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真实业务的税务虚拟仿真实验室的产学育人结合模式研究
2020-09-07刘非菲
摘要:传统税务教育存在理论学习与实践脱节的问题,随着技术的发展,虚拟仿真模实验被越来越多地应用在税务教育领域。本文结合真实业务的税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改革,以税务虚拟仿真实验为例,结合市场调研,探讨了基于真实业务的高校税务虚拟仿真实验室模式建设目标、模式内容、实施路径与后续追踪,并提出了高校增强对仿真虚拟实验室给予培育和建设的意识、教师大力提升自身执业能力、实验室增强质量控制和宣传等优化措施。
关键词:税务;虚拟仿真实验;产学育人结合模式
一、研究背景
2017年7月11日,教育部下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决定在高校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教学项目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于2017—2020年在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學项目建设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 3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 95号)精神,也为了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组织有关企业支持高校共同开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的
项目。同时,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4号中《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达到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和本办法规定的设置账簿条件,对照选择设置复式账或简易账,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也就是说,按照现行税收管理办法,达到条件的个体工商户需要使用建账和纳税申报,按照查账征收方法交税。但是个体工商户数量众多,且处于各行各业,且收入来源多样,其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较为复杂。北京海淀、朝阳、顺义、石景山等多个区县税务局正式发布通知,要求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自2019年1月1日起终止定期定额征收方式,转为查账征收,但是后来又终止了通知的执行。个体工商户的查账征收方式的延缓与相关业务发展滞后不无关系,如何结合个体工商户的税务代理结合高校税务虚拟仿真实验进行产学育人结合模式的研究具有实践意义。
二、基于真实业务的高校税务虚拟仿真实验室模式分析
(一)高校税务虚拟仿真实验室现状
近年来税法不断在更新,税务工作也不断随之调整,再真实的虚拟仿真实验也很难根据税法的修正进行调整,现行税务虚拟仿真实践与税务实际工作脱节;税务虚拟仿真的教学案例与资源库数据有限,且教学案例更新较慢,主要原因是源于数据采集的困难,尤其是以个人所得税申报纳税的个体工商户数据很难取得,而且虚拟仿真资源共享程度低;现行税务虚拟仿真作为高校的实验课,包括课外实践和课内实践,多以在实验室进行模拟,学生根据教学案例的数据,填写计算机系统中的实践习题,代入感不强,学生参与程度低,师生多以完成教学为目的,学生的学习主动性不高。鉴于个体工商户税务代理业务巨大、相关业务滞后,为了学生可以在就业时可以立刻承担纳税申报的职责,高校可以尝试构建基于高校税务虚拟仿真实验室的产学育人结合的模式,让学生在进行虚拟仿真实验的同时,实际参与到个体工商户的税务代理工作当中。
(二)基于真实业务的高校税务虚拟仿真实验室模式建设目标
依靠先进可靠的实验研发技术、创新多样的教学方式、持续改进的实验评价体系、敬业专业的实验教学队伍,进行实验教学内容设计,建立可以为个体工商户提供税务代理、税务签证、税收筹划等的高校税务虚拟仿真实验室。
(三)基于真实业务的高校税务虚拟仿真实验室模式内容
建立高校会计专业、财务管理专业或税务专业学生实践的税务虚拟仿真实验室,以具有税务代理资格的教师为税务师,以学生为助手,凭借实验室平台,为有需求的个体工商户提供税务代理工作,同时采集常熟市个体工商户纳税业务的实际数据,并拟将实际数据透明化后作为数据库,供教师进行小微企业税收情况研究所用。实现真正的“仿真如真”,教学与实践工作同步、教学与科研相互支持的创新财经教育教学的组织形式。同时依托税务虚拟仿真实验室,强调提升学生动手能力,有税务师职业资格的专业教师指导已经通过初级会计师考试的学生,为有需求的个体工商户提供税务代理、税务签证、税收筹划等工作。在进行税务代理的同时,采集个体工商户的原始凭证等实际证据和数据,进行透明化处理后,建立个体工商户案例库和数据库,逐渐丰富虚拟仿真实验的案例和数据,应用于尚未通过初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学生的实验学习,实现利用个体工商户真实数据的仿真模拟。
(四)基于真实业务的高校税务虚拟仿真实验室模式具体内容
第一,进行实验教学内容设计,明确评价标准,建立建账、代账、审计服务的虚拟仿真实验室硬件和软件;
第二,持有会计师、税务师等职业资格证书的具有合法职业资格的教师指导已经通过初级会计师考试的学生为个体工商户提供相关业务,并进行审核;学生可以采用在事务所中顶岗实习的方式,使其完全履行其实习岗位的所有职责,带薪实习。
第三,在提供税务业务的同时,采集企业、业主信息和原始凭证等,证据透明化后形成个体工商户案例库和数据库;
