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国际主义”的迷思与世界秩序的危机
2020-09-22石斌
一、问题的提出
人类社会政治诸领域的许多重要概念或“关键词”,直接影响人们理解历史和现实的路径与方式。概念史其实也是观念史和思想史,是历史的重要乃至核心组成部分。然而概念的缘起、流变与扩散都有其特定的时空背景,作为一种“知识”或“话语”,更是政治现实与权力格局的折射。在概念的传播和使用过程中,往往会出现有意无意的误解或曲解,误用或滥用,甚至以讹传讹,成为“错误的常识”。因此,概念的正本清源至关重要。
在国际关系研究中,国际秩序(或更为广泛的世界秩序与全球秩序)始终是一个具有全局和长远意义的重大主题。其中一个非常值得注意的现象是,现当代尤其是二战后的国际秩序,经常被西方主流话语贴上“自由主义国际秩序”或“自由国际主义秩序”[liberal international(ist) order]的标签,而且也经常被非西方学者所采用。然而,这其实是一个伪命题,是美国等西方大国所塑造的一种全球性主导话语,一种禁不起科学验证的虚构叙述和主观价值,既不符合事实也不符合逻辑,本质上就是一个神话,一种“迷思”。
当今世界所面临的“大变局”,具有丰富的内涵,涉及格局之变、制度之变、技术之变、观念之变等多个层面。其中最为深刻的变化,大概就是与中国等新兴大国的崛起有关的国际体系变迁以及相应的国际秩序变革。国际秩序的走向再次成为一个热点议题。然而,现有国际秩序或所谓“战后国际秩序”,其基本性质与主要特征是什么?它真的是一种“自由国际秩序”吗?不弄清楚这些基本问题,就无法理解国际秩序变革的意义与方向。
二、“自由国际主义”的理论与实践
要理解“自由主义国际秩序”或“自由国际主义秩序”,必须先了解“自由国际主义”的国际政治思想。
在国际政治思想史上,传统自由主义一般被称之为“自由国际主义”。就其思想源流而言,主要经历了三个历史阶段:18世纪由孟德斯鸠、康德等启蒙思想家“肇其端”;19世纪由边沁、穆勒等自由主义政治哲学家“扬其波”;20世纪20—30年代由美国总统威尔逊等一批欧美自由主义者“总其成”。自由主义国际政治思想的基本格局至此已大致定型,此后都不过是修修补补。自1970年代以来,它经过自我调整又以“新自由(制度)主义”的面目卷土重来,并在冷战结束前后进入又一个“辉煌”时期,直到大约持续20年的“后冷战时代”结束。而所谓新自由制度主义,不过是与现实主义进一步妥协,更多聚焦于自由主义传统原本就包含的“制度”要素(正如新现实主义之聚焦于“结构”)。
在国际政治实践中,自由国际主义是一套国际秩序改革方案,旨在使国际关系适应西方国家的宪政自由民主模式,据称这可以为人类带来和平、自由和繁荣。整个20世纪,至少就舆论宣传和政治动员而言,美国是其主要推广者。
自由国际主义改造国际秩序的基本思路就是主张建立国际制度、限制军备、推动自由贸易、促进民主政治和保障人权。其改革方案主要包含三种途径:一是适用于跨国层面的商业自由主义(贸易和平论),主张推动跨国自由贸易,其核心假设是国家间在经济上的相互依赖可以减少使用武力的动机;其二是适用于国家层面的共和自由主义(民主和平论),主张在全球扩展民主,认为国内政治民主化有助于实现国际和平;其三是制度自由主义(制度和平论),认为国际制度与规范有助于缓解国际无政府体系所蕴含的冲突和安全困境。
这背后的哲学基础和理论信条却颇为庞杂:一是信奉理性主义和历史进步论,认为人类能够通过自己的理性不断改变世界,推动社会历史的进步,具有乐观主义精神;二是强调“规则”“制度”与“法治”,具有制度主义和法理主义倾向;三是主张“开放”与“合作”,反对孤立自处,因此具有“国际主义”特征;四是崇尚“自由”“民主”“人权”等“普世价值”,强调个人价值,反对国家中心主义,具有普遍主义和道德主义特征以及强烈的意识形态色彩;五是倡导“共同利益”与“集体安全”,具有多边主义特征。
按照西方学术界的流行观点,“自由主义国际秩序”是英美等“自由主义国家”崛起的产物,发端于19世纪,成型于20世纪下半叶。英国在19世纪率先推动贸易开放、海上航行自由等自由主义国际制度。一战后美国总统威尔逊的“十四点”计划、二战期间罗斯福和丘吉尔的《大西洋宪章》都集中表达了自由主义的国际秩序观念。二战结束后,主要战胜国制定了《联合国宪章》,试图建立一个以大国合作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并建立了以布雷顿森林体系为基础的国际经济秩序。但冷战的爆发导致了世界分裂,“自由国际秩序”实际上成为美国领导下的西方秩序。非西方世界主要參与的是联合国体制(中国甚至一度被排除在外)。在1970年代东西方缓和的背景下,这种西方秩序得以逐步向全球扩展,并在冷战结束之后与联合国体制一道构成了全球秩序的主要内容。
