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强里的“失语者”
2020-09-22荣智慧
荣智慧
8月2日,江苏省泰州市南舍村,村民划着菱桶采摘菱角
今年,中国(含香港、台湾)共有133家企业入围“世界500强”,历史上第一次超过有121家企业上榜的美国。
大多数人的目光都盯在能源企业和互联网企业上,这些来自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国企和民企有一种极大的象征性: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既有工业大国的重器“坐镇”,又有科技大国的“先锋”出征—而有着五千年历史的“农业”,只是个毫不起眼的配角。
如果刨去致力于流通过程的中粮集团,再刨去属于制造业的农业机械公司,与农业生产技术相关的公司,在“500强”榜单里只有两家:中国中化集团和中国化工集团。前者滑落了21名;后者滑落了20名,亏损约12.5亿美元,是中国亏损最多的企业。而且,农化技术只是它们众多业务版块中的一部,他们是化工企业,而不是农业企业。
其实,关注“500强”里中国农业技术公司的状况,实际上关注的是中国农业现代化向何处去的问题。特别是在国际贸易博弈走向深化,并开始波及农业和粮食领域的时候,作为历史悠久的农业大国以及人口大国,中国在农业领域的顶级企业“缺失”,已经到了必须引起关注的时候了。
顶级中国农业企业,有没有?
无论是国企中化集团,还是央企中国化工集团,二者的农化版块,自2018年中化集团董事长宁高宁兼任中国化工集团董事长以来,已经进行了整合。
其中,农化版块的“拳头”就是先正达。先正达是瑞士公司,被中国化工集团于2017年收购,交易对价430亿美元。先正达总部位于瑞士,在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拥有4.8万名员工。2019年,先正达集团的总营收达到230亿美元,超过拜耳集团作物科学单元的221亿美元,是全球营收规模最大的农化集团。
另外在“500强”榜单上的农化巨头还有巴斯夫公司、陶氏杜邦公司和拜耳集团。它们都在种子、除草剂、植物保护、数据科学等方面拥有高技术含量的成果。拜耳集团还收购了孟山都公司,合并后的前6年要投入160亿美元用于种子研发。
比较来看,中国的农化技术,其实几乎完全得益于收购而来的先正达,以及之前十年间收购的多间外国公司,本身是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家底”的。而且,在农业生产领域,考验技术的地方,无非是种子、化肥和防疫。但是,对于吃了5000多年农业饭的中国人来说,好像只给历史留下了边际效益无限递减的“内卷”,说起来“很没有面子”。
无论是巴斯夫、陶氏杜邦还是拜耳,它们的客户往往来自大型的、成规模的农业集团和农场,但在中国,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阻止了高新农化技术的迅速流通。
这绝不是因为中国人没有能力研发农化技术,也不完全因为中国农化公司放弃了“追求”,而是由于地少人多的国情,导致中国的家庭农场的生命力持久而顽强,使新技术很难一泻千里地推行下去。
人多到什么程度呢?中国农业的就业人口,在全世界依然高居榜首。由于中国城镇化一直处在进行过程之中,那么,即使城镇化比例在2030年增加到80%左右,中国还是会有大概1.6亿人从事农业。在同样人多地少的日本,农民只有250万,在台湾地区是77万。
地少到什么程度呢?在今天,中国农业和皇朝时代一样,依然以小农场为主,劳均耕地面积约10亩。这和美国人少地多的情况比不了,它的劳均面积将近2700亩。
正是因为人多地少,家庭小农场式的精耕细作才能获取整个家庭粮食生产加消费的最大收益,同时,也正是因为人多地少的情况始终难以改变,中国农业的大农场化、“规模效益”并不现实—农业人口不可能凭空减少,而家庭农场式的“自雇”成本远远低于大公司的雇工成本。因此,家庭农场还将持续相当长的时间。
