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馆数字生态发展环境构建研究
2020-08-19段炼
段炼
摘 要:档案馆作为收集保管档案基地,可为科学管理档案资料、继承历史真实面貌、建设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历史借鉴。本文将就档案馆数字生态发展现状,分析档案馆数字生态发展环境构建困境,随后从网络安全、法治及服务环境方面,构建档案馆数字生态发展环境有效对策,协调档案馆运行管理,营造档案馆健康可持续数字生态发展环境,以期推进我国档案馆发展进程。
关键词:档案馆;数字生态发展环境;档案管理
一、引言
档案是我国不同历史时期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生活的資料反映,对后继学者研究有重要参考意义,因此,探寻档案馆有效运行管理办法是众多学者研究关注的问题。科学信息技术逐渐应用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数字档案馆(Digital Archive)概念在当前现代化信息化管理基础上应运而生。数字档案馆是在数字化信息管理系统基础上,综合数字化信息档案,实现资源共享[1]。数字档案馆的建立能够有效解决当前不断增长的档案数量造成的管理难度问题,满足人们查询、利用档案的服务需要,从而实现档案管理的信息化现代化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二、档案馆数字生态发展现状
在当今社会经济科技改革发展大趋势下,信息化、现代化成为各国在世界市场上国际竞争发展战略。我国数字档案馆发展起步晚,20世纪90年代,我国档案馆管理事业开始在互联网技术基础上,尝试运用计算机管理档案,使纸质档案实现数字化管理。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计算机技术的应用逐渐深入人民生活各个方面,档案馆管理也意识到构建数字档案馆的必要性。我国首个数字档案馆是2003年建成于山东省青岛市的数字档案馆,通过建立网上档案数字资料库,提供便捷的检索查阅服务,其能检索文件数量21.6万件。
数字档案馆能够采集丰富的档案资料,建立容量庞大的档案数据仓库,构建档案数字生态信息系统[2]。采用科学算法和统计预测反馈的档案信息,不仅可为大众提供基础检索查阅服务,还可进一步通过决策管理系统提供应用建议。档案馆数字生态发展环境的构建是数字档案馆发展到新阶段的现实要求,但数字生态网络安全、法治及服务问题都是其中的阻力,因此,必须从各方面入手创新探究解决途径,为档案馆数字生态发展环境的构建提供新思路。
三、档案馆数字生态发展环境构建问题
(一)数字生态网络存在安全漏洞
随着世界范围内经济社会全面数字化,网络安全问题也随之成为各个国家共同面临的问题。档案馆数字生态发展环境的构建依托于互联网计算机信息技术,TCP/IP网络协议的开放性决定了其存在网络安全漏洞。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档案馆数字生态系统的建立,把国家政治、经济、历史、军事及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有价值档案,以数据流形式存储在数字生态系统中,然而,数字档案过于依赖计算机网络,不法分子利用网络操作系统的漏洞进行恶意攻击,利用不法手段窃取机密档案,使得档案馆蒙受损失;二是在创建档案馆数字生态网络时,由于技术的限制、考虑不充分等因素,设计的源代码并不完善,留下了可被侵入的后门,埋下了潜在的安全漏洞,使得用户隐私信息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如泄露用户个人联系方式、被商家获取向用户发送垃圾邮件甚至虚构中奖短信诈骗用户,造成严重后果;三是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复杂性使得档案馆数字生态网络安全问题也呈现复杂性,而目前国内的档案馆数字生态网络建设并不完善,其自我安全防护能力较弱,多只能被动防护,而网络漏洞极快的速度使得档案馆数字生态网络不能及时应对。由于技术不成熟、网络防火墙安全漏洞、服务器缺陷等,我国网络信息安全系统发展并不完善,不止数字档案馆,其他互联网行业发展也面临各种网络威胁,这些是制约档案馆数字生态发展环境构建的难题。
(二)数字生态发展法治不完整
数字档案馆在我国的发展起步较晚,更由于其互联网管理的特殊性,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还没有形成完整体系。档案馆数字生态发展环境的构建过程中必须会涉及各种法律问题,如隐私权、著作权等,由于当前关于数字生态发展法治不完整,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档案馆数字生态发展环境建设。一是立法不足。虽然当前已经出台了一些网络传播权保护相关法律条例,然而“互联网+”网络环境的变化日新月异,数据档案馆生态发展缺乏有力的立法支持,很容易使相关主体的档案利用和保护无法可依。二是执法不严。数据档案馆服务所涉及的隐私权、著作权等认定具有复杂性,一些数字档案馆对相关条例理解不足,很容易在执法过程中难以把握尺度,越权而不自知,埋下隐患,甚至有人为了避免担责而放过侵权违法行为。三是普法不力。由于当前对档案馆数字生态发展环境构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的不足,档案管理人员、使用人员的法律意识较为淡薄,不能约束自身行为,损害了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目前,我国相关法律政策不完善,不能满足数字档案馆的发展需要,不仅会影响数字档案馆资源的有效利用,还不利于档案馆数字生态发展环境的有序构建。
