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显我国新型政党制度优势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
2020-09-10贺俊春
[摘 要]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进一步发挥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的优势:发挥强大利益代表优势,提高社会整合能力;发挥广泛汇聚人才优势,提高精英吸纳能力;发挥特色协商方式优势,提高科学决策能力;发挥良好合作关系优势,提高维护稳定能力。同时,发挥制度优势,必须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多党合作实践,提升我国新型政党制度效能:加强党的领导,完善领导方式,提升领导水平;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提高参政水平;加强人民政协建设,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畅通参政渠道;加强政党协商和人民政协协商建设,要真协商、会协商;加强制度建设和执行力,为多党合作提供强力保障。
[关键词]新型政党制度 国家治理 制度优势
[中图分类号]D6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2803(2020)01-0016-06
[收稿日期]2019-12-22
[作者简介]贺俊春,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教研室副主任。
2019年10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被实践检验、证明为中国发展带来了巨大奇迹,其根源在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显著优势,但因我们现在所面临的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和肩负的艰巨的阶段性伟大使命,要“突出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
我国新型政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实践检验,具有西方国家和旧式政党制度不可比拟的优势,是新时代彰显制度优势、持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
一、我国新型政党制度是必须坚持和巩固的基本政治制度
(一)我国新型政党制度形成、确立和发展于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过程
我国新型政党制度有别于西方国家的政党制度,它产生于中国土壤,具有中国特点;也有别于中国旧式政党制度,它与新中国的成立、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紧密相连。其核心内涵在于两点: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以及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与其他八个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之间的制度化、规范化的合作监督关系。这两个核心内涵形成和发展于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各阶段。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以其政治组织的高效和共产党员个体的人格魅力逐步成为各民主党派组织及其成员心甘情愿、全心全意的合作对象和 “主心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时期,在建设新中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政治目标下,走上执政地位的中国共产党充分发挥了领导作用,各民主党派也逐渐找到新定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随着爱国统一战线思想的确立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写入宪法,两者之间的合作关系渐渐演变成更为全面的合作监督关系,并逐步制度化、规范化。
(二)我国新型政党制度为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凝聚了人心、汇集了力量
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在国防参议会、国民参政会、旧政协等不同平台上,友好协商、通力合作,一起反对国民党一党专制,相继推动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为赢得抗日战争的胜利、成功推翻国民党统治、建立新中国,奠定了坚实基础,即凝聚了最广范围的人心,汇聚了最强大的力量。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得到确立,在“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基本方针的指导下,各民主党派作用充分发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指出,“为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巩固新生人民政权、完成社会主义革命、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推进社会主义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进一步规范和发展,各民主党派积极地参与到各项改革开放事业中来,参与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各领域建设中去,开展政治协商、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活动,积极建言献策,充分发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作用,为中国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做出了应有贡献。
