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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2020-09-02周颖

现代经济信息 2020年16期
关键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济发展新常态

周颖

摘要:在当前新常态下,中国的农业经济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逐渐走上了农业现代化道路,使得农业发展更加符合绿色发展战略。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明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方向,发挥农民增收致富的导向作用,在经营管理体制上创新,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得到改善,推进农业经济更好更快地发展。本文着重于研究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关键词:经济发展;新常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工作日渐紧迫。长期以来,农业的改革都聚焦在农业政策上,发挥政策的指导作用,引领农业进发展适应新常态环境。农业发展质量要有所保证,创造更高的农业效益,就要在实践中积极探索。近年来,农业走现代化发展道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显著的作用,其激发农业经营活力,让农民获得更高的收入,逐渐富裕起来,生活水平提高[1]。农业的改革中,要准确定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其发展路径不断完善,对农业现代化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定位

(一)新型农业经营

新型农业经营是相对于传统农业经营而言的,就是在农村运行的新的生产模式,具体而言,就是将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度根据当前的农业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向农业经营规模化发展,应用先进农业技术,实施集约化经营管理。新型农业经营更具有市场竞争力,实现农业创收,提高农业经济效益[2]。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新型农业经营中,参与经营的农民职业化,农民不仅要有文化,还要有一定的农业技术水平,而且懂得经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包括四种:第一种是专业大户;第二种是家庭农场;第三种是农民合作社;第四种是龙头企业。

其一,专业大户的农产品生产处于初级阶段,比较单一化,与分散经营农户相比较,生产规模要大一些,而且具有比较高的专业化程度。专业大户与一般的小农户相比较,生产经营效率明显提高。

其二,家庭农场作为一种企业经营单位,生产主体以家庭成员为主。家庭农场具有法人性质,是以家庭为单位实施生产经营的,有比较长的农业产业链,实施集约化管理。家庭农场有较高的专业化程度,农产品生产已经突破了初级阶段,整个的农产品生产、加工以及进入市场上流通和销售都是系统化运行的,其不仅局限于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都涵盖其中。比如,一户人家种植的土地有较大的规模,同时开办了农产品加工厂,将农产品加工,同时还将农产品运输到市场中经营,或者开办旅游事业,向游客经营农产品,观赏农业园区。家庭农场在运营中有较高的商品化水平,有先进的生产技术和设备,不仅生产经营的规模大,而且有较高的专业化程度,农业生产效率非常高[3]。

其三,农民合作社是农户之间合作形成的经营联合体,将所有的农业资源整合,包括土地资源、资金、农业劳动力、农业专业技术等,经过整合之后构成大规模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水平提高了,而且应用专业的技术和科学的农业经营模式,能够与市场紧密结合。农民合作社是农民自发组织起来的,虽然是联合经营团队,然而,农民都有各自的分工,从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到农产品销售都有专业的团队承担,从而提高了生产效率。

其四,龙头企业的经营内容丰富,整个的农业产业链都涵盖其中,从种植农产品、农产品的生产和加工、农产品的仓储、物流运输,直到农产品的销售,实现一条龙服务[4]。当前一些龙头企业甚至组建了科研团队,专业化程度非常高。龙头企业的运行很灵活,其在运行合作社模式的过程中,通过建立基地与农户合作,或者与专业合作社合作建立基地,请当地的农户参与,不仅企业自身的发展速度加快,农户也被带动起来实现共同发展,实现农业区域化发展,突出农产品的特色,农业生产经营效率大大提高。

二、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路径

(一)增强土地流转服务能力

新型经营主体想要持有长期稳定的土地经营权,就需要尽快完善当前的土地政策,尤其要高质量做好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颁发登记证用于稳定农民的心理,避免给土地流转造成障碍,防止出现矛盾纠纷,使土地流转效率不断提高[5]。土地流转管理要实现服务化,将有关的政策底线设定好之后,按照农业产业发展实际合理规划,对于土地的使用有效管理,将监督工作落实,避免土地流转过程中出现非农化的现象。

(二)加快农村金融改革步伐

将农村中小金融组织发展起来,为农业生产经营提供金融服务。发挥政策激励作用鼓励农民开展信用合作,通过强化监督管理使得信用合作在公平的环境中进行,新型经营主体的资金短缺问题得到缓解。对农村信贷担保方式予以创新,从新型经营主体的资金需求出发,考虑到资金信贷的特点,将新型金融服务模式建立起来,比如,针对“基地+农户”的合作方式提供贷款,当地的政府将农信贷担保基金设立起来。另外,农业保险服务要加强,保费补贴适当地增加,对于大规模的农业产业,还要提供特色化的保险,在保费上享受优惠[6]。

(三)完善人才队伍建设

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中,人才队伍建设是短板,对农业的未来发展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对人才培养高度重视,做好人员培训工作,使传统农民转化为新型职业农民,对农村能人要重点培养,让他们成为农业发展的中坚力量,对当地的农民起到带动作用。在人才队伍的培养中,要从当地的农业发展实际出发,将中期职业农民培养规划和长期职业农民培养规划制定出来,对于新型农民的培训目标要明确,采用新的培训方法,对于培训内容不断优化,以获得实效性。此外,要积极引进优秀人才,对于项目扶持工作积极落实,对安家落户和社会保障政策不断完善,吸引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发展,请专业技术人员到农村发挥自己的价值。

三、结语

通过上面的研究可以明确,农业稳定发展,就要走上创新之路,实现农业现代化,适应绿色发展环境走生态农业道路。处于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新型农业主体发展中,坚持围绕着农民增收致富展开,探索新的农业经营体制,在农业发展模式上全面创新。这就要求农业经营主动对新常态环境有较强的适应性,对于创新农业经营体制积极探索,不断完善,实现农业发展特色化。

参考文献:

[1]张结刚,王晓萍,徐宏,等.新形势下地方农业科研院所助力新型農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思考——以江西省农业科学院为例[J].农业科技管理,2018,37(2).

[2]赵晓峰,赵祥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能力建设与小农经济的发展前景[J].农业经济问题,2018(4).

[3]李雪松,王琳丽.三权分置视域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长面临的问题及化解[J].农业经济,2018(2).

[4]涂洪波,鄢康,陈烙.武汉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特征比较、发展问题及对策[J].经济论坛,2018(7).

[5]朱萌,张全红,朱月季,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技术服务需求研究——基于湖北武汉家庭农场的调查[J].江苏农业科学,2019,47(21).

[6]张静怡,马佳,杨怀宇.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问题研究——以上海市浦东新区为例[J].中国农学通报,2018,36(7).

作者简介:周 颖(1970—),女,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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