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朱子“格物致知”与“知行”关系
2020-09-10张笠楠
【摘要】 任继愈曾说,朱子的哲学体系以“格物”作为打开智慧之门的钥匙,作为内圣外王的起点。朱子本人也曾提出大学的用力之处在“致知”和“格物”。但是“格物”和“致知”仍停留在“穷理”的层面,真知的体认和推及还需要落实到“行”之中。本文通过梳理《四书章句集注》中的“格物致知”思想,结合《朱子语类》分析其中的抽象义理与具体内涵,浅析朱子的“格物致知”与“知”“行”的关系。
【关键词】 朱子;格物;致知;知行
【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0)06-0042-02
一、格物致知
(一)“格物致知”的抽象义理
《大学章句》开篇,朱子总结出大人之学的三纲领和八条目。三纲领即“明明德、亲民、止于至善”;八条目即“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八个步骤有其修习的次序,“格物”为首,其次是“致知”,而后有“诚意”等。在《朱子语类》中,朱子更是认为“大学首三句说一个体统,用力处却在致知、格物”。① 在《四书章句集注》中,朱子对“格物”和“致知”的解释是:
“格,至也。物,犹事也。穷至事物之理,欲其极处无不到也。” ②
“致,推极也。知,犹识也。推极吾之知识,欲其所知无不尽也。” ③
“物格者,物理之极处无不到也。知至者,吾心之所知无不尽也。” ④
朱子认为“格物”就是探求事物之中蕴藏的事理;“致知”就是推极知识的范围,达到无所不知。这里可以捕捉到几个信号:第一,朱子认为万事万物的背后有个“理”在,“格物”的内容就是事物之理,这是理学的重要特征。第二,朱子所理解的“知”,是“心”的感知对象,知识就是“心”所能把握到的东西,“致知”的目的在于使得“心”能把握无穷无尽的事物之理。第三,朱子特别喜欢强调“极”,事物之理要“极”、吾之知识要“极”,“极”在这里描述的是最精微最广大的状态。在单个事物的理上,“极”表现为穷尽的程度极深,对该事物了解非常透彻;在众多事物的理上,“极”表现为覆盖面广泛,能够洞悉各事各物。在对《大学》第五章“格物”“致知”的具体解释中,朱子认为该章有所阙文,于是“窃取程子之意以补之”道:
“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是以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此谓物格,此谓知之至也。” ⑤
从阙文补充可以看出,“格物”的步骤变得明晰,从“至”到“即”,距离似乎被拉近,并且“格物”的对象并不受制于“已知之理”。在朱子看来,普通学人尚未有圣贤的智慧水平,为了更加精进工夫,应在“已知之理”的基础上“益穷之”,达到“其极”。并且,“格物”需在时间上有所持续,才能产生从量变到质变,贯通一切事物表里精粗,心体在此刻通明灵透,照应万物。
(二)“格物致知”的具体实现
那么,“格物”具体实行起来应该如何,朱子举了这样一个例子:“如读书而求其义,处事而求其当,接物存心察其是非、邪正,皆是也。” ⑥ 在朱子看来,“眼前凡所应接底都是物。事事都有个极至之理,便要知得到” ⑦,“格物”的范围无处不在,读书要深刻领会背后其义理精髓,为人处事要符合应有的礼节仪式,接触事物应留心体察背后体现的是非邪正,增益自己所知。除此之外,他还提出了“格物”的程度标准:“格物者,格,尽也,须是穷尽事物之理。若是穷得三两分,便未是格物。须是穷尽得到十分,方是格物。” ⑧可见“格物”最为关键的就是“穷理”,而朱子对“穷理”的标准也是十分严苛,在他看来,如果一个人“穷理”不够究竟、程度不深,就会出现行为和内心的分离,用他的话说就是“若穷不至,则所见不真,外面虽为善,而内实为恶,是两个人做事了!外面为善是一个人,里面又有一个人说道:‘我不好。’如今须胜得那一个不好的人去方是。” ⑨而真正“穷理”到极致的人,就能做到圆融通透,接应万物之时就知道如何作为,“穷得到後,遇事触物皆撞著这道理:事君便遇忠,事亲便遇孝,居处便恭,执事便敬,与人便忠,以至参前倚衡,无往而不见这个道理。” ⑩
关于“致知”,朱子在《中庸章句》第二十七章中对“故君子尊德性而道问学,致广大而尽精微,极高明而道中庸。温故而知新,敦厚以崇礼”一句的注解中,提出“尊德性”的功夫在“存心”,“道问学”的功夫在“致知”。在他看来,“致知”包含“析理则不使有毫厘之差,处事则不使有过不及之谬,理义则日知其所未知,节文则日遵其所未谨” ⑪ ,前面说到“致知”的前一步骤是“格物”,也就是“即”物之理、“至”物之理、“尽”物之理,在“致知”这一步中,就是即物之后的“析理”,并进一步将所知推到行的层面——处事。值得注意的是,在朱子看来,“存心”和“致知”是二者缺一不可的,“非存心无以致知,而存心者又不可以不致知” ⑫,“存心”是在极乎导体之大上而言,“致知”是尽乎道体之细而言的,学者向道应该既广大又精微。那么“致知”的“致”与“格物”之后的“知至”中的“至”是否一样?朱子的回答是“上一‘致’字,是推致,方为也。下一‘至’字,是已至。先著‘至’字,旁著‘人’字,为‘致’。是人从旁推至。” ⑬由此,可以理解“格物”后的“知至”是一种静态的收获知识后的状态,而“致知”是在“知至”后触类旁通,将知识进一步加工、处理、发挥的过程。
