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本清源再出发香港开启“一国两制”新征程
2020-09-06本刊综合报道
本刊综合报道
人心所向,众望所归。2020年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并将其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这是香港回归以来中央处理香港事务的重大举措,对于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和香港基本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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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楼上展出“爱国爱港 喜庆回归”标语;陆上、海上举办庆祝回归巡游;市民纷纷自发组织升国旗、唱国歌等活动……6月30日,香港国安法获表决通过并施行;7月1日,是香港回归祖国23周年纪念日,香港各界举办了百余场庆祝活动。
7月1日上午,香港特区政府举行升旗仪式及酒会,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3周年。上午8时,升旗仪式在湾仔金紫荆广场举行。全国政协副主席董建华、梁振英和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香港中联办主任骆惠宁、外交部驻港公署特派员谢锋、解放军驻港部队司令员陈道祥和政委蔡永中以及特区政府主要官员等社会各界知名人士,出席升旗仪式。
升旗仪式后,在湾仔会展中心举行庆祝酒会。林郑月娥致辞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6月30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并将此全国性法律列入香港特区基本法附件三,同日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香港公布实施,这为完善香港维护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及安全制度踏出历史一步。
林郑月娥表示,“一国两制”以“一国”为本、“一国”为根,“两制”才会发挥得好。香港国安法的公布与施行,对于新形势下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确保香港长治久安和长期繁荣稳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自1997年香港回归以来,“一国两制”实践在香港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功,同时,在实践过程中也遇到了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2019年香港发生“修例風波”以来,反中乱港势力公然鼓吹“港独”“自决”“公投”等主张,从事破坏国家统一、分裂国家的活动;一些外国和境外势力干预香港事务,利用香港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都认识到,在国家安全方面的长期“不设防”,使香港面临回归以来最严峻的局面;内外部反中乱港势力的勾连合流,已经成为“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最大敌人。
“一国两制”的提出首先是为了实现和维护国家统一,维护国家安全是“一国两制”的核心要义。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全国人大的授权制定有关法律,着力健全完善新形势下香港特别行政区同宪法、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决定》实施相关的制度机制,着力解决香港特别行政区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存在的法律漏洞、制度缺失和工作“短板”,着力落实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和主要责任,着力从国家和香港特别行政区两个层面、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两个方面作出系统全面的规定,着力处理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与国家有关法律、香港特别行政区本地法律的衔接、兼容和互补关系—这“五个着力”,正是为了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确保“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不变形、不走样,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有关专家指出,香港国安法的主要特点可以概括为四个“最大程度”。一是最大程度信任、依靠特别行政区。香港国安法明确特别行政区担负维护国家安全主要责任,维护国家安全的绝大部分工作由特别行政区承担,绝大多数案件交由特别行政区办理。二是最大程度保护人权。香港国安法明确规定,保障香港居民根据基本法和有关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享有的各项权利和自由,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应当坚持法治原则,包括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无罪推定、一事不再审、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公平审讯等。三是最大程度兼顾普通法的特点。香港国安法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全国性法律相衔接的同时,充分兼顾香港法律制度和司法体制的特殊性,在法律概念、用词用语和立法方式等方面充分考虑了香港社会的认受性。四是最大程度保证法律有效实施。香港国安法明确在香港特别行政区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和活动的主体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有关机关。同时,中央也保留了在特定情形下对极少数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辖的权力,以织密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制度之网。
世界上任何国家,无论是单一制还是联邦制,国家安全立法都属于国家立法权力。《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共6章、66条,是一部兼具实体法、程序法和组织法内容的综合性法律。法律明确规定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和机构,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恐怖活动罪、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四类罪行和处罚,案件管辖、法律适用和程序,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机构等内容,建立起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这部法律,不仅堵塞了香港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存在的法律漏洞,也必将有力打击反中乱港势力的嚣张气焰,有效防控国家安全风险,筑牢“一国两制”的根基。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的颁布实施,针对的是极少数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针对的是“港独”“黑暴”“揽炒”势力,香港实行的资本主义制度不会变,高度自治不会变,法律制度不会变。有了国家安全这个大前提,香港社会稳定才有保障,解决发展问题才有基础,香港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权利与自由才能得到切实保障,特区政府和社会各界才能集中精力逐一解决经济民生方面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总而言之,国家安全底线愈牢,“一国两制”实践空间愈大。
今年是香港基本法颁布30周年。作为“一国两制”方针的法律化、制度化,香港基本法的初心,就是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保持香港的繁荣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的颁布实施,成为“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压舱石”。不忘初心、砥砺前行,我们有足够的诚意和信心确保“一国两制”方针不会变、不动摇,有足够的决心和能力确保“一国两制”实践不变形、不走样。
为“一国两制”行稳致远提供强大制度保障
6月30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44次会议在日内瓦举行。在当天的会议上,古巴代表53个国家作共同发言,支持中国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立法。古巴表示,不干涉主权国家内部事务是《联合国宪章》重要原则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国家安全立法属于国家立法权力,这对世界上任何国家都是如此。这不是人权问题,不应在人权理事会讨论。
古巴强调,我们认为各国都有权通过立法维护国家安全,赞赏基于该目的采取的举措。我们欢迎中国立法机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并重申坚持“一国两制”方针。我们认为,这一举措有利于“一国两制”行稳致远,有利于香港长期繁荣稳定,香港广大居民的合法权利和自由也可在安全环境下得到更好行使。同时,古巴表示,我们重申,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香港事务是中国内政,外界不应干涉。我们敦促有关方面停止利用涉港问题干涉中国内政。
国际媒体及相关专家学者也纷纷表示,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通过并公布实施是“一国两制”实践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将坚决有效地维护国家安全,保障香港长治久安和长期繁荣稳定,香港的明天必将更加美好。
法新社7月1日報道,香港国安法的制定,是为了保证国家稳定,制止香港激进分子的乱港行为。文章还写道,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称,这次立法是中央与香港特区关系自回归以来最重要的发展,是香港走出困局的转机。
英国广播公司(BBC)7月1日报道称,过去一年来,香港的许多激进分子在长期示威活动中经常瞄准城市基础设施,根据香港国安法,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属恐怖活动罪,激进分子会因违反香港国安法而面临牢狱之灾。因此,香港国安法的颁布能够有效地减少乱港活动。文章写道,在香港国安法出台后,许多香港激进分子开始担心会被判刑而立即退出相关活动,企业也纷纷开始清除他们曾经支持抗议活动的迹象。
俄罗斯卫星通讯社6月30日也关注了香港国安法的出台,称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是新形势下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的重要标志性法律,将切实有效维护国家安全,保障香港长治久安和长期繁荣稳定。
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法治秩序是香港发展的前提。香港国安法施行后,将坚决有效维护国家安全,推动“一国两制”事业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有力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法治秩序,防范和遏制外来干涉,保障香港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和当前利益,也必将为香港创造更加安全、稳定、和谐、便利的社会环境,更好地发展香港经济、改善香港民生,充分展现“一国两制”的制度优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