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按下国企深改快进键
2020-09-10
今年,滨州市将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作为全市“十大改革攻坚事项之首”,深入推进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优化整合。组建改建的8大市属企业集团目前已完成注册登记,领导班子全部到位,工作开始全面启动。
三个首次,加强国企改革组织领导
为把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放到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滨州市委、市政府不断强化国企改革的组织领导。市委主要领导同志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进,重点体现在“三个首次”上。
首次成立高规格国资国企改革领导机构。滨州市委、市政府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3名市委常委同志,以及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的市深化市属国资国企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滨州市深化国资国企全面改革工作。此外,专门就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优化整合工作成立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的工作专班,全力推进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优化整合。
首次召开高规格市属国有企业集团领导人员集体谈话会。会上,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宣读市委任职决定,分管副市长出席。市委主要领导同志与市属国有企业新任领导同志集体谈话,动员市属国有企业集团提高认识、鼓足干劲,开拓进取、实干担当,努力为“富强滨州”建设贡献更大力量。
首次加强国资监管机构监管力量。为强化国资监管,提升工作效能,市委研究同意,在市国资委下属的市属国有企业管理服务中心设立国资总监办公室,承担市属企业集团财务总监、审计总监日常管理服务,并强化中心管理职能,配齐配强国资监管机构监管力量,在市国资委成立以来尚属首次。
强力推进,优化整合市属国资国企
为彻底解决长期以来滨州市属国有资本“小弱散”、布局结构不合理、资源配置能力差、市场化资本化程度低,国有企业投融资能力弱、承担重要基础设施、民生公益事业项目能力差等现状,市委、市政府优化整合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国有资源,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
大力整合,组建改建8大市属国有企业集团。按照主业相近、行业相通、产业相连的原则,整合盘活原有的34户市属企业及相关资产、资源,组建改建8大市属企业集团,打造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专业平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8大市属企业集团在投融资、公用事业、交通建设、科技、文旅体育、港口等领域,发挥各自的优势,将有力提升国有企业配置资源的能力,承担滨州市重要基础设施、重大民生公益事业项目。
解放思想,面向全国公开选聘国企领导人员。在组建改建市属企业集团过程中,市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聘国企领导人员,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国资委参与,共同负责对新组建的4户企业集团12名领导人员开展公开选聘,共吸引全国各地300余名优秀企业人才报名。经过层层严格考核程序,最终确定各大市属企业领导人员人选,其中5名市属企业集团领导人员为外省外市的优秀企业管理人才。
攻坚克难,实施重点难点问题台帐销号管理。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优化整合工作对重点難点逐一分析研判,认真梳理了15个问题,并召开工作推进会,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建立问题台帐,实行销号式管理,认真执行问题解决情况“一周一调度、两周一通报”的工作制度,切实把问题一项一项解决到位,为组建改建市属企业集团提供有力保障。
五位一体,完善国资国企监督体系
滨州市在积极对标先进、学习有益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着力构建出资人监督、外部董事监督、财务监督、审计监督、纪检监察监督的“五位一体”国资监督体系。
强化出资人监督。滨州市研究制定出台一系列国资国企监管制度办法,健全完善出资人监督制度体系,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资产。对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重大风险及苗头性问题提示提醒、重大风险及苗头性问题提示提醒办法、工作通报办法、责任追究追究办法,容错免责办法企业以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日常管理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要求。同时,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年初公开承诺年度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签订经营目标业绩责任书,并在日常工作中定期调度、强化督导,确保企业圆满完成各项年度目标任务。
强化外派董事监督。针对外部董事缺位,兼职外部董事履职不畅,落实股东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难的问题,市国资委向市属国有企业全部派入挂职外部董事。外部董事按程序参加公司董事会,代表股东进行决策,不参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并列席企业相关会议。通过此种方式,既解决了企业专职外部董事缺位问题,又落实了国有股东在企业知情、决策和监督等职责。
强化财务监督。在市属企业集团设立财务总监,对财务状况进行日常监督。财务总监参加或列席企业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办公会等重要会议、活动,监督企业重大生产经营计划、资金使用计划、投融资计划、年度预决算方案、薪酬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财务管理制度的制订和实施等。涉及企业重大资金支出、财务运作和可能对企业财务状况等产生重大影响的经济活动,实行企业财务负责人与财务总监共同签署审批意见的工作制度。
强化审计监督。财务总监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内部审计机构,健全完善内部审计监督机制,增强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促进企业加强自我约束,增强企业风险防控能力,推进企业运行规范化和高质量发展。列席企业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办公会,对企业作出的经营决策发表独立的专业意见,并对企业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强化纪检监察监督。积极落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在设立党委的国有企业设立纪委,发挥市属国有企业纪委作用。纪委书记担任企业党委委员,按同级领导班子副职配备。市属国有企业纪委接受企业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纪检监察业务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定期向上级纪委汇报工作,及时报告重大问题。
编辑/马晓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