二、知行关系
朱子在讨论“格物致知”时,与“行”的联系非常密切。首先,朱子强调“知行”的相互依存。当一个人不去把所知,落实到行动上时,是不能真切地体会其中的内涵的,也就是“人莫不饮食也,鲜能知味也。” ⑭学本身就包括“知”和“行”两个部分,朱子在注解“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 ⑮ 一句时,就将“学、问、思、辨”归为“学而知”的范畴之中,“笃行”则归为“利而行”的范畴,又引用程子的话“五者废其一,非学也。” ⑯阐明自己的本意,也就是知行并重。在和林子渊的对话中,朱子也曾提到“知与行,工夫须著并到。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行之愈笃,则知之益明。二者皆不可偏废。如人两足相先後行,便会渐渐行得到。若一边软了,便一步也进不得。” ⑰ “知”与“行”就如互不可少的雙足般,互相作用、互相增强彼此。“知、行常相须,如目无足不行,足无目不见。” ⑱朱子用脚和眼睛的例子论证,“知”就好比眼睛,没有眼睛脚不知道去往何处,“行”就好比脚,没有脚眼睛只能看而不能行走。
另外,在“知”和“行”的先后顺序上,朱子主张“知”先“行”后,在“知”和“行”的轻重问题上,主张以“行”为重。“致知、力行,用功不可偏。偏过一边,则一边受病。如程子云:‘涵养须用敬,进学则在致知。’分明自作两脚说,但只要分先後轻重。论先後,当以致知为先;论轻重,当以力行为重。” ⑲在回答林子渊的问题时,他说道:“须先知得,方行得。所以大学先说致知,中庸说知先於仁、勇,而孔子先说‘知及之’。然学问、慎思、明辨、力行,皆不可阙一。” ⑳ 只有先了解事物义理,才能在行动中做到,朱熹认为《中庸》中的三达德“知、仁、勇”也是有先后次序,“知”是最先,然后落实在行动中做到“仁”,持久保持下去就是“勇”。因此,在面对汪德辅提问为什么要是“先知而后行”时,朱子说道:“不成未明理,便都不持守了!且如曾点与曾子,便是两个样子:曾点便是理会得底,而行有不掩;曾子便是合下持守,旋旋明理,到一唯處。”
最后,朱子认为“行”是检验“知”的标准。朱子反对知而不做的人,认为那样的人并未达到真知的境界。“言知祸而不知辟,以况能择而不能守,皆不得为知也。” 说自己明白中庸之道却一个月都不能保持,是不能称之为“知”的,也就是说,朱子用行动来判断和检验一个人“知”的层次。“方其知之而行未及之,则知尚浅。既亲历其域,则知之益明,非前日之意味。” 当行动没有跟上所知时,证明所知并未完全内化,这是没有做到的情况。另有一种情况是,做的过了头。“知者过之,愚者不及也。”“贤者过之,不肖者不及也。” 真知的境界能够做到,就要持中待物,过之和不及是一样的。因此,“行”的程度是检验真知与否的现实标准。
注释:
①⑰⑳ 《朱子语类》卷十四·大学一·经上。
②③④《四书章句集注》,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4页。
⑤《四书章句集注》,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6-7页。
⑥⑦⑧⑨⑩⑬《朱子语类》卷十五·大学二·经下。
⑪⑫《四书章句集注》,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35-36页。
⑭《四书章句集注》,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19页。
⑮⑯《四书章句集注》,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31页。
⑱⑲ 《朱子语类》卷九·学三·论知行。
《四书章句集注》,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20页。
《四书章句集注》,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19页。
作者简介:
张笠楠(1995-),女,汉族,辽宁凌源人,硕士研究生,单位:中国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研究方向:中国传统文化及其现代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