(三)我国新型政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决定》指出:“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最大的优势,制度竞争是国家间最根本的竞争。”新中国成立七十年来,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其根本原因在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显著优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庞大的制度体系,规范着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的各个方面,为各领域发展提供了基本遵循。新型政党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它规定了政党与政权的关系、政党与政党之间的关系,规定了执政党执掌政权、参政党参与政权的方式,规定了政党的基本行为,从而保障我国政党政治生活的规范、有序、有效开展,进而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实践证明,新型政党制度符合中国国情,适应中国发展需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四)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进一步发挥新型政党制度优势
新时代,一方面,我们肩负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历史使命。另一方面,我们所面临的国际国内局势更加纷繁复杂。因此,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明确应该巩固和坚持什么、应该完善和发展什么。从我国新型政党制度及其实践来说,我们应该巩固和坚持的是新型政党制度的宪法地位,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是各民主党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性质定位,是两者之间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合作关系;我们应该完善和发展的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方式,是各民主党派的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合作共事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内容,同时,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
二、充分发挥我国新型政党制度优势,提高国家治理能力
(一)发挥利益代表优势,提高社会整合能力
社会整合能力是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方面。能否将全国14亿人的一个个具有特定利益的个体或群体的多元化的思想和行为整合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统一行动中来,是衡量国家治理能力高低的重要指标。我国新型政党制度在提高社会整合能力方面具有强大优势。第一,“以人民利益为中心”的组织目标决定其代表最广泛的人民利益。与西方国家大多数政党都是选举型政党、以赢得选举和权力为目标不同,中国共产党从成立开始就一直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一切为了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谋福利”的政党目标,各民主党派也“参政为公”,将代表所联系的群体利益作为组织依归。第二,广泛的党员来源决定了代表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成为可能。9000万中共党员来自不同层次、不同行业、不同领域,120万民主党派成员虽以知识分子为主体,但也涵盖了各行各业。第三,严格的组织纪律性决定中国共产党党员和民主党派成员以参与政治活动、代表人民利益为其不可推卸的职责。第四,健全的政党组织网络和规范的政党间的活动机制决定了最基层民众的声音能通过政党体系传达到最高决策层,使民众呼声转化为决策。
我国新型政党制度在利益代表上的这些优势,在政治实践中转化为强大的社会整合能力。比如在非典、汶川大地震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中,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各民主党派及其成员都冲锋在一线,充分发挥代表联系作用,动员其所联系的群体,为应对突发事件出智出力出资,成为联系各方的有效媒介,展现出与中国共产党同心同向的合力,而这恰恰是西方政党制度所不具备的。这是因为西方国家大多数政党以赢得选举和权力为终极目标,决定了它们不具有“以选民为依归”的政党“初心”,选民只是实现政党目标或政治人物目标的工具,选举或执政过程中部分议题或政策的提出与制定只是“投选民所好”,有很多在选举过程中的承诺并不能兑现;西方国家民众的政党热情越来越低,不仅表现在其党员人数的逆增长上,也表现为选举投票时的冷漠;政党组织架构的松散性使得其基层党员民意无法实现向上的有效传递等。
(二)发挥广泛汇聚人才优势,提高精英吸纳能力
对于一个政治系统来说,精英吸纳能力非常重要,它关系着政治系统是否有充足的人才储备和供应,能否有充分的智慧支持。如果大量的精英游离于政治系统之外,不仅不利于政治系统本身人才的储备和能力的提升,而且其中蕴含的巨大潜在风险有害于政治系统的稳定和社会稳定。因此,一个稳定的社会和政治系统必须要有畅通的精英吸纳渠道和强大的精英吸纳能力,我国新型政党制度正具有政治系统吸纳精英的有效制度架构。首先,从被吸纳精英的广泛性来看,新型政党制度将各领域的精英(政治精英、经济精英、社会精英、文化精英)都囊括其中。其次,从被吸纳精英的规模来看,数量可观。仅仅通过政党制度吸纳的各民主党派成员就有120多万(截止2018年底),他们学历高、视野开阔、思想活跃、经历丰富,都是各行各业的佼佼者和骨干;通过新时代爱国统一战线吸纳到的精英数量更大,全国党外知识分子1.3亿多、全国民营企业家和个体工商户1亿多、全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7200多万、海外华人华侨6000多万,他们都是各领域、各层级的优秀人才。再次,从精英的政治参与行为来看,通过不断完善和发展的政党制度架构,政治系统为这些精英提供了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的政治参与渠道,人才被吸纳,诉求得以表达,而西方政党制度因自身内在的局限性限制了其精英吸纳的广泛性、规模和政治参与能力。
(三)发挥特色协商方式优势,提高科学决策能力
