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的动力机制探析
2020-09-03刘建红
刘建红
摘 要:乡村的发展动力来自于乡村的内部和外部,乡村的發展模式分为外源式的发展模式和内源式的发展模式。两种模式虽然有所不同,但并不是对立的。在具体的实践中,不能简单的将两者进行一种非此即彼的选择,更需要研究出两者相互融合的,取长补短的模式来达到农村可持续发展。“新内源式”的发展模式就是“融合内外”模式的方法,是我们寻找乡村振兴战略的动力机制的第三种选择。
关键词:乡村振兴;内源式发展;外源式发展;新内源式发展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首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将其作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七大战略之一。这是党准确把握我国“三农”工作所面临的现实,从“两个一百年”的大局出发,制定的农业农村发展大计。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乡村振兴战略顺应了时代发展的需要,回应了广大农民群追求美好生活的呼声,指明了乡村的发展方向,给我国“三农”的发展带来了深远的影响。
一、乡村振兴:动力来自于哪里
乡村的发展,需要发展的动力。乡村发展的动力,分为外部动力和内部的动力。乡村振兴,首先要探讨乡村发展的动力来自于哪里。
二、外源式的乡村发展模式
从乡村发展多年的实践来看,我们的乡村往往是依靠政府的行政力量来发展的。即通过外部动力,来进行发展的。这种模式被称为外源式的发展模式。这种模式的理论依据是古典经济学的增长理论,这种理论将乡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困境归结为乡村的低下的生产率以及乡村与城市的脱节,认为乡村的发展需要依赖外部条件的帮助,依附于城市的经济的繁荣,才能实现经济增长的目标。
在这种模式下,乡村发展所依赖的外部力量,主要来自于政府和企业。政府和企业通过政策、资金、市场、技术等帮扶,实现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在这种模式下,农民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被动的接受政府和企业的支配。导致了乡村发展对外部的人力、财力、物力和行政力量等过度依赖,更加远离城市发展,失去自身的经济和文化活力,长此以往,必然导致乡村发展的边缘化,乡村一旦成为城市的背景,乡村的凋敝将无法避免。
20世纪70年代以后,外源式的乡村发展模式遭受诸多反思:该模式是由乡村之外的规划者设计的乡村的发展;该模式让乡村依赖于持续的政府补贴和外部机构决策;该模式扭曲了乡村生活的非经济层面;该模式抹去了乡村地区的文化和环境差异,使多样化的乡村日趋类型单一。这些反思对我们当前在乡村建设过程中具有重大的意义。长久以来,我们一直把外源式的发展模式作为乡村发展的主要模式,随着现代化的进程中乡村的凋敝问题的大量出现,我们对外源式的乡村发展模式应有更多的反思。重新定义乡村的功能,重新认识乡村的发展的目标,重新寻找乡村发展的动力,是乡村建设过程中的当前重要任务。
三、内源式的乡村发展模式
20世纪60年代以后,学者在提出了通过促进和激活乡村发展的内部动力来发展乡村的理论。这个理论可以用一个概念来表达,即内源性发展(Endogenous development),该概念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1977—1982年《内生发展战略》中正式确定的。内源式的发展模式认为形成发展的主要动力来自于内源要素,要通过对内源要素的激活,推动经济发展。这种模式强调两点:一是农民参与乡村建设的主体性,要求扩大农民群众的决策权和发言权;二是认为乡村发展的驱动力在乡村的内部,乡村发展的模式应是在内部控制下模式。该模式认为,乡村发展应立足于乡村的内部资源,人力、资金、市场等。农民的乡村建设的主体地位应得到充分尊重,乡村建设成什么样,如何建设乡村,应该由农民决定,建设的过程也应该由农民全程参与,这样才能走出适合自身发展的道路。同时,内源式的乡村发展理论认为乡村发展的主要挑战在于如何激活乡村内部资源实现乡村的可持续发展。
