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共交通规划中的民众参与问题研究
2020-09-10李延娜
李延娜
摘 要:公共服务中民众参与的本质指的是受益于公共服务者亦享有对公共服务的知情、选择、决定、监督等权利,公民正是基于此种权利通过合法和有效的参与途径,积极表达利益诉求,进而影响公共服务供给的全过程,最终实现公共服务有效满足的价值取向。这一本质强调民众参与主体权利、参与领域的公共性取向和参与形式的制度化与有效性。
关键词:城市公共交通;规划;民众参与
中图分类号:U491.17 文献标识码:A
0 前言
当下的城市交通发展处于信息化的时代,政府要合理的利用数据信息,有效的解决交通问题,构建系统完善的交通体系。同时,交通管理部门还要确保公众参与,规划公共汽车、民用汽车以及大型汽车的道路分布,根据大量的数据信息进行处理分析,做出最正确的决策和方案。
1 民众参与的概念
民众参与源于古希腊雅典的直接民主模式,公民参与的内涵比较宽泛,作为民众参与理论的先驱,雪莉·阿斯汀(Sherry·R·Arnstein)“主要从权力的角度对民众参与的概念进行了界定,他认为民众参与本身是一种公民权力的运用过程,同时也是一种公共权力再分配的过程。它使得那些目前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无法掌握国家权力的公众对公共事务管理的意见和诉求能够有计划地被列入考虑”。“民众参与指参与制定、通过或贯彻公共政策的行动。这一宽泛的定义适用于从事这类行为的任何人,无论他是当选的政治家、政治官员或是普通公民,只要他是在政治制度内以任何方式参与政策的形成过程”。对民众参与定义的研究虽然在表达上的形式还没有达成一致,但对民众参与结构研究上的研究却有着相同之处,李图强“将民众参与作为一种政治现象认为其包涵着三个基本要素:参与主体、参与客体、参与的途径”。俞可平指出“民众参与,通常又称为公共参与、公众参与,就是公民试图影响公共政策和公共生活的一切活动。民众参与有三个基本要素。一是参与的主体。民众参与的主体是拥有参与需求的公民,既包括作为个体的公民,也包括由个体公民组成的各种民间组织。二是参与的领域。社会中存在一个公民可以合法参与的公共领域,这一公共领域的主要特征是公共利益和公共理性的存在。三是参与的渠道。社会上存在着各种各样的渠道,公民可以通过这些渠道去影响公共政策和公共生活”。
2 公众参与交通规划的要素构成
2.1 公众参与主体
公众参与交通决策规划主要包括交通政策及法规的制定、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融资、修建、交通公共服务的提供等方面,目前参与的主体大致分为普通公众、有直接利益影响的特殊公众、掌握专业技术、技能的专家学者、关心交通公共服务的社会团体等。
公众参与的主体是普通公众。美国是公众参与机制比较发达的国家,普通公众参与公共决策发展水平较高。在中国普通公众是交通政策法规的保护对象,是交通基础设施的使用者,是交通公共服务的受益者,这部分公众在享受政府提供的交通服务时,对政府如何进一步满足公众需求,提高交通公共服务质量,完善政策法规,提升政府运作效率,最具有发言权。在普通公众中,绝大多数人有了意见或建议,碍于个人时间、精力所限,不愿意直接向政府反馈,这部分人可能将意见或建议反馈给热心参与交通决策规划的代表,由代表通过某种方式向有关部门进行意见反馈。
2.2 公众参与渠道
任何一个运转有效的组织都需要良好的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的公众沟通,在沟通过程中,适时、适度的公众参与成为必然,现阶段公众参与交通运输问题的渠道有:民意调查、行政听证制度、电子信息平台互动、信息公示制度、信访制度等。当政府部门即将做出交通决策规划,而又对公众的态度和观点不十分清楚时,可以采用民意调查的形式,从有代表性的公众那里获得与决策规划相关的信息。民意调查可以采用问卷调查、电话调查、座谈、访谈等形式。
2.3 公众参与领域
20世纪70年代,美国公众参与意识日益增强,在许多领域开展公众参与,如城市及社区发展规划、公共交通、环境保护、犯罪预防等领域。交通运输行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行业,与公民的生活、工作息息相关,为更好的发挥其服务社会、服务公众的作用,在交通运输决策规划过程中,引入公众参与能制衡成本最小化操纵的市场失灵。
2.4 公众参与时间
不同参与目的的设定,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对参与主体、参与程度、参与形式、参与时间的设计。在20世纪60年代,美国“新公民参与运动”改变了公共管理者的工作,过去他们在工作中通过种种方法和手段,尽量避开公众的监督,自我利益更多的体现在了公共决策效果中。而今,公民参与意识越来越强烈,公民参与渠道越来越多样,公民参与行为越来越积极,使得公共管理者不得不与公众保持密切的联系,在不断满足公众需求、接受公众监督的双重压力下,不断提升政府工作效能。
3 公众参与交通规划的保障措施
3.1 多元治理
如果政府在进行交通决策时,只是站在管理者的角度,公众在参与交通决策时,只是站在个人利益角度,那政府与公众在进行决策时发生不一致的概率极高,这种矛盾的产生使得相互间的利益发生冲突。要保证公众顺利的进行交通决策参与,政府及管理者应充分理解公众的心声,把公众利益放到首位,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勇于承担责任,包容不同公众的不同意见,即便最终结果不是公众预期的目标,公众也能理解、包容。政府要在倡导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公民参与的重要作用,推进社会平等参与和公民话语权的制度保障和程序正义。只有政府与公众相互理解、相互包容,进行利益协调,才能保证公众参与的有序进行。
3.2 制度保障
关于公众参与制度,国外研究相对较早,公众参与公共决策的范围、制度、程序研究成果较多。我国公众参与的研究,不仅有相关制度、法律等内容,还包括如何完善公众参与的实施。中央政府对基层民主的大力发展,推动了行政参与中的公众参与发展。我国宪法明确规定我国公民依法享有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及公共决策的权利。
3.3 执行保障
我国政府正在从传统的行政管理型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在这个过程中,能否为公众提供满意的交通基础设施及服务,不但取决于政府自身的决策及管理水平,而且与公众是否进行有效的监督关系密切。在交通管理领域,公众所享受的交通基础设施和服务,能否达到公众的满意程度,与公众的监督水平和监督效果直接相关。交通领域公众参与监督的主要内容有对管理者的监督和对交通决策项目的监督,只有在各个环节引入有效的公众监督,才能保证服务型政府实现政治、经济、社会多重价值追求目标。
3.4 监督保障
在交通领域公众参与监督,无论是参与内容、参与范围、参与程度、参与效果等方面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这主要是因为长时间的公民教育更多是让公民服从,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集体利益服从国家利益,我国没有形成一个培养公民参与意识、调动公民参与积极性的参与型文化氛围。阿尔蒙德将政治文化分为三种类型,分别为臣民型政治文化、村民型政治文化、参与型政治文化,他认为政治文化影响公民的政治态度和情感而参与型政治文化应该唤醒公民的主体意识,勇于发表自己的见解,具有一定的判断能力,认清自己所扮演的社会角色,而不是人云亦云依附于他人想法。
4 结束语
随着国家的高速发展,城市化已经成为未来发展的趋势,城市道路交通作为城市发展的核心因素也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相关部门在城市交通規划设计时应高瞻远瞩,用科学合理的方式规划设计城市交通,为城市的发展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塞缪尔·P.亨廷顿,琼·M.纳尔;汪晓寿,等,译.难以抉择[M].北京:华夏出版社,2019.
[2]王浦劬,等.政治学基础[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