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的问题及对策
2020-09-02周舟
周舟
随着时代节奏的加快,人们的食品安全意识大大提高,对于食品安全质量也有了相当程度的追求。本文将从我国食品安全标准的现状着手,从目前存在的问题、规范标准化的重要性、对于未来发展的建议等方面来进行分析和探究,希望能大大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的规范性和法律性。
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的定位和特征
各类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地产生,已经严重影响到了人们的生产生活,因此国家对于食品安全的要求有了大幅度的提高,这时就进一步促使我国食品安全标准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从传统的食品安全標准的制定,到如今拥有了较为完整的标准体系,在食品安全方面我国已经产生了十分巨大的转变与革新。有了这种规范化的管理体系,我国食品安全也得到了很大程度的保证,从整体来说,这也将大大促进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
除此之外,有关人员想要实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就需要法律的保障,借助于有关法律法规,使国家机构上下协作,共同为民办事,同时还应有条不紊地调动卫生部门对其安全标准、质量标准,以及检测标准予以梳理、整合并公布,成立检测食品安全的专业机构以及审判委员会,借助于互联网技术的传播,通过数据系统来获取、分析以及生成相关报告,使使用者能一目了然。
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的缺陷
法律法规是一切标准制定的前提。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与法律所划出的内容界限模糊,范围不清晰。虽然我国有一套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但是都较为落后,其制定的时间过长,缺乏操作性与创新性,与国际体系拉开了很大差距。与发达国家每年能够有几亿美元的资金投入,食品安全视为重点实验领域相比,我国的标准制定水平略显落后,还存在涉及食品范围不够全面,可操作性不强,缺乏有效的实验等问题。
相关机构规范化水平不够高。现行的《食品安全法》是国家制定的对于市场安全专门设置的法律体系,但是由于政府可能并不十分明确市场的要求,对于人民的需求以及安全标准设置也不够充分,创新技术水平发展有些滞缓,程序较为繁琐,实施的周期也会比较漫长,这就导致食品安全标准传播的速度非常缓慢。相关机构对于一些较为前沿数据的了解不够充分,可能有些积极性的言论、有效信息的优势没有得到较为充分的发挥,导致一些食品添加剂或是食品安全检验的标准不能满足人们正常的生产、生活发展的需求,对我国产业发展的影响作用较大。
部门合作不够紧密。不论是我国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或者是海关出入境检测、防疫等有关部门,甚至是市场上一些中小企业的食品安全检测人员参与的程序、反应的问题可能较少。对于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的更新力不够频繁,没有做到实时反映工作中的变动情况,也没有能够及时对于社会关注和标准制定的一些重点问题进行讨论和分析,导致部分可以利用的数据被忽视和间接性丢失。
对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的有效对策
完善我国有关法律法规。我国有关机构应该将《食品安全法》与我国有关法律制度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做到各种法律之间相互衔接,相互解释。同时将食品标准体系紧密联系现实,逐步深入探索分析各类食品安全标准,并且根据如今改革的发展形势,逐步深入地推动和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深化部门改革,相互协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该认真协调,调查各种新型食品,从分析产地、原料、包装等各个方面入手并深入研究成分,遵守食品安全监督的规范性和严肃性,要求各部门要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将体系制定过程公布在互联网平台,做到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完善过程全公开。
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关系到我国的国计民生,贯穿于从原料采购到消费者购买的全过程,每个环节都会影响之后的结果,必须引起各个部门高度的重视。如今,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发展还不够全面,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因此各部门的紧密协调与人民的监督就显得尤为重要,希望在不久的将来能够开创我国食品安全标准的新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