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制度集成创新建设高水平自由贸易港
2020-09-06迟福林
迟福林
当前,加快建立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高质量高标准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要把制度集成创新摆在突出位置。这既是理解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重大任务,又是其政策与制度安排的突出特点。
对标世界最高水平的开放形态,推进制度集成创新。
自由贸易港是当今世界最高水平的开放形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以“6+1”为重点,提出了对标世界最高水平的开放形态的政策与制度设计和具体举措:
一是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的制度安排,突出“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岛内自由”的突出特点;二是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的制度安排,严格落实“非禁即入”,全面放宽市场准入,最大限度降低准入后壁垒,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制度,实质性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三是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的制度安排。资金自由进出是自由贸易港的基本要素,是实现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的重要条件。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实现跨境资金流动的自由便利至关重要。例如,分阶段开放资本项目、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创新金融监管的体制机制。四是人员进出自由便利的制度安排,在引用人才方面打破传统体制机制束缚。例如,实行单向认可清单制度为重点构建更加开放的引才引智制度;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人员担任海南自由贸易港内法定机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等。五是运输来往自由的制度安排,实施高度自由便利开放的运输政策。
此外,实现数据安全有序流动,实行“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的税收制度安排。由此,以制度集成创新为重点,建立对标世界最高水平的开放形态、与高水平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政策和制度体系。
以制度集成创新带动改革开放全面深化,以形成既有中国特色、又有较强国际竞争力和广泛影响力的政策与制度体系:
一是“五大自由+数据安全有序流动+特殊税收制度”为重点,形成自由贸易港基本经济政策与制度安排;二是以着力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重点,推进自由贸易港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是以自由贸易港法为基础构建自由贸易港法治体系,营造国际一流的自由贸易港法治环境,这对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制度集成创新将提供重要的法治保障。
以制度集成创新打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市场活力不足、市场主体薄弱,是海南经济实力弱的突出矛盾。加快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关键是要尽快集聚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市场主体。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在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投资自由制度、公平竞争制度、产权保护制度等方面探索符合自贸港发展的制度安排。为此,要以制度型开放为重点充分激发市场活力。以高水平开放带动改革全面深化,建立并完善以公开、规范为主要标志的开放型经济体制,是打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的重大举措。要以制度型开放推动自由贸易港的开放政策、税收政策等政策优势与制度创新相结合,由此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形成市场环境的突出优势。要以建設高效率政府为重点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面临着多方面挑战。有解放思想不到位的问题,有自身发展基础薄弱的问题,但艰巨的挑战是系统性制度改革重构。现有的体制机制与自由贸易港建设不相适应的矛盾问题仍相当突出,尤其是行政体制的矛盾问题突出。如行政层级多、办事效率低;行政职责划分不清晰,行政授权不充分等。为此,建立与自由贸易港发展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至关重要。
(撰文者系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