家庭农场规模小,范围极其分散。在改革开放后,国家基本上退出了制度性的农业生产领域,除了储备粮任务,已经没有统一性的指导或分配下达给农户。这种分散的情况对企业推广技术来说,更是个很大的难题。无论是巴斯夫、陶氏杜邦还是拜耳,它们的客户往往来自大型的、成规模的农业集团和农场,但在中国,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阻止了高新农化技术的迅速流通。
自耕农和大企业
当然,中国农业的发展模式分成三种,并不是可以一概而论的“铁板一块”、丝毫没有新型农化技术的用武之地。
第一种叫“行政模式”,主要用于粮食生产。粮食生产是国家高度行政干预的领域,包括大规模存储粮食,国家掌握着储存粮食年产量约六分之一的现代化仓库;施行稳定粮价的措施,比如设定最低价;利用行政手段建立集中的粮食生产基地;提供粮食加工和销售服务;以及发放种粮补贴、奖励、取消农业税费等。
这样的模式下,中小农场的农民能够达到1000元/亩的净收入,再加上国家提供的各种补贴和奖励,生产是“可持续”的。不过,行政模式的最大受益者依然是“龙头企业”、大家庭农场和大合作社,在得到更多政策利好的条件下,这些连片的土地也更有机会推广新型农化技术,并能有效观察技术应用后的效果。
第二种叫“新农业”。新农业主要包含肉、蛋、奶、菜等高附加值农产品领域(产值差不多是粮食的四倍),这一领域几乎完全依赖于市场机制,国家较少提供技术指导和辅助,或只提供一些较为基础性的“交易场所”。同时,从事新农业的更多是分散的家庭式農场,农户们一直烦恼于市场价格的剧烈波动,还要自己去和层层的产地小贩、小商人、批发商、销售地批发商打交道。
新农业既受到物流上的限制,也由于地块狭小、范围分散,使新技术推行成本极高。新农业是资本和劳动双密集的生产领域,但是,产品产值的绝大部分,都被各式各样的“中间商”抽走。这也造成了“种菜赔、买菜贵”的局面—生产者和消费者“双输”。
第三种是近年来借鉴美国的“大合作社”模式。这种模式隐含了对“大田农业”的改造,而不是对三五亩地的大棚蔬菜、二三十亩鱼塘果园的新农业的改造。“大合作社”想利用机器的耕—播—收,促成土地连片,既可以推动农业机械的大量使用,也可以促进新型农化技术的广泛应用。
但是,“大合作社”模式的尝试并不成功。其中大部分的“合作社”仅仅是个空壳,或者由企业“冒充”合作社来领取国家补贴和优惠。其实美国的农业合作社,是基于农业企业的组合,按投资额或销售额分配利润,而近年中国一些发达地区的农业合作社的“尝试”,往往来自地方政府对被征用的土地增值的期待:将村庄公司化,将农民转化为持有股权的员工,背后的动力则是要流转、集中村庄内的土地。这样的做法,与中央政府设想的合作社为农民服务、“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目的相去甚远。
在三种农业发展模式中,其实隐含着现实和期待的“角力”。一方面,是地少人多的客观限制下,无数小自耕农长期以来的精耕细作、自给自足;一方面,是政府希望推行的大农场、机械化。与其说分析三种发展模式哪一种更适合推行新型农化技术,不如说分析这三种模式应该如何根据难以改变的客观现实而进行改进。
中国一些发达地区的农业合作社的“尝试”,往往来自地方政府对被征用的土地增值的期待:将村庄公司化,将农民转化为持有股权的员工,背后的动力则是要流转、集中村庄内的土地。
相比人少地多的“豪放”美国模式,反而是日本的“东亚模式”更为适合中国的农业实际情况。东亚模式合作社的基础一样是小自耕农,通过社区农民合作组织,顺着国家行政体系层层上延,这种合作社不仅可以集体购买生产资料,也可以集体加工和销售农产品,还包含了信用社和金融服务,并形成了全国性的“农协”、国家级的全球化大银行“农林中金”,甚至还有全国性的争取农民利益的政治游说组织。
可以看到,日本这种国家参与领导、农民自愿参与的合作社模式,不仅能发挥农民的生产能力和生产积极性,还能节省流通环节的庞大成本,及时采用新技术来提高产品附加值,同时利用内在的金融机构实现投资,并形成代表农民利益的政治组织来影响政策的制定。
