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农村集体“三资” 助力推动乡村振兴
2020-09-21申慧英
摘 要:农村的资产、资源、资金统称“三资”。“三资清理”,是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合理清查、整顿、完善。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清理工作,是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重要基础,是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对加快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新源县为例,介绍三资清理的基本情况,具体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思考。
关键词:农村;“三资”;集体经济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集体经济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保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把壮大集体经济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2018年以来,新源县紧紧围绕“以党建引领推动产业发展、探索村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径”工作思路,借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一有利时机,结合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清产核资,扎实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清理,现累计清理清退耕地35774.85亩,草地324887.75亩,林地6748.26亩(其中:经济林4246.69亩、用材林2501.57亩),荒滩荒地4051.03亩,养殖水面1550.22亩,温室大棚5亩,其他491.87亩,清理清退资产折资627.4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折资527.3万元、流动资产折资100.12万元),追缴欠款310.99万元。为规范集体“三资”管理、促进村集体增收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开展“三资”清理工作的具体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压实责任
针对“三资”清理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特点,坚持高位推动,成立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违纪违法处理、扫黑除恶、“三资”清理三个专项工作组;并抽调专人建立对应办公室,制定印发《新源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新源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新源县关于深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由“三资”专项清理工作办公室加强对全县“三资”清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解决好专业人员和具体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各阶段、各环节工作落到实处;违法违纪专项处理工作办公室坚持从党员干部、领导干部做起,逐人签订“三资”清理承诺书,严肃查处违规侵占集体资产的人和事;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办公室对相关问题线索进行研判分析,严厉打击“三资”清理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恶势力及“保护伞”。各乡镇党委、村(社区)党组织层层压实责任,从根本上解决农村资产随意处置、资源发包有失公平和以权谋私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2.强化宣传培训,营造浓厚氛围
按照州党委关于“‘三资清理是得民心、强管理、壮基础的普遍性工作”的批示,针对“三资”清理情况错综复杂,原因各不相同的特点,切实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积极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由宣传部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介,发布“三资”清理相关公告、新闻稿件等20余期。乡镇党委、村(社区)党组织层层召开相关动员培训会议103场(次),张贴“三资”清理工作公告200余张,发放宣传单3万余张,并利用村村通广播、宣传栏等载体,以及周一升国旗、农牧民夜校、入户走访、“两个全覆盖”“算大账”活动等,对各族群众进行“面对面”宣传,受教群众达20余万人(次)。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切实营造了群众主动参与的社会氛围。
3.规范清理流程,摸清家底实情
