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服务网点消防安全隐患及对策探讨
2020-09-10赵崇金
摘要:本文根据火灾案例和工作实际,对商业服务网点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全面分析,提出从技术标准、消防安全管理两个方面综合施策,从提高规范设防标准、严格执行规范强制性要求、落实电气防火措施、压实行业监管责任、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宣传警示、推广运用智慧消防等方面提出解决对策,强化商业服务网点的消防安全管理。
关键词:消防;商业服务网点;火灾隐患;管理措施
2020年2月23日,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三围社区一家面积约30㎡的手工酸奶店商铺因2层阁楼电气线路短路引发火灾,过火面积约5㎡,造成4人死亡[1]。当时正值新冠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一时成为全国关注的焦点。同时,此起火灾暴露出的消防安全隐患具有代表性,折射出商业服务网点消防安全状况不容乐观,值得深入分析和探讨。
1 商业服务网点消防安全隐患
商业服务网点是指设置在住宅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每个分隔单元建筑面积不大于300㎡的百货店、副食店、理发店、药店、餐饮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2],广泛分布于城市的大街小巷,方便了人们的生活,但从火灾案例和工作中发现,商业服务网点存在大量消防安全隐患。
1.1突破规范限制,火灾隐患多
防火规范对商业服务网点的使用性质、建筑面积、建筑层数等有明确的限定,在建筑设计、建造中遵循严格的技术指标,但在实际使用环节,常常打破防火规范的限制,产生大量的火灾隐患。如有的商家将几个网点防火分隔取消而全部连通,超过了网点面积不大于300㎡的限定;有的商家在网点内加建夹层,突破了规范的层数限定;有的在网点内开办网吧、酒吧等娱乐场所,突破了规范使用性质的限定等。商业服务网点的防火措施不能满足改变后的消防安全条件,形成大量火灾隐患。
1.2使用可燃材料装修,火灾荷載大
商业服务网点属于300㎡以下的小场所,按规定不需申报装修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缺少行业部门的监督,装修材料由业主自主选择,大多采用木材等可燃、易燃材料装修,甚至用木板加建夹层,增加了建筑火灾荷载。
1.3用电不规范,火灾风险高
商业服务网点面积小,建筑设计中电力设计负荷普遍比较小,在装修时很少对建筑暗敷的电气线路进行更换,在使用中因用电负荷大量增加容易出现线路过负荷情况。商业服务网点建筑本身预留的固定插座较少,使用中多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随意拉接插线板、随意连接电器设备,容易因接触不良等引发火灾。商业服务网点经营户更换快,装修改造频繁,多见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线路不穿管保护、电气线路老化、绝缘层破损不及时更换、使用劣质电器等,容易因电气线路局部过热或短路造成火灾。
1.4安全疏散不符合要求
商业服务网点因特定的使用性质,营业期间人数都不多,所以通常只要求设置1个安全出口。但在实际使用中,一些商业服务网点内增加了夹层,夹层楼梯多采用木质楼梯,直接通向网点1层室内,未形成楼梯间,夹层上的疏散距离和楼梯的耐火极限、疏散宽度、倾斜角度等难以达到规范要求,并且大都在外窗安装防盗栏,造成商业服务网点安全出口数量不足,安全疏散不符合要求。
1.5消防设施不符合要求
因商业服务网点的性质、规模,通常配置有室内消火栓、消防软管卷盘、灭火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普通消防设施。使用中因改变了商业服务网点的使用性质,扩大了建筑面积,增加了建筑层数,商业服务网点建筑既有的消防设施达不到场所的消防安全要求,也不满足整栋建筑的防火条件,通常需要增加消防用水量,增设火灾报警和自动喷水等自动消防设施。
1.6经营、仓储、住宿一体,火灾危害大
商业服务网点多见“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家带店”现象,往往在有限的空间内堆放大量货物、设备,在店内角落、夹层上设置人员住宿,其分隔、搭建的材料多为木材等可燃物,形成经营、仓储、住宿一体,即“二合一”或“三合一”,无防火分隔,一旦发生火灾,容易造成人员伤亡。如深圳酸奶店“2·23”火灾事故调查发现,该酸奶店1层经营,2层阁楼贮存和住人,火灾发生后住在店内的4人全部死亡,教训十分深刻。
1.7火灾防范措施难落实
商业服务网点多为小场所,无论是经营户还是员工变动频繁,流动性大,普遍消防安全意识薄弱,消防知识缺乏,火灾防范措施难落实。场所自身的火灾隐患自查自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消防知识教育培训缺失,员工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的能力不足,面对火灾容易惊慌失措,多因不会自救逃生而酿成惨剧。
1.8行业部门消防监管难到位
商业服务网点属于300㎡以下的小场所,装修改造时按规定不需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和申报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缺少住建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的准入把关,容易出现源头性火灾隐患。商业服务网点设置的小场所点多面广,难以全部纳入消防救援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单位名录库,公安派出所也没有将全部小场所纳入监管范围,容易出现监管盲区,商业服务网点火灾隐患难以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
