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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类最高级别的战争

2020-09-14唐少波

时代人物 2020年10期
关键词:政治

关键词:政治战争;人文文化;政治

政治战争是人类战争中对抗级别最高的斗争形式,它的斗争级别远高于军事战争、经济战争、流通领域的战争。政治战争学说的理论依据是我撰写的表达能量论和量测论及其相互关系的《世界自然和人类社会能量及能量运行探析》,该理论依据的原理是任何事或者物都有能量,它的能量通过发射信号被其它能量接收,其它事或者物在产生作用后又形成新的能量——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各领域无数个这样的能量不停地、不断地缠绕更新,通过主流性能量的运行和运行结果显示其某些方面的重要性和特征性。

政治战争的概念:通过利用政治信仰作为手段和方式进行的战争就是政治战争,它分国家内部的政治战争和国家被外部政治战争。政治战争是利用人民力量进行的战争。政治战争的发起方通过对被攻击方的思想意识、国力资源、经济状况、军事力量的形成进行研究和分析,通过将己方的思想观念、行事准则植入被攻击方的社会,使对方社会接受后形成与发起方相同的观念和认知,在必要的时候唤醒这些思想观念和行事准则,颠覆并掌控其政权的战争方式。

具备被政治战争的条件:

A、被战争方的法律制订严重背离政治体制及体制下的思想,使社会出现对现有政治体制的怀疑和不认同,动摇被政治战争国家的执政根基;

B、国家文化是代表国家政治性文化和国家政治性思想;社会性文化是社会民众的自发的关于情与性的行为文化,通常是娱乐性远大于思想性,如果社会性文化取代国家文化,那么,国家灵魂即被消灭,国家的政权将不具有凝聚性;被政治战争的国家在被政治战争时由于国家发出的信号被社会不接收或接收后被形成反作用——无法显示国家调动和使用宣传的能力;

C、经济及流通领域的被破坏,会直接诱发社会的动荡和不稳定。以上三个条件中只要具备两个,即具备被政治战争的条件,发起方可发起攻击。

政治战争的特点:政治战争是通过利用民众颠覆政权,从而完成政权掌控的目的和过程。被政治战争的国家政权很难并且不能够对民众的力量进行暴力性打击。进行国家外部政治战争发起方能够将战略意图长期隐蔽,使被攻击方不易察觉。因此发起攻击时被攻击方很难有时间和机会组织力量反击。同时,发起方也能够很好地隐藏政治战争实力。

政治战争的战略战术:有战略但无固定战术战法,具体为把握准攻击重点之后,攻击的窗口非常宽泛,整个攻击过程运用的原理是能量运行及相互关系作用的原理,借用可以借用的一切力量因时因势组织能量利导而行。

写此文章,期望通过对建立在政治战争框架下的法律、文化、军事、经济流通等领域的分析和研究,并对相关概念进行表述,将这些构成政治战争主要内容进行关于政治战争的研究和判断提供一些内容和方面的参考。具体如下:

人文文化

人文文化是一个社会的性格特征,是政治在意识形态得以形成和立足的基础,人类因为人文文化观念的认知不同,更因为关于尊重和占有的作用结果和认知也不同而显示斗争与对抗。东方尊崇思想,通过重视道德思想理念和社会情感因素,然后再遵守和执行法律规则,而且对思想方面的重视程度和研究深度远比法律方面的要强,这表现在东方是对形成的中央集权统治在其思想主张被研究和确认后才将其成果和目标再由法律的研究机构和执行机构去进行和完成,使得东方特有的道德思想理念和社会情感深刻影响和伴随东方法律的理论研究和社会实践;西方在国家和社会治理方面,着重于尊崇规则,讲究的是秩序和利益在关于实施和执行的合理性和合乎规范性,它以现实事物和社会整体需要的行为目标任务为纲领研究法律、制订法律并执行法律,并以此反过来影响和整顿人们的思想,虽然是政治的强力机构,因在行政事务和人事制度不与政权的权力机构发生交集,只为法律工作只对法律负责,并视其为最高准则。这就是两个理念和制度完全不同的社会。不同的人文社会产生并形成了不同的法律制度,这并不影响各自的政治治理。求同存异,共同发展,是人类生存和发展需要努力去做到的。

政治

法律

法律的概念、地位和作用

法律的概念:法律是以人文文化为基础形成的关于秩序性的强制性标准,它是人类社会活动关于某研究成果的程序和结果完成之后,通过进入社会实践去规范化和秩序化地约束社会和社会上每一个人的具体的思想意识和具体的生活行为。