按照州党委关于“各县市要全面加大‘三资清理力度,深入开展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清理清查专项行动”的要求,针对农村集体“三资”家底不清、权属不明的历史遗留问题,认真开展“三资”清理自查整改。各乡镇党委、村(社区)党组织对照自治区农业厅《2018年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项目实施指南》严格自查,做到资金账目清、资产底数清、资源分布清、主体归属清、债务债权清“五清”;并向全县各族党员干部发出通告,限期主动清退。在清理流程方面,把“四议两公开”贯穿清理工作全过程,让农牧民党员群众参与进来,真正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通过清理登记、核查公示、确认上报等步骤,确保清理资产和群众见面,存在疑问资产和群众见面,处理资产结果和群众见面,让干部群众都清楚明白。同时,健全县、乡、村三级举报机制,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坚持“一竿子插到底”,迅速调查核实,确保依法处置到位,处理问责如阿热勒托别镇原人大主席塔什买买提、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干部帕里旦、别斯托别乡铁勒哈拉村原党支部书记岳恒义等11名党员领导干部,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态度,让群众看到县委坚决打赢“三资”专项清理这场硬仗的信心和决心。
4.坚持组织引领,壮大集体经济
按照州党委关于“村集体经济实力强,村级党组织坚强有力,村干部说话就有人听、办事就有人跟”的思路,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形成人财物向基层倾斜的鲜明导向,充分利用清理的集体资产,全面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各乡镇、村(社区)对清理回来的资产进行合理规划,通过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确保集体资产处置公开透明;采取公开发包、土地入股、规模经营等方式,实现村级集体经济增收。产生了一些比较突出的典型,如,别斯托别乡昂达斯村采取“支部+企业”模式,加大土地流转力度,以秋丰种业制种玉米龙头企业为依托,按照每亩850元标准进行整体承包,实现制种玉米种植大规模整体推进;采取“传统+特色”模式,对470亩特色经济林项目进行统一发包。坎苏镇依托毗邻那拉提景区优势,不断加大特色种植力度,特色种植面积达5000余亩,成为了那拉提旅游的重要生活承载区和观光旅游的后花园。县委组织部联合县农业农村局着眼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立集体资产管控制度,對整治完成后的集体资产类型及数量、发包情况、集体收益情况等以乡镇为单位建立村集体资产管控台账;制定下发《新源县村级“一定两审”工作制度》《新源县村级集体收入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加强对村集体“三资”管理审批,实现“村财乡管村用”。并在此基础上,加强对贫困村、集体经济不强的村进行调研,选树了一批经济效益好的项目予以重点扶持,按照“一村一策”原则,实行县、乡、村三级领导领办项目责任制,加强对集体经济项目的跟踪服务,实现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不断增加。如:喀拉布拉镇昆托别村依托20万元“火种计划”项目资金,购买优良生产母牛20头,交由有养殖经验的牧民代牧,村委会与养殖户“四六”分成,每年增加村集体经营性收入5万元。同时,将“三资”清理工作纳入乡镇党委、村级党组织年度考核,作为村党组织评星定级的重要内容,与村“两委”干部绩效补贴挂钩,全面调动做好“三资”清理、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工作积极性。
二、“三资”清理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
1.“三资”管理更加规范
制度的健全和机制的完善,让会计核算、财务收支、资产处置、资源发包等财务行为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有效杜绝了村干部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侵占、挪用集体资金等现象的发生,集体资产跑冒滴漏和闲置现象明显减少,保值增值和良性積累机制逐步建立。
2.增收致富能力不断增强
通过“三资”清理,有效解决了村集体资产“底数不清、管理混乱”“人情地、关系地”等方面问题,初步盘清了村集体“家底”。村级党组织通过集体资源发包、承包经营等方式有效盘活集体资产。截至2018年底,全县村级集体收入总量达3100万元,较2017年增长38.7%。截至目前,全县村级集体收入3823万元,较2018年底增加723万元,收入达100万元以上村5个,50-100万元村11个,30-50万元村19个,10-30万元村41个,5-10万元村3个。
3.党组织凝聚力有效提升
村集体经济收入的全面提高,有效解决村级党组织“无钱办事”难题,为助推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坚强物质基础。通过有效利用村集体资产,为民办实事、办好事,村干部的亲和力和公信力得到了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影响力不断扩大。2019年群众满意度测评得分达98.52,较2016年提升14.3%,广大农牧民群众认同感全面增强。
三、“三资”清理中存在的问题
1.思想认识不统一
少数基层干部存在畏难情绪和心理,没有把心思放在发展强大集体经济上;有的认为基层实行村民自治,不愿多管,导致干部对村级财政治理不重视,对群众反映财政方面的问题不进行认真查询和处置;有些村干部不熟悉法律和财政准则,不按规章准则做事,听不进财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导致治理紊乱的场面;个别乡村依靠土地发包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依赖性较强,在增加经营性收入方面思路不宽、点子不多,办法不管用,思想认识不到位。