(三)数字生态发展服务脱离实际
构建完善的档案馆数字生态发展环境的根本目的是为公众提供全方位的文化服务,满足公众随着经济发展而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充分发挥档案馆的公共服务功能。数字档案馆的建立有效整合了纸质档案,缓解了随着数量不断增加所带来的管理压力,但也产生了新的服务问题。一是传统档案馆与数字档案馆融合割裂。受长期传统档案管理方式影响,档案管理人员的信息技术素养不高,对数字档案馆文化产品服务开发不足,使得数字档案馆成了简单的数字化存储方式。不能深入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开发新的档案利用服务功能,数字档案馆也就不能突显档案文化价值,更无法营造浓厚的档案馆数字生态发展氛围。二是忽视了用户的档案使用需求。当前我国数字档案馆的建设多停留在初级阶段,对传统档案进行数字化开发受限于建设资金、技术、人才,忽视了公众对档案使用需求调查和研判,不能为公众提供多元化、个性化的档案产品和服务。
四、档案馆数字生态发展环境构建策略
(一)强化数字生态网络环境的安全防护
构建健康和谐的档案馆数字生态系统网络环境,是数字档案馆信息安全管理的必然趋势,也是国家信息化发展的战略要求,因而要大力创新计算机网络安全技术,为数字档案馆的开发利用提供安全保障。一是档案馆数字生态系统建设过程中,注重加强网络设备、服务器、数据、用户账号等投入建设,做好系统安全扫描,以追踪可能发生的漏洞,及时处理。二是在档案馆数字生态网络环境建设过程中,对于源代码应进行严格审计,结合人工和工具两种方式,发现其源代码漏洞,并及时应对,直至其符合国际主流安全架构的设计标准。三是注重网络安全手段的升级。数字档案馆的建立无法脱离网络大环境,因此,应从网络防火墙、数字档案加密、病毒拦截及清除、访问控制等方面着手,为档案馆数字生态系统建立网络安全屏障。
(二)完善档案馆数字生态系统法治
为维护档案馆用户隐私权和著作人的著作权,需要从以下三方面着手解决。一是立法方面。有关立法部门应结合新形势下网络的发展环境,严格推进档案管理的法制建设,特别是机密档案的立法,完善档案管理法规标准体系,使档案馆数字生态系统的构建有法可依,并做好数字档案馆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学习工作,传播数字档案法治精神,推进数字档案馆法治建设。二是执法方面。在有法可依的前提下,为了减少并杜绝不合法的档案使用问题,档案管理人员应深刻解读并理解相关法律条例,自觉规范自身执法行为,真正落实执法必严,严格保护国家重要的数字档案资源。三是普法方面。档案管理人员要了解相关法律政策,同时要做好法律宣传工作,培养公众数字档案管理的法律意识,使其规范自身行为,合理利用数字档案馆。
(三)优化档案馆数字生态系统服务
档案馆数字生态发展环境的构建主旨是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为公众提供多元化的文化服务。和谐有序的服务环境能够有效提升数字档案馆文化服务功能,实现数字档案的文化价值,服务环境的构建可以从以下几点着手。一是档案馆方面。数字档案馆是新时期的产物,具有互联网赋予的开放性、共享性及移动性等鲜明特点,为巩固数字档案馆的文化属性,拉近与公众的距离,须在档案馆数字生态系统构建中创新融入各类文化元素,开发丰富的档案馆文化产品服务,营造数字档案馆文化氛围。二是用户需求方面。构建档案馆数字生态系统之前,要针对需求人群做好数字档案馆使用需求的全面调查,并结合用户需求,进行数字档案馆资源开发建设,构建丰富、多元化数字档案数据库。开拓多样化利用途径,特别是移動媒体的开发利用,丰富数字档案馆的服务功能,提高数字档案馆的文化竞争力。
五、结语
“互联网+”背景下,档案馆数字生态发展已经成为必然发展趋势,充分整合档案馆建设资源和信息化技术,营造良好的档案馆数字生态发展环境,符合传播民族文化、充分服务大众的愿望。由此,档案馆数字生态发展环境构建过程中,应强化数字生态网络环境的安全防护,完善档案馆数字生态系统法治,优化档案馆数字生态系统服务,提升数字档案馆服务水平,以为国家治理的档案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1]张颀.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可持续发展的要素分析[J].山西档案,2017,(2):91-93.
[2]崔蓁.“互联网+”环境下数字档案馆的文化管理[J].档案与建设,2015,(1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