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文化产业发展前沿报告
2020-08-31霍燕
霍燕
文化兴则国运兴,文化强则国家强。文化产业的健康蓬勃发展,是繁荣文化事业、坚定文化自信的有力支撑。自2003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提出“建设民族文化大区”的目标后,伴随着全区文化体制改革的步伐,经过十余年的努力,内蒙古自治区文化产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逐渐发展壮大,为全区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走出一条事业与产业并举,特色与品牌双赢的发展之路。
2019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复杂局面,内蒙古文化及相关产业保持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文化产业快速发展,新业态迅速兴起;文化事业成就斐然,服务体系日趋完善;积极发展民族文化产业,增强文化產业民族性特色;促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扩展文化产业发展空间;文化“走出去”成效显著,草原文化影响力不断提升。
内蒙古文化产业发展现状及成效
根据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规定,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文化产业保持较快发展,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稳中有升,逐步成为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增长的新动能和新引擎。
(一)文化产业快速发展,新业态迅速兴起
文化经济总量明显增加。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初步预测,2019年内蒙古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383.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57%,占GDP比重为2.23%,比上年同期加快0.06个百分点。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数据,2019年上半年内蒙古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170个,资产总计33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1%;实现营业收入37.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7%,增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2个百分点,高于东部地区和东北地区0.9和7.9个百分点,文化产业总体持续保持平稳增长的发展态势。
市场主体不断壮大。
截至2018年底,内蒙古共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2.29万个,比2013年末增长143.6%。其中,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1.91万个,比2013年末增长188.9%;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含社团)法人单位3754个,比2013年末增长35.3%。可见,经营性文化产业单位是推动内蒙古文化产业发展的主要力量。对重点文化产业项目给予资金支持,截至2019年底,内蒙古有重点文化产业项目287个,总投资额754.1亿元,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2019年,内蒙古新华发行、出版、电影、广电网络四大直属国有文化企业集团总资产达到123.46亿元,比2014年增加56.46亿元,年均增长13%;总收入达到61.99亿元,比2014年增加24.29亿元,年均增长10.5%,高于同期GDP增速3个百分点,内蒙古直属国有文化企业发展较快,经济效益明显。
文化产业门类逐步齐全。
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截至2019年底,内蒙古文化产业单位已基本覆盖了新闻信息服务、文化内容创作生产、文化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文化娱乐休闲服务、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文化消费终端生产9个行业大类,43个行业中类,文化产业门类逐步趋向齐全。
文化市场繁荣发展。
截至2018年底,内蒙古文化市场经营机构5040个,其中已有非国有艺术表演团体130个、演出经纪机构80个、娱乐场所2089个、艺术品经营机构70个、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2622个、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16个和非公有制艺术表演场馆33个,营业收入达14.6亿元,营业利润3.5亿元。2019年国庆档期间,内蒙古影院电影总放映场次4.2万场,比上年同期增长2.4%;观影总人数122.8万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长45.7%;票房总收入4025.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8%。
近年来,随着城市发展不断加快和城镇化进程快速推进,城乡居民生活质量和水平全面提升,人们对精神生活有了更高的要求,使文化消费日趋多元化、多样化和多层次化,带动了文化消费需求稳步增长。2019年,全区城乡居民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2408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26%,占家庭消费支出的11.6%,居民文化消费需求稳步增长。
