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斯·韦伯责任伦理的理论基础
2020-08-19傅济锋
傅济锋
[摘 要] 责任伦理是马克斯·韦伯为谋求德国民主政治的出路而创设的。他基于资本主义新教伦理,将康德“责任”范畴的伦理内核剥出——“责任伦理”,以“责任伦理”取代“信念伦理”,要求政治实践的主体对自身行为后果无限担当的责任,由此赋予主体实践理性对责任伦理的自觉。
[关 键 词] 责任伦理;实践理性;政治伦理
[中图分类号] G640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20)49-0168-02
1919年1月28日,马克斯·韦伯在为慕尼黑自由大学生同盟所做《以政治为业》的演讲中指出:“一切伦理性的行动可以归于两种不同的、不可调和的对峙的原则:信念伦理(Gesinnungsethik)和责任伦理(Verantwortungsethik)。……其间有着深邃的对立。”[1]他从“以政治为职业的政治家:或是为政治而生活,或是为生活而政治”[1],剖析出“以政治为职业”的职业政治家必须具备的重要素质:热情、责任感和判断力,进而在阐述“以政治为事业的伦理”这一问题中,首次提出了“责任伦理”范畴,以批判“以目的神圣化手段”的“信念伦理”。
一、以新教伦理“天职”观念揭示信念伦理向责任伦理的嬗变
关于责任伦理的思想在马克斯·韦伯对新教禁欲主义与资本主义发展的内在伦理精神的长期观察与思考中已初露端倪。
马克斯·韦伯基于资本主义是现代社会“合理的”制度的基本判断,努力探寻资本主义发展内在的伦理精神。经过对自由资本主义“合理性”的观察基础上,提出诸如“为什么资本主义利益欲不能在中国和印度产生同样的结果呢?……中心的问题就是西方文化特有的和独具的合理主义” [2]。“尽管经济合理主义的发展,部分依赖合理的技术和法律,但……神秘的和宗教的力量,以及以此为基础的伦理上的责任观念,过去始终是影响行为的最重要的构成因素。”[2]尽管马克斯·韦伯对“合理资本主义”有相当的局限性,但他把资本主义合理性聚焦于对社会实践的内在驱动力或文化价值观念,尤其是聚焦在“伦理上的责任观念”,引导他发现了资本主义精神内在——经济与宗教——的秘密!
1904年9月,马克斯·韦伯的美国之行,深入考察了美国资本主义社会,让他切身感受到了资本主义精神的勃勃生机。在考察中,马克斯·韦伯发现,在美国众多教派都倡导禁欲行为,都提倡把努力工作视为回报上帝恩赐的责任,这一观念普遍而深入人心,激发出了强大的工作热情。“新教禁欲主义……不仅极其有力地深化了这种思想,而且创造了唯一对这种劳动视为一种天职、视为确定恩宠态度的最佳、到头来往往是唯一的手段的观念所产生的心理驱力。”[2]马克斯·韦伯指出,新教伦理中,人们视自身从事的职业为神圣的“天职”,从而萌生出以自身的劳作作为忠实于上帝恩宠的责任和义务,这就是说责任伦理观念已经成为“资本主义文化的社会伦理的最重要特征,而现在,一定意义上也是资本主义文化的根本基础”[2]。马克斯·韦伯后来指出,德语中的职业(Beruf)与英语中(Calling)都暗含着“天职”的意思,都具有相同的宗教内涵:即上帝安排下的任务。“把完成世俗事物的义务尊为一个人道德行为所能达到的最高形式,……这一点,不可避免地使日常的世俗行为具有了宗教意义,并且由此第一次创造出这种意义上的天职概念。”[2]马克斯·韦伯认为,新教肯定了完成世俗义务为上帝接受的唯一生活方式,以超越禁欲主义修道方式,个人以完成世俗生活所赋予他的责任方式完成上帝赋予他的天职。
可以说,马克斯·韦伯对资本主义精神与新教伦理内在关系的考察,揭示了资本主义精神从信念伦理对上帝的绝对服从向责任伦理对人的道德理性的自觉嬗变,从这一转变可以看出马克斯·韦伯对责任伦理的探究已深深地扎根在宗教哲学的基础之上。
然而,有一个问题值得我们关注,那就是儒家学说极力倡导“仁爱”精神,也倡导责任伦理,但古代中国社会为什么没有发展出资本主义文明?个中谲诡在何处呢?这或许是作为新兴发展中国家的中国必须思考的问题?