2.上级监督不协调
以前的监管只注重账面资金管理,无视资产、资源的治理,在资产的出售和工程的投标进程中欠规范的情况监管不到位,不能掌握第一手材料,导致出现漏洞,从而出现部分“三资”失管漏控。加之监管部门监督不到位,“第三方监督”成了“部署”;而审计力量有限,且未构成“审计——查处”的良性循环,因此司法监督也没有发挥实际作用;由于历史遗留问题,部分低价承包的集体土地存在司法纠纷,造成清理清退工作不彻底的现象;部分村集体对所有债权未进行及时催收,导致出现了一些“呆账”和“坏账”。
3.注销程序不到位
各乡镇村社往往重视对货币资金的监管而轻视对固定资产、物资和资源的登记造册,没有形成规范化管理机制。各乡镇村未依照规范化运作的要求,坚持债务债权注销薄、资产台账和资源注销薄,大多数村社只注重对村级债务债权的注销,无视了对固定资产和集体资源的注销,形成注销项目不完善或内容不具体,部分台账不清。
4.报销机制不规范
首要表现在财政准则执行不力,账目管理不规范,导致一本糊涂账。有的村干部本人开票,长期不报账,收款后,不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管理、使用,长期不入账,致使无法正常结账;有的村以其他费用支出直接冲抵承包款,进出不入账;有的村收款开具非统一收款收条,开支白条入账;有的村报销凭证不够规范,支出凭证手续不完好;有的村资产收益运用无方案,寅吃卯粮;在集体资产发包、出租等方面,书面合同少,口说为凭多;有的合同要素不全,条目不明等等。有的乡镇村社对资源性资产均无详实数据记录,导致无法盘活并增加集体和群众的财产性收入。
5.整治措施不得力
个别乡镇村社虽然对“三资”清理整治工作有计划、有部署,但一些具体工作措施缺乏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首要显示在家庭承包、土地确权执行难到位;群众以各类理由随意侵犯集体资源;农经部门对清理工作的严肃性、紧迫性认识不够,责任追究不严实,人员、设备保障跟不上,工作人员只看账面,只听汇报,不下村社;加之村级财会人员更换过于频繁,对政策理解不够到位,在落实“三资”清理相关要求,以及财务管理制度方面存在不规范的情况严重影响了“三资”治理工作。
四、完善“三资”治理工作的意见建议
加强制度建设,促进”三资”管理向权责明确、底数清晰、管理精细化的方向转变。
一是完善议事决策机制,确保“三资”管理民主性、科学性。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对群众普遍关注和涉及绝大多数村民利益等村级重大”三资”管理事项决策,严格遵循“四议两公开”的“路线图”,持续推进“一定两审”工作模式(“一定”即定议事工作项目,“两审”即党员大会审、群众代表大会审);执行自治州《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社区)经费公开的通知》,规范“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工作,切实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有机统一。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队伍建设,发挥对“三资”管理等情况的监督作用,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
二是完善“三资”审批机制,提高效能效率。按照公开透明、优质高效的要求,进一步简化和规范”三资”审批程序。对村级集体资金支出实行限额管理、事前申报制度。根据村年集体收入额度分四个层次(即年集体收入10万元以下、10至50万元、50至100万元、100万元以上)实行支出限额管理,规范申报程序。
三是完善”三资”联审机制,实行规范管理。建立村级集体收益联合审查制度,每半年各乡镇将村集体收益情况等向县委组织部进行报备;由组织部门联合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对“三资”清理工作进行回头看,确保“三资”清理工作成果。
四是用好集体“三资”,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充分利用“三资”清理成果及100万元“火种计划”项目资金,积极引导村级党组织培育和储备一批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采取村与村“强强联合”“强弱联合”的方式,合作共赢、利益共享,打破利益壁垒,形成合力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情况纳入各乡镇和村“两委”考核范畴,与乡镇年度考核、村级“四位一体”捆绑考核、兑现村干部绩效奖励相挂钩。在核定村集体收入基数的基础上,当年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超过核定基数部分,按照20%比例用于奖励村干部(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万元),不断激发村“两委”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内生动力。力争2019年5万元以上的村集体经济收入全部达到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8个以上,全县村集体经济收入突破4200万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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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刘应生.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思考[J].青海农技推广,2018(02):44-47
作者简介:
申慧英,中共新源县委党校副校长、高级讲师,研究方向:党史党建、基层组织建设、基层治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