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对策研究
2020-09-02黄益琳
黄益琳
(广西财经学院 广西 南宁 530003)
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旨在提高我国的社会生产力水平,调整我国的经济结构,核心是“三去一降一补”,其中,“降成本”是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防范化解各种重大金融风险。在此背景下,科技型小微企业长期存在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有望得以根治。
一、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现状
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单一,资金缺口较大。企业的融资渠道主要分为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根据国际金融公司的统计,我国绝大多数的小微企业依赖于内源融资,远超过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很多科技型小微企业都处于成立初期,由于营收的不确定性以及大量的研发投入,银行普遍存在惜贷现象,而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等银行以外的金融机构,贷款利率几乎都超过18%,融资成本高,所以,科技型小微企业只能依靠创业初期及留存收益等企业日常积累的资金维持企业的运转,融资渠道较为单一。此外,根据世界银行发布的《中小微企业融资缺口:对新兴市场微型、小型和中型企业融资不足与机遇的评估》显示,我国小微企业总体的资金需求为4.4万亿美元,而供给资金仅有2.5万亿美元,资金缺口高达43%,严重阻碍了科技型小微企业资金的正常运转。
二、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难的成因
(一)科技型小微企业抵押物不足
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轻资产”特性使其难以满足银行等金融机构担保物的要求。虽然国家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担保方式,但随着科技型小微企业不良资产率的攀升,银行为了控制风险,还是倾向于采用“传统担保”方式进行信贷业务,科技型小微企业缺乏实物抵押,因而难以获得银行的贷款。
(二)信息不对称
科技型小微企业与商业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是其融资难的重要原因之一。一方面,大多数科技型小微企业缺乏对新兴融资渠道及国家融资优惠政策的了解,没有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应收账款等融资作用,也错失了国家的融资优惠;另一方面,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难以掌控科技型小微企业资金使用的去向,大多数小微企业的管理水平不高,财务信息缺乏透明度,加大了资金供给方的评估成本,因而增加企业的融资成本,难以满足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
(三)金融机构融资服务不到位
我国金融服务的供给不足,是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关键原因。科技型小微企业有“短、小、频、快”的特性,即贷款期限较短、金额较小、频率较高和时效性强,这一群体的大量出现,意味着金融机构需要提供相应的金融产品或专门的金融机构来匹配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而我国专门为小微企业提供小额信贷的微型金融机构尚未得到全面发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资产规模远远低于大型商业银行的资产规模,而农村金融机构的数量相对大中型商业银行来说,具有数量多、网点散的特征,其成立的初衷是面向小型或微型企业,但其并不属于非营利组织,需要自负盈亏,这也导致其客户群体近几年来由风险低的大中型企业代替风险高的小微企业,进一步加剧了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虽然国家出台了很多政策扶持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发展,但未能成功打通金融机构和企业的信息通道,专门为小微企业贷款的微型金融体系构建也不完善,使金融机构的服务供给难以满足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存在资金供需不平衡的矛盾。
三、发展微型金融的必要性
根据以上对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难的成因分析,要想从根本上解决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还得重点关注资金的供给端。微型金融机构作为我国金融体系结构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有必要大力支持其发展,加快对我国金融体系结构的调整,缓解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
在宏观层面上,我国的科技金融体系较倾向于国有大中型银行以及资本市场的融资,小型金融机构和微型金融体系在资产规模上有先天的不足,呈现出“倒金字塔”的形态。截然相反的是科技型企业直接呈现出“金字塔”形态,即位于金字塔顶端的是数量少的大中型科技企业,而大量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则位于金字塔的底端,这与金融机构的数量结构呈现出来的形态相吻合(如图1所示)。这种供需不平衡的金融结构,成为了科技型小微企业技术研发与创新的重要金融阻碍力量。而大力发展微型金融机构则会扩大微型金融的资产规模,科技金融体系底端的金融资源也随即扩大,逐渐形成“正金字塔”的科技金融体系,与科技型企业数量结构相匹配,平衡双方供需不平衡的状态,使科技金融体系结构的效用得到全面实现。
图1 各金融机构及科技型企业结构
四、科技型小微企业微型金融的支持对策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微型金融政策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能起到市场引导作用,有利于加快微型金融的全面发展,填补资金供给端的不足。我国微型金融的数量虽然众多,但整体发展却不容乐观,很多微型金融机构资产规模较小,风险管控力度不强,政府应出台相应的政策扶持微型金融机构的发展,加大税收优惠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加入微型金融领域,完善金融监管机制,营造良好的微型金融服务环境。
(二)优化微型金融体系
我国现阶段的微型金融服务存在供需矛盾的现象,为了实现供需平衡,有必要调整微型金融的供给结构,构建广覆盖、多层次的微型金融体系。首先,微型金融机构的服务应立足于本地,覆盖面要广。微型金融机构应充分发挥本地的资源优势,对本区域的科技型小微企业提供精准服务,提高小微企业在本地微型金融机构融资的可得率,率先满足小微企业的金融需求,实现小微金融体系的广覆盖。其次,要丰富微型金融机构的种类。农信社、城商行等金融机构由于定位不同、发展方向不同,服务的群体也有所差别,为了更好的满足不同层次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有必要发展不同种类的微型金融机构。最后,打造个性化金融产品。我国微型金融机构目前的产品较为单一,不能满足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微型金融机构要善于利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创新金融产品。此外,智能手机的普及大大减少了对PC端的使用,微型金融机构应重视移动端软件的开发,精简业务流程,开发各类小微金融产品,提升移动端小微金融产品的服务质量。
(三)提高风险管控能力
我国微型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并不完善,积累了较多的风险,很多是参照大型金融机构的风险架构,并不完全适用微型金融的风险管控,因此,有必要提高微型金融机构的风险防控能力。一方面,微型金融机构要详细评估小微企业的资产规模、财务状况、成长性等情况,对企业的风险进行评级,规范对外部风险的管控,另一方面,微型金融机构也要完善内部的管理制度,监管自身的金融业务,做好内外部双重风险的管控,有效预防和应对微型金融机构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和乱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