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化服务视域下广西民间文艺团体的现状与发展途径
2020-08-25全婕
全婕
[摘 要]文化建设是一个继承和发展的过程,既要体现时代特征,又要保持地方特色。戏曲、曲艺、小品、歌舞、民族器乐等民族文化艺术资源是构建我国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这些民族文化艺术资源的传承有赖于当地民间文艺团体的力量,但这些民间文艺团体在发展中仍存在着不足。因此,民间文艺团体的发展可以通过一系列的扶持机制来解决这些问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应该立足于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的民间文艺团体,让其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民间文艺团体的进一步发展将是今后社会变迁的一个重要内容。
[关键词]公共文化服务;广西民间文艺团体
目前,构建现代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已然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目标的重要任务之一,同时也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2015 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4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辦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5〕21号)的文件精神,需要构建落实公共文化服务全面发展。广西为了扎实、深入落实该方针,坚持把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作为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中不断探索来宾经验、玉林经验,并将多年的实践探索总结融入了《实施意见》,引导实施了一些新举措,如加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丰富服务内容和方式、健全创新运行管理体制等。活跃在广西各地大街小巷的民间文艺团体极大地丰富了当地人民的公共文化生活,民间文艺团体的艺术生产、艺术消费和艺术传播均得益于群众的需求和民俗的推动。有的农村民间文艺团体还充当着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一支文艺队”角色,担负着丰富农村群众文化活动的重任。
一、公共文化服务与民间文艺团体的内涵
广西有桂剧、壮剧、彩调剧、邕剧、桂南采茶戏等21个地方戏曲剧种,还有快板、文场、渔鼓、木鱼等曲艺,以及各民族的民歌、民族器乐等艺术形式,这些艺术形式具有独特的审美价值。每逢圩日、节庆、婚庆、庙会、民俗活动、乡村旅游,只要街道、社区、广场、乡村有文艺演出,舞台前都会聚集许多居民、村民。“公共文化服务是由政府机关为主体的公共部门所提供的一系列文化产品与服务机制的总称,旨在满足人们的文化需求,保障基本的文化生活权利”。
实施文艺体制改革后,原有的国有文艺院团相继改制,专业文艺队伍逐渐减少,基层群众文化活动面临着匮乏的局面。因此,广西各地各级政府利用民间文艺团体常年为农村、社区基层群众奉献丰富多彩、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戏曲、曲艺、小品、歌舞、民族器乐等节目的独特优势,制定相应政策,设置专项资金,指导和培育民间文艺团体成为一支基层群众文艺的生力军,担负起丰富基层群众文化活动的重任,在基层文艺舞台上发挥文化娱乐作用和艺术引领作用,凸显“群众文艺群众办”的当代文化现象和群众文艺特征。
正因为有这样的群众文艺基础和民俗活动基础,广西活跃着许多民间文艺团体。据统计,广西的民间文艺团体,仅戏曲剧团数量就达九百多个。除了平时的演出,有的民间艺术团体还配合当地政府的中心工作,以艺术表演的形式对政府中心工作进行宣传,发挥着较大的文艺宣传引领作用。这种深厚的群众基础是民间文艺团体赖以生存的土壤。可以说,广西民间文艺团体是一支不可忽视的群众文艺队伍和基层文化力量。但也存在诸多困难,如缺乏政策鼓励、观众比较少、举办活动频率较低、剧团人员流动性较大、无固定演出平台等。许多民间艺术剧团也由表演单一戏曲种类的民间戏曲班社演变成表演多种艺术种类的民间文艺团体,民间艺术剧团的结构、规模、表演形式、表演种类、表演技能、演出区域、生存能力、发展潜力等发生了根本性变革。如何更好地完善公共文化服务,更好地发挥和利用这些扎根于民间的文艺团体,从而更好地为广西公共文化服务事业做出贡献,是发展公共文化服务所必须面对的课题。
