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天价”公益诉讼案始末
2020-09-22董柳
董柳
2020年8月11日上午,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诉广州市花都区卫洁垃圾综合处理厂、李永强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中检察机关起诉索赔的金额超过1.3亿元,这一金额创下了广东省公益诉讼案件之最。该污染场地的清理整治工作已交由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负责。根据最初的清理工作日志,日夜不停地用卡车将垃圾移除,需要拉2万多车,约需248天。该案是以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践行恢复性环境司法理念的最充分体现,也是貫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具有重要意义。
诉请1.3亿元,创下全省公益诉讼案件之最
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三联村竹湖大岭北,地处广佛交界处。伴随机器的作业轰鸣声,一座由垃圾堆砌成的“大山”正在逐步被削平。这座垃圾“大山”的始作俑者,是广州市花都区卫洁垃圾综合处理厂(以下简称“卫洁垃圾处理厂”)。
卫洁垃圾处理厂设立登记于2005年10月,为个人独资企业,其所属行业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该厂占地面积约22500平方米,建筑物有4间。
从2007年1月11日起,时年41岁的佛山南海人李永强担任卫洁垃圾处理厂的实际投资人。经营过程中,李永强违反环评要求,组织工人将未经处理的原生垃圾及筛下物非法倾倒及填埋于厂区西南侧山体,直至2016年8月被广州市花都区环保局责令停业。
经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鉴定,卫洁垃圾处理厂长期非法向厂区西南侧山体倾倒垃圾,受污染场地面积约3.88万平方米,垃圾倾倒量约39.3万立方米,重量24.78万吨。造成的环境损害主要是倾倒垃圾、垃圾渗滤液超标排放等造成的倾倒区域植被破坏,且短期内难以自然恢复。
“如果不实地察看,哪怕在附近走,可能真的很难发现。‘垃圾山的隐蔽性很强,违法行为人很狡猾,主观目的性非常强,就是要逃避监管,所以采用一层垃圾垫一层土的方法逐步垒高成山。”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邱正文回忆,路非常难走,几次上山下来,他已经走坏了两双鞋。
2018年7月27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就该案依法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卫洁垃圾处理厂承担涉案场地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13441900.49元、赔偿涉案场地生态环境受到侵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损失费用17143500元、承担为鉴定被告的违法行为支出监测、测绘、勘测和鉴定评估费用共448896.4元;判令被告李永强在企业对上述费用不能清偿时承担赔偿责任;判令卫洁垃圾处理厂、李永强在省级以上电视台或全国发行的报纸公开赔礼道歉。
办案人员指出,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卫洁垃圾处理厂索赔1.3亿多元,这一金额创下了广东省公益诉讼案件之最。
用足法律程序,及时修复案发地生态环境
通过刑事案件的办理、公益诉讼的起诉,对被告(人)进行惩罚,这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怎样恢复已被破坏的生态环境,这是检察机关面对的燃眉之急。
卫洁垃圾处理厂是个人独资企业,至本案提起公益诉讼时,企业银行账户上的余额仅为285.23元,其生产设备、设施已被李永强变卖,根本不足以支付本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和修复费用。而李永强作为实际投资人和违法获益者,应以个人财产对该厂上述侵权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为了防止李永强转移财产,确保本案生效裁判得到有效执行,切实修复受损生态环境,早在2018年7月16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益诉讼之前就依法申请法院对李永强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实际查封了被告李永强价值1000万元左右的银行存款、房产及汽车。
由于环境污染具有不可逆性,不及时整治可能遭受永久性功能损害。于是,今年5月26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创新提出在民事公益诉讼中启动先予执行程序,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先予执行意见书》,责令被告对涉案场地所倾倒和填埋的污染物先予清理,恢复至损害发生之前的状态。
鉴于本案被告不能自行修复,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政府已委托有修复能力的第三方修复。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建议先予执行被告名下已被冻结的银行存款、将被查封的房产、汽车及其他财产变价,用于支付修复费用。
在环境损害尚未进一步扩大时,广州检察机关探索运用司法手段加以排除,从而阻止环境公益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失或危害。
“卫洁垃圾处理厂是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我国过去较为普遍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这种类型的企业采用的不是现代企业管理模式,所以必然存在一些不正规之处。虽然这家企业规模大时,也有100多名工人和车队,但在管理过程中,企业制度、企业文化等各方面都比较落后,根本没有环保意识,所以才产生了为追求利润而采取非法倾倒填埋的模式。这家企业可能在过去10多年的运作中确实产生了一些利润,但利润没有投入到企业的技术升级中去,尤其是污染处理技术的升级。”检察官邱正文说。
“刑民行并举、三种责同追”,守护碧水蓝天
“山上一下雨,垃圾就和着雨水顺势流下来,都是黑水。而且,如果不及时处理还存在安全隐患。”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负责人陈达源记得,有一次,多名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邀前往实地察看情况时,他做了一个“实验”——站在山上跳了跳,整座山瞬间“颤抖”起来。
由于涉案场地倾倒垃圾混合体的体量十分巨大,且实际投资人李永强为规避法律责任,雇佣多名挂名投资人,案情较为复杂,属于重大疑难案件。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成立了办案组,检察长欧名宇带头办理该案。
2018年11月和今年7月,欧名宇带队两次勘查涉案现场,指导现场调查取证,检查现场修复工作。
办案中,广州检察机关坚持“刑民行并举、三种责同追”,在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移送刑事犯罪线索,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追究相关行政人员环境监管失职罪。今年5月29日,李永强被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20万元。
邱正文介绍,该污染场地的清理整治工作已交由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负责。根据最初的清理工作日志,日夜不停地用卡车将垃圾移除,需要拉2万多车,约需要248天。截至本刊发稿,涉案场地的清理整治工作仍在进行中,约75%的垃圾已被移出。
2020年8月11日上午,该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李永强因健康原因缺席了庭审。法庭上,他的诉讼代理人宣读了他的忏悔书。在忏悔书中,他向社会公众作了道歉:“因为我以及企业的行为给环境造成重大污染,给周边居民生活带来了极大危害,在此我向社会作出深刻的忏悔与诚恳的道歉。”
以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践行恢复性环境司法理念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近年来,一些人为牟取不法利益,盯上了农村的山水林田湖,‘上山下乡非法倾倒固体废物的行为时有发生,对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人民群众深恶痛绝。本案诉讼是我们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是服务保障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建设‘万村整治的检察助力。”法庭上,出庭参加诉讼的欧名宇说。
“从本质上讲,检察机关的这些做法既是践行现代环境司法理念的必然要求,也是服务和保障绿色发展的重要体现,更是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生命健康的现实需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周虹说,广州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践行恢复性环境司法理念”在这宗案件中得到充分体现。
“值得一提的是,在检察机关提起本案民事公益诉讼之后,当地政府下大力气开展生态环境修复工作,涉案当事人也自行采取了部分清理措施。但‘亡羊补牢,为时已晚,污染造成的后果是不可挽回的,付出的代价是极其高昂的,带来的教训也是足够深刻的。在此,我们大声呼吁社会各界,与司法机关一起,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8月11日,欧名宇面对正在直播的庭审,发出了倡议。
(《羊城晚报》202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