三、“战后国际秩序”的基本性质
在美国主导的当代全球政治话语中,战后秩序被定性为“自由国际秩序”或“自由国际主义秩序”,但两者并无实质区别。相应地,美国确立、巩固或维系这种秩序的战略也被称为“自由国际主义大战略”。
所谓战后自由国际秩序,即使不是“羊头狗肉”,至少也是以偏概全。
首先,在长达至少40余年的冷战格局下,不可能存在一个全球性的自由国际秩序,其最多只是一种西方秩序。关贸总协定、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这类具有自由主义色彩的国际贸易金融制度安排,都是由西方大国主导确立并主要适用于西方内部,只是在冷战后才具有全球性质。而且所谓二战后国际秩序,还包括联合国体制以及迄今为止逐步达成的各类国际协定或制度安排。
其次,国际秩序的性质既涉及作为其思想基础的价值观念与意识形态格局,也体现在经济、贸易、金融以及政治、安全等具体实践领域。各个领域的实际情况并不相同甚至大相径庭,不可一概而论。
就思想基础或价值理念而言,“自由国际(主义)秩序”这个标签本身试图表明它是传统自由国际主义思想的体现,但在实践中其思想底色远非如此单纯。
从制度设计上看,二战后国际秩序主要由内容庞杂、有时甚至相互抵触的三类国际制度组成。一是旨在消除经济交往壁垒的国际经济制度与组织,以及联合国框架下的国际发展机构和众多地区或双边经济条约;二是旨在限制武力、防止大规模战争的政治—安全机制;三是旨在促进社会“正义”与“善治”的各种伦理—法律规范和众多功能性领域的制度安排。 达巍:《西方“自由主义国际秩序”的困境与中国的选择》,《战略研究》,2017年第3期。
从实践领域看,主要是国际经贸与金融秩序以及占据话语主导地位的政治意识形态具有较多自由主义特征。国际安全秩序则远非如此。除了经常被大国政治所左右、实际作用极不稳定的联合国集体安全体制,二战后美国在西方所建立的以联盟体系为核心的安全秩序,则完全是现实主义逻辑的产物。即使在后冷战时期,这种西方安全秩序(主要表现为美国主导下的总体军事优势、多边与双边同盟体系和海外基地网络)仍然得以延续,成为国际安全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经常绕过联合国发挥作用。
第三,更重要的是,无论给这些秩序或制度贴上何种意识形态标签,都不能掩盖一个重要事实,那就是美国在大部分时间、几乎所有重要领域都占据主导地位甚至拥有绝对优势。这种秩序具有两重性:一方面,美国是其主要缔造者和最大受益者,在这种身份未改变之前,自然也乐于充当其主要护持者;另一方面,这种秩序(或者相对于混乱与失序而言的任何一种秩序),客观上也有其积极的一面,尤其是推动了全球市场经济和贸易自由化的发展,尽管这种发展并不平衡。西方学者将这两个方面强行勾连起来,发明了“霸权稳定论”,这种说辞恰恰彰显了这种秩序的本质。
换言之,二战后国际秩序的本质,不是什么“自由国际秩序”,而是“自由主义霸权秩序”,或曰“霸权制度秩序”,说到底,就是美国霸权秩序!从思想基础上讲,它包含了自由主义与现实主义两种理念成分;从核心内容上讲,它主要包含一系列国际制度与安排,但这些制度与安排并不必然源于自由主义的价值理念,同样也可以出于现实主义的利益考量;从权力结构上讲,是由美国权势主导;从价值取向上讲,它主要反映的是美国和西方的利益与偏好。总之,从来不存在什么单纯的“自由国际秩序”。自由主义的道德旗号与现实主义的实际利益,前者是表,后者是里,前者不过是手段,后者才是目的。这是不容混淆的一个基本事实。
当然,任何秩序大概都只能是多种成分的混合物。然而,如果说自由主义与现实主义尚有相互妥协乃至局部“合流”的余地,“自由”与“霸权”的“兼容”则充其量只能是一种表象。所谓“自由霸权”之说,纯属强词夺理的无稽之谈!“自由国际秩序”不仅有表里之别,更蕴含着深刻的非正义性和不稳定性。这不但可以解释为何发展中国家一直要求改革现有国际政治经济秩序,也有助于理解,为什么美国现在看上去比中国等新兴国家更像是现有秩序的“颠覆者”。随着国际格局的变化,美国正在丧失其霸权的自信心与“舒适感”,于是要修改规则、重塑秩序。
二战后的美国全球战略,也被贴上了“自由国际主义大战略”的标签,这同样名不副实。