二、公共文化服务活动中广西民间文艺团体存在的问题
广西民间文艺团体尽管在群众中、在基层中演出活跃,有着深厚的群众基础,但由于受到当今经济浪潮与多元文化、外来文化以及新的娱乐观念、文化观念和社会生活观念的影响与冲击,这些剧团活动、活跃的区域层主要还是街道、社区、乡镇、村屯、家庭等,观众层次也多为老年居民和村民。因此,广西民间文艺团体的生存还面临着资金、人才、乐器、设备、场地等诸多困难。
(一)剧团规模小、缺乏演出资金
广西民间文艺团体普遍存在着剧团生产、发展资金短缺的情况。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社会观念以及民间组织自身等方面的影响,许多民间文艺团体在经费维持上比较困难。资金的缺乏,使这些剧团无法更多地开展活动,极大地制约了剧团的社会功能的发挥。许多剧团的演出服装、道具、乐器、器材已经老旧或缺位,由于剧团没有资金、没有生产经费,无法购买或更换陈旧、缺位的乐器、道具、戏服、音响、灯光、幕布等,基本靠剧团成员自掏腰包购买、自带、自制乐器或戏服。有的团体虽然会有一些演出收入,但这些演出收入对于剧团的设备更新和再生产来说是远远不够的,只是基本的演出补助。
(二)演出人员和专业人才匮乏
文化人才队伍相当薄弱,村级文艺团体人才严重缺乏,专业指导老师严重不足,文化人才保障体系尚未形成。广西大部分民间文艺团体趋于老龄化、高龄化,各民间文艺团体都面临着演出人员和艺术人才奇缺的困难。主要原因是城里的年轻人较少喜欢民间艺术,村里的年轻人又长期外出打工。即使有些民间文艺团体已有意识地吸收年轻艺术人才,培养艺术少年,但一旦这些艺术少年长大成人,又会外出打工挣钱,人员流失比较严重。即便有一些年轻人愿意进入民间文艺团体工作,在剧团学艺,但最后也因剧团收入不高不得不离开心爱的剧团与艺术。有的剧团、戏曲剧种由于缺少主要演员、行当而无法开演,不得不散团。有的剧团也有培养演员的想法,但由于演员培养是一项耗费时间长、投资大的工程,且培养好演员后不能保证演员能安心留在剧团,因此,只好放弃培养演员的设想。
(三)民间艺术传承趋于濒危
广西许多民间文艺团体的编导、表演技艺技能训练、剧目排演、音乐配乐、乐队演奏等都是剧团里的老艺人凭着经验口传身授的,许多传统戏曲剧目的排演也没有剧本,整个剧团的训练和排演全靠老艺人凭经验和记忆来指导,致使民间文艺团体的艺术水平整体不高。另外,许多学生及年轻人对民间艺术知之甚少,民间艺术表演的观众大多是老年人。一些民间艺术不但演员缺少接班人,而且连观众也缺少接班人。由于没人演、没人看,一些原有的民间艺术已在当地自然消失。
(四)演出、排练场地设施简陋
广西大部分民间文艺团体都面临着缺少演出、排练场地困难,没有固定的排演场所。龙州县龙州镇红豆粤剧团、靖西市新靖镇旧州壮剧团等极少数民间文艺团体能在当地有关部门支持下,利用修缮后的古戏台进行正常排练、表演,放置演出服装、道具及其他设备。有的民间文艺团体是临时借用当地的公共文化设施、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村委等場所排练或放置演出物品,有的团体是在演员的家里排练或放置演出物品。而在一些既有乡镇文化站、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又有民间文艺团体的乡村,由于乡镇文化站、村级公共服务中心与民间文艺团体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服务和管理机制,致使乡镇文化站、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舞台设施、设备得不到有效利用,而民间文艺团体又无法利用和使用乡镇文化站、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舞台设施、设备,无法发挥农村基层文艺队的作用,因此也造成了一些农村基层文艺舞台、文艺设施的资源闲置和利用率低。
三、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下广西民间文艺团体的发展途径
(一)实施政策扶持,加大资金投入
以扶持机制的形式体现对民间艺术剧团的扶持,是比政府直接掏钱更具根本意义的支持。扶持机制可以组织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支持和扶持民间艺术剧团的发展,形成良好的社会文化艺术风尚。广西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及时指导广西民族地区民间艺术剧团抓住机遇,拓宽路子,建设和发展民间艺术剧团。政府通过制定文化政策、提供良好的机制环境,鼓励更多的民间艺术剧团产生,使民间艺术剧团更好地为广西少数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融入广西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将民间戏曲剧团培育成一支基层群众文艺的生力军。如田林县的北路壮剧民间剧团有数百个,当地政府积极倡导戏曲艺术的传承,在小学阶段就有计划地进行北路壮戏进校园、马骨胡培训班在校园组建等壮族文化的挖掘传承。学校也能在每年的三月三民歌节中有节目参赛,实现了大手拉小手,老艺人、小艺人同台共展民族才艺。通过地方壮族文化的展示,让壮族文化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得到扩展和延伸,山歌文化精彩动人,宗教信仰神秘,体现了壮民族文化的价值取向。