文化新业态呈现出较强发展势头。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催生了一批网络文学、网络游戏、网络动漫、网络视频等基于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新兴文化业态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新动能和新增长点。2019年上半年内蒙古规模以上文化传播渠道行业营业收入1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亿元,增长8.6%,占自治区规模以上文化产业企业的50.1%;文化创意设计服务行业营业收入3.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0.1亿元,增长3.1%,占自治区规模以上文化产业企业的8.7%。文化新业态已成为引领和示范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按三大产业板块看,2019年上半年内蒙古文化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速为2.3%,比上年同期增加0.4亿元,文化服务业营业收入占自治区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营业收入总额的46.2%。文化批发和零售业、文化制造业的占比分别为33%和20.8%,文化服务业占主导地位。
文化产业集聚性明显。2019年上半年,内蒙古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主要集中在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和鄂尔多斯市,企业数量依次为52个、34个和21个,“呼包鄂”三市的企业数量占自治区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总数的62.9%。“呼包鄂”三市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资产依次为154.8亿元、79.3亿元和27.2亿元,分别占自治区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的46.9%、24%和8.2%;营业收入依次为27.3亿元、4.3亿元和2.2亿元,分别占自治区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的72%、11.3%和5.8%。内蒙古现有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6个,自治区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34个,国家级动漫企业6家,标志着内蒙古文化产业进一步向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的方向发展。
(二)文化事业成就斐然,服务体系日趋完善
文化管理体制改革初见成效。
自2003年内蒙古进行文化体制改革以来,“三局合一”“两台合并”、互联网管理体制建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基本完成,出版、发行、电影、广电网络传输、国有文艺院团和公共文化服务等改革稳步推进,文化行政管理体制趋于理顺,市场主体不断完善,文艺精品层出不穷,市场体系不断健全,人民群众文化生活日益丰富。
文化投入力度明显增加。
随着内蒙古经济的发展和可用财力的不断增长,自治区财政对文化建设的支持不断加强,文化事业费逐年增加。2018年,内蒙古公益性文化事业全年支出为72.83亿元,比2013年增长24.1%。2018年,内蒙古财政用于文化(包括文物)支出(经费)为49.1亿元,比2010年增加20.8亿元,增长71.68%;用于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经费)为34.1亿元,比2010年增加20.5亿元,增长151%,文化建设支出(经费)得到有力保障。
公共文化设施不断完善。
改革开放以来,内蒙古陆续实施了乡镇苏木综合文化站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公益性文化机构免费开放、文化遗产保护、广播电视户户通、“数字文化走进蒙古包”工程、“移动数字图书馆”基层试点等重点文化工程,先后建成一大批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文化室、文物保护工程、文化中心和户户通广播电视工程等公共文化设施项目,逐步形成了以固定设施为主、流动设施和数字设施为辅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内蒙古三馆(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全部实现免费开放。截至2018年底,共有博物馆109个、文化馆(包括文化站)1213个、公共图书馆117个,分别比1978年增加107个、635个和40个;拥有广播电视台89个、电视转播发射台726座、广播调频转播发射台726座,分别比1985年增加75个、378座和378座;内蒙古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为792.5平方米,比2006年增加537.9平方米。其中内蒙古每万人拥有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和博物馆建筑面积为168.1平方米、337.1平方米和261.5平方米,分别比2010年增加77.8平方米、154.6平方米和130.9平方米。
广播电视覆盖面持续扩大。
内蒙古现已建成横贯东西部12个盟市、90多个旗县(市、区),近一万公里长的光缆干线网,形成了以发射台、转播台、差转台、卫星地面接受站为辐射的集发射、传输、接受多种功能综合运用的广播电视覆盖网。2019年,完成广播电视户户通建设任务12520户,基本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全覆盖,全区广播和电视综合覆盖率分别达到99.24%和99.22%,分别比1980年提高45.84个百分点和96.23个百分点。汉语广播电视节目通过卫星传输,已覆盖了全国及亚太50多个国家和地区,蒙古语卫视每天播出十八个多小时。
