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问答
2020-08-26韩少玄
韩少玄
问:请您谈谈什么是“纯粹审美主体”?
答:“纯粹审美主体”这个概念,是鉴于迄今美学界对“审美主体”概念的混用基础上提出来的,它指的是与没有现实的审美能力的“非审美主体”相对的具有现实的审美能力的主体。换言之,这个概念与真正意义上的审美主体同义。
众所周知,迄今,美学界几乎无不是把人——主体,直接地等同于“审美主体”,——这正是“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个荒谬的美学观念的根源。“纯粹审美主体”概念的提出,是对美学界任意地、不严谨地使用审美主体概念的一个拨乱反正。
纯粹审美主体概念的提出,直接地把康德美学关于审美判断的四个契机给科学化、明晰化了,把康德美学“为审美主体立法”的思想给挖掘出来了:一、被功利心,利害心即贪婪与恐惧牢牢控制的主体,不是审美主体;二、从一般概念的普遍性出发,通过逻辑的理性推理,而不是从对具体的美的事物的感受出发做出所谓“审美判断”的主体,不是审美主体;三、有企图、有目的,即“有心栽花”的主体,不是审美主体;四、那些不能扬弃概念的逻辑性而建立在生命“共通感”基础上而做出审美判断的主体,不是审美主体。如是,则真正意义上的审美主体——纯粹审美主体——就一目了然了。在诸纯粹审美主体那里,“有一千个读者只有一个哈姆雷特”,这就是“英雄所见略同”。
问:最后请您谈谈什么样的人才是审美的人?
答:一言以蔽之,身心合一的人才是审美的人。
身心合一:人在生理青春期到来之前——个体0-14或1 6岁(据《黄帝内经》天癸理论)的婴儿、幼儿、童年阶段,理论上说,是“身心合一”的。这就是个体审美、感受美的“史前史”阶段。此时,个体的审美、感受美是自然而然地发生的(现实中,由于家庭和教育等原因,这个个体审美、感受美的史前史阶段或多或少是被破坏了的)。也就是说,人天生地都是具有审美能力的人,都是“审美主体”。
身心分裂:從14或1 6岁开始,个体进入生理青春期,即进入《圣经》所说的“原罪”阶段,必受制于斯芬克斯女妖的魔法——诱惑与恐吓,从而进入身心分裂,即不和谐、不平衡阶段。此时个体的心——精神,是不成熟的,没有长大的,处于“假性”的“类精神青春期”状态,它受到长大的身——有生育能力的身——的需要(食、色)的控制,即心“役于身”、“役于物”(庄子),即眼睛被利益、利害、功利观念蒙蔽而贪嗔痴慢疑、颠倒梦想,陷入“无明”“知障”之中,是为“身先于心”。——凡是走不出这个怪圈的人,都是丧失了审美能力的人,即“非审美主体”。
有限的——身心合一:在生理青春期区间内,个体从斯芬克斯的魔法中挣脱出来,心长大了——进入“精神青春期”,即眼睛明亮了——所谓的“开悟”(理悟)了(孔子“四十而不惑”)。此时,因身心达到了同一的水平——都长大了,故,可以说是“身心合一”了。但是,由于此时的身心合一是在“青春期”区间内,因此,心——精神,必须担负起“生育”(创造)的使命,故,身体必须好好地配合心的精神创造。此时,心的创造,就是一个“诚意”“正心”而“身修”,亦即“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过程。因为在这个阶段,精神创造是人的第一需要,故个体的审美能力处于进一步的积聚之中。此时的个体,只有在闲暇的时候,才有审美、感受美的可能。换言之,这个阶段,主体的审美是有限的。这个过程一旦完成,纸上得来的“理悟”即转化为真修实证的“证悟”,真正意义上的绝对的“身心合一”就到来了,主体也就成为了真正意义上的审美主体——纯粹审美主体。
绝对的——身心合一:如果从生理更年期(女49岁男56岁,具体要因人而异)开始,人的身心俱已彻底地自我实现出来(肉体和精神儿孙满堂),那么,主体就进入了绝对的、无限的“身心合一”阶段。此时的身心合一,与天人合一无二。这个阶段的人,就是佛、圣人、真人、至人、神人,他们实实在在地生活在“极乐世界”或“天国”里。此时的人,无疑是理想的、纯粹的审美主体。
——前述四个人生发展阶段,基本上与冯友兰先生的人生“四境界说”相吻合:第一个“身心合一”阶段,是“自然境界”;第二个“身心分裂”阶段,是“功利境界”;第三个有限的“身心合一”阶段,是“道德境界”;第四个绝对的、无限的“身心合一”阶段,是“天地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