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建好、用好、管好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各级文化部门在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中发挥协调作用,定期组织开展督查,保证项目建设进度。在开展各类文化活动中发挥骨干作用,组建农村文艺队、开展文艺骨干培训、组织创作、举办文艺展演,让农村文艺队轮流登上精神文明建设的舞台。组织开展以“和谐文化在基层”为主题的“千团万场”群众文化系列活动、广西基层群众文化汇演等,指导、辅导乡村文化活动队利用现有文化阵地,组织“周周演”“月月比”“季季赛”等形式的各种文化演练、比赛。与此同时,组织群众文体团队跨村、跨乡、跨县开展文体交流等。
加大对广西民间文艺团体的扶持力度,加强面向广西民间文艺团体的公共文化供给能力,以广西民间文艺团体为重点服务对象,采取政府采购、补贴、发放文化消费券等措施,开辟服务渠道,丰富服务内容,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民间文艺团体生产和发展机制化。广西各地各级政府及文化部门应与时俱进,把握住文艺体制改革后的新形势和新业态,掌握好文艺生产的新做法,总结文艺体制的新经验,调整和转变以前大投入、大剧目、大场面、大阵容、为评奖、为政绩的艺术生产思路,把这些大投入、大剧目的艺术生产资金用到小处、用到细处、用到实处,转移和投入到群众喜闻乐见的民间文艺团体中,支持和扶持民间文艺团体的设备更新、剧目创作、人员补充、人才培养、演出设施建设等。采取政府购买演出产品、演出服务的方式,购买民间文艺表演剧团的剧(节)目和戏曲产品为社会公共文化、群众文化活动以及政府的其他中心工作服务,弥补民间文艺团体的运转资金不足,发挥这些长年活跃在民间、基层的文艺表演队伍的文艺专长、文化功能和宣传作用。设置基本配置资金、政府购买资金、文化发展基金、公益性项目资助资金、优秀项目奖励基金等,基本配置资金包括基本保障经费和基本事业发展经费。提供场地、贴补资金、全力支持和保护民间艺人的措施, 保障他们的生活来源。
(二)加强民间文艺团体的管理
民间文艺团体成立后,接下来是管理问题。民间文体活动多为群众自发组织,随意性大,无法形成常态化。一些村屯民间文艺团体往往办得起来,坚持不下去,这是管理不到位造成的,因此,必须加强管理。
首先要建立一套规章制度。
1. 排练制度。规定排练的时间地点、排练场的基本要求,对演员进行约束。如排练不能迟到、不能穿拖鞋、不能高声喧哗,要听从编导的调度和安排,排练要认真等。
2. 演出制度。规定演出的时间,演员集中的要求,检查演职人员服装道具,演出过程中的具体事项,演出后服装道具等的整理归类等。
3. 财产保管制度。文艺团体成立后,服装道具、灯光音响等器材随之要添置,这里就有一个专人保管的问题。没有专人管理,器材容易丢失,容易损坏。因此,必须建立财产保管制度,并造册登记。这个制度很重要,涉及演员的切身利益,特别在欠发达地区,资金比较困难,民间文艺团体积累一些道具器材不容易,如果损坏或丢失,将对文艺队的存亡产生极大影响。
4. 奖惩制度。为了充分调动演职人员的积极性,特别是编导人员的积极性,还应建立奖惩制度。对那些表现突出、工作积极、演出认真的演职人员给予奖励。可以物质奖励,也可以精神奖励。对那些演出不认真、工作不积极的演职人员要进行必要的批评和处罚。
5. 文明公约。文艺团体演职人员不得参与赌博,不得买六合彩,不得虐待老人,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带头学科技,带头劳动致富,遵纪守法等。
各个文艺团体要根据各自具体情况,建立各种不同的管理制度。目的就是要使文艺团体建得起来,办得下去,真正达到繁荣当地公共文化服务的目的。
