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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在地方财政治理中的应用

2020-09-10韩月

财富生活·下半月 2020年4期
关键词:财政政府信息

摘要: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全面到来,地方财政治理开始广泛运用大数据提升财政治理工作。但由于大数据应用技术手段较为落后,导致地方财政治理质量和效率低下。如今政府机构开始全面深化改革,在此背景下需要完善地方财政治理过程中大数据的应用技术手段,提升地方财政治理工作质量,并与地方政府协调发展,提升地方经济进步。本文将首先提出大数据在地方财政治理中的应用困境,然后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期望能不断完善地方财政治理工作。

关键词:大数据;地方财政治理;财政扶贫资金

党的十九大中将“精准脱贫”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为此中央与地方各级财政投入大量财政资金,以期在2020年完成7000多万农村贫困人口的脱贫任务。该项工作涉及的范围广,受益对象亦是千差万别,给地方财政治理带来一定挑战。但是随着大数据技术的加入,各级地方财政实现了信息化转变,为财政改革提供了重要方向,财政扶贫资金实现了有效管理,地方财政治理也愈发规范。

一、大数据在地方财政治理中的运用困境

(一)缺少顶层设计和统一实施的机构

国家将信息系统建设的权利赋予地方政府,并采取归口管理的方式,国家层面未对其进行统一规划指导有以下负面影响:第一,数据标准和编码难以统一管理,导致信息化监督体系难以实现层级间透明,不利于信息的有效共享,财政部门内部、财政部门与其他部门以及政府部门与外部企业组织间,信息壁垒、不对称的现象仍然存在,该种现象不利于大数据技术对财政扶贫资金进行有效监管;第二,地方政府对于大数据技术的储备不足,且缺乏主动建设大数据技术的能力和动力。国家要求建设高质量信息系统,但是由于地方财政缺乏技术的标准和储备,增加了地方政府内部信息沟通的成本,降低了信息报告质量。比如,基层财政部门需根据各类统计口径将不同信息输入至不同的系统,增加了工作人员的负担;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未与国库支付系统直接联系,资金在中间库转换过程中需要进行人工干预,会影响信息及时性和数据准确性。地方政府运行依托于地方财政关系,地方财政关系由各类利益主体组成,不同利益诉求都会对地方财政质量和地方政府内部控制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多主体的结构责任、预决算制度、义务聚焦等都不一致,导致发展不均衡,加之各主体过于追求利益,导致财政和内控无法有效协调。运用大数据技术的目的就是为了协调多主体利益,从整体利益出发建造公共财政治理权利约束制衡机制,让多主体在财政治理过程中均衡发展。

(二)大数据信息共享困难

地方财政支出结构由权力主导和利益主导部门结合而成,权力主导模式适用于小规模地方财政治理,便于明确层级责任,主要优势体现在信息收集、加工和政策制定方面。利益主导模式随着利益诉求的变化不断侵蚀权力主导模式,该种现象极易出现信息壁垒、形成信息孤岛。由于财政部门还未对数据格式和接口标准进行统一管理,导致数据信息无法共享,影响财政治理工作的质量。其原因是部门受利益影响在搭建共享信息平台过程中无法真正实现财政信息的公开透明。而大数据运用正是要改变该种现象,促进财政信息透明化,让财政信息实现有效共享,使地方财政支出朝着扁平化结构方向发展。

(三)大数据专业化处理能力不足

目前地方财政治理过程中数据标准不统一、数据编码技术缺乏规范性、信息技术集成度较低、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导致大数据技术无法充分发挥其自身能力,影响着地方财政治理结构。地方财政治理并未建立独立数据信息平台,缺乏专业化技术部门,所以目前想要实现数据的高度集成,还需要进行专业的大数据化技术培训,否则难以真正实现财政治理信息化。