2 商业服务网点防火安全对策
商业服务网点的消防安全管理要综合施策,从技术标准和消防安全管理两个方面入手,多措并举,全面提升商业服务网点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防范化解火灾风险。
2.1技术标准层面
2.1.1提高规范设防标准
目前,我国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对商业服务网点的防火措施标准不高,特别是对消防设施的要求明显低于一般商业建筑,给商业服务网点的二次装修改造留下的空间很小,很容易就突破了规范的限制,形成许多火灾隐患。建议对防火规范进行修订,对商业服务网点的层高进行严格限制,防止加建夹层,对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方面提高规范设防标准,提升商业服务网点的本质安全。
2.1.2严格执行规范强制性要求
商业服务网点建筑设计、施工和装修改造中,严格执行规范的强制性要求,从使用性质、建筑面积、建筑层数、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设施、防排烟、装修材料等方面入手,对照规范逐一落实。平面布置上限定为设置在住宅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每个商业服务网点面积不大于300㎡,使用性质只能是百货店、副食店等规范限定的小型营业性用房;商业服务网点间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防火隔墙分隔,疏散距离不超过22m[2]。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装修,降低火灾荷载。按规范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器材的基础上,对不需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商业服务网点,建议推广安装独立式火灾报警和自动喷水灭火局部运用系统[3],提高建筑的被动防火性能。坚决杜绝打通商业服务网点防火分隔扩大建筑面积、增建夹层、改变使用性质等情况,防止给整栋建筑消防安全带来威胁[4]。
2.1.3落实电气防火措施
电气火灾多发,位居起火原因的首位,落实电气防火措施,有效防范电气火灾同样是商业服务网点防火的关键。一是装修改造时根据商业服务网点经营情况合理确定总用电负荷。二是根据用电负荷正确选用导线类型,防止线路过负荷。线路连接和敷设严格按照要求施工,导线连接牢固。布线时合理选择线路路径,减少线路交叉,导线间、线路与管道、地面间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防止线路故障引发火灾。三是根据商业服务网点电气设计负荷合理选用用电设备,电器与可燃物及其他设备间保持安全距离。四是每个商业服务网点设置独立的配电箱,配电箱内设备安装牢固,接头连接与包扎严密,线路标注明确,箱内设置各电气回路和各种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对电气线路、设备进行可靠的保护。五是要经常对所有电器及电气线路进行检查。检查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设备绝缘是否完好,确保电器正常运行,对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予以更换,对违规使用电器的行为予以纠正。检查线路是否能够承受现有电器的总用电量,线路是否正常,对连接松动或陈旧老化等异常的导线要进行改造或更换,对于临时拉接的线路要及时拆除,防止发生火灾。
2.2消防安全管理层面
2.2.1压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
根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职能部门需压实对商业服务网点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做好火灾防控工作。住建部门加强源头管理,在审批设有商业服务网点的建设工程时严格把关,明确商业服务网点具体使用性质,控制建筑层高。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适当提高设计要求,二层的疏散楼梯形成封闭楼梯间,增设火灾报警和自动喷水消防设施,这样即使在后期使用中改变了商业服务网点,也可以保证基本的消防安全条件。市场监管部门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时严格查验场所性质、经营范围、建筑面积是否与提供的建筑消防审批情况相符,并将场所审批或注销的情况及时通报消防救援机构。
消防救援机构将辖区内商业服务网点设置场所全部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单位名录库,按要求开展随机抽查和对其他部门通报情况的核查,在检查中重点核实使用性质、层数、面积、防火分隔、安全疏散、装修材料、消防设施等是否与原审批一致,对设置防盗栏、破坏防火分隔、消防设施失效等隐患应依法督促经营户整改,对“三合一”、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等情况严重的应采取临时查封等强制措施。公安派出所将辖区内商业服务网点全部纳入监管范围,按规定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宣传,督促整改火灾隐患,问题严重的及时报消防救援机构。社区居委会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加强对全部商业服务网点的检查督促与消防宣传。各级各部门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形成整治商业服务网点隐患合力。