法律的地位:人类社会有两大领域,即人类社会意识领域和人类社会行为领域;法律服从于政治的需要,为社会意识领域和社会行为领域提供服务,是社会的一个方面的单项工程。

法律的作用:法律與政治的关系是政治好比一条流动的渠水,水渠要畅通,就要清淤泥堵缺口,法律担当的责任和任务就是清淤堵口。

法律法条的制订原则

符合国家政治体制的要求与国情,以各领域各行业的关于保障其正常发展和稳定的研究成果作为依据,再通过此依据帮助社会各领域并为社会各领域制订法律性的规划和规则,同时,对违反法律性规则的行为进行强制性制止或纠正。但,没有各领域的研究成果作为依据,即不具备法律法条设计的基础和条件——法律的法条设计必须严谨而且有依据。

法律法条制订的方法

人类法律的制订是根据政治最高集团的政治目标任务,目前是使用逻辑的方式对现状和发展方向进行判断,然后据此制订社会各领域的准则和规划,以期为政治服务。这里,因为通过使用逻辑的方法对事物进行判断不能直接参与和显示事物的能量信息,而且,实际情况是只有获取能量信息的采集才能为逻辑判断提供依据。这样,事物能量变化的过程和结果就成为判断的根据和理由,上升到人类法律法条制订的法理层面,《世界自然和人类社会能量及能量运行探析》中的能量及能量运行机理展示和显示了变化和结果的形成,即基本法理,我据此提出关于能量和量测的基本模式和架构。——任何事物都有能量,它通过使用和发射能量信号或能量信号被使用被发射导致在人类社会意识领域和行为领域的个体能量或集体能量被破坏和被损坏。公民主张关于法律的诉求,其原因是因其能量被损失或被损害。能量和量测基本模式和架构的建立为逻辑判断提供内容和基础,同时也为逻辑判断提供思路和服务。

关于针对法律设计和使用的有关禁止原则

无重大灾害和战争,法律法条的制订应完成研究、制订、行政审批的程序。

法律的法条的设计具有明确的针对性,因此:①在民商事领域、社会道德领域、刑事领域实际审理案件时可以将一领域的审理结论拿去作为另一领域审理的依据,而不可以将此一领域的审理结论被另一领域在不经审理的情况下作为该领域的审理结论;②不能用此国家的法律法条去审理和进行另一个国家的法律工作。

法律法条设计

法律设计的步骤和内容:①与政治最高集团关于短期及中长期的政治目标及任务接轨;②组织研究和获取各领域各行业为秩序制订提供相应依据和成果信息。③各领域各行业的专项成果被整理和提交给法律的研究机构,成为制订法律的基础性依据和前提性依据。④完成法律法条的设计、制订。⑤完成最高政治集团的行政审批。

文化

文化是一种对社会领域能量的蓄积和展示。一个国家和社会在思想意识领域和与之相关的行为领域的内涵和特质通过文化被表现出来,更重要的是,文化是社会性能量产生的动力和源泉,是社会性能量的能量储存器,它的能量被确定是通过影响、指导的方式和过程来完成能量的决定性地位。因此,研究和掌握关于文化领域意识能量的产生、发展和演变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最高政权的安全。

文化意识领域的能量是通过拥有某种思想观念的人或群体运用传播的方式,将自身的信号发射出去,在社会范围内被各能量体将信号接收并被进入形成思想的过程,如果思想过程的形成过程已经完成,即显示发射信号的工作处于成功状态。——如果一个国家占绝对市场的主流性文化产品不能为社会提供精神食粮,这个国家一定不能成长,等到国家需要使用它的时候,它将无法提供执行能力。

因此,根据能量运行的原理,设计和运行好意识领域的能量及运行迫切而且重要。

——首先,获得最高政治集团的指令和目标任务的机构对文化信号的形成和信号传输机构具有行政上的领导职能和专业上的指导职能,如果文化信号的形成脱离管理而且制造该信号的目的与最高政治集团的目标任务相悖,会导致社会能量的损毁甚至严重损毁。如果这种行为被进行到足够多或者足够严重的时候,根据能量作用力关于反作用的原理,国家政权的宣传体系将完全陷入崩溃,并且其相应的功能和因此而产生的不利影响的效能一定能够被政治战争的敌对方拿去使用。

