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控股模式对村镇银行发展效应影响研究
2020-09-10王永聪
摘 要:四川省作为较早设立村镇银行的地区,起步早、种类多,村镇银行的发展在全国具有一定代表性。本文基于四川省29家村镇银行,从获利能力、风险状况、涉农规模、支持小微企业规模四个角度构造内部效应和外部效应指标来衡量村镇银行的经营绩效,从发起行的控股比例差异、经济成分差异、区域属性差异三个维度,实证分析发起行对村镇银行经营绩效的影响。实证结果显示:相对控股模式的内部效应优于绝对控股模式,外部效应弱于绝对控股模式;国有控股模式下的内部效应好于民营控股模式,民营控股模式外部效应更为明显;域内控股模式下的内部效应占优,域外控股模式外部效应具有优势。在创设村镇银行时,发起行应根据村镇银行政策目标和发展定位,匹配适宜控股模式,并根据村镇银行不同发展阶段动态调整优化控股模式,以促进村镇银行稳健和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村镇银行;控股模式;内部效应;外部效应
DOI:10.3969/j.issn.1003-9031.2020.08.001
中图分类号:F83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20)08-0003-13
一、引言
2006年12月,原中国银监会发布《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放宽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以此解决农村金融服务难题。2007年,我国首批村镇银行在四川等6个省市、自治区开始试点,随后国开行、农行以及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陆续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经十余年的发展及环境变化,村镇银行在管理与经营方面暴露出很多问题,特别是主发起行的管理与定位逐渐成为争论焦点。2018年以来,部分学者甚至认为村镇银行已经发展到了终场,有文以“村镇银行大败局”为题引发了对村镇银行的激烈讨论,这涉及到村镇银行生存的问题,也关乎政策设计初衷是否实现的问题,给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带来了全新的挑战和思考。
二、文献综述
村镇银行早期研究更多集中在理论和制度层面,主要分析了村镇银行发起行的制度衍生、村镇银行自身的制度建设以及成功开展运营的经验介绍等,近期的研究方向逐渐转向村镇银行的绩效研究、风险管理以及持续发展等方面。随着村镇银行的发展,学界对村镇银行的研究方式逐渐从定性研究向定量研究演变。
一是制度层面。王曙光(2008)指出,村镇银行的成立将通过吸收民间资本的方式,刺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主体多元化。赵志刚等(2011)认为,村镇银行的设立对农村金融的全局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农村金融市场、组织体系、供给渠道和金融服务等各个方面。李明贤等(2016)指出,村镇银行伴随一系列制度出台,其发展虽在某些层面改善了农村金融市场样貌,但也显现出更多问题,包括贷款投向偏移、地域设置不均、业务创新匮乏、治理机制缺陷等。杨智等(2018)基于制度分析的视角,认为村镇银行当前发展的困境主要是因为主发起行制度所导致的股权结构异化。
