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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救援窗设计与救援使用的矛盾

2020-09-05阮晶晶合肥市消防救援支队安徽合肥230000

安徽建筑 2020年9期
关键词:外立面幕墙消防员

阮晶晶 (合肥市消防救援支队,安徽 合肥 230000)

1 背景

新版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自2015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此规范中新增了有关灭火救援窗的设置要求。目前距离该规范实施已经过去近5年,有一批依据此规范设计的建筑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从设计到使用的各个环节,有很多由于规范规定不够细致而给具体规范执行带来的问题。因此有必要从设计、施工、消防监督管理、灭火救援这几个方面来综合考虑消防规范中对于灭火救援窗的规定在实际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给出合理建议,供规范修订时参考。

2 现状

2.1 规范制定

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新增了有关灭火救援窗的要求,为强制性条文,规范中要求厂房、仓库、公共建筑的外墙应在每层的适当位置设置可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该要求是根据近些年我国建筑发展和实际灭火中总结的经验教训确定的。过去,绝大部分建筑均开设有外窗。而现在,不仅仓库、洁净厂房无外窗或外窗开设少,而且一些大型公共建筑,如商场、商业综合体、设置玻璃幕墙或金属幕墙的建筑等,在外墙上均很少设置可直接开向室外并可供人员进入的外窗。在实际火灾事故中,大部分建筑的火灾在消防队到达时均已发展到比较大的规模,从楼梯间进入有时难以直接接近火源,但灭火时只有将灭火剂直接作用于火源或燃烧的可燃物,才能有效灭火。因此,在建筑的外墙设置可供专业消防人员使用的入口,对于方便消防员灭火救援十分必要。

2.2 规范要求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7.2.4用强制性条文的形式要求部分建筑每层需设置灭火救援窗,同时在7.2.5对灭火救援窗的具体的尺寸和材质进行了具体的要求。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的净高度和净宽度均不应小于1.0m,下沿距室内地面不宜大于1.2m,间距不宜大于20m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2个,设置位置应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窗口的玻璃应易于破碎,并应设置可在室外易于识别的明显标志。救援窗口的设置既要结合楼层走道在外墙上的开口,还要结合避难层、避难间以及救援场地情况,在外墙上选择合适的位置进行设置。要求救援口大小、尺寸满足一个消防员背负基本救援装备进入建筑,为方便实际使用,不仅该开口的大小要在规范规定的基础上适当增大,而且救援窗位置、标识设置也要便于消防员快速识别和利用。

图1 灭火救援窗布置示意图(立面图)

图2 灭火救援窗布置示意图(平面图)

3 存在的问题

3.1 设计施工环节

灭火救援窗是属于窗户类别,其设计需要纳入到建筑专业设计师的外立面造型和门窗选型的工作中,由于设计人员并不参加消防规范的编制,平日里也没有条件近距离接触一线消防救援人员和灭火救援案例,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因此,设计人员在执行消防规范时只能死板地执行规范的要求,这会导致出现设计符合规范强制性条文要求却不适合一线消防员使用的情况。常见问题有以下几点。

3.1.1 灭火救援窗的材质选择

规范要求灭火救援窗的窗口的玻璃应易于破碎,而设计师在建筑门窗选型中除了考虑外立面造型外,需要统筹兼顾环保、节能、防火等要求,而新型材料层出不穷,某些建筑外立面选用的玻璃异常坚固,设计人员在门窗选型时很难确定窗户是否能达到规范中“玻璃易于破碎”的要求。

3.1.2 部分建筑设置灭火救援窗是否必要

对于单层的门卫室、外廊式的建筑(如:学校、老年人照料设施、商业街等),设置在住宅底部首层或首层及二层的商业服务网点等此类建筑,灭火救援窗设置与否对于火灾顺利扑救和人员营救并无太大影响,反而严重影响建筑外立面造型,是否可以不予设置。

3.1.3 高度超过100m的楼层是否可以不设置灭火救援窗

目前全国除北、上、广、深这类一线城市配置有高度大于100m消防登高云梯车外,其余城市基本均未配置超高层的登高云梯车。以合肥消防救援支队为例,目前也只配置有一辆高度为78m的登高云梯车。超高层建筑的外立面窗户选型需要考虑更多要求,除满足节能、环保、防火等要求外,还需要考虑高层建筑的风阻等要求。即使上述条件均满足,火灾时利用云梯车上升到距离地面百米高度以上并破拆进入建筑内部依然是一个风险巨大的救援操作,鉴于上述原因,对于超高层建筑是否可以取消百米高度以上设置灭火救援窗的规定。

