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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用自然资源政策 全力助推脱贫攻坚

2020-09-06杭明李爱文

资源导刊 2020年8期
关键词:水工用地整治

杭明 李爱文

近年来,虞城县为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如期实现脱贫摘帽工作目标,大力发展扶贫工厂、创业孵化园、分散式光伏发电等扶贫产业项目,并配套建设标准化卫生室、村室、文化广场、垃圾处理站等基础设施,脱贫攻坚项目用地指标和资金日益紧张。

为解决用地指标和建设资金难题,虞城县自然资源局立足本地实际,活用自然资源政策,以空闲宅基地拆旧复垦和水工用地治理为突破口,有效破解了脱贫攻坚项目用地指标和资金难题。

工作思路及成效

2016年,虞城县立足全县自身资源禀赋,决定以复垦城乡建设增减挂钩用地指标,精准保障项目用地和经济社会发展。

摸清家底定方向。挖掘资源潜力的前提是要了解掌握区域资源家底和社会经济发展情况,该县自然资源局全面调研全县用地情况,发现乡村空闲宅基地、水工建筑用地存量较大,成为城乡建设增减挂钩指标的巨大“宝库”。近年来,由于城镇化快速发展,人口迅速向县城、乡(镇)集中,很多村庄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空心化”,大量宅基地资源闲置浪费。根据《虞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农村居民點拆旧面积潜力达6.17万亩。虞城县有丰富的水流资源,河流沟渠密布,河道两侧存有很多的废弃水工建筑用地,经测算,全县可复垦废弃水工建筑用地面积1.11万亩。

组织专班挖潜力。虞城县自然资源局抽调业务骨干组成资源挖潜工作专班,集中攻克乡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难题,召集技术协作单位先期测绘测算,并多方征集意见,得到县委、县政府的肯定支持,从2016年开始施行以农村空闲宅基地拆旧复垦为主要内容的土地综合整治试点。2016~2019年乡村建设用地复垦挂钩指标15000余亩,复垦规模全市各县(区)多年第一,及时保障全县各类项目用地。2017年,抢先在全省开展水工建筑用地治理,重点工程是砌体拆除外运、平整土地、修建灌溉与排水工程,累计复垦新增耕地11858亩,是全市复垦面积最多的县(区)。其中,7000余亩报批用地,3758亩归还新型农村社区全部欠账,节省开支7亿多元。2017~2019年宅基地复垦券交易7600亩,筹集脱贫攻坚资金15.2亿元,为脱贫攻坚提供真金白银的支持。

推进措施

农村空闲宅基地拆旧复垦、水工用地治理关系千家万户,涉及单位多、工作难度大,虞城县坚持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以乡(镇)为主体,实行目标管理。县政府多方征求乡(镇)意见建议,每年出台实施方案,明确各乡(镇)整治任务,以乡(镇)政府为土地综合整治主体,将拆旧复垦作为一项重点任务来抓。

实行梯级奖励措施,运用经济杠杆激励。对乡(镇)拆旧复垦工作以奖代补,经验收后完成任务的每亩奖励3.5万元,超出任务40亩以下的每亩奖励5万元,超出任务40亩以上在交易额范围内每增加20亩再奖励1万元,每年乡(镇)得到的奖励资金平均在500万元左右。2018年,全县23个乡(镇)中,完成任务的有14个,获得奖励资金1000万元以上的有4个。

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各方共享整治成果。对各乡(镇)土地综合整治奖励资金明确使用范围,要求用于民生和基础设施改善。乡镇政府每亩拿出1万~2万元奖励给村“两委”用于文化活动、环境卫生上,剩余资金一部分用于整治拆除的人力、物力上,一部分用于农民废弃旧房拆除补偿上,节余部分用于乡镇街道基础设施改善、道路绿化美化上。通过此举,取得了用地指标,增强了乡(镇)政府财力,改善了基础设施、人居环境;对农民闲置住房、危房进行拆除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保持土地权属不变,保护农民群众利益。整治出来的耕地按“谁的地归谁”原则交由原农户耕种,得到了乡(镇)、村、农户的积极响应。

创新措施,开展水工建筑用地治理。水工建筑用地治理是虞城县在全省首创的一个土地治理项目,目的是拓宽全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和补充耕地指标。2017年,虞城县试点完成1000亩指标,开辟了增加用地指标的新渠道。2018~2019年,利用国有权属的水工建筑用地整治出补充耕地指标7940亩。

经验启示

领导高度重视是关键。拆旧复垦工作实施牵涉到乡(镇)、村、群众,验收牵涉到多个部门,需要有一定的资金激励,没有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不从高层推进,根本无法进行。虞城县拆旧复垦工作得到了县委主要领导和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高度重视,并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乡村建设整治工作小组。各乡(镇)政府具体负责本辖区的村庄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也成立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土地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同时,坚持统筹推进,与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社区遗留问题解决、脱贫攻坚产业发展、特色小城镇建设四项工作紧密结合。

自然资源部门指导服务是前提。在土地综合整治全过程中,离不开自然资源部门的专业指导服务。从谋划规划到政策出台,从拆旧选址到验收备案,从质量控制到拆后监管,从指标使用到上市交易,无不需要自然资源部门的牵头、指导、服务。若政策把握不准,拆旧选址地类、位置与“二调”不衔接,或者面积过小达不到拆旧复垦最小验收面积标准,就会出现拆后不能验收、不能计算任务的现象。对此,虞城县自然资源资源局发挥部门优势,要求各乡(镇)自然资源所、测绘部门工作人员提前介入,为乡(镇)出谋划策、当好参谋,主动为乡(镇)党委、政府服务。

奖补资金投入是保障。乡(镇)、村开展空心村拆旧复垦需要投入一定的资金保障,没有奖补资金的落实就没有持续性。虞城县实行梯级奖励措施,在完成分配任务兑付基本奖励资金的基础上,完成的越多,奖励标准也就越高,特别是对整村拆除70%以上,每亩奖励9万元起步,最高可达12万元,激励乡村开展拆旧复垦的积极性、主动性。

整治成果共享是基础。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实行空心村拆旧复垦的落脚点在于参与各方利益共享,根本在群众受益。若不能保证群众、村、乡利益共享,就不能保证得到广泛认可,土地综合整治也没有可持续性。要结合各地实际,分类制订安置补偿措施,完善基础设施,改善村民居住条件,改善村容村貌,保证农民群众的参与权、受益权。

加强拆后监管是保证。要严格拆旧区管护,确保拆旧区复垦地块不作为林地、养殖用地、建设用地使用,不能在拆旧地块上发生挖坑、取土等破坏地表的行为,经举报、巡查发现的扣除本宗地奖励资金,并加倍扣除拆旧验收指标,对负有相应责任的乡(镇)政府、乡(镇)规划办、乡(镇)土地管理机构、村委会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司法部门。

主动解决农民需求是出路。在拆旧复垦中经常遇到家人在城里居住、明明是闲置不用的房子却不让拆除复垦,以作为老人百年之后出殡之地。为此,部分乡(镇)落实建设公共灵堂供村民免费使用的办法,疏导农民的现实需求。对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少的老年人和五保户,利用拆除补偿,进行危房改造或重建新房安置到就近农村社区。在新房没有建好之前有条件的到子女、亲属家中暂住,没有条件的提前建好周转房居住。对拆旧复垦后地块小、耕作难度大的现状,由乡(镇)、村探索土地流转,承包给种粮能手统一耕种,提高农户种植收益。农民的合理需求、农民的后顾之忧是精细工作的努力方向,是做好乡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综合整治的出路所在。(作者单位:虞城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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