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王的姨太太们:港澳婚姻一百年
2020-09-26闻韶
闻韶
1893年,广州沙面的疍民。
2020年5月26日,98岁的何鸿燊去世。赌王各房将怎样分割家产,成了围观群众喜闻乐见的话题。
在赌王家族的故事一再被提及时,围观群众最好奇的问题始终是:赌王有四个太太不犯法吗?
赌王的婚姻,不过是庞大历史进程当中的一朵小浪花。赌王家族的婚姻史,就是一部香港婚姻制度的历史。
卑微的起源
何鸿燊的家族史,要从赌王的曾祖父——荷兰裔犹太人何仕文算起。
1842年香港开埠后,吸引了一批鲁滨逊·克罗索式的冒险家,他们梦想在远东找到自己的应许之地,大发横财,衣锦还乡。同样,大量华南商人和乡民也想在香港闯出一片天地。
然而,冒险家总是孤身一人。开埠之初,香港涌进大量男性,但女性却少得可怜。
欧洲的白人妇女自然不愿意前往远东受苦受累;而中国妇女也不愿意同洋人接触。至于那些离开故土的贫穷华人男性,本来也不在她们的择偶圈中。所以,香港的婚姻呈现出一种奇怪的景观。大量的外国人同香港底层的“疍妇”交往。所谓“疍妇”,就是蛋民女性。
所谓疍民,是东南沿海的渔民,他们居住在舟中,极少踏上陆地,因而两脚略有弯曲,被蔑称为“曲蹄”。疍民从宋代起就被视作贱民,多受歧视,直至清代仍低人一等。
疍民妇女和男人一样,大清国还没亡,已经能顶半边天。然而,即便她们苦苦经营,很多人还是不得温饱,沦落为妓。很长一段时间内,疍妇几乎成了香港妓女的代称。
疍民妓女几乎是洋人在香港唯一可以接触到的女性群体。于是,这些无从排解欲望的鲁滨逊们经常踏上蛋妇的小船。这些女性被人类学家们叫做“涉外婚妇”。
何鸿燊的荷兰犹太曾祖父就是其中一员。1859年,20岁的何仕文来到了香港,两年后结识了一个施姓女子,两人很快同居。这位女子已有一女,同何仕文在一起之后,两人又生育了5个孩子。这位施姓女子通常被称作施娣,她来源不明。
来香港之初,何仕文主做面粉贸易,后与生意伙伴共同注册波时文公司,从事“猪仔”贸易,大发其财。“猪仔”就是“coolie”,即中文“苦力”的英译。但到1869年,因香港金融环境突变,英政府禁止苦力贸易和华南“供货商”的失信,波时文公司宣布破产。
失去生计的何仕文于1872年或1873年离开香港,没有带走施娣及其5位子女。虽然他们已经有了5个孩子,但他们在法律上没有任何关系。
离开香港后,何仕文去了英国,并很快结婚生子。1892年,何仕文去世。
何仕文离开后,施娣两度与华人为妾,但都在生育之后很快离开。施娣母兼父职,一个人养大由三位父亲所生的八九个子女。
幸运的是,与她一道被何仕文遗弃的长子何东成年后事业有成,让施娣得以安享晚年。
混血家族的中国式婚姻
今天的舆论大肆吹捧“混血宝宝”。认为他们聪明又漂亮。但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香港却并非如此。
因其父母并未结婚,华人女性同欧洲男性所生育的子女并没有欧洲国家的同籍,也难以被华人社会接纳。这些亚欧混血儿往往受到排挤,被称作“杂种”、“打乱种”或“半唐番”。
白人父亲经常一走了之,即便身居香港,也对其子女疏于照料。因而,这些混血儿更多同母亲生活在一起,具有强烈的中华认同。如赌王一族,至今宣称自己祖籍是广东宝安,宝安传为施娣家乡。再如施娣的长子何东,虽有西人相貌,但终身穿着黄袍马褂,甚至连母亲的墓碑也要写上“皇清”二字。
