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能源汽车下乡”的五个建议
2020-08-19
7月15日,工信部等三部委发布通知,宣布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共有北汽、比亚迪等10家企业的16款车型参与活动。新能源汽车下乡,是一条探索中国新能源汽车发展道路的尝试,破题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路径。新能源汽车下乡,还存在一些机制问题亟待突破,为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下乡的消费环境,笔者提出五条建议:
一、交管部门要加快配套出台适合电动汽车驾驶的专用驾照。
低速电动车违法使用一直困扰着道路交通管理部门。据高工锂电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底,全国低速电动汽车保有量超过500万辆。相比之下,高速电动汽车市场经过多年培育,到2019年,纯电动汽车保有量才310万辆。要降低电动汽車的使用门槛,各地驾照考试的费用较高,每人考取费用都在三五千元,且程序繁琐。从车辆使用看,电动汽车驾驶操作简单,应在自动挡汽车(C2)科目基础上,优化考试流程,简化考试科目,将电动汽车驾照考试费用降下来(参照C1驾照费用降至50%)。还可提倡电动汽车驾照自学考试,通过简易化考试,将事实上在农村大量存在的大批低速电动车违法驾驶员纳入到合法渠道中来。
二、保险管理部门要加快推出新能源汽车保险。
有分析报告指出,新能源汽车的单均保费比燃油车贵21%,目前,我国还没有制定新能源车专属保险条款,新能源车在投保车损险时,只能沿用燃油车保险条款,导致保费过高。还由于作为主要部件的动力电池并不在保险范围之内,保险购买支付额度比实际享受到的服务价格至少要高出30%,金融保险部门应加快推出“新能源汽车保险”,切实降低电动汽车消费群体负担。
三、汽车企业要开发适合农村使用的车型。
目前参与“汽车下乡”的微型电动车,主要适合人员出行使用,但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混为一体,还是需要开发适合农村的差异性产品。开发的车型,要满足农民日常运载小型农用工具、到集市和城市采买米面油等生活物资的实际需求。比如,开发微型电动皮卡,开发可完全放到第二排座椅的电动车型。只要在设计上进行设计开发,就能促进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四、中央政府要给予一定的财政资金支持。
促消费不能总是“中央请客,地方买单”。在汽车下乡政策之前,地方政府已出台了本地的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再让地方政府配套出台政策,属于割“二茬韭菜”,财力较弱地区,资金本就捉襟见肘,预计可支持资金有限,但恰恰应是“汽车下乡”支持的地区,农村人口比重高,普遍不富裕。以地方政府为主的汽车下乡政策,有一个潜在危害,就是容易形成地方保护主义,不利于中国新能源汽车的产业发展。建议中央财政提供补贴,额度以车价5%计算为宜,不强制要求地方政府配套,但要求和鼓励企业参与。目前本次“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通知后,已有多家车企制订了相应措施,优惠政策多为2000元至5000元。
五、中央政府推动汽车下乡政策长期化。
对消费端的补贴,要坚持长期化,避免对产业链产生脉冲式的谷峰谷底销量冲击,不利于企业开发有针对性的产品。本次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时间为2020年7月-2020年12月,建议新能源汽车下乡政策长期化,可结合我国已经执行的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一并实施,对车企有一定的量化考核补贴标准,尤其是开发适应农村市场的车型和实现规模化投放市场的车企,要给予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