内源式的乡村发展模式理论将乡村发展的动力源归结为乡村的内部的发展,弥补了乡村发展千篇一律的缺陷。但是,随着乡村建设理论的发展,20世纪90年代,一些学者提出了不同看法,他们认为任何乡村的发展都会受到内外部因素的影响,乡村发展完全不依赖外部资源是不符合实际的。
四、两种发展模式的对比分析
总的来看,外源式的发展模式与内源式的发展模式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发展模式,有各自的优势和局限性。
从两者的优势上看,外源式的发展模式使乡村发展的资源配置空间较大,同时在外部力量的帮助下,乡村的发展虽然起点较低,但是发展速度会很快。内源式的发展模式会让乡村发展的基础更加稳固,农民获得的自主权、利益分配权等权益更多,这就使发展带来的红利更多的让农民享有,从而能调动农民参与乡村建设的积极性。
从两者的局限性来看,在具体的实践过程来看,在传统的乡村发展模式中,我们往往通过外部力量,如资金、政策的帮扶来促进乡村快速发展,即采取外源式的发展模式。但它存在的最大问题是会让乡村建设的设计者或者主要参与者获利最多,农民缺乏参与乡村建设的积极性,其主体地位得不到体现,乡村的资源不能够充分调动,导致乡村发展的基础不牢固,无法实现乡村的可持续发展。在意识到了外源式发模式展带来的局限性以后,学者们提出的内源式的发展模式,但是,这种模式面临三个方面的局限性:第一,内源式的发展,要求乡村的发展动力来自于乡村,但乡村内部的力量能否维持其区域自我发展或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第二,内源式发展的最关键要素——人才,无论乡村群众还是农民企业家,都是能够独立于乡村发展过程的实体,发展对他们而言,无分内源式或者外源式,资源和机会相对较少的乡村能否留住这些人才?第三,在没有外部动力的乡村发展的情况下,内源式发展所暗含的累积因果关系并不会导致所有地区均衡发展。因为通常情况下,在产业发达的区域,较容易形成产业集群,在这些区域,强调自我发展的内在动力是必要的,因为市场已经形成。但这往往不适用于产业发展落后的区域,因为根据内源式发展的逻辑,乡村的发展过程将由地方内部人员予以推动,但是,推动者在行动的过程中,往往需要掌控资源、创新能力和乡村各部门间的依赖关系。然而,如果乡村发展的动力就在乡村的内部,乡村的各项资源就不能受到其他部门的目的性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乡村内部的资源就无法做到集中,自我发展也无从谈起。因此,对人力资源和物力资源相对匮乏的偏远落后地区来说,要想在没有外部资源的情况下发展乡村,显然是不可能的。
五、“内外融合”的“新内源性”乡村发展模式
综合两者的对比情况,我们看到,两种乡村的发展模式都有缺陷,都无法根本解决乡村的发展问题。在此,我们提出了一个“内外融合”的理念。即我们跳过二元对立的思维来看待两种发展模式,可以发现,两种模式一定程度上是互补的,如果能够取长补短,内外融合,在捍卫和表达乡村自身愿望和利益的同时,从外部的资源中吸取发展的力量,形成内外的联动,就能发展好乡村。
20世纪末,欧洲一些学者提出的“新内源性”乡村发展理念。“新内源性”乡村发展理念是实现乡村发展“内外融合”的一种发展理念。该理念提出,在乡村内部建立一个机构,让这个机构成为乡村内外联动的桥梁,调动内部和外部资源。这种理念既强调了农民的主体地位和自觉意识,也强调了政府的政策支持和外部资源的投入,并且提出将乡村发展的外部资源在乡村发展过程中内化于乡村发展。这应该是当前最具有客观性和操作性的乡村发展模式选择。
综上所述,乡村的发展动力来自于乡村的内部和外部,乡村的发展模式分为外源式的发展模式和内源式的发展模式。两者模式虽然有所不同,但并不是对立的。在具体的实践中,不能简单的将两者进行一种非此即彼的选择,更需要研究出两者相互融合的,取长补短的模式来达到农村可持续发展的有效的方法。“新内源式”的发展模式就是“融合内外”模式的方法,是我们寻找乡村振兴战略的动力机制的第三种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