美国何时奉行过纯粹的“自由国际主义”大战略?军事同盟、军备竞赛、核威慑、导弹防御、全球最高水平的国防开支和最广泛的前沿军事存在,这些与自由主义何干?其实美国从来都是两手抓:一手抓自由主义的多边贸易体系与国际制度,一手抓现实主义的权力政治与军事准备。参见G.John Ikenberry, “Americans Imperial Ambition,” Foreign Affairs, Vol.81, No.5 (Sept.-Oct.2002), pp.44-60. 只不过根据内外条件的变化,有所偏重而已。即使是作为其理论典型的“威尔逊主义”,在外交实践中,它与现实主义的权力政治也互为表里。特朗普政府宣称要奉行“有原则的现实主义”,不过是说得更直白一些而已。米尔斯海默坦率地指出,美国从来都是“按照现实主义的要求行事,却用自由主义的意识形态来为自己的政策辩护”。 John Mearsheimer, Interview: Conversations with History, IIS, UC Berkeley, April 8, 2002. 这种包装的对外目的自不待言,对内亦属不可或缺,因为美国政治精英所建构的自由民主形象,早已嵌入大多数美国公众的政治想象,以至于难以接受过于露骨的权力政治逻辑。 石斌:《国际关系思想史研究的重要实践意义》,《史学月刊》,2020年第8期。 总之,自由主义、国际主义等意识形态口号往往不过是政治修辞与舆论包装。
四、中国、美国与现行国际秩序
二戰后国际秩序确实正在陷入某种深刻的危机。大致以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为标志,新自由主义高歌猛进的“后冷战时代”已经结束。近十余年来,世界政治似乎正重新走向分化与分裂。英国脱欧和美国特朗普政府的内外政策,甚至被认为是“自由主义国家”内部对国际秩序的“反叛”。所谓“自由国际秩序”是否正走向衰落,甚至已经“终结”,成为热门话题。
二战后发展中国家曾掀起过多次秩序改革浪潮,但基本上都以失败告终。因为国际秩序不过是国际格局的外化,直到冷战结束后的前20年为止,西方占据显著优势的权力格局并无根本性变化。那么,为什么美国现在对国际环境如此不满,要不断“退群”、废约,甚至不惜毁掉中美缓和近半个世纪以来所积累的成果?这显然与近十余年国际格局的变化有关。美国自感地位动摇,于是要修改游戏规则。规则对自己有利就要求大家遵守,对自己不利就任意修改或弃之不顾,试问除了霸权国,谁能拥有这样的“自由”?
美国霸权的辩护者们当然会说,较之过去纯然凭借实力、遵循丛林法则,现行国际制度要求按“规则”办事,难道不是一种进步?然而这些制度,却笼罩在史无前例的美国霸权之下,是一种“霸权制度秩序”。其有效性端赖强者的权力意志,而有效的制度未必就是公平、合理的制度。美国和西方原本就是这种秩序的最大获益者,再给它挂上“自由国际主义”的金字招牌,贴上“道德”标签,无非是标榜其“合法性”,“里外”通吃而已!
任何不能平衡公平与效率的秩序,都难免出现危机。尤其是进入21世纪以来,自由国际主义在理论与实践上都日益陷入困境。以自由贸易、国际制度、民主政治这三大改革路径为例,贸易纽带并不能保证国家间关系的稳定与和谐,如当前中美关系所示,经济关系与其说是政治关系的压舱石,不如说是政治关系的产物;民主与和平之间也没有可靠的必然联系;制度霸权的非正义性更是显而易见。然而,各国政治经济的不平衡发展,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现象。一旦体系结构发生变化,原有秩序自然会受到冲击。
这三种途径还时常处于互相矛盾的状态。商业自由主义究竟是促进还是阻碍了共和自由主义的发展?事实上,许多国家采纳了资本主义的经济发展模式,却并没有实现民主。更重要的是,一方面,自由国际主义的许多价值客观上并未在全球范围内被普遍接受;另一方面,“自由主义国际秩序”又被有意无意地视为只有“自由主义国家”才能真正享有和衷心拥戴的秩序,这等于将国际秩序延伸到国内秩序。“新文明标准”“西方与非西方”(亨廷顿)“内部与外部”或“后历史世界与历史世界”(福山)等等说法皆属此类。那么对于所谓“自由主义国家”来说,“非自由主义国家”是应该被包容还是强制改变?如何避免强制所导致的混乱、冲突和失序?美国应该与中国进行正常贸易合作,还是将双边贸易与中国的政治文明进程挂钩?自由国际主义还经常声称不应将国家主权绝对化,然而却无法回答这样一个尖锐的问题:以自由、人权为理由的国际干涉,难道不会削弱国际规则的作用,甚至为强国追求一己私利大开方便之门?