二、提升大数据在地方财政治理中的应用策略

(一)构建财政大数据中心

对海量财政数据进行价值分析可借鉴材质信息碎片化问题,对优化财政业务流程有巨大帮助,也是指导地方财政建立透明化信息监督体系的关键。严格控制支出、以优先政策对资源进行有序分配、高效运作管理是财政治理的主要目标。财政治理过程中的固化收入、支出等可为决策行为目标的传递和实施提供有效保障。固化流程可与不同控制方式之间进行相互制约,对控制方式进行有效监督,比如预算与支付的管理、收支与现金的管理、债务与现金及评价管理等等都相互关联、相互制约,如此也可提升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工作质量。优化财政业务的流程是构建财政大数据中心的关键,是实现统一管理的核心,通过对大数据的应用发展趋势分析可确定其有四个核心任务:第一,构建统一标准、平台、格式,并覆盖全国、横跨各级政府部门的集成式财政大数据中心。对每个企业、每级政府、每个家庭、每个人的原始财政数据进行及时的掌握,这些信息也是实现大数据财政治理的基础。第二,对政府信息联网进行全面普及,整合公民户籍、机动车、结业、保险、住房、存款、证券、学历等等数据信息,加强对个人数据的对比,准确判断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下发的扶贫资金,避免出现应收未收和不正当支付的现象。第三,对财政数据进行深入挖掘,为财政决策提供依据,对财政收支数据进行动态监控,实现多层次、跨级、跨年度、跨系统的财政数据综合分析,让财政收支预测、绩效评价、管理决策等等皆有准确数据为分析提供支持,提升数据分析准确性。第四,让信息服务和智能查询更加灵活便捷,让所有居民、企事业单位的财政数据实现共享并接受社会监督,推动社会发展。

(二)完善财政信息管理,实现信息共享化、透明化

完善财政信息管理需做好以下几点:第一,坚持信息民主化,确认信息为公众服务理念。第二,保证信息记录及时性,信息收入、支出、中转等各个环节都要通过信息化技术进行及时记录。第三,政府财务会计管理需以财政收支为主。第四,政府财政报告需采取利益主导和权力主导结合模式,对立法机关、上级主管、社会工作进行全面的财务收支信息陈述。第五,事前、事中、事后皆要进行信息分析评价,在分析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同时为提升財政扶贫资金信息透明化,需要通过财政大数据中心与扶贫、民政、教育、人社、公安、市场、银行、税务部门之间实行数据共享,实现跨平台、跨行业的数据共享,为多维度数据分析提供数据支持,提升财政扶贫资金管理质量,完善地方财政治理工作。信息共享化、透明化是政府部门的责任和义务,公民对政府信息具有知情权,通过对政府财政信息进行公开能够让社会民众对其进行有效监督。在政府信息披露的过程中需要保证信息可被公众及时获取;政府需提供预算执行及财务状况等信息;披露要及时;披露信息要确保其真实性,所以政府财务报告需接受独立审计。

(三)强化财政系统大数据人才队伍建设

大数据技术无法在地方财政治理过程中充分发挥自身能力的原因是缺乏专业的技术人才,在大数据技术广泛发展的时代下,地方财政系统必须要重视人才的培养,以适应新时代的新型监管模式。比如招聘既懂财政又懂信息化技术的复合型人才;对现有财政干部进行教育培训,让其充分了解新时代大数据技术,并经过学习将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与相关高校合作,解决大数据监管过程中的复杂问题;聘请专业人员参与到地方财政治理大数据监管项目中来。总而言之,想要推动大数据技术在地方财政治理中的应用必须要重视人才的培养工作。

三、结语

大数据是提升地方财政治理能力,推动财政制度现代化改革的重要技术,同时也为解决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提供了坚实的信息技术基础,对完善财政治理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地方财政部门在进行财政治理过程中必须要正视大数据技术的应用,改善传统的观念思想,不断招聘专业技术人才推动地方财政的大数据管理,让财政信息真正实现统一化、透明化、共享化。

参考文献:

[1]本刊评论员.适应时代要求,用大数据技术提升财政治理水平[J].财政监督,2019(23):1.

[2]陈建华,曾春莲.地方财政治理中大数据运用研究——以地方政府内部控制为例[J].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19(06):47-54.

[3]吴磊.“大数据+”财政扶贫资金监管:机遇、挑战与进路[J].财政监督,2019(11):10-13.

[4]马洪范.大数据时代的财政治理[J].地方财政研究,2017(12):4-9+14.

作者简介:

韩月,开鲁县财政局财政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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