如果一味地推行大农场来使用新技术,比较糟糕的后果就是无产化的农民的出现。
技术不是目的
换句话说,提倡新型农化技术的应用,不是目的。通过应用新型农化技术,来提高中国农业产品的产值,这只是目的之一。更根本的目的是,在地少人多、劳动资本双密集的基本条件下,在劳动力和资本的投入已经逼近极限的情况下,如今更需要发挥农化技术的效用,才能让中国的农业现代化成果,更多地被广大农民和消费者享受到。
所以,中化集团和中国化工集团,收购先正达等国外公司以掌握先进的农化技术,无可厚非。但是如何更加有效地推行技术,实际上已经超出了“500强”等企业所能完全掌控的范围。然而,政策的方向,又和这样的巨无霸式的央企、国企有一定的内在联系—对“越大越好”的规模效益的信赖,导致对农业的真正主体—小农户的忽略。
以家庭为基本经济单位的小农农场,仍然占全国农业的绝大比例,其在农场和务农人员总数、总耕地面积和总产值上,都远超过雇工经营的大农业企业,也因此比后者具备更加强大的市场竞争力。很多大规模的涉农企业,都很少直接雇工经营,它们更愿意采取订单、合同、协议等方式退出农业生产,将其转包给小农家庭。
在这个意义上,中国大多数的涉农企业主要以商业性活动为主,而不是产业性的农业企业。这也就导致了中国农业中的“资本”往往都是非产业性的商业资本。能够积极介入生产的,比如种苗、防疫、饲料、化肥等,少之又少。更有甚者,是一些商业资本凭“贱买贵卖”来攫取农民收益,根本没有生产技术、信息技术、物流技术的开拓和创新。
7月2日,在新疆伊犁特克斯县境内的夏牧场里,牧民放牧
连续多年占据“世界500强”榜首的沃尔玛公司,就是一个很好的比较例子。作为大型批发公司,沃尔玛借助信息技术、现代化储藏和运输技术来提升物流效率。不要小看物流的成本,以及物流效率提升对农产品的重大意义:根据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数据,中国的物流费用占GDP的16%,比美国的8%高一倍。特别是在生鲜领域,“损耗”是致命的问题。
虽然近年来因农药滥用和转基因备受争议,但被拜耳收购的孟山都公司,是农业技术领域的巨头。它拥有1700多项专利,掌握着全球90%转基因种子专利权,占据了多种农作物种子70%~100%的市场份额。在美国本土,它的市场份额高达90%。一些消费者不免谈转基因而色变,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转基因作物在消除饥饿和贫困、适应自然环境、加快生长速度和提升口感以及提高产品产值等方面,都有显著贡献。
被拜耳收购的孟山都公司,是农业技术领域的巨头。它拥有1700多项专利,掌握着全球9 0%转基因种子专利权,占据了多种农作物种子70%~100%的市场份额。
中国的涉农企业,更应该以沃尔玛、孟山都等致力于产业性发展的企业为模板,关注相关技术的研发和创新,来激发农业产品本身的价值提升,而不必依赖旧式的、“雁过拔毛”型的商业资本模式。
而政策的倾向,也应该以小农户自愿结合的农业合作社为基础,为农民提供信贷服务和规模化的资源、技术采购,为农民组织加工和销售,再依靠中央级别的全球化大银行,为农民提供更广阔的融资渠道和理财服务。
农业不仅仅意味着温饱,也代表着中国人内心的“精神底色”。那里不仅有孟子“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的仁政理想,也有陶渊明“开荒南野际,守拙归园田”的灵魂寄托。“500強”榜单里中国涉农企业的不受关注、本土农化技术的“落后”,显示出农业的满身“落伍感”,似乎已经要消失在工业大国的视野里。
实际上,自明清以来,农村和城镇的畸形市场结构依然存在;亿万小农户也依然在寻找新的发展机会。他们的收入能否进一步提高,是决定中国国内市场规模能否进一步扩大、中国能否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重要条件。
责任编辑谭保罗 tdb@nfcma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