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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和各国历史发展道路的特殊性

2020-09-10周相良

看世界·学术上半月 2020年12期
关键词:特殊性革命

摘要:《论我国革命—评尼·苏汉诺夫的札记》,是列宁口授的一篇论述俄国社会主义革命的重要文章,是对俄国的孟什维克维尼·苏汉诺夫《革命札记》一书错误观点的批判。苏汉诺夫在他所撰写的《革命札记》中认为,俄国生产力还没有发展到可以实行社会主义的高度,还没有实行社会主义的客观经济前提等,从而以此否认俄国革命。列宁对此进行了强烈反驳,阐明世界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与个别发展阶段和不同国家表现出的历史发展道路的特殊性,批判了苏汉诺夫的错误观点。本文进一步思考分析革命、革命辩证法以及世界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和各国历史发展道路的特殊性,全面分析列宁与苏汉诺夫双方的观点,从而更加准确的理解《论我国革命》。

关键词:革命;社会历史发展;一般规律;特殊性

《论我国革命——评尼·苏汉诺夫的札记》,是列宁在1923 年1 月16 日与17 日口授的一篇论述俄国社会主义革命的重要文章。尼·苏汉诺夫是俄国的孟什维克,他在《革命札记》中以“俄国的生产力还没有达到足以实现社会主义的水平”作为唯一的论据,否定俄国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社会主义的必要性和可能性。这也是当时第二国际领导人对俄国革命所采取的共同立场。在《论我国革命》一文中,列宁通过评尼·苏汉诺夫的札记,对俄国孟什维克和第二国际领导人关于否定俄国社会主义革命的基本论点做出了总结性的答复。列宁当时在病中,他口授的这篇文章十分简短,但这回答了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面临的一个崭新的关键性问题,因而具有深刻的理论意义。列宁阐明的有关思想,不仅在当时对于捍卫俄国社会主义事业起了重要的政治作用及历史意义,而且在今天对于我们去理解革命,去如何认识社会发展一般性与特殊性问题,认识经济比较落后的国家在一定条件下走上社会主义的历史发展道路这个问题,具有重大的研究价值。

一、革命的内涵

什么是革命?如果将革命仅仅解读与歪曲为政治革命,继而将政治革命中某些极端的表现形式, 比如街头的暴力与抗争,武装反抗与战争,阶级冲突与政权争夺等等, 都视之为革命的“同义语”或“代名词”,是非常表面的。在马克思主义的革命观里,革命是一种根本性变革,革命的根本任务是推翻旧的国家政权,建立新的国家政权,是对原有旧秩序的彻底推翻,原有生产关系的彻底消灭。马克思曾说: “ 每一次革命都破坏旧社会, 所以它是社会的。每一次革命都推翻旧政权, 所以它具有政治性。”“ 一般的革命—推翻现政权和破坏旧关系—是政治行为…社会主义需要这种政治行为, 因为它需要消灭和破坏旧的东西。”这一概括, 既揭示了“革命”的社会经济内容,又突出了其政治含义,从而将“ 革命” 同其他变革社会历史的种种运动作了明确的区分。第一, 革命所要推翻和破坏的政权和社会是旧的,不是新的,革命是符合历史潮流的、进步的运动。这将革命与反动有所区分。第二,革命的内容包括政治与社会两个方面, 缺一不可。如果不推翻旧政权,不是政治行为,就不成其为革命,如此连破坏旧关系也谈不上。如果只有政权的更替,而不破坏旧关系, 那只能看成是政治暴动武装起义或者造反,不能成为严格科学意义上的革命( 即社会革命)。若当原先的政治统治者不主动交出自己的政权,暴力革命就生产了。马克思认为,"暴力是每一个孕育着新社会的旧社会的助产婆"。暴力革命会出现两种具体形式:第一是暴力威胁下的和平夺权,第二是直接的暴力夺权。十月革命是通过武装暴力直接夺权,是一场根本意义上的变革,即通过直接的暴力手段夺取政权从而建立新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

二、世界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与各国历史发展道路的特殊性

(一)革命辩证法

革命辩证法区别于世界历史发展进程中的革命,依据一般性或特殊性选择革命道路,违反革命辩证法就是把特殊的看做是一般的,把一般的看做是特殊的。苏汉诺夫在《革命札记》中对于列宁关于俄国民主革命向社会主义革命过渡的理论,认为“缺少对俄国社会主义的‘客观前提’的分析,即对社会经济条件的分析”。苏汉诺夫认为,俄国的生产力还没有达到足以实现社会主义的水平,因此俄国并不具备实现社会主义的客观前提。一个国家必须像西欧发达国家般,资本主义经济高度发达,无产阶级成为全人口的多数,才具备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的条件。而列宁对俄国社会主义革命的论述,同苏汉诺夫等人的设想大相径庭,认为苏汉诺夫不善于从实际出发来思考俄国革命的历史特点,把西欧国家的发展道路固定化、公式化。列宁在文中引用了马克思的话“在革命时期要有极大的灵活性”。