二是公司治理层面。柴瑞娟(2010)认为在绝对控股模式下,主发起行因其绝对的控股比例必然掌握了村镇银行发展的绝对主权,长期发展下去,村镇银行注定会成为主发起行的附属或分支机构。李德(2010)认为在相对控股模式下,因股权的分散,村镇银行不再受主发起行一家的绝对管控,股东之间的利益通过互相监督而形成一定牵制局面,这对吸收民间资本会有一定的积极影响,从而有效改善村镇银行资金来源问题。董晓琳等(2014)认为村镇银行主发起人的资格标准应进一步放宽,适当引入熟悉当地市场、产业、经济、需求等状况的民间资本以充分发挥其地缘优势,积极参与村镇银行的设立和经营。杨虎峰等(2014)分析了股东类型、股权集中程度、董事会规模等对微型金融机构的财务效应和社会效应的影响,认为要完善微型金融机构的治理机制,就应重点关注其内部治理机制问题。李红玉等(2017)发现村镇银行采用某种控股模式与自身规模有一定关系,其中跨区域设立村镇银行的发起行倾向于选择绝对控股模式。熊德平等(2017)借鉴纳什谈判模型,将谈判优势与控制权收益结合起来,发现大股东因利用谈判优势,而倾向于提高初始持股比例,这将抑制村镇银行的发展,从村镇银行长远发展来看,大股东应降低初始持股比例。
三是经营效率方面。赵丙奇和杨丽娜(2013)从持续性、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等方面探索了浙江省长兴联合村镇银行的经营效应。曲小刚和罗剑朝(2013)认为融资渠道、政府扶持力度、股权集中度是影响村镇银行发展效应的关键因素。董晓林等(2014)通过分析江苏省54家村镇银行,发现农村金融机构发起设立的村镇银行效应水平更高。周顺兴(2016)发现银行业竞争显著降低了村镇银行的财务效应,但提升了经營效应。杨竹清(2019)基于发起行特征的视角,发现村镇银行累计数量越多,资金规模越大,发起行的管理成本越高,其效应水平就越低。
除了以上三大类的研究,金洋和罗玮(2017)、姚宁(2018)分析了村镇银行的可持续发展,吴一平(2015)、熊德平等(2017)分析了选址布局等。
随着时间推移和实践发展,对村镇银行的研究逐渐丰富,不同的研究方向和结论对村镇银行的发展发挥着引领作用。现有研究从不同层面对村镇银行的困难与问题进行了探讨,因研究视角和样本差异部分结论有所不同,且少有专门细分村镇银行主发起行的控股模式对村镇银行发展的影响。本文将通过细分控股股东占比、控股股东经济成分以及控股股东区域属性三个关键因素,探讨不同控股模式对村镇银行发展的效应影响。
三、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一)理论分析
村镇银行的设立是以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为主发起行,最低持股比例不低于15%的形式发起,演变成如今绝对控股(发起行持股比例超过50%)和相对控股(发起行持股比例大于15%且小于50%)两种模式。由其发起行的性质,可看出不同设立背景的村镇银行代表不同的属性,而发起行的性质也决定了在设立村镇银行的目的和定位,以此可分为国有控股和民营控股两大类。纵观村镇银行的发展历程,有些发起行采取规模化发展,跨区域(以地级市为单位)经营,有些立足本地即本市辖内,深耕本地金融发展,从而可分为域外控股和域内控股两种模式。
在村镇银行的发展过程中,关注点主要集中于利益和发展两点。作为村镇银行的股东或管理者,其出发点皆是以获取利益多少为重心,在村镇银行的内部治理中,股东与管理者、大股东和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与解决显得尤为重要。银监会设立村镇银行的初衷是为了服务“三农”与小微企业的金融需求,因此,受政策激励和制度导向,村镇银行自身为了长远发展也必然会考虑可持续发展问题。
村镇银行发展上述两个关注点可分别延伸为内部效应和外部效应两个方面,不同控股模式的村镇银行其自身定位和经营目标有所不同,在内部效应和外部效应上表现出明显差异。内部效应主要从财务效应体现。一方面,银行多希望发放大额贷款和收取较高贷款利率来获取规模效益,但村镇银行受限于服务群体与监管要求,往往很少能发放大额贷款,更多以发放单笔小额贷款为主,这种方式会增加运营成本,对财务效应带来影响。另一方面,从服务对象的定位来看,相比于国有大行、全国股份制银行等,村镇银行由于服务对象较为集中,对当地农村、农业、农民以及小微企业有着更深入的了解,在信息匹配的对称性层面有优势,从信息对称角度能够降低放贷成本。外部效应主要通过涉农和小微信贷规模来体现。虽然村镇银行服务对象较为集中,但受限于没有科学的信贷监管体系,当前村镇银行仍然更多通过固定资产抵押和信贷定量配给的方式为“三农”项目和小微企业提供贷款。这种信贷方式不但增加了运营成本,也造成大量客户不能满足信贷审批要求,影响了村镇银行的支农支小深度和广度。
(二)研究假设