2.2.2加大宣传警示力度
住建部门加大事前、事中的消防宣传,在消防行政审批和施工工地检查时,向建设单位、房东宣传商业服务网点的消防安全要求和消防安全责任,防止在建筑设计、施工和装修改造时改变商业服务网点的消防设计。消防救援机构加大事后的宣传力度,在监督抽查中开展消防知识宣传的基础上,定期组织商业服务网点房东及经营户进行消防教育培训,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疏散逃生知识,观看火灾警示教育片,发放消防宣传资料,督促做好火灾预防工作,提高火灾防御能力。加大火灾事故的查处力度,对商业服务网点发生的火灾全面开展调查,查清每起火灾的起火原因,从严追究火灾事故责任。组织商业服务网点经营户、员工开展火灾现场警示教育,通过短信、微信、网络等媒介向社会推送火灾查处情况,通过惨烈的火灾案例警示其主动做好火灾预防工作,起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提升整体消防安全意识。
2.2.3推广运用智慧消防助力消防安全管理
当前,我国消防工作的社会化程度不高,基层消防监管力量不足,难以对点多面广的商业服务网点实施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导致大量的火灾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并整改。必须创新消防安全管理模式,在商业服务网点全面推广运用智慧消防,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动态掌握商业服务网点的消防安全状况、消防设施情况、电气设备情况等[5],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精准防控措施,实现消防监管的全覆盖,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效率。
2.2.4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房东或经营负责人是商业服务网点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商业服务网点的消防安全全面负責,必须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履行消防法律、法规赋予的消防安全职责,做好火灾防控工作[6]。建设单位或房东在销售、租赁时明确告知经营户商业服务网点消防安全要求,防止经营户在装修、使用中改变商业服务网点的防火条件。物业管理单位落实对商业服务网点的管理责任,加大检查、巡查力度,全面掌握商业服务网点的消防安全状况,及时制止增建夹层、破坏防火分隔扩大面积、损坏消防设施、改变使用性质、安装防盗栏和人员住宿等问题,情况严重的及时报公安派出所或消防救援机构处理。经营户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管理,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减少店内可燃物数量,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和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自觉杜绝留店住宿,自觉学习掌握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知识,增强自防自救能力。
3 结语
商业服务网点设在住宅建筑的底部,提供的便利服务已成为人们生活不可或缺的部分,同样其消防安全状况也会对人们的人身、财产安全形成巨大影响。由于商业服务网点数量庞大,消防监管难度大。经营者普遍消防安全意识薄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低,消防安全隐患大量存在,火灾高发。监管部门和经营户必须高度重视,从技术标准和消防安全管理层面采取强有力的火灾防控措施,防范化解商业服务网点火灾风险,确保消防安全。
参考文献:
[1]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2·23”较大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EB/OL].http://yjgl.sz.gov.cn/yjgl/zhjg/ sgdc/content/post_7756942.html,2020-6-5.
[2] 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
[3] GB50084-201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S].
[4] 俞臻.商业服务商业服务网点消防设计审核问题[J].消防科学 与技术,2018,37(2):202-204.
[5] 胡君健.大数据在消防设施管理中的应用探讨[J].消防科学与 技术,2018,37(2):267-269.
[6]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Z].
作者简介:
赵崇金,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研究方向:消防监督和火灾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