二、以责任伦理批判信念伦理在政治领域的罪恶
马克斯·韦伯认为,在政治实践中,信念伦理观念认为政治活动是出于某种终极的信仰和信念,而责任伦理观念则出于政治家对其行动后果负责的自觉意识,直接批判当时德国政治官僚(职业政治家已经沦落为官僚——笔者注)推卸战争失败的责任的行为,指出强调发起战争的行为出于纯粹的“信念伦理”的行为——那是消极地强调目的的善,有意地回避自身应该承担的责任。
由于现代国家的发展根源于君主剥夺,为权力服务职业政治家也成为实现剥夺的共谋——不论是古代的封建官僚,还是现代的所谓民主政党,权力始终是他们追求的目标,暴力是捍卫他们手中权力的“杀手锏”,政治——用暴力支持权力——天生具有“恶”的魔鬼本性,政治与伦理之间存在着严重的悖论,那么身处其中的职业政治家又如何寻求“政治得以栖身的道义场所”?如何为自身的行为寻求合理性?如何解决伦理与政治的矛盾关系?但不幸的是,马克斯·韦伯却发现,当时的德国不仅面临战败的严重挫折,而且还要面对那些职业政治家们推卸失败责任的令人沮丧的局面。马克斯·韦伯发现,这些人无一例外地认为战争是为了德國的利益却拒绝认罪,但接受以缔结和约的方式结束战争——马克斯·韦伯称之为“名誉扫地的是和平,而不是战争,这是绝对伦理的后果!”[1]所谓“绝对伦理”就是“信念伦理”。
在马克斯·韦伯看来,这些政治官僚以信念伦理作为“政治得以栖身的道义场所”,显然是大错特错!尽管信念伦理有良善的动机,也具备神圣化的信仰基础,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恰恰陷入动机与结果的矛盾之中,特别是面对失败的结果,他们却拒绝承担责任,把它归诸于别人的愚昧,甚至是上帝的意志!马克斯·韦伯严厉指出,如果这些政治官僚逃避责任,而且这种逃避责任的行为不受节制,这是可怕的!因为这些人手握权力,甚至以暴力实行权力,其行为手段是危险的,可能会产生恶的结果,因此他指出,“世上没有一种伦理回避这样一个事实:在许多情形之下,‘善的目的与人们对道德上可疑的、至少是危险的手段以及产生恶的副作用的可能性或几率的容忍分不开。世上没有一种伦理能够表明:什么时候在什么范围内伦理上善的目的把伦理上危险的手段和副作用神圣化了。”[1]
面对诸如陆军元帅鲁登道夫等拒绝“牺牲自己挽回国家荣誉”的要求而不负责任的罪恶,马克斯·韦伯给予坚决批判,抨击政治官僚信奉信念伦理根本就是“以目的神圣化手段”,不顾行动后果的危险行为。他警告那些单纯信奉信念伦理并欲以政治为业的人,必须确立责任伦理观念,因为政治以暴力为解决任务的手段,对于灵魂的拯救,政治不能提供解决之道。
我们发现,马克斯·韦伯立足责任伦理而对批判信念伦理作彻底的学理批判,欲以从伦理观念的重建助益德国政治和社会的重建,揭穿了德国政治官僚面对战败的后果背弃信念伦理的目的的虚伪,揭示出他以责任伦理蕴含的道德的善来消解权力恶的本性这一政治与伦理的内在矛盾,具有开创意义。特别是他提出,在政治实践中,“按照责任伦理行事的成熟的人——不论年纪大小——在任何关头都说:我责无旁贷,这就是我的立场,”[1]肯定了对责任伦理可以激发信念伦理的善,从而塑造从事政治实践的理想人格,为德意志实现以民主政治取代官僚政治规划了一条走向现代化道路。
三、康德责任理论是责任伦理的理论根源
责任伦理作为伦理学范畴最先是由马克斯·韦伯提出,但追根溯源,其理论根源却在康德那里。在康德所著的《实践理性批判》和《道德形而上学原理》中,就有大量篇幅阐述“责任”(Pflicht)范畴。①
在《道德形而上学原理》一书中,康德提出“责任”范畴是从批判人们对功利主义的爱好的痴迷入手。他指出,“道德行为不能出于爱好,而只能出于责任。”[3]何以如此?在他看来,以爱好的满足作为道德的价值源泉,从根本上讲是不可靠的,因为爱好实属非理性的,甚至是功利主义的,极易使实践理性受制于外部世界,这就需要实践理性的自觉,而这种自觉如何发生呢?康德由此提出以善良意志作为实践理性自觉的第一推动力。他指出,“在世界之中,一般地,甚至在世界之外,除了善良意志,不可能设想一个无条件的善的东西。”[3]善良意志在康德看来是第一性的存在。但是它又是如何发生作用的?
康德“善良意志”如何在理性实践中产生?责任,康德认为,道德行为只有出于责任,实践理性才能产生善良意志。责任因此作为善良意志的体现、实践的必然性。那么,到底何谓责任呢?康德通过关于责任的三个命题说明了这一问题。这三个命题分别是:一是责任行为才有道德价值;二是责任行为的道德价值取决于准则而非意图;三是责任出于尊重规律。[3]概括而言就是以“准则”“规律”界定“责任”,即以准则、规律锚定责任。在康德看来,一个有责任的行为,应该纯粹由善良意志在不受外界任何影响的情况下才能完成。因此,客观上只有规律,主观上只有出于对规律的尊重的准则,才可以形成善良意志。在这一善良意志主导之下的行为才是负责任的行为。
从康德的责任理论到马克斯·韦伯的责任伦理的发展,我们有关责任伦理的研究从伦理学到哲学层面的探究,展现出了人类实践理性的自觉和世界文明的进步。但是,近些年反全球化、反智主义、民粹思潮迭出,世界正走向新的全球性危机,既彰显出责任伦理研究的实践需要,也凸显出马克斯·韦伯责任伦理的理论价值。
参考文献:
[1]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作者导论[M].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
[2]马克斯·韦伯.伦理之业[M].王容芬,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
[3]康德.道德形而上學原理[M].苗力田,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
◎编辑 司 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