其次,要开展经常性的演出活动——以用代管。演出是文艺团体的生命,没有演出就没有生命,文艺团体必须开展经常性的演出活动。可以在村里演,也可以到村外、乡外、县外进行交流演出。有条件的还应参加县、乡各种会演比赛,提高文艺团体的知名度。演出分公益性演出和营业性演出。公益性演出一般是由县乡村安排的各类演出活动,不收费,但可由主办单位给予适当补贴,如春节、元旦、国庆时县乡安排的庆典演出、政府组织的慰问演出、各种文艺赛事等。营业性演出活动一般指有收费的进入市场领域的演出活动,如到公共场馆进行售票演出,商家聘请到专门场所进行营业性演出。目前,我区还存在一种介于两者之间的演出活动,它既有收费,但又不售票,既进入市场又是公益性的演出,如文艺团体给本地村民、外地老板个人或家庭举办的婚丧寿喜、开业贺典、满月对岁、搬家进屋的演出活动。主办方支付了费用,但又不售票,观众自由观看,可称之为非市场化的营业性演出。
最后,要加强组织领导。农村文艺团体建立后,必须加强领导。村党支部或村民委要有专人负责,经常检查督促他们的排练演出活动,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困难和问题。还可以在文艺团体建立党团小组,通过党员、团员的带头作用,促使文艺团体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如武宣县桐岭镇大祥村文艺队不仅有演员,还有编剧、编导,自编的节目能连演20场而没有一个节目重复。每到夜晚,村里的文艺舞台上灯光闪亮,劳累了一天的农民在吃过饭后就聚集到舞台旁边,等待好戏开锣。舞台上那些农民自编自演的乡土戏,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博得群众的热烈掌声,使他们在欢歌笑语中获取了知识、陶冶了情操、净化了心灵。几年来,这个文艺队已培养出了11名党员骨干,文艺队里多人当选“十佳农民”“十佳母亲”“十大致富能手”,文艺队长韦运友因为群众基础好、威信高,选上了村委副主任。忻城县马泗乡联团村二洞屯的五名青年从广东打工回来,见到屯里建起了文艺舞台,他们便把打工赚来的原本要购买摩托车的几万元用于购买乐器,成立了自己的乐队——星际乐队,他们在闲时组织排练节目,到各村演出,成为群众心目中真正的明星,吸引了周边村屯群众的注意力。
(三)加强阵地宣传舆论引导
要充分发挥广西县级馆团的阵地宣传作用。广西各地县级馆团是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力量,各县文工团队在本县的两个文明建设中还起着其他行业难以替代的作用,创作演出、接待礼仪、宣传交流等多项任务全靠这些队伍来完成。更重要的一点,他们往往是本地区民族和区域文化的集中体现者。要充分发挥这支队伍的作用及对基层文化的辅导力量,提高社会对民间文艺团体的认知度。
近些年, 在政府组织下, 来宾市在加强文体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注重在服务机制和手段上推陈出新,加强了农村文艺、体育骨干的培训和引导、组织策划农村文体活动,通过“软硬”两方面的积极举措,打造农村“永不落幕的文化舞台”,让农民山歌唱起来、舞蹈跳起来,建成农民文化广场,成为村屯的活动中心。来宾市各级各部门组织策划了一系列农民文艺会演以及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来宾市群众艺术馆派出有经验的、熟悉农村文艺活动的专家组成培训团,分赴广大农村对农村文艺骨干进行培训。合山市不仅成功举办了第五届龙王村民族民俗文化艺术节,还在2019年6月下旬开展了首届农民文艺会演等群众喜闻乐见、雅俗共赏、生动活泼的文化活动, 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
广西各地民间文艺团体的先进事迹、好人好事不胜枚举。因此,广西各地各级政府和宣传、文化、新闻广电部门、主流媒体及社会各界应加强对本地民间文艺团体、民间艺人的宣传,多宣传报道本地民间艺术传承发展中的好人物、好事迹、好经验、好做法和民间文艺团体树新风、扬美德、服务人民的精神风貌,弘扬民间文艺团体对本地文化艺术无私奉献的精神和正能量,让这种精神在民间文艺团体中得到传承发展乃至在全社会中得到传扬。
(四)建立演出平台,打造演出品牌
从演出平台建设入手, 倡导科学合理的公共文化消费,为民间文艺的传承发展提供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自2009年以来,就整合各有关部门资源,实施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为民间文艺团体演出、排练提供便利。现广西各地大部分行政村都建设有附带小戏台的村级公共服务中心,部分县区文化馆、乡镇文化站也建设有文化综合场所。为此,广西各地各级政府及文化部门应用好用足中央的有关政策,免费或低价为当地民间文艺团体提供排练、演出及放置演出物品、演出设备的场所。对于没有建设文化综合设施的县区、乡镇和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行政村,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演出场所的演出时段、提供场租补贴等形式,帮扶民间文艺团体解决排练、演出场所等问题。同时鼓励和倡导社会各界、各部門、各单位、各企业将富余或闲置的戏台、舞台、文化场所、大厅、厂房等免费出借或低价出租给民间文艺团体使用。
