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布袋戏表演教学初探
2020-09-16张钊
张钊
福建省漳州市布袋木偶传承保护中心
漳州布袋木偶戏作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较高的艺术内涵和丰富的生活气息,是民间艺人结合社会生产生活经验与智慧,凝练而成的艺术瑰宝。幼儿教育是每个人人生教育的初始阶段,是形成人生观和美学感知的起步阶段,布袋木偶戏以偶为戏的独特表演形式,对于尚处于人生成长初始阶段的幼儿而言,具有明显的优势,探讨布袋戏与幼儿教育结合的主题,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一、木偶表演与幼儿教育结合的研究现状
布袋戏是木偶表演的一种形式,长期以来,针对木偶表演与幼儿教育结合的研究,在众多关于木偶表演与各阶段教育融合的问题研究中,处在相对薄弱的状态。除了来自一线的幼儿教师、木偶剧团的专业演员,还有来自高校和研究机构的研究人员,研究队伍的壮大使得研究成果能够体现教育实践与理论研究的充分结合。再次,研究成果的主题,涵盖了木偶表演在幼儿教育的运用、教学案例分析、体系建构与实施、以及木偶教育课程资源库建设等,说明研究的广度和深度正在进一步发展。在教育部颁发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明确规定,对幼儿的艺术培养目的在于能使其初步感受并喜爱环境、生活和艺术中的美,让每个幼儿都得到美的熏陶和培养,激发他们表现美、创造美的情趣[1]。布袋木偶戏作为十分重要的传统艺术门类,自身所蕴含的深厚文化和社会底蕴,以及艺术表现形式上的优势,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幼儿教育与传统文化的有机结合。通过对研究现状的分析能够发现,关于木偶戏与幼儿教育的相关研究正在日益受到重视,并已取得了一定程度的发展。
二、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
2岁至7岁孩子生长发育旺盛,身体机能处于快速成长的时期,但同时各个器官和躯干等组织的发育虽然迅速却不完善,比如在骨骼发育方面,就表现为骨骼细小,虽然柔韧性好但容易变形,这就使得儿童在进行与手部相关的运动时,虽然可塑性强但是也容易受伤,也不能承重或进行过于复杂的动作。由于儿童大脑皮层活跃度高,一方面他们好动易兴奋,但也不易集中精力,忍耐力差和持续性不强,不宜长时间进行单调重复且枯燥的活动。漳州布袋木偶戏,也称为“掌中戏”,是以轻盈短小、套于手掌之上的布袋木偶为表演载体,只需针对儿童的手部特点进行简化,就能便于儿童进行操弄,有较高的适应性。
其次,从心理层面看,这一阶段的幼儿处于自我意识开始形成的初期,自我意识刚刚开始萌芽,独立性不强,容易对新鲜事物产生好奇也爱相互模仿,极易受外界因素的影响,心理调适能力较差,易产生兴趣也会很快失去兴趣。布袋木偶戏中,惟妙惟肖的偶人形象,能够有效吸引孩童的注意力。
二、 开展幼儿布袋戏教育的意义
漳州布袋戏表演,作为全国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不仅具有极高的艺术性也拥有重要的社会功能性,将木偶戏表演融入幼儿园教学过程中,具有重要的社会价值与现实意义。
(一)锻炼儿童的手眼协调性
幼儿阶段,手部发展迅速,但同时由于骨骼细小,也存在容易变形甚至是损伤的风险。布袋木偶戏主要是以手部表演为主,是一项需要通过肢体密切配合进行的艺术表演形式,要求表演者有较高的手眼协调能力,所以十分强调手部动作的训练。幼儿在进行木偶戏表演的学习过程中,能够借助操纵木偶,对手部及手指的灵活性与协调性进行有效锻炼。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儿童的手部还处于生长发育的早期阶段,所以进行木偶表演练习是,动作不易过于复杂,难度不易过高,应注意避免造成儿童手部损伤。
(二)发展儿童的联想和表达的能力
木偶戏表演具有极高的拟人性特征,它是通过指掌的操纵,模拟人物或者动物的行为特征进行表演,漳州布袋木偶戏表演,以武戏见长,历来擅长模仿人和动物的各种动作,插科打趣、惟妙惟肖,例如经典布袋戏《大名府》、《雷万春打虎》等剧目中,就有顶缸、耍盘、打虎等情节,栩栩如生、引人入胜,符合幼儿阶段孩子们的欣赏特点,能够充分吸引儿童投入到表演和演绎之中,并通过虚实变幻的表演,拓展他们对情节的联想和表达能力。