决策能力是国家治理能力中最为核心、最为关键的能力。决策正确与否,决定着能否如期顺利实现治理目标。因此,科学决策是党和政府一直所追求的。如何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是其正確途径。在各种重大问题的决策阶段或决策执行阶段,通过各种民主渠道和民主方式,广泛汇集各方意见和智慧,统筹考虑,综合考量,能有效避免“一个人决策”“关门决策”“仓促决策”的弊端,最终尽可能选择一个对大多数人、较长时间范围内有利的方案。在我国各种民主制度设计中,新型政党制度所体现的民主决策思想以及实际中对科学决策所起的作用都是其他渠道和方式所无法比拟的。不论是各民主党派或无党派人士通过党派组织进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或政治协商,还是在人民政协平台上各团体和政协委员提交的各种提案,为党委和政府各部门的决策找问题、提建议,其制度设计目标非常明确。每年,中央、省、市、县等各层级,通过新型政党制度规定下的参与渠道提交的各种提案、建议案或社情民意信息的数量都以万计,成为我们党吸纳民意、科学决策的重要渠道。同时,在民主集中制思想指导下,充分发挥大量党外代表人士的建言献策作用与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决策作用有效结合,既能有效聚集建议,又能有效避免西方很多国家政党制度“议而不决”“久议不决”的弊端,充分彰显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的政治效率,对决策起到真正的推进作用,从而实现科学决策。
(四)发挥良好合作关系优势,提高维护稳定能力
《决定》指出:“新中国成立七十年来,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党中央把“社会长期稳定”作为我国创造的两大奇迹之一,凸显了社会稳定对于一个国家发展的重要性。只有社会稳定了,发展才是增量的累积,才能从量变到质变;没有社会稳定,发展无从谈起,甚至会带来大量的冲突和破坏。稳定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稳定的结果。在我国处于经济增速放缓、结构转型的关键阶段,外部干扰更多、更复杂,维护稳定尤为重要。与国外诸多政党制度突出强调政党之间的差异和竞争、从而不可避免地导致差异之外的刻意保持差别、竞争之外的相互攻击的恶果所不同的是,团结合作是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的主要内涵。虽然我们也强调政党之间的监督,但监督是团结合作基础上的监督,是目标一致的监督。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或无党派人士之间合作但不合一、互相监督但不恶意攻击,中国共产党领导但不包办,各民主党派参政但不分权。两者之间的合作关系因政党目标的一致性得到巩固和加强,因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得以成效最大化,因制度化规定得到保障,因此,我国新型政党制度规定之下的政党关系和政党行为是稳定的,其代表和联系的利益群体之间的关系和行为也是稳定的,这样才能达到稳定社会的目的,政党才能成为社会的“稳定器”“减压阀”。
三、完善和发展多党合作实践,提升我国新型政党制度效能
(一)加强党的领导,完善领导方式,提升领导水平
《决定》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我国新型政党制度实践是基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实践。合作过程中,必须加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即加强对合作方向的引领,发挥中国共产党“把方向,谋大局”作用,使合作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领导,实现执政党与参政党建设互相促进;加强对人民政协这一专门协商机构的领导,要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到政协全部工作之中,切实贯彻党中央对人民政协工作的各项要求,实现组织目标;加强对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领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人才选拔标准,按规定落实党外代表人士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加强对协商过程的领导,统筹推进政党协商和人民政协协商,使两者之间在协商内容、协商形式、协商方式、协商程序等方面既能整体推进、互相融合,又能有所区别、各有重点,形成互相补充、互相借鉴的有机整体。另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尽快形成大统战工作格局,形成各级统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的一把手负总责、统战部门负主责、其他各部门协同配合的整体工作体系,要将“统战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班子考核内容”的规定落到实处。
(二)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提高参政水平
参政党是多党合作的重要主体,其建设水平直接影响多党合作效能。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与党外人士共同举行的新春座谈会上,明确指出我国各民主党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使之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部分;2018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的意见》,这是中国共产党首次专门就参政党建设印发文件,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参政党建设的重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参政党地位、作用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高度,体现了多党合作理论更加成熟,对多党合作事业将会起到新的促进作用。同时,该文件对各民主党派提出了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履职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五个方面的要求,是新时代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的行动指南。各民主党派要在加强五种建设的基础上,提高民主党派组织及成员的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合作共事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从而使思想共识有新提高、参政党有新面貌、履职尽责有新作为、多党合作有新气象,成为中国共产党的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