何东们的通婚圈非常小,华人不愿意同他们沾染关系,欧洲人也看不上他们。于是,他们的择偶对象只能限定在同他们一样的混血儿中。
何东的原配麦秀英同何东身世桕仿。麦秀英父亲为英国人麦奇廉,为渣甸洋行股东,一说为助理或推销员;母亲吴氏,可能是天津人,随麦奇廉来港。
施娣、吴氏这样的涉外婚妇,往往抱团生活,彼此照顾。施娣同吴氏感情甚密,早就为彼此子女许下婚约。吴氏于麦秀英12岁时过世,施娣便将麦秀英接到家中抚养。待到何东小有积蓄后,两人便结婚,此时何东19岁,麦秀英16岁。
婚前,何东接替其姐夫在渣甸洋行的买办工作。婚后,在岳父的助力下,何东更是节节高升。而后,何東自己投资实业,很快成为香港第一个自我认同意义上的“华人首富”。
婚后,何东和麦秀英十年无子。何东事业稳固,麦奇廉影响力消退,施娣与何东母子想到了纳妾。
在1890年的香港,纳妾并不是一件稀罕事。1841年,英国人义律初占香港,便宣布道:凡有礼仪所关乡约旧例,率准仍旧,亦无丝毫更改之谊。且未奉国主另降谕旨之先,拟应照《大清律例》规矩主治居民,除不得拷讯研鞠外,其余稍无更改。
此后,香港本地一直没有制定一套完整的婚姻法,因而,妾作为中国传统法律体系的构成部分,被保留了下来。
于是,何东收取侍妾周绮文。然而周绮文也多年无子。
1894年,麦奇廉去世。麦秀英无父无母,无兄无弟,孤立无援。
施娣同何东再次要求纳妾,此次的目标是何东自己选择的麦秀英的表妹张静蓉。张静蓉的父亲张德辉为第一代亚欧混血儿,母亲杨氏为华人。
1892年,张静蓉的父亲在九江海关任职时去世,母亲杨氏带着张静蓉同丈夫的遗体回港下葬。据说,就是在张静蓉父亲的葬礼上,何东对张静蓉一见钟情。
地位既已稳固,岳父也已经故去,何东提出纳妾的要求时,自然不用顾忌太多。可是,张静蓉没有给别人“做小”的可能。
只有家境贫寒、无依无靠的女子才会做妾,更多时候,她们是被父母兄弟或其他人卖给他人为妾的。在清代法律秩序中,夫高于妻妾,而妻又绝对高于妾。
麦秀英在何东的要求下,亲自为夫做媒,许诺给张静蓉平妻地位。张静蓉虽然不愿,但在母亲的逼迫与安慰下,最终成为了何东的妻子。
在原配麦秀英、平妻张静蓉、侍妾周绮文之外,何东又有一外室,为其诞下一子。
尽管有着洋人的外貌,何东选择成为一个彻彻底底的华人。正是因为选择了华人身份,他才可以不断娶妻纳妾。毕竟,同时代的欧洲人还相信婚姻神圣、夫妻一体。
四房同堂
何福是何东的胞弟,比何东小一岁,是赌王何鸿燊的祖父。
同兄长何东一样,何福的妻子也只能在香港的亚欧混血儿中寻找。何福妻子罗絮才父亲是英国商人罗富华,母亲则是华人曾有。曾有同施娣私交甚密,两人也是成为了儿女亲家。
何福
也许是因为何福同妻子生育甚多,妻子的父兄也颇有影响,何福并未纳妾,也没有传出有外室。
何福的儿子、赌王的父亲何世光为第二代混血儿。他的妻子冼庆云也同他背景相似。冼庆云的父亲为第一代混血儿冼德芬,为香港望族。
此时何世光选择冼庆云为妻,已经远远不是因为难以同欧洲人或华人结婚,只能在亚欧混血儿圈中择偶。事实上,经过一两代的通婚和相互提携,香港已经形成了一个庞大的亚欧混血望族圈。香港大户人家的择偶,大多都在这一通婚圈内完成。
但何鸿燊是个例外。
何鸿燊是何世光的第九个孩子,人称九爷,出生于1921年。在他20岁时,日本攻陷香港。何东消息灵通,在香港轰炸前四日,便有日本友人报信。何鸿燊在港英投降之前,乘着渔船去了澳门。
在澳门,何鸿燊邂逅了其元配黎婉华。黎婉华出身澳门本地的葡萄牙人家庭,并不在香港望族通婚圈内。经过几个月的追求,两人于1942年成婚。