新闻出版繁荣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出版事业在半个多世纪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已形成了书报刊及电子出版物等门类齐全,编辑、印刷、发行和销售各个环节相互配套的出版体系。2018年,图书品种3719种、总印数5974万册,图书品种为1952年的24.5倍;期刊品种151种、总印数1309万册,分别为1952年的30.2倍和10倍;报纸品种58种、总印数26603万份,分别为1952年的9.7倍和16.6倍。此外随着科技的发展,各种电子新型出版物不断涌现,2018年出版激光唱盘3.5万张,高密度激光视盘1.8万张,只读光盘CD-ROM10.5万张和高密度只读光盘DVD-ROM4.1万张。
艺术创作演出日益繁荣。
一是推动乌兰牧骑事业健康发展。2019年,颁布了《乌兰牧骑条例》,编制了《乌兰牧骑事业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乌兰牧骑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积极推动旗县乌兰牧骑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为部分贫困旗县乌兰牧骑配发了中巴车。各地乌兰牧骑积极发扬优良传统,认真履行创作、演出、宣传、传承、创新、辅导、服务职能,2019年深入基层演出8756场次。同年6月,组织开展了乌兰牧骑交流演出月活动;8月,在阿拉善左旗举办了第八届乌兰牧骑艺术节;11月,调集内蒙古优秀乌兰牧骑在呼和浩特开展了巡回展演和汇报演出,丰富了基层群众文化生活。
二是艺术创作演出日益繁荣。2019年,制定了内蒙古舞台艺术精品创作三年行动计划,深入实施内蒙古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创作推出了舞剧《驼道》、话剧《红手印》、蒙古剧《乌兰牧骑的热喜》、京剧《大盛魁》等一批精品剧目。原创民族舞剧《草原英雄小姐妹》参加第十二届中国艺术节并斩获文华大奖,实现了内蒙古在该领域零的突破。舞蹈《黑缎子坎肩》荣获中国舞蹈“荷花奖”民族民间舞蹈金奖。舞剧《骑兵》列入“西部及少数民族地区艺术创作提升计划”。深入实施“草原文艺天天演”工程,组织各级文艺院团深入基层演出1万余场次,在呼和浩特举办“草原音乐周末”駐场演唱会30场次。
三是推动“内蒙古音乐”品牌创建。2019年,组织召开了内蒙古草原音乐传承与发展学术研讨会,相继举办了首届“内蒙古音乐节”、第三届“草原金秋”声乐比赛、首届马头琴艺术节等一系列音乐活动,“内蒙古音乐”品牌影响力日益凸显。
四是积极参加重大艺术活动。2019年,举办了中国国际蒙古舞蹈艺术展演活动、国际合唱周活动、全国现实题材舞台艺术作品暨内蒙古精品剧目展演、第二届内蒙古蒙古语戏剧展演。组织参加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展演、全国舞台艺术优秀剧目及民族歌剧展演、全国基层院团戏曲会演、2019年戏曲百戏(昆山)盛典、第五届西部交响乐周、第二十一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等国内重大艺术活动。
影视剧产业稳步发展。
电影工作逐步由单一放映向综合配套发展。目前已发展成为制片、译制、发行、放映、修配、器材供应的综合体系。2018年电影放映69.6万场次,服务观众824.8万人次,分别比1952年增加69.1万场次和623.8万人次;生产电影2部,译制电影100部,比1981年增加82部。近几年内蒙古拍摄的《东归英雄传》《一代天骄》《东方商人》《党员二愣妈》等多部优秀影视剧,公演后获得了国内外观众的一致好评。2019年,完成43集电视剧《父亲的草原母亲的河》第一次完成片审看,完成电视剧剧本《江格尔传奇》《契丹王》的审核备案。内蒙古广播电视局打造反映三千孤儿感人故事的纪录片《梦中的额吉》荣获自治区第14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电影发行放映部门遍布城乡,经过深化改革后发行放映收入逐年提高,取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
文化遗产保护成效突显。
一是文物保护利用方面,2019年贯彻落实《关于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哈民遗址、马鬃山墓群、昆都仑召、白塔火车站旧址等8处文物保护单位入选第八批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积极推动辽上京和祖陵遗址、红山遗址群、阴山岩刻重点文化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组织对长城重点险情地段开展抢险保护。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文物保护工程项目方案、预算进行了评审。完成桃力民地区红色文化展陈大纲编制工作。持续推进辽上京遗址考古发掘工作,开展配合大型基本建设项目考古60多项。积极推动内蒙古革命历史博物馆、契丹辽博物馆、内蒙古工业博物馆等特色博物馆建设,初步搭建了内蒙古3D数字文物云平台。策划推出了《岁月如歌 廿载有痕——内蒙古社会主义建设二十年特别展》《带里乾坤——中国北方游牧民族带饰展》《大青山抗日根据地文物展》等一系列精品展览。引进了《八省区“万里茶道”文物联展》,赴蒙古国举办了《大辽契丹——内蒙古辽代文物精品展》。内蒙古博物院基本陈列《天骄蒙古》荣获2018年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奖。
二是非遗保护传承方面,2019年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联合内蒙古人大深入基层开展非遗保护状况调研。组织对贫困地区开展非遗资源补充调查,积极推荐江格尔等项目申报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对4位国家级非遗传承人、25个自治区级非遗项目开展了抢救性记录。组织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规划》,积极推荐鄂尔多斯市申报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现有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2项、国家级项目81项、自治区级项目479项、盟市级项目1247项、旗县级项目2366项。有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75人、自治区级传承人654人、盟市级传承人2628人、旗县级传承人4308人,对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其代表性传承人基本实现了分级保护。
