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名称在科技图书中的规范写法及常见问题
2020-09-10姚大彬
姚大彬
摘 要:在植物类图书中经常会涉及一些植物名称,而植物名称又是一个严谨的科学问题。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国际间的交流日益频繁,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之间的学术交流也越来越多。因此,做好植物类图书的植物名称规范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为了使科技图书中涉及的植物名称更加科学严谨,本文根据目前国际上通用的植物命名法规对植物名称规范写法进行了阐释,并结合笔者多年审稿工作中常遇到的问题,进行解析说明,旨在引起相关领域作者和编辑的重视,提高科技著作质量。
关键词:植物名称;规范写法;问题
中图分类号:G2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3866(2020)08-0-02
一、植物名称规范
(一)植物名称的分类
植物名称一般可分为裸名、俗名和科学名称。人们认知植物时,都要给其名称,这个名称仅限于口语交流,这个名称就是裸名。按有文字记载形式划分,植物名称可分为俗名和科学名称(李敏,2017)。不同民族、不同国家、不同地区通常用不同的语言文字对植物进行命名,并用文字记录该植物的形态、习性等特征,这个名称就是植物的俗名。俗名在我国则被称为中文名。中文名比较混乱,常會出现“同名异物”(不同植物共用一个中文名,例如我国叫“白头翁”的植物就有10多种)和“同物异名”(同一种植物在不同地区的中文名不一样,例如马铃薯在我国南方称为洋山芋,在北方称为土豆)现象,这非常不利于国内和国际间的科学交流,为了避免混淆、方便交流,每种植物就需要一个国际通用的名称,这就是科学名称。
科学名称源于瑞典植物学家林奈创立的双名法,这也是《国际植物命名法规》所遵照的原则。双名法是指用拉丁文给植物起名字,每一种植物都是由两个拉丁词或拉丁化的词构成,第一个词是属名,相当于“姓”,第二个词是种加词,相当于名。一个完整的科学名称还要加上最早给这个植物命名的作者名,即属名+种加词+定名人名。《国际植物命名法规》不但规范了植物名称的写法(双名法),还规定:①一种植物只有一个合法的正确的科学名称(拉丁名或学名),其他名称均作为异名或废弃;②学名要以最早、有效、合格发表的优先。这些规定从根本上保证了植物名称的唯一性,避免了“同名异物”和“同物异名”现象的发生。
(二)植物名称书写规范
在植物类图书中,通常会涉及植物名称问题,植物名称同人名、地名一样,具有标识功能,相当于植物的标签,是与其他植物区分开的关键。地球上植物种类繁多,不同国家、民族、地区对同一种植物的命名也不同。而《国际植物命名法规》保证了植物名称的唯一性,每一种植物只有一个合法正确的拉丁名,所以首先要根据给出的植物拉丁名进行核查,确定该拉丁名的准确性(可参考《中国植物志》《中国树木志》等比较规范、权威的图书),然后根据准确的拉丁名确定其相应的中文名,这样植物的科学名称(拉丁名)和中文名就具有了准确性和规范性。
1.植物拉丁名书写规范。植物拉丁名=属名(斜体,首字母大写)+种加词(斜体,全部字母小写)+定名人名(正体,首字母大写),例如云杉的科学名称为Picea asperata Mast.,其中“Picea”为属名,“asperata”为种加词,“Mast.”为定名人。对于植物来说,同一物种下可有不同的分类层级,也就是种下分类阶元,包括:亚种subspecies(subsp.或ssp.)、变种varietas(var.)、亚变种subvarietas(subvar.)、变型forma(f.)、亚变型subforma(subf.)。对于属于种下分类的植物,其拉丁名=属名(斜体,首字母大写)+种加词(斜体,所有字母小写)+定名人名(正体,首字母大写)+变种(亚种或变型)缩写符号var.(subsp.或f.)(正体,所有字母小写)+变种(亚种或变型)加词(斜体,所有字母小写)+变种(亚种或变型)定名人名(正体,首字母大写)+定名年份(正体)。例如暴马丁香(变种) Syringa reticulata (Blume) Hara var. amurensis (Rupr.) Pringle(1893),其中Syringa reticulata是日本丁香的拉丁名,(Blume) Hara是日本丁香的定名人,var.是拉丁文变种varietas的缩写,这个符号的意思是暴马丁香是日本丁香种内的一个变种,amurensis是变种加词,(Rupr.) Pringle是变种暴马丁香的定名人,(1893)是定名年份。
对于栽培植物分类群的名称,《国际栽培植物命名法规》(2009)做了详细规定:栽培植物分为栽培品种和栽培群两个分类群,栽培植物的基本分类阶元是栽培品种,栽培品种的名称是一个组合,即属名或更低分类群的名称+栽培品种加词。栽培品种不是用“cv.”来表达(《国际栽培植物命名法规》第6版出台后,取消“cv.”作为品种等级缩写词),而是用属名或种名或种下阶元名之后加单引号的形式,单引号内是栽培品种加词,用正体排版,栽培品种加词的每个单词的首字母要大写。栽培品种的拉丁名最后不加定名人。例如龙爪榆(栽培品种)Ulmus pumila ‘Pendula,其中Ulmus pumila是榆树拉丁名,‘Pendula是栽培品种加词。需要注意的是,栽培品种不是天然的植物品种,所以不是种以下的分类单位,而是栽培植物的分类类级,与变种和变型不是等同的,不能作为等同术语对待。根据限定性状的相似性,由若干栽培品种、若干单株植物或它们的组合组成的正式阶元就是栽培群栽培群的名称也是一个组合,即属名或更低分类群的名称+栽培群加词。
2.植物中文名书写规范。对于中文出版的植物类科技图书,除了要确定植物的拉丁名外,还要确定植物的中文名。植物的拉丁名也就是学名具有唯一性,因为拉丁名能够准确确定是哪一种植物,而中文名不具有唯一性,经常会出现“同名异物”和“同物异名”现象。因此,规范植物中文名是至关重要的,如果编辑不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会导致这些错误随图书的出版而流向社会,造成不良甚至严重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