在相对控股模式下的村镇银行,因其股东分散,盈利成为其首要追求目标,这也会导致其盈利水平在一定时期内相对较高。在绝对控股模式下的村镇银行,基于发起行的成熟经营制度和发展理念,股东之间利益博弈较小,更能有效支持、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的金融需求。故假设Ⅰ:相对控股的内部效应优于绝对控股,相对控股的外部效应弱于绝对控股。
相比民营控股模式下的村镇银行,国有背景发起行主导下的村镇银行,更多基于国有发起行的发展战略和风险控制,故风险控制能力相对较强,从而也会影响资产利润水平。而民营控股下的村镇银行更多基于发起行在区域金融市场中的布局,则服务对象具有更多类型或更分散。故假设Ⅱ:民营控股模式下的村镇银行外部效应相对明显,内部效应国有控股模式占优。
对比域外控股和域内控股模式下的村镇银行,后者更具地理优势,管理监督成本更低,股东与管理层之间的沟通成本更低,且其信息透明度也更高。故假设Ⅲ:域内控股模式内部效应明显,域外控股模式则外部效应明显。
四、实证检验分析
(一)实证设计
1.变量设定
(1)被解释变量
结合上文分析,将从内部效应和外部效应两个方面衡量村镇银行经营效应,内部效应更多反映其自身盈利能力和财务水平,外部效应更多体现政策目标和社会效应的实现。内部效应从财务指标来考量,采用资产回报率和不良贷款率两个指标,分别从收益和风险维度来衡量。外部效应考察村镇银行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的情况,采用涉农贷款余额与贷款余额的比值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与贷款余额的比值指标来衡量。
(2)解释变量
解释变量的设定主要基于三大类不同控股模式,通过判断控股比例可分為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通过判断发起行性质可分为国有控股和民营控股,通过判断发起行是否跨区域发起分为域外控股和域内控股。通过哑变量的形式设定三类解释变量,当考察控股比例,绝对控股取1,相对控股取0;同理,当考察发起行经济成分和区域属性时,国有控股(域外控股)取1,民营控股(域内控股)取0。
(3)控制变量
控制变量的选取主要是根据村镇银行的控股模式必然涉及到内部股权结构和董事会设置等因素。其中,法人股占比主要是相对自然人股份占比而言,两者在目标诉求上有较大差异,从而产生较大影响;前十大客户贷款集中度以及董事会规模等主要从村镇银行的业务分布和董事会设置两方面考察,还包括公司规模、员工资质、资本充足率、流动性比例等影响因素。
2.模型设定
为论证上文研究假设,构造如下计量模型:
Yi,t=?琢+?茁Xi,t+?字∑Controlsi,t+?着i,t (1)
其中,Yi,t表示内部效应或外部效应,Xi,t表示控股模式,Controlsi,t表示控制变量,?着i,t表示随机误差项。
3.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根据微型金融信息交流中心(Microfinance Information Exchange,简称MIX)的划分标准的村镇银行持续经营时长,可将村镇银行分为三类(见表2)。为避免因经济周期、短期市场剧烈变化等因素,本文选择成熟机构作为实证样本。从四川省各村镇银行成立之时,截至2019年6月,四川省符合成熟机构要求共计29家村镇银行,本文所使用数据基于对四川省村镇银行调查及整理所得。
(二)实证结果与分析
1.村镇银行基本情况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29家样本银行成立最早的是2007年3月,最晚2011年6月,分布于四川成都平原、川东北、川南和攀西四大经济区。其中,相对控股15家,绝对控股14家;发起行控股比例最低15%,最高83%,平均控股比例为49.59%;发起行属于国有经济成分的有21家,国有控股占比72.4%,民营经济成分的只有8家,民营控股占比27.6%;跨区域控股有20家,域外控股占比69%,同区域控股9家,域内控股占比31%。