三是文化资源宣传与交流方面,利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草原文化遗产保护日,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非遗宣传展示活动,举办了蒙古马非遗展、“额吉牧歌”内蒙古非遗传承人群研培成果展演、“锦绣中华·草原霓裳”蒙古族服饰秀。组织开展了“共同传承、共同弘扬”两岸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对话活动、“守望精神家园”两岸非物质文化遗產月暨“美丽中华行”大型公益交流活动。
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多彩。
2019年,内蒙古组织举办了全区群星奖优秀节目巡演活动、第二届农牧民文艺汇演、第五届“魅力乌拉特”西部民歌会、“舞动北疆”内蒙古第二届广场舞大赛、“我和我的祖国”内蒙古第三届合唱艺术节等一系列示范性群众文化活动。漫瀚调联唱《美好家园人情厚》、好来宝《那达慕》入围第十八届群星奖现场决赛,获得入围奖。举办了“庆祝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内蒙古自治区展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系列展览、内蒙古实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主题图片展、“醉美草原、亮丽北疆”自治区书法篆刻作品展。
(三)积极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增强文化产业民族性特色
着力发展马文化产业。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现代马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将促进现代马产业发展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推动现代马产业又好又快发展。近年来,内蒙古已建立起了以保护种场为主,保护区、基因库为辅的蒙古马遗传资源保护体系,培育出了三河马、锡林郭勒马、科尔沁马,是全国马品种培育最多的地区之一。内蒙古马存栏量已达84.8万匹,居全国第一。2019年举办了首届内蒙古国际马文化博览会,马文化博览会在呼和浩特市设置主会场,锡林郭勒盟设置分会场,包括开闭幕式、主题讲座、赛事活动、演绎演出、展览展示、创作征集、传播平台、主题活动等8大类、41项、近200场次活动,直接参与人数约60万人次,通过电视直播、网络直播、新媒体平台直播等方式参与者约5000万人次。举办了首届中国·内蒙古马赛,马赛在自治区15个分站举行分站赛160余场。举办了世界马文化论坛,来自全球30个国家、8个国际组织400余名代表参加论坛,为呼和浩特市授予“世界马文化之都”称号。积极开展马演艺活动,推动《千古马颂》《天骄传奇》《俄罗斯大马戏》《永远的成吉思汗》等马文化演出活动升级改造,鼓励企业创作生产全新马文化演绎精品剧目,打造马文化旅游演绎知名品牌。《千古马颂》作为内蒙古自治区文化产业重点项目,2014-2018年共累计演出248场,接待中、俄、蒙、美、德、韩国、新加坡、印度等20多个国家及地区游客、观众近28万人次,与演出地形成良好的互适性,有效带动了马产业、娱乐、运输、旅游等相关产业发展。2019年捧回了“中国旅游奥斯卡”艾蒂亚奖的金杯。通过开展一系列活动,有效传承和践行“蒙古马精神”,促进了内蒙古马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挖掘培育刺绣产业发展。
蒙古族刺绣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是内蒙古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进一步促进蒙古族刺绣在传承创新中融入人民群众生活,融入国际时尚潮流,带动农牧民脱贫致富,突出蒙古族手工刺绣产业在农牧民素质提升、乡风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2019年在内蒙古兴安盟举办了以“奋斗逐梦·绣美山河”为主题的“中国手工刺绣传承创新大会”,通过展览展示、高峰论坛、参观考察、研讨交流等系列活动,集中展示了中国刺绣传统技艺的独特价值,展示了民族刺绣艺术的保护与发展成果,大力培育“蒙绣”品牌,搭建起手工刺绣技艺传承、设计生产、产业发展、市场营销合作等平台。大会上,兴安盟科右中旗被命名为“中国手工刺绣创新创业示范基地”“中国蒙古族刺绣文化之乡”“蒙古族刺绣与现代设计创新创意实践基地”,并为科右中旗蒙绣企业与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以及7家合作企业联系签订框架协议和产品订单合同,产品订单总额为6400万元。坚持市场化运作,与刺绣知名企业、市场营销团队、展商、采购商合作,提升营销能力。利用阿里巴巴、京东、网易、唯品会等电商平台,将刺绣产品推向市场,实现产业化发展。
(四)促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扩展文化产业发展空间
2019年是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元年。围绕“民族文化强区”和“国内外知名旅游目的地”建设目标,树立融合发展理念,坚持“宜融则融、能融尽融”原则,加强战略研究和制度设计,积极推动文化和旅游在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市场监管、科技创新、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与合作等业务领域深度融合,进一步提升文化和旅游的吸引力、竞争力、影响力。2019年,内蒙古接待国内外旅游者19512.48万人次,同比增长10.05%;旅游业综合收入4651.49亿元,同比增长12.01%。可见,内蒙古旅游接待人数和旅游收入实现双增长。
加强文旅融合顶层设计。
