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把握法治建设中的“舆论围观”(焦点话题)
2020-09-21朱巍
朱巍
昆明“李心草案”近日一审开庭,被告当庭认罪认罚,法院将择期宣判,此案之所以获得舆论关注,肇始于李心草母亲在网上发帖质疑当地警方对女儿死亡原因的结论。无独有偶,前一段时间,有自媒体作者在网上曝光敦煌沙漠露营基地一公厕“设陷阱”索要拖车费遭到威胁,当地连夜对“陷阱公厕”进行了查处。有自媒体作者曝光“狗不理王府井店”质次价高遭店家报警,涉事饭店被狗不理集团终止合作。这些都属于依靠网络投诉引起舆论发酵最终得以解决问题的事件。
前些年互联网上曾有“围观改变中国”的说法,意思是某个事件如果在互联网上形成了一定的阅读量规模从而引起舆情,能够倒逼问题的解决。有舆论认为“围观改变中国”让违法行为暴露于阳光下,不再有非法斡旋的空间,从而有利于法治进程。但从实践来看,这一现象的出现恰恰说明当前法治社会建设仍有较大的努力空间。并非所有人都有能力通过网络投诉获得大量关注并形成舆论事件,得以依靠网络投诉解决的只能是冰山一角,那些没有暴露于水面之上的部分,那些存在于灰色空间中的各种“陷阱”,反而显露出现有正常投诉机制所存在的问题。正常投诉机制失效——网络投诉——问题解决,这一模式在推动一些问题解决同时,也有可能催生一种印象:
网络恶评有助于诉求满足,网上声音越大满足力度越大,助推一些本应在线下解决的问题被放到线上,一些有意无意的舆论节奏带动事件更加趋向复杂化,网络水军、黑公关、网络勒索等非法现象也由此而生。这显然不是一个健康的法治环境该有的呈现。
“李心草案”、“公厕陷阱”事件以及“狗不理王府井店”事件等都是网络投诉推动事件积极解决的正面例子。但我们同样需要关注,比如2018年昆山“白衣哥反杀案”在网上引起的对于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讨论,部分舆论认为正是网络投诉“倒逼”出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而实际上,正当防卫的相关司法解释工作都已经在立法计划中,并不是完全的舆论倒逼。法治社会是渐进的过程,处理好舆情与法治的关系,本身就是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前我们正处于快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当中,方方面面的问题仍会不断暴露出来,这其中由网络投诉所曝光的一桩桩个案,必然还需要反反复复地占用公共资源,对其中所涉及的地方政府、司法机关或者企业而言,在重视舆情快速有效地解决这些个案的同时,需要站在更高的高度,推动长效机制的改革和完善。同时对于有意操纵误导舆论的“黑公关”、网络勒索等行为,应严加治理、严肃追责,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作者是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