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迷暴富,套牢厅官
2020-08-18浙江溪石
文/浙江·溪石
浙江丽水市原副市长林康(副厅级)因迷恋炒股,利用自己担任县长、县委书记及副市长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疯狂敛财近4200万元,将犯罪所得都用于买股票,最终因为听信所谓的“内幕消息”,全仓被套牢。而套牢的不只是股票,还有自己的人生。2019年11月22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林康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对其受贿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林康表示服判,不上诉。
“集资”收高息激活膨胀私欲
1962年出生的林康,丽水市本地人。林康长于一个干部家庭,由于历史原因,父亲受到“文革”冲击,他在童年时期吃了不少苦。1981年丽水师范毕业后进入丽水地区文化广播电视局工作。那时的林康积极上进,很快得到同事的认可和组织的信任,1986年被提为副科,1989年转为正科,1997年被提拔为副处。2001年,是林康仕途的转折点,他被调到松阳县工作,先后任常务副县长、副书记、县长等职,历时10年8个月。这个时期,丽水市民间投资开始活跃,各种投资集资渠道不断出现。身处其中,加上儿时苦难记忆不时翻涌,林康陷入迷茫和困惑,也产生了“积累资本”,为自己今后的晚年生活、尤其为儿子的将来多聚点财富等想法。
于是,从2003年开始,林康先后参与了茶叶商宋某在江西吉安某项目的集资,房地产老板钟某在江西铅山某项目的集资,某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纪某在云南某房地产项目的集资,本金从起初的20万元,增至70万元,再到400万元。而这些所谓的“集资”,有的年利率30%,甚至高达50%,有的在本息付清数年之后,老板还以补贴为名给林康送上巨额“红利”。办案人员说,林康参与的集资,不难发现都有一个共同点——项目不在其工作辖区内。林康以为这样就可安全无虞,不会给人留下什么“把柄”。然而,这不过是自欺欺人。集资项目虽不在松阳县内,可上述这些老板都是从松阳走出去的企业家,他们在县内都还有实业和亲朋好友,完全可以间接寻求帮助和支持,本质上脱离不了利益交换。纪某直言:“我们的高息又不会白付的”。事后办案机关查明,作为对高额“利息”的回报,林康利用职务便利,帮助宋某在茶叶市场经营管理方面、帮助钟某在拆迁补偿方面、帮助纪某在松阳酒店项目建设等方面谋取利益。林康参加“集资”吃高息,偏离了党政干部的人生方向,也激活了私欲的膨胀。
敛财数千万元被套入“股市”
在松阳县履职的最后几年,林康迷上炒股,期待在股市中发财。他在庭审时自述,刚炒股时自己只是小搞搞,资金量不大,但随着与房地产开发商齐某日益熟络,资金也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真正进行股市较大投入是在2011年底,此时,他已升任丽水市景宁县委书记。在景宁,林康结识了一名“新朋友”——某投资有限公司老总齐某。齐某头脑活络,善于巴结领导。林对齐的豪爽、大度很是赞赏,二人打得火热。根据法院判决,林康受贿总金额中约四分之三都来自这位“朋友”。齐某不仅激起了林康的强烈敛财欲望,还为他炒股提供了大额资金来源。林供述称:“一来从小吃苦头穷怕了,二来小儿子尚未成年,想着给他多留点财富。更直接的原因是我那时迷上炒股,正到处筹钱投资,想着一夜暴富。”
2013年上半年,林康以购房为名向齐某提出“借钱”,齐一口答应。于是林将小姨子、儿子、远房亲戚的账户提供给齐,齐某很快打了300万元到这3个账户中。当时林还煞有介事地出具了借条。然而到了2015年,当齐某以林康帮助过的房地产项目利润可观为由再次送给300万元时,林稍作推辞就收下了。
当年10月,齐某盯上了景宁县某广场开发项目,他向林康表达了急切想参与开发的愿望,并请“林书记”出面帮忙。很快,齐某成立某投资有限公司作为该广场项目的运作主体,并提出送给林康1000万元干股。1000万!这对林康太刺激了。“我知道他是想让我帮助他拿项目,尽管这事有难度,但是1000万元的诱惑力确实大啊。想想自己一辈子也赚不了这么多钱,有了这笔钱,什么都不缺了。何况眼下自己炒股正愁钱呢!”见钱发晕的林康决定铤而走险,咬着牙收下了这笔滚烫的巨资。其后,林康亲自出面给相关单位打招呼,为齐某拿该项目创造和设置便利条件。在林康的干预下,齐某顺利拿到了项目。景宁县的这个广场类房地产项目,名叫东方广场项目,齐某于2017年开发建成后,其预售情况非常火爆。2017年8月,齐某又到林康家中给他送上400万元以酬谢。