2019年,制定了《内蒙古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起草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民族传统工艺传承和文化旅游商品创新的意见》《关于促进蒙古族服装服饰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自治区文化和旅游贷款项目贴息资金管理办法》,制定印发了支持民营文化和旅游企业发展的工作措施。编制了内蒙古红色旅游、长城文化公园、黄河“几”字湾等规划,进一步优化了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
对旅游景区进行文化提升。
2019年,推动演艺企业进驻旅游景区开展驻场演出,打造精品旅游演艺节目。推动工艺美术企业向旅游景区发展,开设文化旅游商品实体店,提供特色文化旅游纪念品。推动民俗民情、民族制作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融入到旅游项目和产品中,在旅游景区培育一批非遗旅游体验基地。加大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与旅游融合,提升旅游产业的影响力和品牌知名度。整合会展节庆资源,打造文化旅游系列品牌活动。推动文化+科技+旅游的产业新模式,为旅游注入文化科技动力。开展国家级消费试点城市和夜间消费集聚区申报工作,培育新型业态和消费模式,推动旅游景区发展夜间经济。
发展文化创意产业。
2019年,组织举办了内蒙古首届旅游商品大赛、旅游商品展洽会和传统蒙古包展览。内蒙古博物馆“草原茶道”系列文创产品获中国旅游商品大赛金奖。集宁战役红色纪念园系列文创产品、格日勒皮艺、乌兰牧骑等入选全国优秀红色旅游文创产品名单。“草原记忆”系列等20项旅游商品荣获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大赛金银铜奖。
积极参加各类展会。
2019年,组織举办了蒙冀辽文化产业博览会、中蒙博览会内蒙古特色旅游商品展、阿拉善英雄会特色文化商品展。组团参展中国天津旅游产业博览会、中国国际动漫游戏博览会、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山东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中国(北京)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
加强文化旅游宣介。
围绕“亮丽内蒙古”核心文旅品牌,全面开展网上网下宣传营销,形成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整合传播的新格局。做好内蒙古文化旅游形象推广和文化旅游目的地交流工作,开展内蒙古冬季旅游推广活动。统筹全区文化旅游资源,深度嵌入民族文化元素,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扩大群众参与度,进一步提升节庆活动影响力,助力全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
(五)文化“走出去”成效显著,草原文化影响力不断提升
2006年以来,内蒙古大力实施对外文化交流“走出去”战略,以自治区优秀的民族文化艺术为依托,在文化交流的层次、质量、内容、形式等各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每年派代表团赴世界各国开展艺术演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民族文化培训、草原文化讲座和论坛等活动,接待其他国家及港澳台地区的文化团体来自治区开展文化交流活动。
对外文化交流活动硕果累累。2019年内蒙古先后选派6个艺术团组分赴日本、印度、泰国、埃塞俄比亚等9个国家开展了“欢乐春节”活动。与坦桑尼亚中国文化中心合作,开展了“美丽草原我的家”坦桑尼亚·中国内蒙古文化旅游年活动。相继接待了20多个国家和地区艺术家团组来华开展交流和演出。内蒙古累计争取国家支持资金2400万元,扎实推进丝绸之路影视桥工程,每年在蒙古国本土化译制播出300多集中国优秀电视剧,中国影视剧在蒙古国所占份额从2014年的7%提升到2018年的20%。
举办大型国际活动。2019年承办了第四届中俄蒙三国旅游部长会议,中蒙博览会开幕式演出;召开了“万里茶道”国际旅游联盟工作会议和第六届中俄蒙三国五地联席会议;举办了内蒙古国际合唱周活动、国际蒙古舞展演活动、“万里茶道”文化旅游博览会。赴蒙古国举办了“感知中国”纪念中蒙建交七十周年系列文化活动。
大力发展边境旅游。2019年成立了满洲里边境旅游试验区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召开了满洲里边境旅游试验区推进会,承办了全国边境旅游工作会议。满洲里口岸团体旅游签证、边境旅游异地办证、出入境证件审批、外国人签证和居留许可审批、边民互市贸易等一大批利好政策相继落地实施,边境旅游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取得重大突破。
通过扩大对外文化交流,提高了草原文化在国际上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内蒙古文化软实力得到提升。
2020年主要工作举措及基本思路
内蒙古文化产业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从整体上看,由于基础薄弱、文化市场发育不足等原因,产业总量、经营水平以及经营效益都处于较低水平,产业结构也不尽合理,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明显较低,仍处于起步、探索、培育的初级阶段。突出问题有:一是各级各地对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性认识还需提高,发展文化产业的思路、举措和办法还不够开阔;二是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相关文化产业政策不到位,用好用足政策方面还需着力;三是文化产业规模体量偏小、结构不尽合理、投资相对不足,文化产业投入力度还需加大,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入文化产业工作还需加强;四是文化市场主体发育不足,文化企业“小散弱”的问题较突出;五是随着内蒙古文化产业的发展,目前文化产业人才有了一定的洼地集聚效应。但总体来看,文化产业高端人才缺乏仍是制约内蒙古文化产业进一步发展壮大的瓶颈之一。主要缺乏文化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文化策划创意人才、文化产品市场营销人才、文化产业领军人才、文化宏观管理人才等。