(1)管理机制方面。在运作模式上,15家村镇银行采用“依托主发起行资源+村镇银行特色”的共享模式,占比51.72%;9家村镇银行是完全独立发展,占比31.03%;剩下的5家采用“总-分”模式和事业部制模式。选择“完全独立模式”的村镇银行的资产利润率远大于选择“共享模式”运营的村镇银行,其不良资产率也明显低于后者(见表3)。在内部管理制度的建设上,93.1%的村镇银行选择“借鉴主发起行相关制度+自身实际”相结合的方式。在监督评价机制上,51.72%的村镇银行选择以自身内部监察稽核审计为主,24.14%的村镇银行是以主发起行检查审计为主,13.79%的村镇银行以外部审计为主,其余村镇银行是以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审查。由表3财务数据可知,村镇银行内部独立审核形式相比以发起行审计为主形式更有利于村镇银行的运营。
(2)主发起行对村镇银行运营参与程度方面。在信贷审批自主权上,72.41%的村镇银行拥有自主信贷审批权,27.59%的村镇银行在一定信贷限额范围内可以自主审批,超过该限额必须由主发起行审批,自主审批的村镇银行在资产利润率和不良贷款率上要明显优于受发起行限额审批的村镇银行(见表4)。在主发起行是否介入其财务核算上,68.97%的村鎮银行是没有被主发起行介入,31.03%的村镇银行在财务核算上受到了主发起行的介入。
(3)业务产品与系统方面。在产品设计上,22家村镇银行是参考主发起行的产品进行优化设计,6家村镇银行是完全自主设计,1家村镇银行直接沿用主发起行的产品。自主设计相比参考发起行的设计产品,获利能力更低,但风险程度也更低,并且更偏向于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见表5)。在业务操作系统的来源上,93.1%的村镇银行直接使用主发起行的系统,6.9%的村镇银行自主开发系统。
2.不同控股比例的主发起行对村镇银行经营效应的影响
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两种控股模式下,村镇银行的资产利润率、不良贷款率、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比、法人股占比四项差异比较明显。相对控股模式下,村镇银行的获利能力是绝对控股模式的两倍,不良贷款率反映前者的风险也比后者要小很多。绝对控股模式更偏向于支持小微企业,其法人控股比例达到92.055%,远高于相对控股模式。
为进一步分析因控股比例差异形成的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两种模式对村镇银行经营效应的影响,本文运用多元回归模型检验(见表7),并重点关注变量是dummy1。
内部效应方面,绝对控股模式下获利层面的系数是-0.966且在5%的水平下显著,风险层面的系数为1.314且在10%的水平下显著,表明绝对控股模式下的村镇银行与资产利润率显著负相关,与不良贷款率显著正相关,该模式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村镇银行获取利润,同时增加了其不良贷款的风险。
外部效应方面,支持小微和服务“三农”的两个DUMMY1的系数值分别为7.756和0.718,只有支持小微的回归结果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表明绝对控股模式能够显著促进村镇银行支持小微发展,对于服务“三农”也有一定促进作用,只是回归结果不显著。综上,假设Ⅰ得到验证,即相对控股的内部效应优于绝对控股,外部效应弱于绝对控股。
前十大客户贷款集中度对村镇银行的内外部效应有显著的负向效应,主要是因为贷款业务越集中,将直接增加村镇银行的经营风险,不利于化解分散风险。绝对控股模式下,资本充足率与不良贷款显著负相关,与支持小微企业显著正相关,表明较高的资本充足率具有较高的风险保障,能够提升村镇银行承担资产违约的能力以及服务并支持小微的能力。员工资质与不良贷款率和支持小微企业服务正相关,可能是因为高学历人才追求创新而风险容忍度上升,能够间接或直接提升村镇银行在小微企业业务的发展效率。
3.不同经济成分的主发起行对村镇银行经营效应的影响
