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运营商签订《校园营销行为自律公约》
2020-09-10晓燕
通信产业报 2020年31期
晓燕
通信产业网讯 近日,在湖北省通信管理局指导下,湖北省通信行业协会组织省电信公司、省移动公司、省联通公司共同签署了《湖北省电信运营商规范校园营销行为自律公约》(下称《自律公约》),并承诺严格遵守和履行。
《自律公约》共5章14条,要求各基础运营企业继续严格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15个不得”工作要求和湖北管局关于规范校园电信业务市场经营营销活动的各项规定和具体要求;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责任,积极响应“绿色迎新”号召,不再组织专门营销团队进校园摆摊设点,不组织车辆到车站码头接送学生,确保不因电信业务营销导致疫情传播;要不断探索服务新方法,不断创新营销模式,优化网络营销平台,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增强校园客户的满意度。
湖北省通信管理局副局长吴俊在签约仪式上强调:一是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二是要勇于担当,抓实抓细。三是要加强创新,優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