当讨论各个国家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时,不能仅仅去讨论社会主义发展的一般规律,而必须同时研究社会主义发展一般规律在不同国家里所表现出来的特殊性,才能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例如俄国的城市中心论,主张革命发展道路以城市为革命中心,以工人阶级为革命斗争的主要力量,和平时期在城市进行合法斗争,待革命时机成熟,在城市举行工人起义,先占领城市,后进攻乡村。在西方,无论是资产阶级革命,还是无产阶级革命,几乎都是在城市并且是大城市展开。从那时起,十月革命革命的成功似乎成为世界上所有无产阶级及其政党所遵循的唯一模式,通过中心城市的武装起义夺取政权似乎就成为一切国家的共产党人夺取革命胜利的唯一道路,包括中国共产党也不例外。把城市中心论视为一般规律。在大革命失败后中国共产党举起武装大旗、领导的武装斗争开始也都集中在城市。三大起义,即八一南昌起义、秋收起义和广州起义,这三大起义的目标都集中在攻打大城市,但是以夺取中心城市为目标的一系列起义,包括其他各地的起义都失败了。后来,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国共产党人中国的城市和农村同外国资本主义国家的城乡关系作一比较,具体分析了中国的特色国情,依据中国的特殊国情规定了我们革命发展的特殊道路是农村包围城市,即在农村地区先建立和发展红色政权,待条件成熟之时再夺取全国政权的道路,后来被实践证明是正确的道路。一般规律是指把适合于俄国的城市中心论也同样适合于中国,否则就不是一般規律。而事实证明,俄国的城市中心论并不与中国的实际情况相符合,城市中心论具有其俄国本身的特殊性。把特殊性看成是一般规律,就是犯了教条主义的错误。教条主义的实质就是把本来是特殊性东西看成是一般规律,这是需要批判的。同样的道理,中国的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也并不是一般规律,具有其特殊性。

(二)世界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与个别发展阶段上的特殊性的统一

“他们根本不相信任何这样的看法:世界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 不仅丝毫不排斥个别发展阶段在发展的形式或顺序上表现出特殊性, 反而是以此为前提的。他们甚至没有想到, 例如, 俄国是个介于文明国家和初次被这场战争最终卷入文明之列的整个东方各国即欧洲以外各国之间的国家, 所以俄国能够表现出而且势必表现出某些特殊性, 这些特殊性当然符合世界发展的总的路线,但却使俄国革命有别于以前西欧各国的革命, 而且这些特殊性到了东方国家又会产生某些局部的新东西。”这是《论我国革命》原文中列宁对怎么样看待俄国十月革命的观点。需要联系革命辩证法思考,俄国革命是否符合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俄国革命所表现出的特殊性是否符合世界历史发展的总的路线。

马克思关于社会发展规律的理论明确说明,社会主义是比资本主义更高级的社会,它应当建立在高度发达的物质技术基础之上。这个一般规律和总的路线没有也不会改变。而列宁认为,俄国革命是符合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俄国所改变的,只是它的发展顺序而已。俄国不是像西欧国家那样,首先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使生产力充分发展起来、使社会文化水平提高起来,而后待到革命危机成熟时再去进行社会主义革命。而是抓住历史提供的机遇,发动社会主义革命,而后利用这个革命所创造的条件,采取走向社会主义的步骤,使生产力充分发展起来、使社会文化水平提高起来,从而使社会主义建立在高度发达的物质技术基础之上。

列宁还认为俄国革命“是和第一次帝国主义世界大战相联系的革命。这样的革命势必表现出一些新的特征”。对于国家的革命问题,不能离开整个国际环境孤立地加以考察。仅仅根据某一个国家的经济状况去分析无产阶级革命的前提,此观点并不充分。列宁当时的想法是,俄国革命只是世界无产阶级革命的一部分,先于其他国家提前获得了政权。帝国主义发展不平衡的规律,使得一个国家的无产阶级革命有可能突破帝国主义统治的薄弱环节,在世界革命中首先取得胜利。而当时的俄国就是这样的一个国家。列宁认为俄国起着社会主义革命的领头羊的角色,之后还会有其他国家进行无产阶级革命。可事实上,当时无产阶级革命只有在俄国成功了,且新政权已经建立。世界革命的大环境分析对列宁本身的理论构建具有重要影响。