(一)2020年内蒙古文化产业发展主要工作举措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内蒙古文化产业健康发展造成严重冲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联合有关部门,针对文化企业关注重点,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服务自治区文化企业疫情防控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为全区文化企业注入了一剂强心针。内蒙古文化产业发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和自治区文化产业发展工作精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文化产业发展,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融合发展为主线,以优化产业结构为重点,营造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氛围,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新期待。2020年内蒙古文化产业发展工作重点抓好7大方面26项任务。一是推动传统文化产业转型升级,二是着力发展马文化产业,三是着力发展刺绣产业,四是着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五是着力发展影视产业,六是着力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七是着力优化文化产业发展环境。
(二)内蒙古文化产业发展的基本思路
发展文化产业是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是推动经濟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和新引擎。
加强文化产业的规划引导。要摸清内蒙古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现状,全面评估“十三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情况,在此基础上对“十四五”时期文化产业面临的机遇挑战和发展趋势进行分析研判,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整体规划、分布实施”原则,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使文化产业发展有总体遵循、具体指导、明确要求、得力举措。要树立大文化产业观,突破部门思维局限规划文化产业发展。完善文化产业统筹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在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中的职能。
健全文化产业市场体系。一方面要积极培育自治区国有文化企业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主力军和领头羊,发挥国有文化企业示范带动作用,打造一批有竞争力的骨干文化企业,提高文化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另一方面大力发展民营文化企业,放宽民营企业的文化市场准入,加大对民营文化企业在财税、用地、融资、人才培养方面的支持力度,营造公平、法治的市场环境。
打造“文化+”的产业形态,促进跨界融合。文化产业的裂变式发展在于创新和创意,而创新创意正是在与其他产业的高度融合中才能实现。要推动文化与金融、旅游、科技、制造、农业、工业、建筑、体育、健康、交通、房地产等相关产业融合,拓展文化产业发展空间,不断延伸产业链条,提高附加值,使文化产业真正成为惠民产业、赢利产业和朝阳产业、黄金产业。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奠定产业发展基础。人才是文化产业发展和繁荣的根本,是内蒙古发展文化产业面临的最大瓶颈。通过加强自主培养,引导和鼓励高校开设文化产业专业,进行文化产业人才的专门培养。通过促进“产学研”结合,推动校企合作等形式,加强文化经济管理、文化经纪、文化经营、专业策划、文化科技、产品制作、国际贸易、国际市场营销、外语等外向型专门人才的培养。政府和文化企业不惜重金引进国内外优秀的文化人才,为内蒙古自治区文化产业的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加大对文化产业从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通过采取进修、外出考察、开设文化产业培训班等措施,切实提高文化产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推进文化产业国际合作。应紧紧抓住“一带一路”倡议和“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的历史机遇,立足中蒙间毗邻而居的自然条件、悠久的文化渊源、共同的风俗习惯以及两国独特的草原文化资源,充分发挥内蒙古自治区的独特优势,以中蒙两国旅游、教育、影视合作为重点,构建中蒙文化交流与文化产业合作的战略框架,加强两国文化产品与服务贸易。鼓励中蒙文化领域的相互投资和合作,共同培育草原文化品牌。
完善文化产业发展的法律保障。2015年以来,文化和旅游部牵头开展文化产业促进法起草工作。2019年已经形成了各方基本认可、比较成熟的草案。《文化产业促进法》正式颁布后,内蒙古自治区研究制定操作性强、针对性强的落实措施,切实提高政策知晓率和落地率,营造有利于文化产业发展的法律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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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霍 燕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公共管理研究所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