第四,将案例库数据加入到虚拟仿真数据库,形成与真实个体工商户相同情况的案例,并使用这些案例和数据进行全体学生的训练。
(五)基于真实业务的高校税务虚拟仿真实验室模式实施路径
首先建立虚拟仿真实验室,利用虚拟仿真实验室平台作为会计研究中心,办理为个体工商户税务代理资格申请,建立高校税务代理事务所。高校教师指导高年级学生在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服务的同时,搜集个体工商户原始凭证,制作真实的教学案例,建立个体工商户案例库,讲案例用于高校低年级教学。同时反馈改善相关软件,不断提升税务代理的能力。
(六)后续跟新、跟踪
将税务处理仿真模拟实验室全面应用于本科教学;在形成一定声誉的情况下,将业务扩展至其他中小企业或者大企业;进一步探讨资产评估、财务咨询等方面的仿真模拟实验项目;进一步可以展开税务师培训工作。
而项目的收费,可以作为虚拟仿真实验室经费,用于进一步项目的开发,比如为其他类型企业提供税收代理和税收筹划、为企业提供上市、管理咨询等业务。
三、基于真实业务的高校税务虚拟仿真实验室可行性分析
个体工商户是否可以接受高校师生群体组成的代理机构作为其税务代理的选择,成为这种模式是否可行的关键。为了了解个体工商户的税务情况,课题组指导学生,实地走访当地个体工商户,通过访谈和问卷相结合的调查方式在常熟市个体工商户聚集的服装城进行了社会实践调查,回收访谈问卷100份,经过分析整理,概括出了个体工商户代理记账行业的需求现状如下。
第一,常熟市服裝城被访谈企业中,独资的个体工商户占27%,合伙的个体工商户占27%,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各占17%、15%。个体工商户成为常熟市企业的主要组成部分。常熟服装城大部分是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没有设置会计相关的人员和机构,因此不具备记账能力,所以会选择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代理记账公司或个人代理记账。在关于企业记账模式中,53%选择了委托代理记账公司,29%选择委托个人代理记账,以及18%选择雇佣专职会计人员。所以,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所得税代理的潜在客户数量巨大。第二,经调查,50%的企业的委托代理记账月服务费用在200元以下,39%的企业选择代理费用为200—500元,11%企业选择500—700元,选择700元以上的为零,由此可以看出,个体工商户在委托代理记账上难以接受较高的费用,大部分选择接受每月200元左右的服务费。第三,委托时限通常较短、不稳定。47%的企业选择期限为一年,42%的企业选择期限是1—2年,11%的企业选择的期限在2年以上。第四,关于“如果在高校建立高校记账和纳税申报中心,是否会选择高校记账和纳税申报中心”这一选项中,54%的企业选择不会,46%的企业选择会。主要原因在于15%的企业担心费用过高及学生经验不足,26%企业规模小可以满足自己的需要,22%的企业是因为不需要纳税,26%的企业已经委托代理公司记账,11%的企业已经有独立的会计人员。
四、基于真实业务的高校税务仿真模拟室的优化措施
(一)高校增强对仿真虚拟实验室给予培育和建设的意识
高校应建立专门的虚拟仿真实验室和科研中心的管理部门,重视仿真实验室的培育和建设,保证虚拟仿真实验室正常运行,同时,孵化省级或者国家级仿真模拟实验项目。同时,学院层面建立和管理相应的虚拟仿真实验室,积极开展实训教学,并且鉴于高校人力低成本的优势,可以采取低价策略,降低企业费用,吸引客户。
应与当地企业和机构建立良好的关系,可以利用聘用了校外导师,每年都会对校外导师进行座谈,以企业对人才的需求增强学生的教学工作;并与当地税务局建立合作关系,为当地税务局提供税务理论方面的专业培训,承担一定的税务局调研工作和类似接听、答复“12366”税务咨询电话等工作,税务局也可以为教师和学生提供最新税法变动宣传和实务指导,并且在项目和经费上给予一定支持,形成良性互动。
(二)教师大力提升自身执业能力
应用型本科学院专业教师应具有企业实践背景,能够具有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会计师等职业资格,或者具有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企业财务方面的兼职工作的经历,包括培育“双师型”教师,或者提倡教师赴事务所或者企业挂职锻炼,提升自身职业能力,更好地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服务,可以使得此项业务长久发展,对学生实习和就业提供长期实践机会。
(三)实验室增强质量控制和宣传
学生的能力是否可以担任税务代理和申报的要求成为个体工商户顾虑的问题,实验室应提高学生业务操作能力,保证学生工作能力,做好复核,进行全方面的质量控制。扩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微小型企业了解高校税务师事务所的专业能力及收费情况;对于长期合作的企业采取价格优惠策略,吸引客户与我们保持长期合作关系;收取较低的费用,逐步开拓市场,扩大影响力。
参考文献:
[1]陈舒.仿真模拟技术在税务课程实践教学中的应用[J].财经界,2019(4).
[2]安林丽,金春.基于国泰安会计仿真平台的实践教学研究[J].教育教学论坛,2018(13).
基金项目:教育部产高教司2018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号:201802366039,中联教育《常熟市个体工商户税务虚拟仿真实验项目研究》阶段成果。
作者简介:刘非菲(1979—),女,满族,辽宁锦州人,讲师,管理学博士,主要从事会计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