此外,俄国在当时掌握新政权的情况后建立社会主义,具备了革命条件,夺取政权,建设社会主义是一条马克思主张的社会历史发展的道路;俄国的十月革命是在建设社会主义的客观物质条件和文化条件不具备但是革命的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先夺权然后再建设是另一条道路,这条道路,是否符合社会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这涉及问题的关键。苏汉诺夫等认为俄国生产力还没有发展到可以实行社会主义的高度,还没有实行社会主义的客观经济前提,而列宁自己认为不违背一般规律,夺取政权后依可以继续发展生产力了,夺取政权后可以继续提高人民的文化水平。

列宁说:“既然建立社会主义需要有一定的文化水平(虽然谁也说不出这个一定“ 文化水平” 究竟是什么样的, 因为这在各个西欧国家都是不同的), 我们为什么不能首先用革命手段取得达到这个一定水平的前提, 然后在工农政权和苏维埃制度的基础上赶上别国人民呢?”列宁是在坦然承认俄国并不具备建设社会主义的物质文化条件之后, 提出了一条新的出路: 我们可以先用革命把政权拿到手,“驱逐地主, 驱逐俄国资本家, 然后开始走向社会主义”。换句话说,原来被看做历史发展的结果的, 现在一改而为“前提”了。北京大学张光明教授认为,列宁在此处提出的便是一种“倒过来的革命”模式,套用我们中国人熟悉的语式可以表述为:条件是人创造出来的, 没有条件不要紧, 创造条件也可以上。所以,列宁所面临的问题是不是符合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答案是否定的。只有创造生产力条件进行社会主义才是一般规律,先革命夺取政权再建设社会主义是当时俄国社会的特殊情况。不能把特殊的情况看做是一般规律,不然就是教条主义。依据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发展规律的基本思想, 社会主义社会的诞生有赖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所酝酿出来的物质条件、文化条件和阶级条件, 缺少了这些条件, 则任何强有力的革命政权都制造不出社会主义的实际关系。而列宁的先革命后建设的模式中心是革命者政权。因为建设社会主义的“前提”已经由创造实际生活中的物质文化条件转移到了新夺取的政权身上,它必须代替本来的条件来自己充当“前提”进行历史创造。这种模式隐含着列宁并没有想到的内在问题与困难, 它们并不像所断定的那样仅仅是在“通常的历史顺序”中作了一点小的“变化”,而是出乎预料地改变了“世界历史发展的总路线”,即使得历史演进不是指向马克思恩格斯的“生产者自由平等的联合体”,而是拐向了行政权力高高凌驾于社会之上的中央集权制。所以《论我国革命》疑问是机智的辩护,主要是适应当时的政治需要,可是政治上的合理性并不等同于理论上的彻底性。列宁并没有从理论上完全意识到这一新的方向上将来可能遇到的种种困难,它提出了一条以政权为中心发展社会主义的新的道路, 但这一道路在苏联的整个历史进程中都被证明无法超出低水平的“现实社会主义”。

三、总结

当用历史发展的眼光回顾十月革命以及俄国社会主义新生政权的建设历史的时候,常常会站在列宁角度去肯定《论我国革命》的理论贡献而没有探究更加本质的问题,想要探究更深需要我们从列宁和苏汉诺夫这两个方面进行比较分析,结合当时的历史发展条件分析俄国十月革命是一般规律还是特殊情况。列宁《论我国革命》一文更主要是为了适应在当时特定条件下的政治主张而对苏汉诺夫进行的批判。苏汉诺夫所指出的俄国生产力还没有发展到可以实行社会主义的高度,还没有实行社会主义的客观经济前提的观点也具有其合理性。正如马克思所言,一个社会即使探索到了本身运动的自然规律,它还是既不能跳过也不能用法令取消自然的发展阶段。社会形态的发展是一个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呵护社会发展客观规律的自然历史过程。生产力才是社会发展进步的最终决定力量。生产力就是人的能力,是人在生产过程中培养和表现出来的能力。必须清醒认识俄国十月革命的发展道路是以政权为中心发展社会主义的新的道路,具有特殊性而并非社会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是一种很难跨越生产力障碍的“低水平”的现实社会主义。如果当今的社会主义者想去追求“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就必须大力去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296页。

[2]匡萃坚:《马克思的“革命观”》,马克思主义研究,1983。

[3]《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117号第45卷,第378~382页。

[4]《列宁选集》第4 卷, 人民出版社, 1995 年版, 第777 页。

[5]《列宁选集》第4 卷, 人民出版社, 1995 年版, 第778 页。

[6] 张光明:略论“倒过来的革命”——关于列宁的《论我国革命》社会主义研究,2009(5)。

[7]《普列漢诺夫哲学选集》第一卷,(莫斯科)国家政治书籍出版社, 1956 年版, 第105 页。

[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 卷, 人民出版社, 1995 年版, 第101 页。

作者简介:

周相良(1991-),女,浙江金华人。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生;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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