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参与贫困治理和乡村振兴的机遇和路径
2020-08-31李艳芳
李艳芳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现行标准下的绝对贫困即将消除。习近平总书记特别指出:“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帮扶农村相对贫困群众的工作,要纳入到乡村振兴战略中去”。
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提出,要发掘乡村功能价值,强化创新引领,突出集群成链,培育发展新动能,聚集资源要素,加快发展乡村产业,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城乡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吴海涛教授近年来围绕农村贫困治理、农户经济行为等领域开展了大量研究工作,并牵头承担了有关相对贫困治理与乡村振兴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从脱贫攻坚走向乡村振兴,如何实现贫困地区可持续脱贫和高质量振兴?在协同治理方面,社会力量如何参与和贡献减贫事业,尤其是工商企业界如何助力形成可持续的减贫与发展机制?本刊记者就此专访了吴海涛教授。
Q |可持续发展经济导刊
A| 吴海涛
相对贫困治理是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的关键
Q:如何认识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的关系,二者对我国减贫事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有何重要意义?
A:精准扶贫是在诊断致贫原因的基础上采取针对性具体性帮扶措施,进而消除导致贫困的各种障碍性因素;乡村振兴的重点在于通过构建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最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虽在具体目标、政策安排上存在一定差异,但是二者也具有高度的内在一致性:精准扶贫是乡村振兴的前提,乡村振兴则是精准扶贫的深化和保障,二者统一在我国现代化进程之中。
从党中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来,学界围绕精准扶贫(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衔接逻辑、重点、难点和实施路径进行了广泛研究,实践证明二者的衔接既是“可行”的,也是“必为”的。二者衔接的效果如何,将直接影响农村相对贫困群体的规模和特征。反过来,相对贫困治理也将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补齐农村经济、社会、生态、文化等领域的短板和不足,进而强化和拓展二者衔接的成果。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传承和发扬马克思贫困理论的基础上,基于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的社会理想,形成了政府机构、社会组织、市场和人民群众协同参与的大扶贫格局。缓解相对贫困有利于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难题,缩小城乡之间及农村内部差距,这些都是对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本质及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理论的新贡献。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們接下来的相对贫困治理效果将辐射广大发展中国家,我们不断探索积累的减贫经验对推动全球贫困协同治理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重要意义。
衔接乡村振兴,贫困治理更需要社会力量参与
Q:消除绝对贫困后,如何认识“相对贫困”这一概念?我国治理相对贫困应该重点考量哪些维度?
A:我国即将于2020年历史性地消除现行标准下的绝对贫困,然而,贫困线和贫困标准是不断变化的,绝对贫困消除了,相对贫困凸显,这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绝对贫困是维持人自然存在的需要得不到满足,而相对贫困是维持人社会存在的需要得不到满足。缓解相对贫困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和贫困群体等多元主体的协同参与。同时要意识到,相对贫困治理是一个长远事业,不可能一蹴而就,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积累。
2017年7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经过改革开放近40年的发展,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生活显著改善,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人民群众的需要呈现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特点,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
这一论述既是对过去减贫成效的科学研判,也为未来的相对贫困治理维度指明了方向。对标总书记的讲话,从宏观角度来看,相对贫困治理要重点关注经济、社会、生态、文化等宏观方面,具体又可以细分为收入、工作、教育、健康、消费、生活质量、社会交往等微观维度。
Q:您曾提出,从相对贫困治理到乡村振兴,需要思维意识、领导体制、发展规划等的有机衔接。社会力量能在其中发挥什么作用?
A:构建相对贫困治理与乡村振兴的衔接机制,不仅要发挥“有为政府”行政效率,也要发挥“有效市场”的决定作用,还要发挥“贫困群众”的主体力量,更要发挥“社会组织”强大的创新和投资功能,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参与主体各项政策和具体举措之间的“协同性”,形成系统性、综合性的衔接体系和配套改革。
从构建长效机制的角度,“思维意识—领导体制—发展规划—制度保障—工作队伍—考核评估”这6个方面形成了环环相扣、循序渐进的闭环链,缺一不可。社会力量贯穿于每一个环节之中。比如,在“思维意识”的衔接中,要意识到社会力量也是实现相对贫困治理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的重要参与主体;在发展规划衔接中,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空间布局、产业选择和资本投资中的主导作用;在考核评估衔接中,要继续总结第三方考核评估的有益经验,形成政府部门、贫困人口、社会力量多方参与的考核评估体系。
企业参与乡村振兴更要结合需求发挥优势
Q:在“脱贫不脱政策、不脱帮扶”的乡村振兴阶段,企业该如何发挥优势,创新帮扶模式,对减贫做出可持续的贡献?
A:实践证明,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万企帮万村等方式对于创新帮扶模式、推动扶贫进程、确保减贫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在过去的精准扶贫实践中,工商企业界反应迅速、方式灵活、成就斐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大量企业通过帮助贫困地区选择和发展优势产业,助力教育扶贫、消费扶贫,提供就业岗位和技术指导等举措,成为了我国减贫事业中一支重要力量,体现了中国企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担当和情怀。在缓解相对贫困和振兴乡村中,它们仍然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要进一步梳理总结好它们的经验,推而广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