如果说上述问题主要源于现行秩序的固有缺陷和外部挑战,那么来自西方国家内部的挑战是什么呢?从逻辑上讲,当然是“自由主义国家”对现行“自由国际秩序”也感到不满,开始自我怀疑自由主义的秩序理念或者放弃相应的外交战略。英国脱欧、美国“退群”以及西方社会保护主义、民族主义、民粹主义与逆全球化思潮大行其道等现象,似乎都说明了这一点。但实际上,这些现象既有其国内经济与社会根源,很大程度上也是对外部环境的反应,是全球化不均衡发展、传统收益分配格局被不断刷新的结果。
不过,虽然看起来好像没有一个国家对现行秩序完全满意,就主要大国的国际秩序观念与战略行为而言,当今世界并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革命主义”国家。俄罗斯等少数国家似乎希望将国际秩序推倒重来,但更多地流于言辞与姿态,主要还是为了表达对自身国际处境的不满,希望国际秩序朝着对自己更有利的方向发展。
中国一再强调自己是现行国际秩序或二战后国际秩序的参与者、维护者和建设者。但这里的国际秩序并不是指“自由国际秩序”。按照中国政府的表述,现行国际秩序是以联合国为核心、以《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由国际社会共同确立的,其根本原则是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干涉内政。中国要努力维护的主要是联合国框架下的多边秩序与相关原则,但并不完全反对美国主导的具有自由主义色彩的国际秩序,尤其是自由贸易体制与多边合作机制等合理、有效成分。
反过来看,美国更不可能是什么“革命主义”国家,也不会彻底颠覆自己一手塑造、长期护持的二战后秩序。特朗普的战略调整,无非是因为美国霸权地位相对衰落,国内矛盾加剧,民族主义与孤立主义抬头,于是其强调国内优先、“美国第一”,进而认为一些多边合作机制与制度安排已不能满足美国的需要,或者束缚了自己的手脚,因此试图调整、重塑世界秩序,以便继续获取最大收益,防止或延缓美国霸权的衰退;此外还试图通过减少国际义务,推卸“领导责任”,以便积蓄国力,“重振国威”或“再次伟大”。而且,特朗普的政策行为具有激进色彩,一定程度上属于“非常态”。民主党候选人拜登的外交政策主张,其核心是“美国将再次领导”,与现政府的“退群”行为可谓针锋相对。如果民主党上台,完全有可能采取一些“纠偏”措施,例如重新加入一些国际组织或协议。由此,认为美国已经改变了二战后的自由国际主义外交战略的看法并不准确,因为原本就不存在这样的战略,而且美国没有也不会改变其霸权护持的基本战略目标,不会轻易放弃其全球主导地位。就此而论,那些令人眼花缭乱的政策变化更多地具有战术和策略调整的性质。
總之,中国尽管认为现有秩序确实存在各种问题,但总体上还是要维护二战后秩序。美国也只是试图修改或规避其中对自己不再有利的成分。中美各自的关切与姿态看上去确实有所不同,过去经常被疑为“挑战者”的中国现在主要强调的是“维护”,原来的“护持者”美国现在则主要在表达不满。这种局部意义上的“角色”转变的确前所未有且意味深长,反映了全球格局与各自国内环境的变化,但双方显然都无意全盘否定现有秩序,更谈不上已开始出现“权力交接”或“领导换岗”。
在国际无政府状态下,既要维持体系和平与秩序稳定,又要兼顾公平与正义,在逻辑上和实践上都是一个难题。如何平衡秩序与正义、稳定与变革的关系,疏解其中的价值冲突,是每个时代都会面临的一个核心问题。全球化时代的利益格局错综复杂,价值体系日趋多元,维持秩序或追求正义,并不能与“保守”或“革命”简单画等号;在国际秩序问题上,“守成”或“挑战”,与传统大国或新兴大国似乎也不能构成直接的对应关系。实际上,面对“大变局”,无论是新兴大国还是传统大国,都必须做出战略调整。关键在于,大国的国际秩序观念与战略,是否能够超越上述各种二元对立模式,尤其是能否在关注自身利益的同时,兼顾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因为,无论要摆脱危机还是重建秩序,都需要有真正负责任的大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