政府要鼓励非营利性的民间文艺团体构建免费的文化产品体系。政府文化部门可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举办民间文艺演出活动、比赛、民间艺术节和民间文艺团体交流活动,为民间文艺团体提供交流、提高、展示、推介的机会,展示和推介民间文化艺术和民间文艺团体,促进民间文艺团体、民间艺人、演员间的交流、提高和发展。1979年开展的“漓江之声”活动,起初仅仅是群众性的歌咏活动,后来增加了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等文艺形式,扩大了活动规模,活动内容除创作节目比赛外,增加了山歌擂台赛,民间艺术展演,社区文艺会演,年轻人喜爱的青春热舞比赛,独、双、三舞蹈比赛和地方艺术大展演等项目,活动地方从剧场到广场,从城市到乡村。30年来,累计参加演出单位7628个,演出1368台,演出节目11848个,其中创作节目4422个,演员13万余人次,观众85万人次,社会效益非常显著,有效地带动了桂林市的社区文化、企业文化、农村文化、校园文化、军营文化的蓬勃开展,丰富活跃了城乡群众文化生活,提升了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保障了群众的文化权益。
(五)开展戏曲进校园活动
广西各地各级政府及文化、教育部门应按照中央的有关精神,加强本地民间戏曲艺术与学校艺术教育、兴趣教育、素质教育的融合,建立民间戏曲艺术进校园的活动机制,在各大、中、小学校中开展戏曲进校园活动,编写适合大、中、小学生阅读的民间戏曲艺术知识读物,有组织、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引导和引进本地民间戏曲剧团进校园表演,举办艺人与学生的戏曲交流、同台表演等戏曲艺术活动,加强剧团与学校、艺人与学生的戏曲艺术互动。扶持民间戏曲艺人、传承人进学校开设戏曲艺术课,传授戏曲艺术表演技能。在政策和资金上支持和扶持民间戏曲剧团开办戏曲表演培训机构和兴趣班,吸引学生及社会青年学习和接触民间戏曲艺术。支持和鼓励有艺术特长的学生及社会青年利用课余或休闲时间,参加民间戏曲剧团或民间戏曲表演活动。加强对民间戏曲表演艺术的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在高中、大专院校成立民族山歌沙龙,组建民族文学书舍,创办民族工艺屋等,让更多的年轻人有机会参与到各种民族文化的学习中。
2014年,百色市田林县利周中心校成为农村少年宫基地,学校领导在少年宫特色建设上,把如何挖掘地方戏曲文化进校园作为一个主要特色来发展实施。为了有效地发挥戏曲进校作用,学校在人力不足,特别是在专业指导老师紧缺的情况下,主动联系了百达村民间艺人到校作技术性的指导,一批老师在这些艺人的悉心指导下,戏曲基本功有了很大的提高。田林县文广局近年来每年都安排名家进校园演出活动。2017年5月,田林壮剧团到利周中心校举办了精彩的演出,给全体师生带来了地方戏曲表演艺术的一次真切体验,更重要的是提高了师生对地方戏曲的兴趣,指导老师也从中获得了具有专业水平的指点。
四、结语
文化建设是一个继承和发展的过程,既要体现时代特征,又要保持地方特色。戏曲、曲艺、小品、歌舞、民族器乐等民族文化艺术资源是构建我国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这些民族文化艺术资源的传承有赖于各地民间文艺团体的力量,但这些民间文艺团体在发展中仍存在很多问题,如剧团规模小,缺乏演出资金,演出、排练场地设施简陋、演出人员和专业人才匮乏,民间艺术传承趋于濒危等。因此,民间文艺团体的发展可以通过一系列的扶持機制来解决这些问题,如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民间文艺团体的管理、加强阵地宣传舆论引导、建立演出平台、打造演出品牌、开展戏曲进校园活动等一系列发展途径和有效措施。从这个角度出发,弘扬民族文化艺术的公共文化服务,有利于满足群众不断变化的精神文化需求,还能够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于中华民族精神的认同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应该服务于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的民间文艺团体,让其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民间文艺团体的进一步发展将是今后社会变迁的一个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