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用”闲置别墅,涉嫌治安违法和诈骗
2020-08-19史奉楚
新传奇 2020年30期
史奉楚
林女士5年前在老家买了一栋豪华别墅,后来一直没回去住过。去年,林女士突然在一部电视剧上看到自家别墅成了剧中女主角的家。随后,林女士将别墅物業、电视剧出品方、播放平台等一并告上法院。
无论是《物权法》,还是即将施行《民法典》,房屋所有人都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而且这是绝对性的、排他的权利,即权利主体之外的任何人,在未经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都负有不得侵犯该权利的绝对义务。所以,即便是闲置的别墅,他人也不得擅自闯入,更不得擅自占有、使用该别墅内的任何设施,否则便构成侵权行为,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如支付租赁费、水电费、物品损坏的修复费、赔偿金等。
“偷用”闲置别墅拍影视剧,剧组和物业都面临着侵权指控。但据调查,剧组并非是“擅闯”别墅。因为业主购买的是样板房,将钥匙交给了物业。而剧组了解的情况是,该别墅属于开发商的样板房,且剧组为使用该样板房已经向物业缴纳了6万元场地费。
如果此事属实,物业的行为严重悖逆了职业道德和职业伦理,其收取费用的行为已经构成不当得利,甚至属于欺骗不知情的人侵入业主住宅,涉嫌构成治安违法。或者说,其在剧组不知情的情况下,虚构已经销售的别墅系样板房的事实,将该别墅租赁给剧组使用并收取费用的行为,已经涉嫌诈骗。
无论别墅闲置到何时,也是业主的合法财产,谁也不能擅自“废物利用”。对此,做错事情的责任人理当主动站出来承认错误,积极赔偿损失,争取获得业主谅解。
而有关部门有必要调查涉案人员是否构成治安违法,让无视业主财产权和安全感的行为付出代价。
(《检察日报》202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