他一起走。
哥哥婚后在千里之外的一个小城定居了,听说,那是个山清水秀的地方,想必嫂子也是秀美过人的吧,秀儿不曾见过。其实,小杰的妻子相貌平平,只是初识时有一条与秀儿一样的大辫子。当城里的女孩纷纷亮出各色发式时,她为他守住了麻花辫的梦。也许时间真的能让一切改变,哥哥转业了,哥哥回家过年了,哥哥喜得贵子了,尽管他不再来看她,他的种种消息她还是有的,而终于,终于能将他当成一个远亲家的哥哥。
流年似水,从秀儿早已平静的心间匆匆淌过,对于她来讲,天长地久抵不过曾经拥有的美丽过往。哥哥十年写来的信,2389封,整整一个书柜,收藏了秀儿的一生。
那是从前,是车马慢、信件也慢的日子,仿佛一生只可以爱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