表8为国有控股和民营控股两种模式下的变量比对分析。在资产利润率层面,国有控股模式稍高于民营控股模式,且前者的不良贷款率相应低于后者。在业务方向上,国有控股模式下的村镇银行服务于小微企业的比例远高于民营控股模式。由于国有控股的股东支持,其流动性比例也远大于民营控股模式。此外,在国有控股模式下,更注重人才的吸纳,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数占比超过民营控股10个百分点。
内部效应方面。与获利和风险两个衡量效应指标的DUMMY2系数分别为0.421、-1.190(见表9),表明国有控股模式下的村镇银行不仅能够提升其资产利润率,还能降低不良贷款风险,但实证结果不显著。因为发起行所属国有经济成分,其发展战略、发展模式、业务拓展、风险防范等更加成熟,在此基础上发起的村镇银行必然受到一定影响,风险管控也更为严格。
外部效应方面。支持小微和服务“三农”的DUMMY2的系数分别为19.183和-4.140,且分别在1%的水平和10%的水平下显著,说明国有控股对于村镇银行扶持小微企业金融需求方面存在显著正向关系,而在服务“三农”项目上却产生了负向关系(见表8)。两种控股模式下,涉农贷款占比分别高达83.159%和87.458%,说明总体服务“三农”力度较大。实证结果显示民营控股模式更利于支持“三农”项目,民营经济成分发起行主导下的村镇银行,由于地缘和信息优势等对当地涉农行业介入较多,而国有经济成分发起行主导下的村镇银行由于机构特征和服务半径,在支持小微企业上更具有规模化优势。民营控股模式的村镇银行在服务“三农”上更加突出,国有控股模式的村镇银行在支持小微企业上更为突出。综上,假设Ⅱ得到充分验证,国有控股模式对村镇银行的内部效应确有提升,而在外部效应上民营控股服务类型更为丰富。
前十大客户贷款集中度与风险指标和涉农指标呈显著负相关关系,表明在国有控股背景下,贷款集中度越高,涉农贷款占比就越小,其不良贷款风险就越低。相比民营控股模式,国有控股模式因其发起行相对成熟管理,业务发展具有明显集中偏好,同时加强风险控制以有效降低风险。资本充足率与风险指标呈显著负相关关系,与服务小微指标呈显著正相关关系。国有经济成分所控股的村镇银行,能在高资本充足率的情况下,降低不良风险,扩大支持小微企业的规模。村镇银行的资产规模与服务小微指标呈显著负相关关系,资产规模上升态势下小微占比有所下降。
4.不同区域属性的主发起行对村镇银行经营效应的影响
表10反映域外控股和域内控股两种模式影响,差异最大的主要是资产利润率、不良贷款率、法人股占比三个指标。其中,域内控股的资产利润率大约是域外控股的两倍,且其不良贷款率也比域外控股小近0.6%;在法人股占比上,域外控股为90.351%,远远大于域内控股的78.061%,说明跨区域发起村镇银行时,自然人资本介入程度不高。
内部效应方面,获利指标和风险指标的DUMMY3的系数分别为-0.952和1.318,均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见表11),即域外控股模式与村镇银行的获利能力呈显著负相关,与其不良风险程度显著正相关。与域内控股模式相比,域外控股模式下的村镇银行资产利润率更低,不良风险更高。与域内控股模式村镇银行相比,跨区域设立村镇银行对当地市场、产业和经济状况等了解程度并不占有优势,信息不匹配、审批流程等导致经营成本上升。
外部效应方面,支持小微和服务“三农”指标的DUMMY3系数分别为1.517和5.555,服务“三农”指标的系数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表明域外控股有助于村镇银行支持小微和服务“三农”,并对服务“三农”的业务扩张起到显著作用。因为跨区域发起行的资源不仅局限于当地,其业务规模和市场范围相比域内控股的发起行可能更广。综上,假设Ⅲ在此得到验证。
前十大客户贷款集中度与风险指标和服务“三农”指标均呈现显著负相关关系,即前十大客户贷款集中度越高,村镇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则越低,服务“三农”的规模就会越小。很大程度上因为域外控股的发起行存在跨区域经营管控,一定阶段内将业务集中在比较熟悉的客户群体以规避经营风险。资产规模与风险指标呈显著正相关且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与支持小微指标呈显著负相关且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表明在域外控股模式下的村镇银行,随着资产规模不断扩张,后期不良贷款风险上升明显,同时还会制约其服务小微企业能力。
