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补服纹样使用的违例现象与惩处
2020-09-10陈润东
陈润东
摘要:清代品官的服饰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根据《清会典》中的相关规定,定制品官服饰的要求比较严格,并且服饰中包含各类服饰品、补服、朝袍、吉服冠、朝冠等等。在清代,补服是很重要的官服,也是各种宴会的重要的着装,被使用的次数比较频繁。所谓的补服,指的是前面和后面都有补子的服装,补子称其为“胸背”,文武职司之间还有一定的区分,分为“兽”和“禽”两种,另外,对于文武官职的分类可以通过禽、兽划分成九品。清代男子服装中一种比较特殊的服装就是补服,凡是穿补服的都是身份比较尊贵的人。在清代,补服在不但代表着官服职能,补服还是很重要的一种礼服。根据清代的规定,只要是祭祀活动,必须要穿补服,对于各种重要宴会也必须要穿蟒袍补服。清代对补服穿用有明文规定,穿着不规范将会被严厉惩罚。对服装的穿着规定比较严格。
关键词:清代;补服纹样;违例
一、清代补服穿着关于违例的规定
清代对补服穿用有明文规定,穿着不规范将会被严厉惩罚。对服装的穿着规定比较严格,例如,清朝制定了一套补服穿着的详细规则,对于违背规定的情形也制定了相关的惩处条款。康熙五十一年:文官上朝服饰,武官披执严禁胡乱使用。在京城的官员遇到庆贺、祭奠、上任、暂停办公、节后开始办公等情形经常使用常服,文武官员拜见以及对上级官员迎来送往只能穿着补服。如果有违反规定胡乱使用的人,应按照有关规定从重进行处罚定罪。雍正五年颁布规定,但凡下属官员拜见上级遇到穿着公服的日子只用补服,不允许擅自使用上朝的衣服,违反规定的人都要按照使用错误的惩罚进行处理。……超越级别穿着补服的情形,雍正年间数次下达圣旨要求各级官员应按照自己的级别穿着补服,但是因为增加级别的缘故,官员私自增加级别也会导致补服超越等级的情况发生。到了雍正八年,雍正皇帝又一次下圣旨表示“各级管帽顶补服坐褥等物品,都应按照自身现在的等级,不能自己增加等级,开了越级的先河”。在京城负有督查职责的官员要严格进行督查,在外省由上级官员进行督查,如果仍然有不遵守规定的人,除了处理本人外还要对失职失责者进行处置。去穿一些比自己等级地位高的官员的补服,这种行为明显就是越级了。有很多官员他们越级并没有这么明显。清朝的补服上面的花纹通常是比较有含义的,象征着官员级别的动物的形态通常都是不变的。象征着不同职位级别的花纹如果比较类似,那么官员穿错发生越级的概率更大。根据清代的规定,只要是祭祀活动,必须要穿补服,对于各种重要宴会也必须要穿蟒袍补服。比如清朝末期的时候,代表一品官员的花纹是仙鹤,代表六品的是鹭鸶,而且都是织锦,外观几乎一模一样。
二、清代补服穿着的违例现象及缘由
清朝官员的着装是非常讲究系统和全面的,清朝官员什么时候穿什么样的衣服、衣服上的花纹应该是什么样子,都是有讲究的,形成了一个系统性的体系,甚至连穿错了服装要怎么进行惩罚也有明确的规定。然而,在这么严格的要求下,从清朝许多皇帝屡次因官员着装越级现象下发圣旨来看,官员们在日常着装时不小心穿了高于自身级别的服装这种情况屡见不鲜。最经典的就是金司空简担任尚书和都統官职的时候,在自己的补服上既绣了麒麟又绣了仙鹤,受到了狠狠地责罚,尽管后来夏仁虎在《啸亭杂录》里记载说道这是谣传,然而上述传说也能反映当时的情况。雍正时期,在惩处年羹尧的时候列出了他很多罪行,其中单单是僭越的罪行就有16条,叱责他狂妄无礼的罪行里面有13项和着装有关,其中包含的罪行如:在卧室拟递给皇上的奏折,也不穿正式的朝拜服装;还有就是由着他的亲眷穿着朝廷官员的衣服,跟提镇和司道这些大臣坐在一起。