这些年来,林康敛财最直接的原因和动力就是炒股。他一有余钱就往股市投,他的违纪违法所得基本都进了股市。除了利用自有资金炒股,收受齐某的贿赂炒股外,他还向老板借资炒股,曾向商人吴某借资1000万元,用了半个月;还向纪某借钱2000万元,用了5个月。早些年,他谨慎操作,盈亏基本持平。但到了2017年底和2018年,林康听信了几个所谓的“内部消息”,轻信买入,一买就被套,被套又想翻身,然后越陷越深。2018年上半年的一天,盯着手中那几只跌得不成形的股票,时任丽水市副市长的林康愁云满面。押上全部身家、承载着他一夜暴富梦想的这几只股票,此刻却让他揪心不已。“唉!真不该听信所谓的‘内部消息’!”林康犹豫了一会儿,终于还是拨通了那个熟悉的号码:“老齐啊,遇上急事了,我那几只股票跌惨了,你能不能给我解个困……”这通电话后不久,林康就收到了齐某通过各种方式分批送来的1000万元。至此,林康共收受齐某3000万元贿赂。而这时的林康已经被“翻盘”的欲望烧红了眼,继续不断买入,直至满仓持股,俨然赌徒心态。
心生恐惧又对抗调查
公诉人说,林康起初参与集资时,他对利益的诱惑是“既想要又害怕,几番纠结”。虽然最终在贪欲这个心魔的蛊惑下,走上违纪违法的敛财路,但在面对某公司老板纪某给出的50%“年回报率”时,他又陷入纠结和害怕之中,“利息回报太高了,远远高于丽水当时的民间借贷利息。我长期担任松阳县和景宁县的主要领导,纪某在这两地都有项目,都需要他的照顾,那么多钱我也害怕呀。”林康心里清楚,这是明着的变相受贿。
林康采取了一系列办法来使自己心安。他再三叮嘱纪某一定要把钱放在外省的项目,这样就跟他的职务没关系了。为防暴露,林以岳父的名义与纪某签借款协议,每次换不同的账户与纪某进行交易,一部分利息还要求现金支付。2016年,连续4年收取50%“年回报率”后,林康在既割舍不下利益,又害怕被组织查处的心理下,提出将“年回报率”降低到20%。但是在纪某同意把利率降低,却提议要补给林康3年10%的利息差时,林康抵不住诱惑,又同意了。在收受齐某的1000万元干股时,林康当时也显得害怕,毕竟这笔钱金额太大了。可他又想到自己马上就要到人大工作,接着就面临退休,“船到码头车到站”,收了这笔资金如侥幸过关,晚年就能衣食无忧,干脆他把心一横,收下了。
每次“纠结”的结果,林康总是被贪欲占了上风。“他受贿自有一套逻辑。”办案人员披露,林康认为这些项目都是公开公平竞争的,自己没有为投资者输送利益,没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在项目建设中自己也是为投资者做了应有服务的。就这样,他一边不安害怕,一边又使劲说服自己,从顾虑重重、战战兢兢,发展到后来肆无忌惮,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越滑越远。“越是不安,他的行为越谨慎。我们在调查时,光是理清每笔交易就花了很长时间。”办案检察官说,林康受贿手法之多样,用多个亲戚的名字,在多家银行开户,手里至少握有十几张银行卡,还经常要求现金交易。
当2016年、2017年,浙江省纪委两次委托丽水市委主要领导对林康谈话函询后,林感觉到组织可能已经掌握了一些情况。一边他在组织面前拍着胸脯信誓旦旦,另一边加紧“未雨绸缪”,多次与齐某、纪某等订立攻守同盟,约定在组织调查时统一口径,隐瞒、掩饰有关经济问题。在得知涉案人员纪某已被浙江省监委留置调查之后,林康慌了手脚,连忙将控制使用的相关银行卡、身份证及涉案贵重物品等装盒打包,转移至亲友家中藏匿,对抗组织审查调查。
留置期间林康反思,当时他一有余钱就往股市投,许多靠政治关系获得的违法收入均投进了股市。从小打小闹到千万借钱炒股。林康的炒股之路可谓“坎坷”,好的时候仅仅盈亏持平,差的时候就连听信“内幕消息”都能亏损千万,而且越陷越深,不能自拔。在看守所里林康坦承,“如今我的几个账户资金被套达30%,账面浮亏超千万元。我这几年集资和受贿收入基本都投在股市里,接下去违纪违法收入上缴,正当收入又几乎亏净。这几年的瞎折腾最后是人财两空,唯一‘赚’的就是接下去的牢狱之灾。不仅毁了自己,也害了家庭,真是悔不当初!”林康说着泪流满面。最终,林康被杭州中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
评语:
林康走上违纪违法敛财之路的开端是违规参与民间集资。他集资行为背后的思想动因是“人性本私”,人与人的交往就是赤裸裸的利益关系。这种错误的价值观正是酿成他人生悲剧的“酵母”。接着,林康祈求暴富,沉迷炒股,从而疯狂敛财,最终从副市长沦为了囚徒。林康案的教训主要是自己意志不坚,私心杂念太多,让物欲迷花了眼,忘记了来时的路而堕入歧途。作为党员干部,走得再远都不要忘记来时的路,不要忘记为什么出发,只有这样,才能在各种考验和诱惑中保持定力,做到“风雨不动安如山”。