五、结论与政策启示
(一)结论
本文基于四川省29家村镇银行发起行的控股比例、经济成分、区域属性三个维度,实证分析了发起行的控股模式对村镇银行经营绩效影响,结论如下:
1.相对控股模式的村镇银行的内部效应优于绝对控股模式的村镇银行,而外部效应弱于绝对控股模式的村镇银行。实证结果显示了的资产利润率显著负相关,与不良贷款率显著正相关,在支持小微企业规模上显著正相关。
2.国有控股和民营控股模式下村镇银行的经营绩效存在差异。国有控股模式对村镇银行的获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确有提升,有一定内部效应。民营控股不仅服务小微也服务三农,外部效应更为明显。
3.域内控股模式的村镇银行,由于天然的地缘优势、信息优势和决策半径优势,内部效应占优。域外控股模式与村镇银行的资产利润率负相关,与不良贷款率正相关,在提升服务“三农”规模上有一定正向作用。
(二)政策启示
1.应根据村镇银行不同政策目标和发展定位,匹配适宜的控股模式。从发起行设立村镇银行来讲,若发起行属区域内、国有背景且采用相对控股模式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时,其内部效应能达到最优;若拥有国有背景的发起行在域内采用绝对控股模式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时,其外部效应能得到明显发展。
2.应根据村镇银行不同发展阶段,进行控股模式调整优化,促进村镇银行从快速成长走向稳健发展。村镇银行在成立初期首要目标是为了存活和扎稳脚跟,即追求财务上的盈利、发展速度的提升,在成立初期更适宜相对控股模式。随着村镇银行发展基于稳定,为提升发展质量、降低经营风险,应适度提升控股比例,加强公司治理与风险管理。
3.相对控股和域内控股模式下的村镇银行应强化风险管理与业务运营的平衡发展,防止过于激进而导致风险不断加剧。相对控股模式和域内控股模式虽能提升获利能力、降低村镇银行的不良贷款风险,但在发展过程中依然要切实树立稳健经营意识,不以单纯追求利润最大化而做大业务规模。此外,伴随村镇银行在业务不断发展的同时,要不断提升自身风险管理能力,健全自身风险管理体系,严格做好压力测试,切实增强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要坚持业务“小而分散”原则,避免“垒大户”行为导致后期风险积聚,以实现业务经营的稳健和良性发展。
4.绝对控股、国有控股以及域外控股村镇银行应进一步实现可持续发展与支持“三农”、小微企业的统筹,防止过于规避风险导致仅为网点功能。要在有效支持“三农”、小微前提下,有效拓展业务半径和范围,不断增强机构盈利能力,实现机构的财务可持续。要结合县域、农村融资需求特点,不断调整产品结构,创新产品类型,提升金融服务的可持续。要充分借助科技金融力量,不断丰富应用场景,弥补网点与人力资源不足,提升自身对当地经济金融发展的支持和贡献。
5.所有控股模式下的村镇银行,均应坚持普惠方向,牢记服务“三农”、小微的历史使命。要坚持成立初衷,回归到服务“三农”、小微的本源上来,坚决防止脱离方向,成为农村金融的“抽水机”。要持续推进特色化经营,结合自身实际提升差异化服务水平,打造“三农”、小微服务的特色银行。要树立“社区银行”理念,增强与“三农”、小微感情联系,提升金融服务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责任编辑:夏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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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20-05-25
作者简介:王永聪(1985-),男,四川南充人,现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宜宾市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