僭越现象的产生是很多因素共同作用造成的,先是因为清朝所有官员的补子与补服,能够由自己根据朝廷典章制度来准备,因此,出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就是同一级别的官员的官服因为做工不同而不完全相同,这是造成僭越现象的一个原因。在雍正皇帝登记的第二年,他专门就这个事情下了一道圣旨,其中讲述了部分原因,尽管有很多官员因为僭越而被罚俸,有的比较严重的连带官员一起处分,但是在清代的以后发展中这种现象依然存在。另一方面,皇帝为了达到一定的政治目的也会赐予官员超越自己品级的服饰。比如《大清会典事例》里面记载,乾隆皇帝不让他的皇子们因为爵位的差别表现在服饰上面,以防止激起后宫妃子们的矛盾与皇子们的不和,甚至引起争夺权利的事情,乾隆皇帝在他登基的第三十年定下一个规矩,皇子到宫中的时候都穿着四团龙补服,在他们被分封以后,再穿着符合各自爵位的服饰。黄廷桂因为平定准葛尔叛乱有功,被乾隆赐予四团龙补以及宝石顶;将军明瑞因为出征缅甸有功,被乾隆赐予四团龙补、金黄带以及宝石顶;阿文成因为平定金川有功,被乾隆赐予四团龙补等。皇帝赐予臣子超越自己身份的服饰是由于“尤恩礼之逾於常格者”,这能显示出皇帝的恩宠。咸丰皇帝为了使自己的4个弟弟可以尽心尽力辅佐自己,也曾经赐予4个弟弟超越自己身份的服饰,在咸丰皇帝登基当年的十二月份,苏州织造的行文里面记载“遵照开单的蟒袍、补服数目,依照各王尺寸织办三份。”在咸丰七年,他传苏州织造给孚郡王、钟郡王以及醇郡王制作服饰,从他批准他的弟弟们所穿朝袍颜色、补服以及蟒袍等服饰来讲,他们和皇子是一样的待遇,这样的特别待遇在清朝是非常罕见的。明正德十三年发生了一件比较奇怪的事情:“车驾还京,传旨,俾迎候者用曳撒大帽、鸾带。寻赐群臣大红纻丝罗纱各一。其服色,一品斗牛,二品飞鱼,三品蟒,四、五品麒麟,六、七品虎、彪,翰林科道不限品级皆与焉,惟部曹五品下不与。”通常情况下,四品与五品官员不可以穿麒麟服,只有公、侯、伯以及驸马才可以穿,同时,文臣服饰为走兽样式,这在明朝是从未发生过的。
结语:
清代官员的礼服中的补服意义重大,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在清代,定制品官服饰的要求比较严格,补服是很重要的官服,也是各种宴会的重要的着装,被使用的次数比较频繁。清代男子中凡是穿补服的都是身份比较尊贵的人。在清代,补服在不但代表着官服职能,补服还是很重要的一种礼服。根据清代的规定,只要是祭祀活动,必须要穿补服,对于各种重要宴会也必须要穿补服。另外,清代设置很多穿用补服穿用的具体规则,对于违例的现象,也制定了一定的处罚条例,官员穿着补服应该根据自己的官品穿戴,不能够出现僭越的穿着,但是,在清代僭越现象比较常见。服饰僭越的原因也很多。清代末期,补服穿着的僭越现象不但在纹样方面有所约束,补子的外形也有一定的限制,必须是方形,因为官品等级的买卖,还发生中心主题纹样的空补的现象。由此可见,清后期管制服饰相对比较宽松。
参考文献:
[1]《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卷六十五冠服,女渊阁《四库全书》原文电子版,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
[2]夏仁虎,《旧凉琐记》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p1053《清实暴》常七册世宗实录卷39,北京,中华书局、19856. D569
[3]宗凤英《清代宫廷服饰》北京,紫禁城出版社2004:12p190 p192阿(清)吴振械,《养告希丛染》,此京,中华书局,205.12 p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