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言志”“缘情”与“功利”“非功利”的关系
2020-08-25王佳
王佳
摘 要: 在中国古代文论史上,“言志”与“缘情”一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话题,同时文学的“功利性”也是学界讨论的热点,提起“诗言志”,大多会想到这是带有功利色彩的,而提起“诗缘情”则会将它与文学的非功利性联系起来。其实不然,这两组概念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对应关系。
关键词: 言志;缘情;功利
中图分类号: I0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6-8264(2020)02-0063-02
在中国古代文论史上,“言志”与“缘情”一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话题,尤其是在中国诗学史上,“诗言志”与“诗缘情”这两个专有名词成为了学界争论的焦点,其中的关键之处在于“志”与“情”两者的内涵上,这两者的内涵在不同时代具有不同的特点。
先秦时期一直流行“诗言志”的说法,如孔子所说的“不学诗,无以言”“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从这些语句中可以看到在那个时期“诗言志”的显著特点,孔子所说的“兴、观、群、怨”都是强调“诗”的政治教化功能,也就是前人经常说的文学的功利色彩。
到了魏晋时期,陆机的《文赋》中又提出“诗缘情而绮靡”的观点。众所周知,魏晋南北朝是文学自觉的时代,文学从其他学科中分离出来,独立一门,不再是其他学科的附庸,此时的一个显著特点便是作者在作品中个人情感的流露,不再带有以前所说的维护政教的目的,即文学的非功利性。
那么,是否“言志”是否一定带有功利色彩,“缘情”又是否一定是非功利性的呢?还需要从他们各自的内涵以及不同的时代背景来考察。
“言志”与“缘情”最初都是说“诗”的,那么这个“诗”的内涵到底是什么呢?“‘诗言志是一个内涵丰富的命题, 其中的‘诗, 既密切关联于‘《诗》,又不能等同于‘《诗》”。[1]“既密切关联于《诗》,又不等同于《诗》”是要点所在,“诗”在先秦时期的意义并不是像如今所说的具有广泛的意义,指所有的诗歌,而是专指《诗经》。
朱自清在他的《诗言志辩》中将其分为四个部分:献诗陈志、赋诗言志、教诗明志、作诗言志。[2]在这些对诗的使用中,都与政治教化相关联,因此在那个时期所说的“诗言志”的内涵其实是很小的。
而到后来,从屈原开始渐渐有人也将自己的作品称为“诗”,如《九歌·少司命》“展诗兮会舞, 应律兮合节”,以及《九章·悲回风》“介眇志之所惑兮,窃赋诗之所明”。
因此后来“诗”的内涵便开始扩大,不再专指《诗经》,而是演变成为了一种文体,从东汉末文人五言诗开始就逐渐由“言志”向“缘情”转变,注重个人情感的抒发。
“伴随着‘诗义的扩展, 因《诗》而与政教密切关联的‘志, 开始向一己之情志的方向发展。所谓‘贤人失志之赋中的‘志, 虽然也表达政治的关切,却直接关联于个人, 这与《诗经》时代的‘诗言志所表达的国家政治教化之‘志有了一定的区别。
这两个方面的共同推动, 让原本作为《诗》学阐释命题的‘诗言志,开始向广义的诗歌阐释命题转变。”[1]
关于文学史上人们所常常提到的文学的功利性与非功利性的问题,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分析。
现当代文艺理论认为文学是功利的,同时也是非功利的,功利性表现在进行文学创作之前或创作过程中已有为达到某种目的而写与之相对应内容的想法,非功利性则集中体现在作家的创作活动之中,他不是有意为之的,而是在创作活动中将心之所想随意诉诸文字,不去考虑能够带来什么样的利益或影响,也不去考虑能够对某一方面起到什么样的作用,只是单纯地抒发自己个人此时此刻的情感。
而在中国古代文学中对这二者的理解与现代文艺理论存在差别,“在中国文艺思想史上,追求文艺自上而下的教化、自下而上的讽谏这种双向关系、强调文艺以维系个体与群体之间的和谐,以及以文艺的伦理性愉悦为首要目的是中国古代文论中以‘功利性为归趣的文艺價值观念的主要内涵。”[3]
这说明古人所认为的功利并不是单纯地从创作动机出发的,而是在作品创作成功之后才赋予它一定的作用,或维护政教,或臣子对君王进谏。
非功利性表现在情感的宣泄上,一是在现实中遇到挫折或打击之后将情感以文字的形式诉诸笔端。如司马迁的“发愤著书”说,以及韩愈的“不平则鸣”说。二是通过文学创作来躲避现实生活中的杂事,陶渊明的创作便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通过前文对“志”与“情”和“功利”与“非功利”四者内涵的论述,可以明白“志”的内涵随着时代的发展在发生着一些细微的变化,而“情”这一概念正是在“志”的内涵发生变化的过程中产生的。
先秦时期主要倾向于政治,朱自清《诗言志辩》中说“这种志, 这种怀抱, 是与‘礼分不开的, 也就是与政治、教化分不开的。”
而后从屈原开始,“志”与“情”的内涵渐趋接近,屈原所作的赋,一是为了讽谏昏君,二是抒发自己内心的抑郁,所以说二者在屈原的作品中是合二为一的。
在此之后,志的内涵逐渐演变为作者个人的理想抱负和对政治的关切,情则是抒发一己之情,“言志”与“缘情”和“功利”与“非功利”的关系在各个年代是变化的,现列简表如下:
首先,先秦屈原的作品中就包含“志”与“情”两种情感,而其审美内涵却是功利的,上文已论述到,在此便不作说明。
其次,南北朝时期的庾信是一位由南入北的诗人,其作品《拟咏怀》27首集中抒发了乡关之思、故国之念,在抒发个人的亡国之痛时,以悲悯的笔触反映人民的苦难,并归咎于当权者内部的倾轧与荒废。
他以自己的组诗讽喻统治者,但这并不是像以前汉赋的功能一样,为了封建统治者而去作赋,是在抒发自己情感的同时抒发自己的政治思想,因此,其作品的审美内涵是非功利的。
最后,白居易的《新乐府》五十首和《秦中吟》十首是著名的讽喻诗,其诗歌的创作宗旨便是“唯歌生民病,愿得天子知”,白居易在《与元九书》中提出:“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这是他倡导新乐府运动的原则,他的诗在反映社会现实,抨击黑暗势力方面相当深刻,发人深省,因此其审美内涵是功利性的,但这却是诗人内心情感的流露。
以上表格所列仅是中国文学史这片汪洋大海中的一粒微不足道的小石子,借此来论述他们四者之间的关系。可以得出结论的是,情、志与是否功利并不总是对应的关系,同时也不能够单纯以此为标准来划分中国文学。
注释:
[1]马银:《论“诗言志”与“诗缘情”的理论嬗变》,《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19年第3期。
[2]朱自清:《诗言志辩》,湖南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
[3]谭帆:《试析中国古代文论中的价值观念》,文艺理论研究1991年第4期。
参考文献:
[1]马银琴.论“诗言志”与“诗缘情”的理论嬗变[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19, (03).
[2]朱自清.诗言志辩[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10.
[3]谭帆.试析中国古代文论中的价值观念[J].文艺理论研究,1991, (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