1945年,日本宣布投降,香港回到了英国控制之下。何鸿燊也返回香港,逐步成为香港商业大亨。而他在澳门开始的生意,此后再没有放弃。
1950年,口岸对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制定了《婚姻法》,实行严格的一夫一妻制。事实上,早在何鸿燊10岁时,南京民国政府推行的《中华民国民法典》,就已将纳妾作通奸论处了。
然而,此时的香港并未受到这些法典的管辖,还守持着中国旧式婚姻,容许纳妾。
英治当局对此并非没有疑虑。1948年10月,香港政府委任史德邻全面考察中国法律与习惯,1953年,考察委员会出具报告,建议禁止纳妾。
但这一建议受到了华人领袖的极力反对。其中,最强的反对意见来自于华人行政局议员罗文锦。
罗文锦是何东长女何锦姿的丈夫,也是何鸿燊祖母罗絮才的外甥,也就是说,罗文锦既是何鸿燊的表姑父,也是何鸿燊的表舅。
他自诩维护中国传统习俗,并且要求英国履行尊重中国习俗的承诺。因为罗文锦带头反对,行政局内所有华人议员都反对立法,这一废止纳妾的建议无疾而终。
罗文锦的观念,在很大程度上可以代表香港亚欧混血儿望族圈的观点。1957年,何鸿燊纳蓝琼缨为妾,其法律依据,是还在香港实施的《大清律例》。
此时,何鸿燊的妻子黎婉华身患重病,无法行动。因为已经有四个儿女,何鸿燊自然不能以延续香火的名义纳妾。在后来的采访中,他说道:“我不能一辈子当和尚,况且我当时已家大业大,工作非常繁忙,各种各样的应酬不少,需要一位女性操持家务,并时常陪伴自己左右。”
此时的何鸿燊虽然还没被叫做“赌王”,但确实已经家大业大。1961年,澳门博彩业合法化,何鸿燊迅速联合几位好友、亲戚,拿下了赌场专营权,创办澳门旅游娱乐有限公司,建成葡京大酒店。其合伙人之一,是香港红顶商人霍英东。
1958年,何鸿燊纳妾的第二年,英国议会又一次对香港的蓄妾制度发起了质疑。
年轻时的黎婉华
为应对这一压力,香港总督成立了委员会,逐步推行废除纳妾,并言明不可能立刻废妾。英国殖民部对此相当不满,有官员语带嘲讽评论此事:“谈到妾,似乎是一个很好的制度。或者它需要改进,而非取消。设立委员会似乎是一個好的主意。”
自此,伦敦持续给香港政府施加压力,要求男女平等,废除纳妾。
1965年,香港政府向英国殖民部提交了关于修订婚姻法律的草拟报告,正式发布的版本名为《Chinese Marriages in Hong Kong》,也叫做《Heenan/McDouall报告书》。1967年,香港政府发表《香港婚姻白皮书》。1970年,婚姻改革调理草案提交立法局,在1971年7月8日通过。香港正式废除了纳妾这一制度。
然而这并没有阻挡1985年,赌王同三姨太陈婉珍“成婚”并开始同居。
这时香港的婚姻法,已经不是《大清律例》的时代了。但香港和澳门政府对此无能为力。
1971年通过的香港婚姻条例认定,“任何一方在结婚时与他人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时,该婚姻无效”。澳门则规定,前婚未解除者禁止结婚。
港澳政府虽然禁止重婚,但是却拿何鸿燊毫无办法。虽然媒体将陈婉珍叫做“三姨太”,但是,她并无法律上的地位。
1989年,梁安琪成为何鸿燊的“四姨太”,同样没有法律地位,同样逍遥法外。
同他本人一般,何鸿桑的姨太太们,都已经是上个世纪的产物了。对于姨太太,鲁迅早就说过:“也大以请她们各自走散为是”。
(杨莉荐自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