(三)加强人民政协建设,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70周年大会的讲话中指出:“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的组织、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机构、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完善和发展新时代多党合作制度,必须加强各级人民政协建设。首先,要以“做好协商”为第一要务。人民政协是专门的协商机构,做好协商是其必然要求和首要要求。人民政协有政协全体会议、专题议政性常务委员会会议、对口协商和界别协商、专题协商会、提案办理协商、双周协商座谈会、视察考察、专题调研协商等丰富多彩的协商形式,要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加强协商制度建设,为协商实践提供保障,将需要经过人民政协协商才能决策和实施的内容按规定进行协商,并完善协商程序,把这些协商形式落到实处、协商出实效。其次,要加强政协委员队伍建设,加强对政协委员的管理,加强对政协委员思想的引领,强化委员的责任担当,使其真正担负起“代表各界群众参与国是、履行职责”的政治责任。再次,要加强人民政协各级机关建设,加强内部管理,做好服务,充分发挥其在政协委员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中的引导作用。
(四)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畅通参政渠道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是一项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任务。”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是完善和发展多党合作实践的基础。2015年颁发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中对如何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做了非常具体的要求,在实际工作中要逐一落实。首先,要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选拔工作,将“与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作出较大贡献、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人士”“政治坚定、业绩突出、群众认同”等定性标准尽可能地定量化,科学设置评价指标,将优秀的人才选拔出来。其次,要畅通黨外代表人士实职安排和政治安排渠道,对规定应当由党外代表人士担任实职正职或需要有党外代表人士组成领导班子的单位或部门,要配齐配强配足,对人大、政协、有关社会团体或特约人员等各方面的政治安排,也要按规定进行。既要注意保持党内干部和党外干部的一致性,也要注意党外干部培养和发展的特殊性。第三,要加强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和管理,重点了解掌握其政治表现、思想状况、履行职责、廉洁自律情况,特别是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的政治立场和态度,注重思想引导。
(五)加强政党协商和人民政协协商能力建设,要真协商、会协商
政党协商和人民政协协商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七大渠道中具有重要的地位,与其他协商形式相比,政党协商和人民政协协商的历史更为悠久,经验更为丰富,规范化发展程序更高,实践成效也更好一些。同时,政党协商和人民政协协商也是我国多党合作的重要形式。新时代完善和发展多党合作实践,必须加强这两种协商。首先,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要有协商意识。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的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指出:“协商就要诚心诚意、认认真真、满腔热情听取意见和建议,有事要商量、多商量,不能想起了、有空了、拖不过去了才协商。”各民主党派和党外代表人士要有协商意识,要敢提意见和建议。其次,要深刻理解协商内涵。协商不是简单的交换意见,还有更为重要的交流和研讨环节,协商的目标在于达成共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指出:“协商中不要各说各话、流于形式,要有互动、有商量,使协商对凝聚共识、优化决策起到作用。”再次,要提高协商能力。中国共产党要提高听取意见、吸纳意见的能力,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要提高建言献策的能力。最后,要做好协商保障,健全知情明政机制、考察调研机制、工作联系机制和协商反馈机制。
(六)加强制度建设,为多党合作提供有力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统一战线工作、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习近平总书记也在多个场合深入阐述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以及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的特色和优势,中共中央相继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的意见》等重要文件,为规范和保障多党合作实践打下了良好基础。新时代,一方面,要在国家大力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的大环境下,继续加强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各项具体制度建设,健全中国共产党自觉接受监督、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实施专项监督等机制,完善民主党派中央直接向中共中央提出建议制度,完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能方法,完善人民政协专门协商制度,健全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的程序机制。另一方面,要通过建立大统战工作格局推动制度的贯彻落实,提高制度执行力。
责任编辑:胡芬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