(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漳州布袋戏起源于宋代,直至明清时期发展到鼎盛,并且传播至台湾甚至是海外,与南派泉州布袋木偶戏一起成为闽南地区布袋戏的典型代表,其承载的文化内涵与艺术内涵不言而喻。作为闽南地区独特的“京班底”,漳州布袋戏“北派”风格集中体现在偶形雕刻、操纵表演、音乐奏唱、舞台美术四个方面,反映着闽南民间传统艺术的个性,巧妙地将地方性的哲学思想和审美情趣融为一体[2],其所承载的联络族群、道德教化、传播正能量的社会功能,通过艺术表演的形式传达给观众。
幼儿时期正是人生观产生的初始阶段,加之第一次离开父母,独自面对幼儿园的老师、同学,这是一个全新的环境,是幼儿社会性培养的起步阶段,对幼儿将来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的塑造都起到了重要影响。漳州布袋戏的许多经典剧目,虽然剧情简单,但都包含着丰富的人生哲思和对是非善恶的褒扬批判,是艺术家们对世间悲欢离合的洞察与凝练。虽然道理深刻,但是又能够以简练、明快的艺术表现形式呈现出来,嬉笑怒骂间,道尽人生百态,正是适合幼儿欣赏与接受的良好形式。将布袋戏表演融入幼儿教学过程中,少了几分刻板生硬,多了更多的寓教于乐,让孩子们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逐步建构起对人与社会的认知。
三、漳州布袋戏表演在幼儿教育中的运用
(一)寓教于乐、培养兴趣为主
幼儿木偶是新时代的产物,是在传统的布袋木偶基础上为适应幼儿心理和表演需要而加以简化、概括、提炼后延伸出来的一种木偶形式。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中明确指出:幼儿的学习是以直接经验为基础,在游戏和日常生活中进行的,要‘珍视游戏和生活的独特价值’。幼儿的戏剧学习应该充分围绕幼儿的生活经验和体验展开[3]。因此,在将布袋戏表演融入幼儿教育过程中,应根据幼儿生理、心理发展的特点,多以动物或者植物等对幼儿具有较强吸引力的事物为表现对象,适当加以拟人化;在剧目选择中,选择一些适合于儿童欣赏趣味的故事、寓言和一些科学小常识,对儿童进行美学和道德教育,启发他们的思维能力,并注意篇幅不易过于冗长,以短小精悍的短剧或者折子戏为主,寓教于乐,点到为止。
(二)言传身教,教学互动为辅
将布袋戏融入幼儿教学中,除了表演和演示外,更重要的是能调动儿童的积极性,让儿童参与到木偶戏的表演中,亲身体验木偶表演的乐趣,通过生动有趣的教学互动,培养儿童的兴趣,这才是让布袋戏进入幼儿园的根本目的所在。可以有针对性将操纵木偶的动作进行简化,编排一些符合儿童生理特征、适合儿童驾驭动作,比如“行礼”、“鼓掌”、“举手”、“踱步”等简单易学的动作,鼓励儿童通过观察和实际操演,培养孩子们的专注力、观察能力和模仿能力。
在剧目编排和选择时,可以尽量挑选充满童趣,适合儿童理解力的节目,例如漳州木偶剧团著名的表演剧目《雷万春打虎》,剧情较为简单,情节引人入胜,人物与动物的联合刻画,容易调动儿童的注意力,激发儿童参与的兴趣。同时应注意,儿童观察事物的能力还处于成长阶段,往往过于被一些显而易见的事物所吸引,缺乏综合观察和连贯的叙事能力,教师应加强引导,由点及面,从个体的、单个角色或场景出发,逐步引导学生形成较为全面的视角和表述能力。
另外,在制作木偶戏时要考虑到是表演给儿童看的这一点,抓住木偶及剧目的主要特征,进行必要的艺术夸张和变形,不要过于写实,只限于临摹实物,要大胆地将一些无关紧要的细节加以删除,使其带有浓厚的儿童气息,以引起儿童欢乐的情绪。儿童木偶戏在形象上尽量不要给儿童恐惧感,即便是表演凶恶的动物,如老虎、狮子、狼等,在表现这类动物时,应尽量弱化此类形象的凶恶感,减少感官刺激。
布袋戏作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同时又是漳州地区极富地方文化特色的表演形式,它的保护与传承需要我们每一个人付出努力。让布袋戏表演进入校园,融入幼儿文化教育的活动中,让我们的下一代从小就接触我们的传统优秀文化,培养对家乡文化的兴趣,形成保护与传承的自觉,不啻为让传统优秀文化活起来、发展起来的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