物质生产及科技

物质生产的基本内容是通过劳动获得物质能量,科技的基本内容是通过如何去思考和进行使产生的劳动获得的物质能量被扩大。

物质能量是国家社会存在并安全存在的决定因素之一。保证物质生产是国家社会的职责和义务。物质生产及科技的能量扩大和足够是国家社会安全和安定的必要保障。

物质能量的实值与虚值。事物产生成果的能量能够被直接具有或直接使用即实值;事物产生成果的能量因为被赋予而具有能量载体的功能和作用即虚值。人类为了扩大或获得扩大的能量,通过制造的方式将相应能量附着于某事某物之上,在它被使用后,造成产生扩大的能量和延伸能量被进一步扩大的作用和效果,这就是延伸性能量。科技的工作就是研究和制造延伸能的工作。

能量流通

能量流通是指能量进入已经被构建好的能量架构体系,并在能量架构的框架内按规则和秩序去运行。这种能量交换的方式叫流通。流通有:①物质能量的流通,即实质流通;②非物质能量流通,如金融流通叫虚拟能量流通;两者不同的是实质流通的能量是被赋予在物质上进行流通,虚拟能量流通是将能量赋予在货币上进行流通。有个非常明显的特点是物质能量的流通基本上是一方对一方,虚拟能量的流通是一方对多方甚至很多方。因此,前者的能量被管制的风险比较小,后者的能量被管制的风险比较大。

流通安全在于两个方面:一是有足够的能量阻止被管制或者能够破坏来自于管制的能量;二是在设计进入一个市场的能量流通的时候,同时设计和进入一个或多个关于能量的体内循环和体外循环,至少,一个体内循环是必需的——它在其它的能量循环被外部强制关闭运行之后,它的运行可以保证国家能量的运行和存在。

军事战争

军事战争就是能量与能量的相互打击。构成军事战争力量的主要因素是人和武器。政治战争指导下的军事战争中人的因素非常重要。武器的力量基本上是恒定不变的,但人的因素是可变的。抓住人的因素能导致和产生非常多的战果,从大局上能够形成对己方有利的能量对抗环境。中国国内外军事史对共产党毛泽东几万手持简陋枪械的军队战胜国民党八百万军队始终找不到合理的解释。我个人认为,毛泽东是运用政治战争指导下的军事战争打败国民党的纯粹的军事战争。在战争级别上,政治战争高于军事战争,政治战争本身被赋予的力量能够改变其在军事战争中的力量。同样,中国与美国在1950年的朝鲜战爭也是中国进行的政治战争指导下的军事战争对抗美国的纯粹的军事战争。如果朝这个方面去研究,我们有理由对这场战争进行合理的分析和解释,否则我们不知道论据在哪里。

就上面所述,政治战争的本质是通过和利用掌握人的思想意识观念和行为并设身处地为这个群体着想,同时,以此作为组织能量打击斗争对手的方式和手段;这种观点在中国古代政治史和古代战争史皆有体现。中国共产党人毛泽东正是通过政治战争的方式取得和巩固了中国政权并打赢了抗美援朝战争。本人通过研究能量和量测的运行原理及相互关系,在人类的日常生活中和社会政治生活中探讨事或者物的能量运行及能量运行方向,并通过生活现实,证实人类可以能够对能量及其方向的运行进行量测,同时也能根据量测结果进行相应的能量运行的指导。因此,本人试图用《世界自然和人类社会能量及能量运行探析》作为政治战争学说得以存在和成立的理论学说和依据。坚信并且想说明能量最强大的斗争即政治战争理论的建立必将使得其它一切形式的战争都归于政治战争的结构范围,被政治战争所统领,——这不仅是未来战争结构和形式发展的需要,也是人类战争变得趋于文明的需要。所以说,谁掌握了政治战争,谁就掌握了战争能量的总闸阀。近代人类文明告诉我们,真正决定战争胜利的是人的因素不是武器的因素,最终的胜利者一定属于政治战争的掌握者。

说明:本人是依据《世界自然和人类社会能量及能量运行探析》关于人类社会各领域的能量运行过程和运行原理,并以此为依据,在满足社会及政治需要地前提下,表达对相关领域的观点和进行了定义;本人没有引用其它文献,如有雷同,本人可以用《世界自然和人类社会能量及能量运行探析》的理论原理进行论证和说明。

参考文献

唐少波.世界自然和人类社会能量及能量运行探析,掌桥科研.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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