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2020-08-28郝洋董欣
文/郝洋 图/董欣
7月16日,辽宁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召开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中央、部委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有关文件和重要讲话精神及厅领导重要指示,中心内设机构及分支机构负责人作部门情况汇报,中心主任韩勇部署中心安全生产工作。
会议指出,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要把安全防范工作摆到压倒一切的突出位置,强化责任意识,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原则,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要深刻汲取“阜新污水处理厂水解酸化车间爆炸”“本溪桓龙湖船舶翻沉”等几起事故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强化管控措施,防范和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以人民为中心”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坚决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的要求上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思想指导行动,紧盯安全生产中的各个环节,精准抓好中心安全生产工作。当前,疫情防控与经济发展相叠加,新问题、新风险、新挑战层出不穷。中心承担的职责多,国土、测绘、海洋等均为安全风险高危部门,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性,强化“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坚决克服松懈和麻痹情绪,切实履行职责,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到实处,抓出成效。
会议要求,各部门要强化监管,认真分析排查,找准找全安全隐患漏洞。要以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契机,切实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做好办公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特别是火灾的防范。做好业务操作中及外业工作的风险排查,坚持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将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逐一列表登记,逐项提出具体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限期整改,各部门负责人定期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确保始终保持对各类安全隐患坚决排查整治的高压态势。
会议强调,要层层压实责任,落实落细各项防范措施。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部门协作,形成抓安全生产的强大合力。同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要担负起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抓、亲自管,建立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机制,强化安全生产技术培训,依法实行强制性安全培训制度。强化行政责任追究,事故查处必须从严、从重,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把隐患排查、安全管理落到实处,确保中心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