3.1.4 双层幕墙设置灭火救援窗的规定需细化

消防规范中只给出了灭火救援窗的设置原则和基本要求,并未细化有关要求,更未提出有关双层幕墙的条件下灭火救援窗的设计要求。现实情况下,在很多建筑设计中经常存在幕墙设计不纳入土建图纸设计范围而由第三方幕墙公司在土建基建过程中进行二次深化设计的情况,幕墙公司考虑的重点主要针对造型美观度和结构安全性方面,在二次深化设计建筑外立面幕墙过程中容易出现以下问题:①外立面幕墙和内部墙体上灭火救援窗的位置不匹配,导致土建设计的灭火救援窗形同虚设;②外立面幕墙和内部墙体之间空腔的施工处理不到位,火灾很可能会在幕墙空腔内蔓延,并且无法从外立面观察到具体起火点不便于火灾扑救;③后期幕墙设计中新增的广告牌、电子广告牌等的布置有可能会影响到灭火救援窗的安全使用;④双层幕墙的设计会增加消防员从外部破拆进入建筑内部的难度和需要花费的时间。

3.2 消防监督环节

建筑建成并投入使用过程中,因为使用人员的习惯和需求不同,常常会在使用中调整房间布局和或重新进行平面分隔,在这个过程中便有可能会破坏土建设计的灭火救援窗的完整好用性。如果使用方不加以注意或者此部分内容被消防监督人员忽略,将会导致灭火救援窗的功能形同虚设。

使用中常见问题以商业综合体为例,由于店铺更新换代频率较快,不同店铺的内部布置需求不同,设置的灭火救援窗容易在室内装修环节被遮挡、占用、覆盖,甚至有的在二次装修时被布置在厨房、库房等火灾危险性较高不利于消防员从外部进入救援的房间里的情形。另外便是商管公司的管理水平对于灭火救援窗的完整好用性也至关重要,有的商业综合体的商管公司不清楚不掌握商场内各个灭火救援窗的分布位置和数量,在店铺装修时也不对装修商家进行有关灭火救援窗的功能提醒和要求,容易导致灭火救援窗在后期装修中沦为摆设。

另外,有一些灭火救援窗从外部来看属于石材幕墙的形式,需要从外部由人工打开才可以进入建筑内部,无法通过砸碎玻璃或者破拆的形式进入建筑内部,而一些商场出于顾客安全和治安方面的考虑常常从内部将灭火救援窗上锁,导致灭火救援窗既无法从外部拉开也无法破拆打开,影响其正常发挥功能。

图3 灭火救援窗被餐饮座位遮挡(错误示例)

图4 灭火救援窗在二次装修中被布置在厨房的灶台旁边(错误示例)

3.3 灭火救援环节

火灾救援环节争分夺秒,灭火救援窗是否方便好用,是消防员在扑灭火灾,营救被困人员中要考虑的部分,设计人员需要从消防员具体操作的方面考虑细节的设计,应满足消防员安全、便捷、迅速使用,否则灭火救援窗的设置便无法发挥预期的作用。

笔者曾经和灭火战训的人员一起,以合肥市某新开业的商业综合体作为对象,对其设置的灭火救援窗进行了一个简单的测试,该综合体中灭火救援窗的设置在各大商业综合体的外立面灭火救援窗的设计中具有明显代表性。测试当天随机选取第3层的灭火救援窗作为测试点。所测试的灭火救援窗为双层幕墙设计,从商场内部看,救援窗设置在消防电梯前室等公共区域,有效避免了后期在店铺二次装修中被遮挡等问题,救援窗内部为单层磨砂玻璃构造,外部为石材幕墙,空腔内部进行了完整的防火封堵。

图5 灭火救援窗的测试照片

图6 商场内部灭火救援窗位置照片

图7 商场内部灭火救援窗编号照片

图8 灭火救援窗外部开启测试照片

图9 双层幕墙式灭火救援窗实地照片

测试时,灭火救援窗无法在短时间内顺利开启。测试当天笔者位于消防登高车的云梯上,首先需要把外部石材幕墙上的救援窗的石材材质的门拉开,再使用工具俯身探入才可以把内部的磨砂玻璃窗砸碎。初步估算,从消防登高车伸展固定臂起计算时间一直到完全打开灭火救援窗,在消防登高车驾驶员和云梯操作员均为熟练操作工的前提下,至少需要15min以上时间。火灾现场分秒必争,若火灾情形下使用灭火救援窗进行灭火救援,至少需要同时占用消防登高车驾驶员、云梯操作员、消防员3人或3人以上的人力。

4 结论与建议

综上所述,灭火救援窗在设计、施工、消防监督、灭火救援环节均存在一些问题,有些问题可以通过加强管理的方式解决,有些问题需要在规范编制中增加更为具体细致的要求。笔者建议对灭火救援窗完善下述要求:①增加有关双层幕墙设置灭火救援窗的具体做法图示;②对灭火救援窗的材质进行要求,并列举一些适宜用作灭火救援窗的材质,供设计人员备选;③在管理规定中增加有关禁止装修中遮挡、覆盖灭火救援窗,禁止将灭火救援窗设置在厨房、库房等火灾危险性较高的房间内的要求;④将灭火救援窗是否方便好用,纳入到住建部门消防验收的内容中,便于从源头把关;⑤将消防员测试灭火救援窗的视频等资料,在满足一定要求的前提下,主动公开给设计人员,向设计人员展示灭火救援窗的正面示例和反面示例,有助于设计人员设计出更加合理的灭火救援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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